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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頁 惜之 還有,她對著結婚照向他追問,為什麼隱瞞艾琳和兒子的事?她對照片說很抱歉,她不該逼他走入婚姻,打亂他的全盤計畫。 這段話,她不打算對他說。因為壞心眼來了,她的卑鄙再度現形,若他不肯主動提,她就要搗起眼睛,鎮壓良知,假裝不知情,繼續當他的快樂妻子。 她知道自私不好,可她不想放棄希壬,她明白這樣做對不起艾琳,可艾琳也說了,不當希壬的唯一,只當他的「永久」。 說定了,兩個「永久」並存,誰也不干擾誰,她仍然當個什麼都不會的笨妻子,艾琳持續做他的旗鼓相當。她不到公司,艾琳也別侵犯到家裡,劃分好管轄區,各自維護勢力範圍——這是她花四個鐘頭想出來的結論。 「又停電?你是小慧哦。」他捧起她的頭,東搖西晃,想個笑話,需要大量用腦? 「小慧不發呆了。」有了鈞璨哥和愛情,她恢復資優時期,資優生是不發呆的。 「說,你還做哪些無聊事?」 「我無聊到煮滿桌子難吃的晚餐,幸好你加班避災,否則你會因為食物中毒進加護病房。」 她又取樂他了,仰頭大笑,誰說結婚不好?小妻子幾句話,讓他的疲勞全數消除。抱她進房內,她淡淡的痱子粉香引誘了他的慾念。 他衝動,但不能是今天,他願意忍,忍到他的小妻子主動奉獻。 第六章 無聊持續在生活中醱酵,她的抱歉從對拖鞋、對結婚照……到對屋裡每樣東西。 這裡不是她該待的地方,這些東西她無權擁有,她的自私,掠奪了一個男孩對父親的想望,罪惡戚侵蝕她每吋神經,漸漸地發展成恐懼。 「為什麼想嫁給鈞璨哥?」點點舉起一柄平底鍋自問。 「想保有眼前的生活?童年嚇壞你了,你再不想回到過去。」 所以她要鈞璨,要的是一張長期飯票。困頓磨練出她若干本能,她本能抓住幸福,本能讓自己愛上鈞璨? 真是本能?本能讓她在放手鈞璨同時,抓住希壬?不考慮希壬的感受、不介意他是否願意接觸婚姻,憑藉著爺爺奶奶的支持,和希壬習慣性的寵愛,走入婚姻? 真可怕的本能。 「你很自私。」她對自己說。 她的自私有歷史可證,她利用身份,阻止希壬的女友上門,她利用小慧的不忍,企圖把鈞璨留在身邊,她不想離開家人、不想改變,她拚了命想抓住什麼,結論是,讓所有人都不好過。 為什麼她不要開誠佈公談開?為什麼她不成全一個圓滿家庭?為什麼她的童年淒慘無比,卻不能理解孩子需要父親?討厭,她好討厭自己。 「你是我見過最惡劣、最骯髒的壞女人。」 點點猛然扭開水龍頭,拚命對自己潑水,她既矛盾又害怕,無解念頭在腦間盤踞。 電話鈴響,她驚嚇,回神,匆忙走入客廳。 「找哪位?」點點說。 「點點嗎?我是艾琳,我有點事,暫時抽不開身,麻煩你轉告希壬哥,新光三越的約會,我會晚一個鐘頭,大約……八點半見。」 艾琳的聲音緊繃了她的神經,不自主地,她頭皮發麻。「希壬哥不在。」 「他還沒下班?那不必轉告了,我直接打到辦公室。」飛快地,艾琳掛上電話。 他們八點半要在新光三越約會? 不對,希壬哥要回家,她下廚為他煮了鳳梨飯,不是非常美味可口,但她的廚藝的確進步許多。 不,希壬不會赴約,艾琳的八小時過去了,剩下來的時間是她的。 點點進廚房,像對誰宣佈似地,灌下一大口檸檬汁,入喉,才發現檸檬汁尚未稀釋。 她猛烈嗆咳,咳得滿臉通紅,彎腰伏身,趴在水槽前,眼淚鼻涕齊流。 「才不會去呢,希壬哥答應我……」話到一半,聲音嘎然終止,他怎能答應她? 電話鈐再響,她喝口水,解去咳嗽,再度回客廳接電話。 「喂。」 「點點,是我,晚上我不回去吃飯了。」 「是。」 所以他要去約會,所以他們的約定不算數,所以她的鳳梨飯確定孤獨。艾琳越線了,跳過八小時,侵佔她的領域時間。 「怎不說話?」他的聲音愉悅、語調輕快。 和艾琳約會,讓他心情很好? 「有位艾琳……」 「我知道,她剛打電話給我了。」 「那就好。」連隱瞞都不必?她無助點頭。 「累的話,先睡,不必替我等門。」 「是。」 怎會累呢?沒工作、不必賺錢,連丈夫都不必她費心情,少奶奶生活說累,未免過分。 「有其他的事嗎?」 「沒。」 她沒事,唯一要事是假裝天下太平,假裝艾琳告知的事實影響不了她,若連這點都辦不到,只好二度舉白旗投降,在把鈞璨送到小慧身邊後,再將希壬送出門。 「好,再見。」希壬說。 「再見。」 她走回廚房,拿出垃圾袋,把刨挖了半天的鳳梨殼連同炒飯,丟進袋裡。 抓起鍋子,擦擦洗洗,她的手臂很用力,咬住唇的齒關也很用力,她必須夠用力,才能將淚水留在眼眶裡。 突地,多年前的對話躍上腦問。 「我是不結婚的。」希壬說。 「為什麼不?所有人都要結婚。」 「一個女人滿足不了我,我要三宮六院。」他似笑非笑。 「要是很多女人替你生很多小孩,你怎麼辦?」 「擔心我養不活他們?那你就少吃一點,你少吃的部分,能讓我養一打小孩。」 當時,她笑他是大色狼,他說幸好她不是小紅帽,她聽不懂,他解釋,小紅帽才是大野狼的菜。 瞭解,他不要婚姻,他要自由來去三宮六院。明白,他是大野狼,她卻不是小紅帽。清楚了,對於他,她是場多麼不樂見的意外。 ☆ ☆ ☆ ☆ ☆ ☆ ☆ ☆ ☆ ☆ ☆ ☆ ☆ ☆ 好,第兩千次,她證明自己是白癡。 她跑到新光三越逛街,想什麼,根本是一目瞭然。 視線在人群中搜尋,說逛街,不如說逛人,她想「撞見」希壬,想笑著問:「哦,加班加到新光三越,被老婆抓到了,怎麼辦?」 然後……他將決定攤牌或繼續隱瞞,若他選擇後者,她的罪惡感可以免了,是他決定她的位置,決定委屈為他生小孩的女人,倘若他選擇前者……沒關係,頂多再來一回,反正退讓,她很有經驗。 終於,近兩個鐘頭後,她在NIKE的兒童專櫃間看到艾琳和希壬。 希壬背對點點,艾琳拿起幾件衣服在他身上比劃。 他那麼高,怎穿得下童裝?下一刻,點點懂了。他們是在替「兒子」選衣服。 是啊,地上的紙袋露出玩具火車一角,另一個紙袋有她小時候最想要,卻怎麼也得不到的七十二色色鉛筆。 她記得,奶奶領養她的第一年,在聖誕節前夕間她想要什麼禮物,她毫不猶豫地說要色鉛筆,然後她得到了,她成了全世界最快樂的女孩,大約從那時候起,她發誓,永遠不離開宋家。 點點苦笑。 跟蹤人,應該變裝或者躲到柱子後面,但點點什麼都沒做,於是一下子,艾琳捕捉到她的身影。 艾琳笑笑,假裝沒察覺,故意挑了個籃球交給希壬,他沒多想,直覺把球頂在食指上繞圈圈,就像那些NBA的球員。 他的表演讓艾琳笑彎腰,伸出雙手,誇張地又拍又叫。 點點緩緩繞到他們後面,蹲在一排球衣旁邊,探出頭,偷窺他們的快樂。 那麼開心啊……點點在腦海間搜尋畫面,希壬和她在一起時,有沒有那樣開心過? 艾琳拍拍他,從他口袋裡面抽出皮夾,「你兒子的東西,你付錢。」 「兒子你沒份?」希壬不以為然。 「計較!好吧,衣服你付,我付這顆球。」 「公平。」 買過運動衣,他們走幾步,在皮爾卡登專櫃前駐足。 「在想什麼?」希壬問。 「我想給兒子學小提琴。」 「為什麼?」 「他有音樂天分,上回我帶他去看快樂腳,走出電影院,他一路哼著小企鵝的音樂,你簡直無法相信,曲子他只聽過一遍。」 「真的?」希壬問。 「學音樂的男孩最能吸引女同學眼光,我中學時期,愛上了一個會拉小提琴的男生。想想,你兒子穿著西裝站在舞台上拉小提琴,當父母的多驕傲。要是再有個天使般的小女生走來獻花,哇哇哇……」艾琳越想越開心。 「他才六歲,你就想當婆婆?」 「婆婆?惡。」她露出噁心表情。 希壬搭起她的肩,往櫃裡走,「走吧,我們把這套西裝買下來。」 他們……真要好。 心沉入谷底,點點不曉得是什麼力量在支撐自己,只覺得世界在眼前崩塌,一塊一塊、一瓦一瓦,碎片打得她頭暈眼花。 沒把握了,她猜真相出爐,他會選擇攤牌。 她不知站過多久,直到艾琳和希壬又從專櫃走出來,往另一頭走去,他們想替兒子買下全世界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