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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樓雨晴    


  這老闆娘和隆岳的臭婆娘一樣囉嗦,要是以前他甩都不甩,男子漢流點血有什麼好大驚小怪?那叫促進新陳代謝,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捐血時還能讓血液保持在最新鮮的狀態……

  這種屁話以前常放,現在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感覺她淚濕了肩膀,他現在只想一拳揍暈自己,並且完全同意老闆娘的話,怎麼可以害她哭!

  「琤琤,看我。」側過頭,早先提不起的狗膽,這一刻衝動便湊上嘴,擦過她頰畔,與偏過頭來的粉唇碰個正著。

  啊,好軟、好甜美!

  他吮住,厚著臉皮按住她腦後,牢牢貼吮。

  原來當禽獸也沒那麼難……

  意猶未盡再啄一下。「好了,你要不要賞我巴掌?」很貼心地幫她把手放在臉頰上,方便作業。偷香的代價就算要被砍一刀,他都覺得很值得。這招完全有效止詮了淚水,她臉兒紅紅,摸摸他的臉,再牢牢牽住他的手。他懂了!咧開大大的笑,對老闆娘說:「你說得對,是男子漢就不能讓喜歡的人哭!」

  然後大大方方牽著她的手走出西藥房。

  「所以現在,你算是你的男朋友對不對?」很不要臉地自己先爭取。

  「那我什麼時候可以去見你的家人?」

  「今天可不可以?啊,不行不行,太隨便了,應該要先約時間。」

  「那我是不是要穿正式一點!靠!突然想起來,我衣櫥裡沒有那種衣服,勉強算正式的也只有死鬼老爸娶我媽的那套西裝……嘖,好像真的要找時間去買一下……」

  他像個呆子一樣暈陶陶地傻笑,一個人自問自答得好快樂,完全沒意識到自己此時的表現,十足就是平日最嫌棄的那種多話又囉嗦的菜市場阿婆……

  認識一個半月後,何必生終於要到她的手機號碼。然後,他開始有事沒事就傳封簡訊給她。

  問她吃飽了沒?有沒有睡好?早上做了什麼?……

  此舉嚇壞了一幫兄弟。

  天哪、天哪!這是他們威風八面的生哥嗎?他會拿著手機玩小女生的簡訊遊戲,還一邊玩一邊露出那種令人起雞皮疙瘩的愚蠢幸福小男人的笑容……

  一群人跌破眼鏡,不敢想像這麼娘的行為他做得出來,幻滅得只差沒學廣告在地上打滾,哭喊「這不是肯德苦」……

  他一點都不在乎旁人怎麼想,他是很認真、很認真想牽她的手走下去,所以他還買了一堆手語教學的書籍、錄像帶,每天找時間拚命學。

  雖然他沒看過她在他面前使用手語,但是她不會說話,學起來絕對用得到,她應該是貼心知道他看不懂,他學起來的話,以後溝通會更方便。

  他還告訴老娘,以後她會有一個很特別的媳婦,並嚴正威脅,她要是露出丁點輕視和反對,他就和心愛的琤琤搬出去住,讓她當孤單老人!

  他和弟弟出去喝酒,拿她的照片出來獻寶,強迫他們認同他家琤琤是舉世無雙、霹靂無敵可愛。

  三弟不懂看人臉色,白目一句:「還好,沒有特別可愛。」讓他一拳揍飛出去。

  「幹嘛打我?」好無辜。

  「何必問。」理由就跟他的名字一樣,打得理所當然。

  再哀嚎一次,連大哥都嘲笑他。臭老媽,他要改名啦——

  還有一次,他們在每次約會的小公園,發現幾隻剛出生的小狗。

  沒隔幾天,狗媽媽斷氣了。

  五隻初生的小狗狗仍偎在媽媽身邊,嗚嗚咽咽的聲音聽起來好可憐,然後他就聽見他身邊的女孩也嗚嗚咽嚥了……

  再然後,就換他頭大了!他最見不得她難過,只要她不哭,天大的事他都肯做。他埋了狗媽媽,然後威脅利誘加拳頭,總算找到兩個朋友願意各領一隻回去養。

  剩下的三隻還安頓在公園裡,那裡有個隱密的小樹叢,他在紙箱上鋪了舊衣服保曖,一邊部還有誰可以領養。

  看她那麼痛惜它們,問她要不要帶一隻回去養,她想了好久,搖頭。

  他是不曉得原因啦,她說不行,他也沒細問,但是她每天都會去看小狗,餵食它們。

  有一次下著毛毛雨,她好急地跑來,脫下薄外套撐開來替它們擋雨,自己去淋得一身濕。

  他趕來就看到這個笨蛋蹲在那裡被雨淋。

  岳珊珊老是問他,為什麼會喜歡這個女孩子?就因為她漂亮嗎?

  坦白說,這個問題太深奧了,他答不出來。一開始,是從那記清恬的笑容起了頭,習慣了別人帶著著異樣的眼光看,就算不作奸犯科人家也不會覺得他是好人,但是她沒有。她對他笑,完全沒有雜質、乾乾淨淨的笑。

  他不知道自己哪一點讓她相信是好人,他長得不帥,太過剛硬的臉部線條,不笑時看起來會很兇惡,連小孩都會被嚇哭,但是她敢接近他,而且很真誠,沒有保留地信任、依賴他。

  一次又一次,不知從哪裡認定他很餓,帶著食物來填飽他的胃。

  她很容易討好,只要一朵公園的野花就能讓他綻開笑靨。

  他浪蕩了三十年,但是她有股沉靜溫柔氣質,能挽住他的步伐,讓他想在她身邊停留,看著她笑,心情平靜而滿足,那是一種類似家的感覺!

  她是個心腸柔軟又善良的小笨蛋,對那種妻離子散的畫面完全沒有抵抗力,只要讓她碰上了簡直比當事人還難過。她太纖細,她可能是他大男人的臭沙豬心態作祟,看到就是會勾起保護欲,想要撈進懷裡好好疼惜。他一直以為,他不會喜歡那種太脆弱的東西,粗枝大葉的性子總是不曉得怎麼珍惜,小時候老媽給他們三兄弟買了漂亮的水晶飾品,沒三天就讓粗手笨腳的他給摔壞了。

  認識她時,她比水晶還脆弱,他明明知道的,卻沒有辦法控制自己想接近她,他告訴自己,只要小心捧好就不會摔碎。

  真的,他知道這次他會很珍惜,把她保護得好好的,只要是她想到的,他都會為她做到。

  這要不是愛情,還會是什麼?

  原來,全心全意愛上一個人,真的會著了魔,全世界只看見她。

  第四章

  琤琤和一般人不太一樣。

  這一點,何必生心裡其實很清楚,相處兩個月下來,饒是神經再粗也不至於全無所覺。

  他無法確切說出哪裡不對勁,但就是知道,有些什麼地方怪怪的。

  或許,愛情真的可以讓一個人盲目,他完完全全讓自己忽視那些不對勁,眼裡只看見美好的部分,充滿自信地認為,那些他可以包容、可以克服。

  直到——

  那個盲點被弟弟點出。認識她兩個月,兩個月都是在公園度過,完全沒有新景點,他開始覺得,事情不能再這樣下去了。一個人的時候,他會想像那種浪漫的約會,兩個人手牽手在河堤邊漫步,賞著夕陽,晚風輕輕吹拂她長長的頭髮……

  再不然就是一起喝杯咖啡,談談情、說說愛,深情相望什麼的……

  好啦,以上純屬癡人說夢,基本上根本不可能發生。

  可是,就算浪漫的約會有技術性困難,離開小公園他卻很堅持。

  不然人家問起,他們約會的過程居然只有每天在公園看老大打太極、阿婆跳土風舞、還有向個乳臭未乾的死小鬼滾泥沙……傳出去他拿什麼臉見鄉親父老?

  她甚至連每天來公園和回家走的路線都一樣,必定要以過他們初識的巷子,不走那條路,她就常規不會走了。

  好吧,真的路癡到極限的人他也不是沒見過,會在住家附近小巷迷路的、上下班十多年來走的路線都沒變換過的,這種人多得是,她還不算最誇張的。

  他暗暗說服自己,並且好說歹說,保證有他在,她一定不會走丟,她這才皺起小臉,很為難地同意踏出公園約會以外的第一點步見他的弟弟。

  「老大,我覺得!」一記火眼金睛掃去,識相的弟弟立刻閉嘴。他一低頭,又是謀殺別人雞皮疙瘩的輕柔慰哄,忙著當火山孝子,替心愛的人布菜。「多吃點,這個好吃!他們的話你當狗吠就好。」

  那個明蝦好像很好吃……她偷偷看了一眼,又飛快收回視線。

  何必生立即起身,明蝦整盤端到她面前,悉數孝敬。

  「喂喂喂,老大,那是我!」又一記冷瞪,瞪掉了後面的抗議。

  「堂堂七尺男子漢,和一個女孩子搶食物,你可不可恥!」一大把歲數都活到哪裡去了,真是!

  「……」

  「明明說是一起吃飯——這樣也叫『一起』?」何必問瞟了眼隔著一條走道的對盯,與他心愛的、被拆散的無緣愛蝦深情相望。

  回想稍早,大哥帶她來的時候,她打死不肯靠近,他們友善地想握個手,居然把她嚇得躲到老大背後發抖。

  老大居然還說!誰叫你長得獐頭鼠目?還有你!心術不正,一臉禽獸樣,難怪她會嚇到。

  居然還怪他們長得不夠美妙順眼,嚇壞他的小寶貝!他自己像剛從綠島關出來的樣子都沒嚇到人了,他們給他帥一百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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