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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千尋    


  黎育岷看著她的眼光中帶出三分得意、兩分悲憐,就像貓看著被逼到角落的老鼠,也像老虎盯著被咬斷腿的小綿羊。

  他真不想殘忍的,可那萬福客棧恰恰是靜親王經營的地方,也是他們幾個暗地聚會的場所。

  「姑娘不是京城人士,必然不知,凡有病弱者投宿,客人要求,萬福客棧的小二便會代客上門尋醫,姑娘大可不必親自跑一趟。」

  「小女子並不曉得小二會辦此事,所以才親自出門尋醫。」該死,她住在京城,沒事怎會跑到萬福客棧投宿,該挑個小客棧的。

  「既然姑娘人生地不熟,怎會知道哪裡有大夫,正常人遇到這等事,第一個詢問的必是住店老闆或小二吧?萬福客棧知道此事,必會為姑娘代勞,怎會讓姑娘隻身一人上街?」

  黎育岷爍亮的目光緊盯那名姑娘,她額頭微微滲出汗水,顯然心慌意亂、無措不安,可惜他沒有憐香惜玉之意,直接把話給接住往下說:「好吧,就當姑娘不同吾等凡人,但父親既死,是否應該盡快上親戚家求助,而不是跪在大馬路上賣身葬父?

  「就算親戚勢利不願伸出援手,不過是區區十兩銀子,姑娘大可將自己賣給人牙子,由他們替姑娘謀求生路,盡早將父親下葬才是,怎能跪在這裡求路過百姓?

  「萬一,十天半個月過去,姑娘都沒有碰到善男信女,你父親的屍身豈不是要在客棧裡擺上許久?萬福客棧樂不樂意讓人停屍不好說,就算樂意,萬福客棧收費不低,到時怕這十兩銀錢付了住宿銀子,還不夠讓你父親下葬。」

  「可是……」

  姑娘還想出聲反駁,但黎育岷已失去耐心,不想同她多說話,決定終結她的謊話。「最重要的是,在下已近三個月不在京城,實在無從與姑娘在街頭邂逅。」

  語畢,姑娘臉色一陣青一陣白,這會兒,圍觀路人眼底的憐憫轉為輕鄙,都信了這個俏生生的小丫頭在說謊。

  可她不死心,緊咬牙關硬聲道:「是小女子的錯,錯認了公子,可是……能否請公子……」

  好心性、肯忍辱負重,這丫頭不一般吶,如果她挑上的不是自己,黎育岷還能給予幾分欣賞。

  「不過是十兩銀子,就如姑娘所言,在下不是付不起,只不過有些事得先說在前頭,這十兩銀子就當施捨,姑娘不必賣身、不必隨我回府,日後也不得有任何牽扯,便是在路上遇見,也請姑娘假裝不認識在下,因為……在下對於美貌丫頭、通房、侍妾都不感興趣。」

  聽到最後一句話,百姓們頓時心中瞭然,原來俏丫頭心底存的是這個主意,這哪是賣身葬父,是在釣金龜婿呢。難怪方才有個婦人心善想買下她,她居然想也不想便拒絕人家。

  眾人哄堂大笑,立刻有人道:「姑娘,不如我買下你,本公子也是翩翩風采,而被窩裡少了個妙齡女子添暖。」

  「在下再添十兩給姑娘湊個二十兩,姑娘足足可以葬父兩回呢。」

  「要不是我家婆娘太厲害,我怎麼也得把這樣的解語花給帶回去。」

  一人一句,小丫頭再也忍受不住,一把拿起地上賣身葬父的牌子,掉頭就走。

  黎育岷看著姑娘的背影,揚眉一笑。

  他啊,最痛恨女人的欺騙,真要算計,也只有他算計別人的分。

  轉過身,黎育岷繼續朝剛才的方向走去,他約的人就在前方的福滿樓等候。

  他並不知道那姑娘在轉進街角後飛快跳上一輛馬車,馬車上有另外一個年紀稍大的丫頭,她瞪了姑娘一眼道:「早告訴你別做這種事,那人是得皇帝看重的,心眼比你多、城府比你深,你想作弄人家?省省。」

  姑娘不滿道:「一定是我沒弄具屍體過來,才會被看出破綻。」

  「屍體?你還想去掘墳?」她掐姑娘一把,便命令車伕往前行。

  黎育岷走進福滿樓,剛上二樓,一名濃眉方臉,年約五十歲上下的老先生起身笑臉相迎。

  不笑時,老先生雙目不怒自威,但微微拉起嘴角,便是另一番截然不同的樣貌,他是童老爺,黎育岷未來的岳父大人。

  「黎四公子,快快請坐。」他客氣而親切,盛滿笑意的臉讓人無法拒絕他的熱絡。

  「多謝童老爺。」

  黎育岷躬身拱手,面容平靜,不帶半分倨傲,事實上,他有驕傲的本錢,一官一商,不管到哪裡,他可以看都不看對方一眼。

  第二章  吃頓飯不簡單(2)

  他選擇坐在童老爺對面,小二很快上前為他添上茶水,口裡介紹,「這是上好的雨前龍井。」

  雨前龍井是貢茶,祖父曾得皇帝賞賜,他也不過喝了那麼一回,一兩茶一兩金,是矜貴物兒。

  尚未開口,已有人將菜一道道送上來,黎育岷雖然不重視吃食,但和靜親王、三皇子、齊靳幾個富貴人混久了,多少知道眼前的每道都是功夫菜,沒有一、二十年經驗的老師傅做不出來,這桌菜必然所費不貲。

  「黎四公子,嘗嘗這道脆皮吊燒雞,這是嚴師傅的拿手好菜,得先用豆腐乳、蔥姜蒜和許多名貴香料整整醃漬上一整天,再吊起來風乾兩天兩夜,才能送進爐子裡烤熟。

  「這烤也是一門功夫,得用將熄的炭火慢慢悶熟,火候過與不及都不行,之後再用熱油不斷往上澆淋,將外皮上色後,再炸得金黃酥脆,方能上桌。」

  童老爺夾一筷子雞腿往黎育岷碗裡送。

  不過是一道菜,居然這樣講究,果真是富可敵國的童家,日常吃的用的不知要精緻到什麼程度。

  這樣的家庭門風……黎府娶得起?

  他不贊成祖父為自己定下這門親事,但事已成局,他便是不樂意也得接受。

  昨兒個他曾到童府拜訪,本想見童大小姐一面。

  聽說童小姐聰明慧黠,自主獨立,是個不讓鬚眉的女子,她長年在商場上與男子拚搏,其見識能力非一般女子可比擬,這樣的女子要將她拘在後院,心底怕是委屈得緊,人,心有委屈……難保不多生事端。

  他有足夠的自信能夠說服童小姐拒絕這門親事,卻沒想到童小姐被送回樂梁老家,他連見上一面的機會都沒有,很快他又要離京為皇上辦差,再回府時,怕已是迎娶日。

  他不需要一個能幹精練的妻子,他要的是溫婉乖巧,能夠安靜待在府裡替他生兒育女、孝敬長輩的女子,他很清楚,自己是皇上要大用的人物,日後必定不會經常待在府裡,他可不想娶個鎮壓不住的妻子,把黎府大房鬧得天翻地覆,他受夠萱姨娘給的苦頭,怎麼都不希望府裡再起風波。

  他當然明白祖父的想法,眼下父親和幾位叔叔都在朝堂上佔有一席,自己和五弟弟也很得皇帝看重,再加上幾個已經考上進士、等待官職的堂兄弟,以及嫁給平西大將軍的妹妹、娶了公主的父親……

  本是平凡家族,卻在不知不覺中成為朝堂上一股重要勢力,這樣的黎府要做的不是與人爭鋒,而是低調行事。

  皇帝最恨朝臣結黨,以黎家眼下狀況,不知道有多少想拉攏自家的朝臣貴胄想藉由聯親,與黎家建立關係,因此黎府尚未成親的子孫輩全被當成肥肉被人給盯緊,這不是好事,皇帝眼睜睜看著呢。

  在這種狀況下,與無人出仕的童府結親,無疑是最聰明的選擇。

  一來,可向皇帝表態,黎府無結黨立派心思;二來,可證明黎府的確清廉,雖然有許多子弟出仕為官,卻無分毫貪瀆,因此需要娶一門富貴妻,榮華大房,幫襯二、三房。

  事實上,他並不反對與童家結親,如果童家有其他女子的話,他會二話不說點頭答應,偏偏童家就這麼一位聲名狼藉、性格囂張、能力不輸男子半分的大小姐。

  「嘗嘗這道蜂巢芋酥蟹肉,它得先將上好的芋頭蒸熟、壓成泥,和上豬油、生粉後裹上蟹鉗肉下鍋油炸,這時候最重要的功夫是控制火候,火太大易焦,太小無法定形,要炸到金黃酥脆、芋泥膨脹成蜂巢狀才算成功,這樣子一口咬下去,才會感到外酥內軟、滿口芋香,而蟹腿的鮮美融合在芋香中,有股無法形容的鮮美餘韻。四公子,試試。」

  童老爺不斷介紹菜色,不斷往他碗裡夾菜,黎育岷懷疑,難不成他今兒個找自己出來只是想顯擺童家的富裕?如果是這樣的話,這道功夫大可省下,童家之富,便是高坐在龍椅上的皇帝也清楚。

  雖不確定童老爺葫蘆裡賣什麼藥,黎育岷卻也沉得住氣,他一語不發將桌上的菜一一吃進肚子裡。

  不過他嘴上吃著心裡卻想笑,從小他就不是過富貴日子的,在被寄到黎府大房名下之前,他只是四房的小庶子,上頭的萱姨娘視他如敵,坑害、構陷的事兒從沒少過,而苛扣三餐更是經常的事,在那種情況下,他對食物的要求只有一個——管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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