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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頁 夏灩 「我也是。」現在才晚上七點,兩個過去一混就是凌晨一、兩點的不良熟女現在卻早早便說掰。冉擷羽跟著起身,付清了酒錢,忽然轉頭。「於小覓。」 「嗯?」 「我現在很幸福。」 於覓一愣,隨即笑了。「那就好。」 放棄了一開始的守則跟主義,都是為了這一刻。 是的,她們都很幸福。 —全書完— *編註:關于于覓的愛情故事,請看【愛很潮】之一·橘子說835《單身時尚守則》。 山水有相逢 夏灩 在書寫的時候,我時常會想,究竟要放多少的「自己」進去? 我曾在《野獸看招!》的後記中提到,每一個角色都是不同份量的「我」,不論男女。我藉由他們的口、他們的舉止把我內心深處的想法表達出來,包含這個系列中兩個主角對於「時尚」和「流行」的看法。但這畢竟是言情小說,多數時候我盡量不使「自己」介入過多,唯獨此系列的兩本女主,分別代表了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七十的「我」。 佔百分之七十的,當然是這一本的女主,冉擷羽冉小姐。 當我寫完《單身時尚守則》後,有人問我下本會是怎樣的故事?多數人覺得應該是開心的,連我自己本來也這麼以為,結果稿子一開下去,差異何止十萬八千里,太多糾結的設定寫得我自己都發悶,甚至一不小心投入太多的「自己」而使故事主軸偏離。「復仇」從來不會是我書寫的主題,相較於這種白費力氣的無聊事,我更看重如何讓自己活得更好,所以為了讓女主能往這個方向走,著實費了一番工夫。 總言之,能夠和於覓那個松花皮蛋成為莫逆的,肯定也不會是顆白雞蛋。 只因這本女主的性格大半來自於我的本性,我跟她一樣死心眼,一旦認定了某一件事,就是把牙咬斷了都會堅持到底。我曾深深地確信自己不被愛,至今這個想法依舊,只是減淡了許多,我對自己受過的傷害始終難以忘懷,因為我怕痛。當我的底線被徹底觸犯,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對方,我的人生沒有太多灰色地帶,非黑即白,好惡分明。原本我一度安排這本書的結尾是個大團圓,但我發現我寫不出來,即便我說過我喜愛一個快樂的結局,問題是我無法昧著良心寫出連我自己都不以為然的事——所以,若要問女主跟男主的母親最後是否有和好?我的答案是不,就算過了一百年還是不。 因為我也有一個永遠都不可能原諒的人。 所以,就這樣吧。(笑) 由於系列兩本的女主都代表了滿多成分的「我」,所以不否認我有私心,各自給她們配了這麼兩個救苦救難、勇於涉險的男主,也許內心真實的我一直都在期待救贖,儘管我明白奇跡並不存在這世上。你要問我真有這種男人嗎?我的答案絕對是別傻了孩子,正因為不存在,才要寫在小說裡,現實的醜陋我已看盡,何苦連在夢裡都不放過自己?總之寫作這檔事就是自娛娛人,能娛樂到,就當我們有緣分,娛樂不到就……哈哈,有緣再見吧。 (有時候覺得到了這把年紀,也沒什麼特別好求的,寫我想寫的,滿足我能滿足的人就已經是很好的一個福分,我也不過是在芸芸眾生之中想找個小角落舒舒服服地說故事,僅此而已。) 我常在書裡寫到關於「付出」,其實我的看法是「並非付出得多的人就值得愛」,單方面的付出不過是一種自以為是的壓力,嘴上說著「不求回報」,難道真一點都不求?我不信,人是自私又利己的生物,即便是一句「希望你過得好」也是回報的一種,足以讓自己沉浸在「我的付出幫助了你」的沾沾自喜中。付出根本是一種自爽行為,承受這種龐大情感的一方遠比付出者還要辛苦,如果不愛,再多也只是一種負擔,如果愛著,那更不可能無動於衷,只顧享受。我本想把這一點寫出來,但一直找不到一個好的論述,只得放在後記碎碎念一下,大夥兒看看就好嘍! 我喜歡聽歌,所以好幾本書都用了歌詞,這是作者的一點任性。在上本有一首〈I am a rock〉,算是這個系列的潛在主旨,我英文不算太好,第一次聽到這首歌,調子歡欣鼓舞,以為歌詞也該是快樂的,直到有天偶然看到翻譯,我被狠狠刺中,不禁慶幸自己虛乏的英文能力,否則也許在聽見它的當下,我就會不受控制地爆哭出來。 〈I am a rock〉敘述的,幾乎是我的人生。 我建造了許多牆/和一座深邃堅固的城堡/沒有人可以入侵/我不需要友情,友情只會帶來痛苦/那是我所輕蔑的歡笑與愛/我是一塊岩石,我是一座島嶼。 我有自己的書/還有詩可以保護我/我穿著盔甲防衛/躲在房間裡,安全的藏在子宮裡/我不與人接觸,也沒人會和我接觸/我是一塊岩石,我是一座島嶼。 Paul Simon一直是我十分欽佩的歌手及創作人,他總是一身簡便裝束,不多打扮,僅一把吉他襯著他的靈魂,便感動了所有人。他的詞如詩般優柔,卻簡單地使我們見了血,彷彿被掐著喉嚨般難以言語。我曾有一度崩潰,把自己關在房間裡,一遍一遍地播放著這首歌,催眠般告訴自己:I am a rock。 因為岩石感覺不到痛苦,島嶼從不哭泣。 很久以前,我曾試著冷眼以對,嘲笑自己對於感情的渴望,我驕傲自己的獨立,但不過是一種強撐的假象,因我無所依靠,只能直挺站著漠視我身後的一片荒蕪。我筆下的女主多少帶著我的期盼,期盼遇到一個真正愛護自己,將自己全心全意放之心上的人。 現實中太多磨難,我只好期許我筆下的主角快樂、不容易被擊垮(即便真垮了也有人幫忙撐著),只因活生生的我脆弱不堪,總被一句無心的言語給殺得片甲不留。我過去以為麻痺自己是最好的面對方式,可隨著成長,我告訴自己,即便痛了傷了,我仍想細細品味人生裡的每一種況味。讓自己麻木很簡單,可這樣活著又有什麼意思?很多人告訴我放下,我說不,我不放下,我要一輩子記著這些味道,即便為此遍體鱗傷,那也是我衷心所願。 誰不是荊棘叢裡走過來的?我的人生沒特別幸運,也沒特別不幸,我痛過的你們也痛過,我的荊棘比你少一點,比她多一點,但我們都背著它前進。當有時真的痛得重了,我會告訴自己不要怕,這只是一份考驗,那些傷痛將會成為滋養我的養分,直到開出花朵的那天。 (是的,我和女主一樣,還是天真地相信著這一天的存在,人生不就是需要一點盲目的「相信」?) 至於Richard Marx的〈Heaven Only Knows〉也是我個人很喜歡的一首歌,歌詞唱誦著遊子的滄桑及惶然。他四月來台演出,可惜沒唱這一首。很多時候我很佩服這些創作人可以這麼坦然地面對自己的灰敗,在書寫這篇後記的時候,我正在聽Eminem的〈Not Afraid〉。我聽著這個幾乎擁有一切的男人,獨獨缺乏愛,儘管全世界的歌迷擁戴他,也仍無法治療他內心深處的孤獨,他的空虛狠狠地打進我心底,使我鬱悶,所以連這篇後記也跟著黑暗起來了……一切都是Eminem的錯!(最好是) 這套系列名叫【愛很潮】,由「單身是一種時尚,戀愛是一種潮流」這一句話發想而來,和什麼潮濕啊、鹹濕啊一點關係都沒有,希望可以給大家很多愛的感覺嘍。不過其實暗地裡的系列名叫「陽光撞黑洞」,或是「追你好辛苦」,還有一個叫「勇者無懼」……感謝好友們提供。 至於尾聲則是我個人的惡趣味,老實說這套書名是我想出來的,結果寫完了沒一本符合主旨,尤其是這本。相信不少人看到中間應該會內心OS:「作者騙我!」對、對不起……(跪)不知不覺就寫成這樣了,我也是千百萬個不得已,所以其實這一套書背後真正的意義是「因為愛很潮,所以單身的不單身了,不婚的也結婚了」世界大同、天下太平,喔耶! 這一本的調性算是我難得的嘗試(分明是誤打誤撞來的),如果有人喜歡,那真是不肖灩我最大的榮幸(開始狗腿)。下一本還在構思,應該會是快樂的……我希望。山水有相逢,上本沒篇幅廢話,我在這本徹底廢話回來(有必要這樣嗎?),總之,一樣謝謝看到這兒的讀者朋友,舊雨新知一樣感謝,還有再一次讓我爆字數的編輯(至少沒像上一本那麼多了嘛……)、出版社大人、給我支持和吐槽的好友們,以及非死不可上的寶貝們(笑),謝謝你們,衷心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