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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亦舒 我比較喜歡她穿縮水毛衣梳辮子的樣子。 艷裝的丁香太遙遠。 假期過去,我回到學校,她回到工作崗位。 事情就這樣完了嗎?不不。 我打電話去她寫字樓,女秘書說:「她放大假。」 「放多久?」確應該放假。 「一星期。」 「能告訴我,她家中電話嗎?」 「不方便。」 「我是你們公司僱用的攝影師。」 「呵,待我查查看。」女秘書說:「是二一五三四五。」 「謝謝幫忙。」 但家裡的電話久久也沒有人聽。 終於有人接,是鐘點女傭,「小姐到淺水灣去了。」 這個時間到淺水灣?才初春,水還冷,不過陽光卻很好。 我駕車向淺水灣一開去,沙灘能有多大?我想去找她。 皇天不負苦心人,我幸好車,步下沙灘,便看見有一個女郎坐在沙灘椅上,近影樹底下,正在曬太陽呢。 這時節的太陽居然有些暖意,她不是丁香是誰,伸著長長的腿,棕色的皮膚細結光潤,閉著雙眼,長髮轟轟烈烈捲曲地自椅背散下來,猶如野馬的鬃毛,為什麼男人都喜歡女人長髮?請來看看這一把頭髮,條條絲絲都散發看性感性感性感。 她上身仍然穿著那件縮水毛衣,下身是比基尼泳衣下半截,小小的黑色褲子,我的心完全飛躍,除了傾蕩,沒有第二個感覺。 她身邊放看一架小小無線電,正在播放洛史超城那永遠不滅的歌: 「……如果我獨自站著, 影子是否會掩藏我心的顏色, 藍色是眼淚, 黑色是天空運行的星, 對你來說, 不會比一面鏡子更有意義……」 我一向最愛洛史超域的慢歌,充滿感情的聲音訴說一些微不足道的瑣事,但這瑣事卻是愛情呢,在不打仗的太平時節,還有什麼更重要? 愛情,我太響往愛情,生活的平靜乏味,除了愛情,沒有其他的事可以令我感到真正的活著,現在我每個細胞都奔騰起來。 我走到她身邊,輕輕坐下。 她沒有察覺。 我喚她,「丁香。」 她的頭側一側,並沒有睜開眼睛,大概是猜不到有人會在這裡叫她的名字。 在這麼美麗的太陽底下,一切變得很恍惚,具催眠作用,我就是被迷惑了。 「丁香。」 她睜開眼睛,見是我,微微一怔,「是你?」 「是我。」 「你怎麼來了?」 「我尋你來的。」 「尋我作什麼?」 「想念你。」 她一怔,面孔排紅,低聲問:「怎麼會?」 我微笑,「不知道,感情永遠在不知不覺間發生。」 「你是一個有為的年輕人。」 「這句話沒頭沒腦的,我不明白。」我一怔。 「我不是任何人愛慕的對象。」 我抬起頭,遠遠看見白色的浪緩緩捲上沙灘。她一口拒絕我。為什麼? 我心緩緩一陣剌痛。 我問:「我不適合你?」 「不,我根本不能談這個問題。」 〔為什麼?」 「我是個有夫之婦。」 我呆住了。 「什麼?我們共事這許多日子,你獨來獨注,一切獨自擔當,根本沒有提起你有丈夫這件事,事,你結婚多久了。」 「一年。」 「他人呢?」我訝異的問:「為什麼不陪伴妻子?」 「我們之間的感情不大好。」 「那麼離婚。」我斷然說。 她輕笑,「對於你們年輕人來說,黑即是黑,白即是白,卻不知中間隔著許多層灰色,結婚容易離婚難,你們哪裡知道這許多。」 「年輕人?」我反問:「照你這麼說,你倒是比我還大?」 「不跟你爭這個。」她站起來,歎口氣。 我不放鬆,「他是流氓?」 丁香似不願多說,我幫她折好帆布椅子。」 「我送你。」我說。 「這倒是要多謝你。」她笑。 我送她回家,她一路上並沒有說什麼,嘴邊一個曖昧的微笑,其實並不是代表什麼歡愉,不過是一個慣性的表情。 我心碎,婚姻不愉快而不能離婚,還有什麼比這更令人意志消沉呢? 這世界不如意事常八九。 到了她家她向我道謝道別,聲音很溫柔。 她說:「好好教書,別誤人子弟呵。」 她上樓。 說也奇怪─她一離開,陽光彷彿就隨她而去,我整個人陰涼起來,再也無適才煦暖的適意。 我可不管她是殺過人抑或結過婚,我那股牛勁發作,就發誓非得把她追到不可。 我與我的朋友何甲商量,「你替我打聽打聽,看看她到底是什麼底細。」 何甲瞪我,「這就不該了,感情這件事,愛有一種做法,不愛亦有一種做法,不可以四周圍打聽,你別老土,我的面子都叫你丟盡。」 我只得把根由從頭到尾說一次。 他點點頭,「這不好,誰沒有一兩段過去呢?讓我看看她為何一口拒絕你。」 何申去了三天,我心焦了三天,像是被人用火慢煎似的,不見有多痛苦,只是寢食難安。 消息來了:「你那朵丁香花,屬於此間」個失勢的二世祖,他父親並不寵他,只供給他住以及一日三餐,活脫脫的失匙夾萬,生活很痛苦,放太子賬的傍友不是沒有,希望是渺茫。」 「她不是貪財的女人。」 「貪財兩個字還鑿在額角不成。」何甲說。 「你若果認識她,你就不會這麼想。」 「罷喲,一個男人當然把他心目中的女神想像得十全十美。」 我生氣,「我不是那種盲目的人。」 「那麼你有什麼解釋?」 何甲哈哈突起來,然後非常訝異的說:「你自己天真倒也罷了,怎麼強逼全世界的人也陪你天真?」 「我去問她。」 「別傻,這樣會嚇走她,你有什麼資格收買她的靈魂?即使她是自由身,她也有權不選擇你的,你這個人真是。」 何甲說來句句是道理,不由得我不三思而後行。 「你聽我的話,一切聽其自然,不要操之過急,該你的就是你的,」但又歎口氣,「天下女人那麼多,又何必跟人家爭老婆。」 我撐著頭想很久,「也許是,但我喜歡她。」 「含蓄點,沒有人比好色之徒更可怕了。」 丁香與她丈夫分居。二世祖住在祖屋裡,應有盡有,丁香住自置的公寓。 圈子裡每個人都猜測二世祖未曾盡過做丈夫的責任,幾乎每一個仙的開銷都由丁香自己負責,但沒有人知道丁香為什麼不離開他。 沒有人知道。 丁香的工作很辛勞很吃重,但她獨自挑起擔子,勇往直前,永不言悔。 我也問過她,她說:「一個人嘛,總得做,不做幹什麼?坐在家中盡發霉。」 「一個人?你不是有夫之婦嗎?」 她笑,「你何必故意挑剔我的語病?」 「事實是嘛,」我說:「背著個丈夫獨自生活,這種困難我從來沒有聽過。」 丁香轉過頭來,「你說話太不含蓄了。」然而語氣還是溫和的。 「我不應該觸及你的私隱。」 「城裡公開的秘密,也算不得是什麼私隱。」 「丁香,你這樣日日生活在痛苦中,不打算自救?」 她沉思,「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改更你目前的生活情況呀。」 「如何改良?」她問:「勸我離婚?成年人哪有如意的事,當然得作某一個程度的遷就,誰不在受委曲?或是工作上的,或是婚姻上的,誰能為所欲為?總得付出代價才行。」 「你的代價未免太大。」 「我不覺得。」 我苦笑,「吹皺一池春水。」 「你知道就好。」她微笑。 「是因為你仍愛他?」 「愛有很多種,在某方面來說,是。」她頷首。 「我認為他對你並不怎麼樣。」 「人們對富家子總有偏見!以為他們享盡人間清福,其實他們也有痛苦。」 「是。」我諷刺的說:「乘坐哪一輛勞斯萊斯呢?真是痛苦。」 她白我一眼,不言語了。 我仍為她仍然愛她的丈夫。 我的朋友何甲跟我說:「張丁香這段婚姻,維持不了很久了。」 「怎麼這樣說?」我吃驚,並沒有因此大喜。 「她丈夫有外遇。」 「什麼?這麼好的妻子還要攬外遇?啥道理?」 「外遇是彭玲玲,你明白了吧?」 彭玲玲是著名的女歌星。 「不是說沒錢嗎?」 「沒錢?」何甲笑,「有人肯放太子賬,奈何?」 我一點也不覺得好笑,「丁香呢,她怎麼想。」 「她還未知道吧,你這樣關心她,為什麼不告訴她一聲。」 「她是聰明人,早該知道了吧?」 「不一定,當事人往往是最後一個知道的人。」 我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手足無措,立刻打電話約了丁香出來,預備跟她攤牌,把一切告訴她。 我也是個西化的人,平時絕不管閒事,但我對丁香的事,有種「已任」的感覺。 她接電話的聲音很平靜,「有什麼事?」她問。 「沒事就不能找你嗎?」我氣。 「在電話說還不是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