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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頁     決明    


  這樣做,真的好嗎?

  他問過自己,老實說,他不知道,但他希望她走一趟她自己編織過的夢想,親自走一趟,親身去實現,也許哪一天,她達成夢想之後滿足了,還願意開心笑著跟他說她以前經歷過的那些事跡,那不是很有趣嗎?

  「晚艷姊姊,你瞧見獅子了吧?我可沒騙你,真的有獅子這種生物,是吧,別忘了你允諾過我的事呀。」他輕笑,在風中緩聲自語,讓風兒攜著這句沒來得及當面調侃她的話語遠去。

  莫晚艷原先賭氣低頭坐在馬車裡絞手指,突地一陣風頑皮翻弄幔簾,拂進一縷花香,她抬頭,探出幔簾,馬車正經過那棵前幾日時含苞待放的花樹,那時她與李鳴鳳騎馬而過,李鳴鳳說這種花香極了,是她沒見過的花種,聽他這般說時,她心裡好奇,原來是這樣的香味。

  香極了嗎?她一點也不覺得……

  或許是孤單,讓一切變得無趣,那時與他作伴,連野林裡摘的青果子都甜多了。

  晚艷姊姊,等花開時,我摘花替你簪發。

  替我簪發?那景象不怎麼美吧?說不定我替你簪發還有看頭些,哈哈。

  樹下,似乎還能瞧見那對悠悠哉哉騎在馬背上搖頭晃腦的年輕身影,笑語輕揚。

  十五歲的她,十二歲的他,在這年交會,同時在這年,分離。

  好漫長的路途。

  明明來的時候覺得時光飛逝,像是一眨眼就到了皇城,怎麼歸途遠得像到不了家一樣?但實際上,她回來的時間足足比之前更快上好幾天。

  馬車行經之路,全是她曾走過的,她在那處泥窪裡踩了個空,跌個四平,也濺了他一身髒,現在泥窪被暖陽曬乾,只剩下一片龜裂的干地。

  還有那棵樹,李鳴鳳吵著要在樹下睡午覺,死賴活拖著不肯走。

  那家小野店是他們用午膳的店,裡頭的面好大一碗,老闆娘又親切美麗,只是他嫌面的味道太鹹,結果被老闆聽見,拿菜刀出來揮舞,轟他們出去。

  那條小溪,水冰冰涼涼,本來兩人只是想取些水在路上喝,結果竟在溪邊玩水玩了一整天,他潑她水,她將他扛起來往深一點的溪裡丟,他沉了下去,她嚇得幾乎魂飛魄散,匆匆跳下水去將他撈起來,還在擔心他的生死,他卻張開眼,用一根指頭頂著她的額,讓她重心不穩又摔回溪裡去。

  那顆大石塊,上頭有他拿另一顆石子充當筆墨,洋洋灑灑寫下的謎頭,要讓她猜。

  那處她與他費了一個多時辰才努力生起火的柴堆殘燼仍在。

  那條小徑,他教她哼了一條曲兒。

  那條岔路,他與她爭個面紅耳赤,他說往左,她說往右。

  那家小攤,他和她看見涼茶,像兩條爭肉的犬,汪汪兩聲衝上前去……

  她笑了,腦海裡仍清晰可見的那段回憶,是快樂的,無論之後的李鳴鳳做了什麼,又如何絕情待她,都無法抹殺掉他給她的短暫歡笑,或許只是那麼短短幾日,但她真的很開心,每個笑容都是出自肺腑,不像在莫府時虛與委蛇,笑得敷衍。

  釋懷了,不怨了,她告訴自己,記住她想記住的記憶就好,這樣一來,那處泥窪不擋路了,那棵樹不會礙著她的眼,那家小野店也可愛了起來,那條小溪的沁冷透心涼變得讓她再三回味,那顆大石塊、那條小徑、那條岔路、那家小攤……

  記得這些就好。

  至少她很確定,她不會想丟棄掉那幾天的快樂記憶。

  莫晚艷的眉宇松放開來,她終於能輕快哼出那支曲兒,那支李鳴鳳用著帶些高亢的輕嗓,反覆教會了對音律異常遲頓的她的悠揚曲調……

  第四章

  十五歲那年回到莫府的事,至今想來仍像一場夢,過了這麼多年,每當想起時,莫晚艷都還抱持著好深的懷疑。

  按理來說,她偷走叔父幾乎要到嘴邊的鮮美肥肉,回到莫府裡等著她的沒有鞭子也該有家法吧,至少——她不會覺得叔父會輕饒她。

  所以她是抱著必死的決心踏進莫家大門。

  結果,莫宅裡,沒人鳥她。

  就像以前那樣,視她為無物,不主動與她攀談,不主動向她行禮,這……和她預料中落差太大太大太大了!

  陣仗呢?準備圍縛她的大陣仗呢?

  沒有!

  隊伍呢?準備處置她的百人隊伍呢?

  沒有!

  刑具呢?夾手夾腳割肉烙胸的殘酷刑具呢?

  沒有!

  府裡是那樣那樣的寧靜,奴僕是那樣那樣的勤勞,堂兄堂弟是那樣那樣的高傲,堂姊堂妹是那樣那樣的花枝招展,風是那樣那樣的涼爽,天是那樣那樣的藍,雲是那樣那樣的白,但——不對勁呀!

  她遲疑著腳步,小心翼翼,左右張望,總覺得應該會有人趁她不注意時,衝殺過來將她按倒在地,然後再直接一百大板打過來……

  直到她在園子裡不小心遇見莫聖雙,她額上冷汗大顆小顆不斷沁出來,想著慘了慘了死定了死定了,莫聖雙卻沒吼她,瞟了她一眼,聲音一如以往的冷淡,「你跑到哪裡去了?」

  「呃,佛、佛寺……」這借口太爛,她才出口就後悔,想再擠出另外一個之前,莫聖雙已經收回視線,瞧也不瞧她,只數落了那麼一句——

  「去佛寺住幾天也不會跟府裡的人知會嗎?不懂禮數。」

  然後,他揮手趕她回房,沒再多說半個字。

  李鳴鳳的事呢?怎麼不逼問她?怎麼不拷打她?怎麼……好像無關痛癢?

  她回房的途中,悄悄繞去先前囚住李鳴鳳的那間偏房,被她打破的門板已經修復好,就連她走著走著,遇上了那日帶著奴僕追趕她的管家,他竟也只是朝她輕頷個首,就各自去忙了。

  好像……李鳴鳳這個人不曾出現在這裡過。

  是夢嗎?府裡瀰漫的氛圍就像在說著這樣的情況,彷彿只有她一個人做了與李鳴鳳相遇的夢,而其餘人全都很清醒。

  偏偏整個府邸她也無人能問,只好跟大家一塊裝傻,既然沒人會因為李鳴鳳失蹤一事處罰她,對她而言才最該是阿彌陀佛的好事吧。

  唯一證明與李鳴鳳的相遇是真實的,只有她向來藏在屜裡的四顆珍珠不翼而飛。

  她的日子走回正軌,她一步一步朝自己的夢想前進,沒再走偏過半回——李鳴鳳的事,是她唯一也是最後一次的偏差行為。

  十八歲後,她如願搬出莫府,考進了女將營,成為最低階的小兵,天天操兵天天練武天天排陣。原來這就是她爹娘過的生活——說實話,很累,而和旁人相處,更累。

  待了三年,她有此體悟。是她太習慣只將自己管好就好,從不想去掃他人瓦上霜,不擅長與人交際,加上曾被人騙過感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害她不敢再對人掏心挖肺,所以才會成為小團體努力排擠的對象嗎?

  將軍討厭她,副將討厭她,伍長討厭她,就連伙食兵都討厭她,所以在女將營的日子並不比在莫府好過,她想,再待個一年半載,她就會編個病名離開軍伍吧,這個心願,她算是親身體會過了,有好玩之處,也有讓她想快快逃離之處,不過她不會後悔走這一遭,若她沒來過,等到她七老八十,恐怕還將「早知道當初就該進女將營……」的遺憾掛在嘴邊。幸好她來了,雖然結果不如她的期待。

  那麼,接下來她得替自己再找個人生目標,下一步路,她要做些什麼?

  嗯,上回在大街上看見有人在表演胸口碎大石,她覺得有趣,很想試試有個人躺在她面前,胸口放塊石讓她劈下,一定很痛快!

  還是去學做大餅,她的手勁好,做出來的餅一定又香又好吃。

  不然,去各地走走玩玩,多看些美景,多認識些人,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嘛,她也不用詳細安排該往哪個地方去,就隨性而走,讓胯下的馬匹帶著她定,馬停她跟著停,馬吃草她吃饅頭,馬喝水她喝涼茶。

  一定要去那個她曾以為官員見到百姓都會下跪請安的國家,上回都沒能好好逛,只逛透了天牢,那些繁榮的街市,熱鬧的鋪子,香味四溢的小攤,她都想去嘗個鮮——

  「莫晚艷!排陣時你在發什麼呆?!去旁邊扎馬步一個時辰!」副將大聲吼她。

  唉,認命。

  她沒有爹娘的好本領,她不是當將軍的料。

  虎父無犬子,是一句騙人的話。

  「連扎馬步都可以發呆?!扎完去掃校場!」斥喝聲又傳來。

  雖然,她在這裡備受排擠,但卻沒被實質皮肉上的欺陵,大概是和她在軍宴上表演連劈一百五十九片石瓦有關……

  扎完馬步,掃完校場,她囫圃吞飯,塞飽胃,哼著小曲到幾塊木板圍起的澡室沖身體。這大概是她最享受的時間了,因為被處罰,反而讓她沒機會和大家一塊洗,她可以獨佔木桶大浴池,在裡頭泅過來再泅過去,啦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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