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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頁 鄭媛 現在,她的心情已經好多了。 *** 李鐵城聽到亞玟的電話報告,果然氣得牙癢癢,立刻撥電話到沈竹芳的辦公室。 「請問您現在有空嗎?」 「什麼事?」 「有重要的事情要跟您報告。」 沈竹芳想了一下。「好吧,你進來吧!」 李鐵城立刻直奔董事長辦公室。 「那個常秀,她竟然叫編輯回來說,她不會再為雜誌社做採訪,但是這篇報導她會繼續做下去,因為這是她個人的採訪,而且她竟然還說,她可以把採訪賣給其他雜誌社。」他把亞玟說的話,原封不動地說給沈竹芳聽。 「你說什麼?她真的這麼說?!」沈竹芳臉色鐵青。 「是呀!」 沈竹芳瞇起眼低聲罵:「真是太可惡了!」 「是呀!」 「你就只會說是嗎?!」沈竹芳突然轉過來罵他。 李鐵城愣住,半天說不出話。 「真是太可惡了,這個人,我一定要好好修理她!」沈竹芳沉著聲說。 李鐵城本來不敢講話,過了一會兒才敢說:「這個,我在外面有聽到風聲,不知道該不該告訴代理董事長您……」 「有什麼話就直接說!」沈竹芳扔下筆,抱著胸靠在椅背上。 「是,」李鐵城說:「我聽印刷部門的主任說,那個常秀,她是我們的作家,可是卻在外面跟下游廠商訪價,包括紙廠、印刷廠等等,聽說她好像要自己獨立印刷出版品。」 「你說什麼?」沈竹芳瞇起眼。「她的膽子居然這麼大!」 「是呀!呃,」李鐵城掩住嘴,發現自己又附和了一次。「我的意思是說,她跟我們還有合約,竟然敢在外面跟廠商訪價,好像打算要自己出書,做出版公司的老闆,簡直不自量力!」 沈竹芳沒說話,她像在想什麼…… 「董事長小姐,您,還在聽我說話嗎?」李鐵城搓著手,急切又不敢造次。 「嗯,」沈竹芳回過神。「這件事情,等她行動再說。」 「行動?」 「對,等她的書出版,你立刻通知我。」 「是是,我知道了。」李鐵城哈著腰鞠躬。 沈竹芳冷笑,她已經想好,要怎麼對付常秀了。 第七章 亞玟打電話告訴秀賢:「總編輯放話要告你,他好像從廠商那裡,知道你在訪價準備要出書的事情,還有,最近你有找人跟書店談出書的事情嗎?」 「我不會這麼做,我會直接找經銷商。」 「嗯,」亞玟說:「他的表情,看起來像是認真的。」 「他直接跟你說嗎?」 「嗯,我覺得他實在很幼稚,以為這樣就可以嚇人。」 秀賢笑了笑。「如果他們要告我的話,也不是不可以。」 「什麼?他們可以告得成嗎?」亞玟很緊張。 「對。」 「那怎麼辦?如果真的告你怎麼辦?」 「這不算什麼,但是如果有進一步的動作,就會比較困擾。」 「什麼動作?」 「私底下的動作。」 「你是說──」亞玟倒吸口氣。「真的會那樣做嗎?我聽說過,以前業界有一家出版社,為了要對付從他們那裡出去自行開業的作者,聯合幾家同業用了很多非常黑暗的不入流手段,對付這名作家,例如叫紙行不要賣紙、威脅印刷廠商,叫他們不要接對方的生意,更可怕的是,聽說還在經銷商那裡放黑函,譭謗作家,而且還買通書店小姐等新書出來叫她們蓋書,還叫她們把新貨都屯積在倉庫,等時間到了就一次通通退回去等等,做了很多一般人都做不出來的事情!當時我聽到的時候覺得很不可思議,文化界居然也會有這麼黑暗的事情!不過我聽說,這些全都是真的事情。」 「他們可能也會這麼做。」秀賢的聲調很平靜。 亞玟瞪大眼睛。「真的嗎?可是為什麼要這樣做?如果對方在出版界能夠站穩腳根、存活下去,那也不容易,因為出版並不是好做的,聽說光是去年一年就有好幾百家出版社倒閉!」亞玟歎氣。「把別人逼到絕境,難道就不怕自己有遇到困難的時候嗎?這樣做不但沒有好處,而且沒有道德。」 「有的人做事情只看利益不看道德,有這樣的商人,也有一年捐贈幾十萬甚至數千數百萬的慈善家。一般商人為了自己的利益,用各種方法打擊對手,是可以預料到的事情。」 亞玟搖頭。「我覺得人類真的好可悲,喜歡錢沒有關係,但是不應該傷害別人。」 秀賢笑了笑。「不過,我認為他們現在最可能會做的事情,就是等我出書以後控告我。」 亞玟皺起眉。「因為你的合約,還有一本稿件未履行對嗎?」 「對,可能會用這個理由。」 「那怎麼辦?」 「我已經有心理準備了。」 亞玟歎氣,顯得很擔心。 「沒關係,我自行出書的目的,跟賺錢沒有關係,你不用擔心我。」 「可是,這樣一來你的名聲會不好,他們的目的不是錢,是想讓你難過。」 「這本書出版後,就算以後都不再出書也沒有關係。」 「為什麼?!我不希望結果是這樣,你是很好的作家!」亞玟很生氣。 秀賢卻微笑。「有你的肯定就夠了。」 「可是──」 「你不要擔心了,我決定要自己出書之前,這些事情都已經想到了。」 亞玟歎了一口氣。「怎麼能不擔心呢?事情為什麼不能單純一點?」 「也許,太過單純的世界,就不是人類的世界。」秀賢說。 「我聽說,人類居住的世界是最複雜的,這裡住著人、神、阿修羅和眾鬼,」亞玟感到有點悲傷。「渺小的人類,到底在這個世界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啊!」她感歎。 「是修行的角色。」秀賢笑著回答。 亞玟聽到後,又重重地歎了一口氣。「對了,你的稿子什麼時候給我?」她很盡責,還是不忘正題。 「還要再過幾天。」秀賢對她脫:「這本稿子有點特別,你收到稿件後,我要再跟你討論一下。」 「好,沒問題。」 「那麼,我稿件寄出去後就給你電話。」 「好,我知道了。」亞玟叮嚀:「你要保重喔!」 「好,你也一樣。」秀賢還是笑著回答。 掛電話後,秀賢的笑容慢慢消失。 她並不是擔心合約的問題,而是想到…… 最後的時刻,終於接近了。 *** 秀賢在三天後就收到律師信函。 同時間在報紙的藝文版上,就看到一篇作家常秀被出版社控告違約的新聞。 亞玟看到報導後非常激動,立刻打電話給秀賢。「怎麼會這麼快就有動作了?而且為什麼要跟記者說這個消息?」 「他們利用交稿時間做為理由,當然可以控告。」 「可是你的合約還有一年,而且你下一本書的出書時間在明年,出版社也知道你的交稿時間在今年年底,稿件根本還沒有到截稿日期,怎麼可以提出告訴?」 「律師寄出存證信函不代表事實成立,還要經過法官公審。事實上這封存證信函提到的是過去的事情,因為上一本書有延遲出書的狀況,所以可以用這個理由寄律師信。」 「但是當時延遲出書是主編的排書策略,跟你根本就沒有任何關係,你早就已經交稿了!而且書籍也已經出版了。」 「所以要交給法官公審,但是追究的過程,對方就達到目的了。」 「天呀!」亞玟快受不了。「這樣做根本就是故意的!而且為什麼要放出這樣的消息?他們根本就是想要損害你的名譽!」 「因為大眾關心、讀者關心,所以就對記者說明,這樣的理由很正當。」 「噢,」亞玟歎氣。「天呀!」 「下一步,說不定還會公佈我的真實姓名和個人隱私。」 「什麼?」亞玟很生氣。「他們真的可以這樣做嗎?」 「我會跟律師研究。」秀賢的語調很平靜。 「實在很離譜!」亞玟瞪大眼睛感歎。 秀賢笑了笑。「你現在在哪裡?公司嗎?」 「不是,我今天請假!」 「我不會有事,你不要擔心。」秀賢反過來安慰她。 「可是你的名譽受到損害,這是不能彌補的。」 「喜歡我的讀者不會離開。」 亞玟歎口氣。「你也要對外說明嗎?」 「說明什麼?」 「說明你的立場啊!」 「我也有錯。」秀賢對亞玟說:「我不會不考慮出版社的立場。雖然作者想要自己出書,有時候是為了理想,有的時候是為了想要進一步表現自己的工作能力,就像演員做久了會想當導演,是一樣的意思。但總之在合約期間內做這樣的事情,是我的錯。」 亞玟皺著眉頭想了一下。「你的書籍出版後,他們會請法院行使假扣押,讓你沒辦法出書嗎?」 「如果向法院繳交保證金,就可以這麼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