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作家列表 > 惜之 > 愛情單戀指數6 > 上一頁 返回 下一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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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惜之 「當然。」他驕傲地由上往下看,只有白癡才靠作弊來欺騙自己有實力。 「你從不作弊?」她不服。 「我的能力還需要作弊?」 說的好,她沒實力,才需要靠作弊替自己贏得白馬王子。 運氣不會持續,就像她和鈞璨。到頭來,運氣用罄,她失去王子,而鈞璨得到真正的愛情。會否有朝一日,運氣再度消失,希壬哥離去?原因是——只能靠作弊的她,缺乏實力。 「怎不說話?」 他彎腰,看著浪漫泡泡被戳破的女孩。 「你相信命運嗎?」她問。 若他信了,她就要說「命運將他們排在一塊兒,不管愛情在不在,他一定要負責她的安全感與未來」。 「我相信人生得雙手創造。」 所以他將創造兩人的美好未來,不管鈞璨在她心底留下多少痕跡,他會抹平。 「命運也很重要。」她堅持。 他嗤之以鼻,不答話。 她當他同意自己,笑出彎彎唇,然後閉上眼睛,五、四、三、二、一,再次作弊。 ☆ ☆ ☆ ☆ ☆ ☆ ☆ ☆ ☆ ☆ ☆ ☆ ☆ ☆ 她學做菜,從最簡單的蘆筍沙拉、清蒸魚做起。晚餐桌上將會擺出三菜一湯,至於飯嘛,很抱歉,水放太多,干飯變稀飯。 叮咚。 誰啊,這時間? 點點納悶,關掉爐火,走到客廳開門。 門外站了個美艷的褐髮女子,鮮紅色套裝在身上,將她妝點得高貴美麗,她的五官立體,半點都不肉餅,金色高跟鞋在腳上,她起碼比點點高一個頭。 「請問,希壬哥在嗎?」美女問。 找希壬哥? 有什麼好驚奇,打從盤古開天地,凡有美女上門,一律指名找宋希壬。 「他上班,還沒回來。」點點悶聲說。 「你是……」 「我是……」點點尚未自我介紹,先讓對方截下。 「我知道了!你是點點、希壬哥的妹妹,對不對?你好,我叫艾琳。」她熱情地攬住點點肩頭,捏捏她的圓臉,把她當成十五歲。 「你好。」點點打量她,估計她和希壬的關係。 「希壬哥什麼時候回來?」艾琳問。 「他加班,大概八點才會回來。」 「哦,又加班,這個工作狂。」艾琳噘嘴埋怨。 她在嫉妒,美女就是美女,即便是抱怨也漂亮到不行。 「你要不要進來等一下?」 「我到公司找他好了,我以為他在家,才把照片送過來,想說,可以順道一起吃個飯、看電影,那……算了。」她聳聳肩,笑得大方。 「你要拿什麼照片給希壬哥,我可以幫忙。」至於吃飯看電影,免了吧。 「是我們兒子的照片,我想,他會希望快點看到。不麻煩你了,我親自送到他的辦公室。」 什麼?等等……她有沒有聽錯?兒子,希壬哥有兒子? 挖挖耳朵,她要再確定。 「你是說兒子?你們兩個人的……兒子?」 「是啊,總不會是女兒吧,想不想看照片?」說著,她從紙袋抽出照片。「很像希王哥,對不對?我們愛死他了。」 「你們的兒子?」點點喃喃重複她話,眼光渙散,視線對不住焦距,臉色倏地蒼白。 「你真可愛,同一句話要問幾次?沒錯,是我和希壬哥的兒子。」艾琳加重語氣。 哦,所以……兒子……點點倒抽氣。 形容不出真切心情,醬油、糖、醋連同洗衣粉、漂白劑全倒在一起了,那滋味,吞下去,教人翻出整副腸肝胃。 可能嗎?兒子。這麼大的事,爺爺奶奶、鈞璨哥怎不知道? 不可能嗎?希壬的風流韻史太豐富,發生意外事件可以理解,況且,美女帥哥,生出來的兒子一定人人叫好,和布萊德彼特的女兒一樣,照片賣到雜誌上,可以大賺一票…… 天,她在說些什麼,語無倫次。 「你們有孩子,為什麼不結婚?」點點把食指放進嘴巴咬,加了力氣,企圖咬出些許知覺。 「你在說笑話嗎?希壬哥這種男生,怎能用一張證書將他綁住?我才不做這種蠢事。」 「結婚是蠢事?」點點問。 「希壬熱愛自由,一個女人滿足不了他的胃口,所以,我不當他的唯一,只想當他的永久。」艾琳笑笑。 她做錯了,錯把熱愛自由的男生圈禁? 難怪,聽見她的提議,希壬哥氣得轉身離去;難怪,她得用盡力氣,才能央得他同意。 為什麼不告訴她呢?告訴她,他有了人見人愛的兒子、有美麗大方的「永久女孩」,她不會逼他結婚的,她很樂意到街頭隨便找個男人,她樂意…… 沒錯,樂意。天秤座女人喜歡成全別人、喜歡世界和平,偏偏她的世界洶湧波濤,心難平。 點點想笑笑,表示她的「樂意」童叟無欺,然樂意和失意掛勾,讓她無所適從。 接下來呢,該怎麼做? 告訴希壬:「哦哦,我知道兒子的事了,你打算怎麼向我解釋?」或者說:「放著那麼美麗的艾琳不娶,你的頭腦比我更有問題。」再不然笑咪咪說:「哈哈,我知道你的秘密了,從實招來,那個兒子,身上有多少你的優良基因?」 「點點?」艾琳喚她。 有幾分茫然、些許驚惶,點點愣愣地看她。 艾琳微笑,「你和希壬哥形容的一模一樣。」 「是嗎?他怎麼形容?」 「他說你傻得很可愛。」說著,艾琳學希壬動作,上前,揉揉她的頭髮。 傻得可愛? 這是他眼中的點點?不美麗、不聰明、不能幹精明,她有的是傻氣。 記得希壬的擇偶條件嗎? 艾琳絕對絕對的高、不是冬瓜梨形人;她絕對夠漂亮,不會胖到五官糊在一起;她絕對夠瘦,不超過二十腰,而且天天到他面前走秀,最重要的是,她夠聰明,申請得上長春籐名校。 「請問你念哪所學校?」 點點問得突兀,但艾琳不以為意。 「哈佛啊,你怎問這個?」 果然,艾琳是名校的資優生,不像她只能做麵包,輸了,她老是輸,輸過一個又一個,贏她的女生滿街跑。 「又發呆?我要走了,不陪你囉。」艾琳拍拍她的肩。 「你知道希壬哥的辦公室在哪裡?」 「當然,我就在他身邊工作,再不高興,也得在他面前待足八小時。」艾琳低頭看看腕表說:「真的要走了,下次有機會,一起吃飯。拜拜。」 點點恍然大悟,他們日日見面,他們的親密比她和希壬多十倍,他們的能力旗鼓相當,他們的智商在同一百分比裡面,而艾琳比她瞭解希王……更多。 「再見。」她機械回答。 艾琳背過身,露出一抹意味深遠的笑。 哼,她對點點鄙夷。 沒道理的,她不該輸給這樣的女生,她不甘心,但確定,下一回合,她會贏。 點點關上門,自卑感從門縫牆角竄出來,她來不及躲,讓自卑砸個正中,一陣昏眩,她又想躲到衣櫃裡。 希壬回到家時,已經超過十二點,比點點預估的八點鐘足足晚了兩百四十分。 她想,和艾琳見面,歡樂時光肯定飛快。 有沒有背過長恨歌?春宵苦短日高起,從此君王不早朝?不管是不是春宵,對於熱戀情人,再長的光陰都嫌短暫。 希壬進門,看見縮在沙發上的點點,電視開著,一壺檸檬水喝掉大半。 他走近,習慣性地想揉揉她的頭髮,點點躲掉了,從現在起,她不愛這個動作,不愛他和艾琳的任何雷同。 懷疑閃過眼簾,他看見她的眼睛佈滿紅絲。 「哪出韓劇又來騙你的眼淚?」他關掉電視,扯唇,沒營養的東西。 「沒啦。」 看在她哭得那麼淒慘份上,他把她抱進懷裡,下巴靠在她額頂,用親匿安慰她的可憐兮兮。「今天在家做什麼?」 「做無聊事。」不像他的艾琳,只做有建設性的工作。 「比如?」 「我對鏡子喊話。」攤開兩手,那是她的鏡子,一個映出她無數缺點的鏡子。 「對鏡子喊話?」白癡造句法?沒關係,這種方法就是專為白癡設計, 「我說,魔鏡魔鏡,誰是世界上最美麗的女人?」 「它說:點點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用幻想來滿足自己的不足,她的確會做這種事。 「不對。」點點用力搖頭。 「不然它說什麼?」 「它給我兩打原子彈,說我炸掉地球上十分之九的女生後,我就是最美麗的女生。」如果換成艾琳來問,它才會說「你是世界上最美麗的女生」。 哈!她的話惹來他的大笑。 「還有呢?」嘲笑她,讓他很快樂。 「我對著粉紅色拖鞋說話。」她把腳往上踢,對話過的拖鞋還掛在腳板上。 「說什麼?」 「我安慰它們的辛勞。」 「它們哪裡辛勞?」 「它們必須承載我可怕的重量。」要是換成艾琳,她的拖鞋肯定說——主人,你身輕如燕,在你腳下,我們輕鬆得不得了。 哈哈哈,她的笨居然可以娛樂別人,不錯,有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