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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宋雨桐 不,是那個包包裡不管有什麼,現在的她似乎都不在乎了…… 搶走了也好,什麼都搶走了,也好。 就讓她一無所有吧……她甚至是這樣想的。 她罪有應得的,是吧?她怎麼可以同時愛上兩個男人,哪一邊都放不下呢?她好可惡,一再地傷害了他…… 他不會懂的,她的心比他痛、比他更難過……他不會懂的!沒有人可以懂的! 駱以菲終於掩面放聲哭了出來,哭得好大聲好大聲,哭到連站的力氣都沒有,整個人跌坐在大馬路邊,哭得就像個孩子…… 太專心、太傷心的哭泣,以至於她沒發現有人替她去追歹徒了,還有路人替她報了警。 *** 第16章(2) 凌晨兩點多,秦牧宇一到達警局,便看到坐在角落的駱以菲那張哭得慘不忍睹的臉,他快步衝了過去一把抱住她—— 「沒傷著哪裡吧?」他擔憂的問著。 她搖頭,伸手緊緊抱住他。 「警察說你的包包已經找回來了,是一名路人看見了上前追歹徙拿回來的,等警察拍完照建完檔會還給你,到時再確認一下有沒有少什麼東西。」 她點點頭。「我聽說了。」 可是她沒力氣做任何事,只是一直呆呆的坐著,連是誰幫她找回包包的她都不想知道。 「你沒受傷吧?」 「我只想回家。」她說完,又哭了。她真的想回家,而不是回飯店。突然好想家,好想離開這個地方。 秦牧宇抱著她,心一窒,久久才道:「可是我現在不想離開你。以菲,你今天太累了,這件事我們晚點再說好嗎?我們先回飯店去,其他的什麼都不要想,我會陪著你,一直一直陪著你。」 她乖巧的點點頭,雙手把他抱得牢牢的,就怕一鬆手,她就再也無力抓住。 就像那個被搶走的包一樣,她竟連想要搶回來的念頭部沒有了,這樣的自己,真的真的讓她很害怕。 此時警察走了過來,親自把包包交還給她,並讓她確認一下裡頭的物品,確定什麼都沒少之後,才讓她簽了名帶走。 秦牧宇把她抱上車,她上了車便睡,淚滴還掛在她眼角上,他伸手將它抹去。 腦海中響起之前警察在電話中跟他說的話—— 「駱小姐被搶的地點是在近郊的富人別墅區,時間是晚上十一點二十分左右,她一個人走在路上,路人說當時她邊走邊揉眼睛,像是在哭,走起路來也很不穩,所以才引起他們的注意,沒想到不一會兒就看見有人衝上去搶她的包包,她竟連喊一聲也沒有……幸好她身後不遠處還跟著一個人,很快便追上了歹徒,把她的包包拿回來,不過,那位先生不願意曝光,因為他是這裡的名人……」 名人…… 邵千陽的名字瞬間在腦海中閃過。 只有他這位名人才會三更半夜不睡覺跟在駱以菲身後,只有他這位名人才會出手搶回她的包包卻不願意曝光,因為他不想害了她,也只有他會在那個時間、地點出現在她的身旁,因為,她根本就是從他家裡走出來的…… 答案顯而易見。 她去找邵千陽了,而且在那裡待了一會兒時間,所以她不接他的電話,或者說不敢接他的電話? 秦牧宇的心沉了又沉,油門不自覺地越踩越大力,車子在夜裡疾駛,也驚擾不到那在睡夢中還流著淚的駱以菲。 她,不愛他了嗎? 她,不愛他了。 她,真的真的不再愛他了…… *** 「我們結婚吧。」 這是駱以菲第二天清晨醒來時聽到的第一句話。 她看著秦牧宇,以為自己的耳朵出現了短暫性的幻聽。 「你剛剛說什麼?」 「我說——我們結婚吧。」秦牧宇笑著說,不知打哪兒變出一枝紅色玫瑰花遞給她,「雖然我知道這樣的求婚地點及方式都有點遜,甚至一點都不浪漫,可是,經過昨晚之後,我決定要趕快把你娶回家,每天二十四小時守著你,不再讓你遇見那種事。」 他是被昨晚的她給嚇壞了嗎? 看來是的。 「其實,我在拉斯維加斯不是第一次被搶——」 「什麼?」秦牧宇挑高了眉,驀地欺近她。「怎麼回事?沒聽你提起過,到底什麼時候發生的事?對方有沒有傷害你?」 駱以菲笑著伸手撫著他的臉,安慰道:「我告訴你是希望你不要那麼緊張,結果你好像更緊張了。」 秦牧宇瞇起眼。「駱以菲,不要以為這樣一句話就可以打發我。」 「好,我說。那次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氣保護我的包包,因為包包裡有你寄給我的明信片,有沒有很感動?」 一點都沒有! 秦牧宇聽了神情更嚴肅了。「然後呢?」 「就……對方可能被我的堅持嚇到了吧,而且我當時還大吼大叫的,所以對方就跑了,包包沒被搶走。」她三言兩語微笑帶過,沒提當時要不是邵千陽出手救了她,她可能會因為那疊明信片被砍上一、兩刀,甚至可能破相。 「你這個大笨蛋!那些不過就是幾張紙而已!為了那幾張紙,你竟然跟對方搶?駱以菲,你的腦袋瓜子裡除了裝劇本外,就剩下一團漿糊了嗎?」 駱以菲還是笑笑的看著他。 清晨的陽光很溫柔,微風輕輕地吹進房間裡,拂上她的臉頰,這樣看著他,讓她想起很多年前的初相遇,當時她是那麼那麼的戀著他,卻一個字也不能說,連喜歡都不能承認。 如今他就近在咫尺,還說要娶她……她是個多麼幸福又幸運的女人呵。 可是這樣望著他,她想到的卻是過往的回憶,而不是跟他的現在與未來。 她真是個笨蛋,為什麼不可以簡單一點,就好好去愛眼前這個她自以為愛了許久許久的男人呢?為什麼要去追究,自己是愛那個回憶愛那個青春愛那個夢,還是真的到現在都愛著這個男人? 久久,她歪著頭對他笑著說:「所以,你知道我曾經是如何的愛著你的吧?」 她說,曾經。 就算他不想刻意挑她語病,這兩個字卻輕易地躍入他的腦海裡。 是啊,她曾經是那樣傻傻的愛著他,可是現在的她已經不是八年前那個傻傻愛著他而無怨無悔的女孩了,她的心給了另一個男人,就算他不想正視,也無法否定這個事實的存在。 但,不管她的心在哪裡,他都想要她。 秦牧宇把她摟進懷裡,低頭吻上她的額頭。「今天我一整天都很忙,我們約明天吧,明天拍完中午那場戲,我們就去那間小白教堂,不見不散。」 小白教堂是個二十四小時開放的結婚禮堂,標榜著新人坐在車子上,連下車都不用就可以完成婚禮,還有得來速禮堂之名。 駱以菲的心惶惶然的,沒在第一吋間點頭答應。 「牧宇,你答應過要跟我先談戀愛的……」 「我知道,但我怕失去你。」 這話,他說得極淡,但他知道她聽得懂他在說什麼,因為她是如此冰雪聰明又極敏感的女人,他就是愛這樣的她,但是也怕極她的冰雪聰明識破他偽裝的從容。 駱以菲動容著,雙手圈住了他的腰,安靜的偎在他懷裡,心口逸出一聲又一聲的歎息。 「你會來吧?告訴我你一定會來。」 「我會……一定。」她在他懷裡輕輕地承諾。 路已經走到這裡,似乎不能再回頭了。 我要結婚了,希望你祝我幸福。 但如果你讓我當你搶來的新娘,也許我會更幸福? 第17章(1) 安亞這個月到處飛,一下子飛到紐約、一下子飛到中國、一下子又飛回台灣,像是工作量激增很多,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這叫眼不見為淨,之前每天看秦牧宇和駱以菲在她面前濃情密意、眉來眼去的,差點沒嘔死她,還不如多花點時間找劇本找贊助廠商及資金,或是四處跑趴認識一下有助益的新朋友。 今天她終於飛回拉斯維加斯,一大早便到片場探班,地點就在風大太陽大的大峽谷,愛漂亮的她因此不得不緊緊戴著大草帽,還不時用手抓著,漂亮的美腿也乖乖的縮在大傘下,免得到時還要花好幾倍的錢來美白。 導演卡卡卡的聲音接續傳來,安亞瞇著眼看向導演前面的鏡頭,是因為高溫悶熱吧,今天演員的狀況似乎不太好,怎麼拍胡晏都不滿意,乾脆親自上場教演了起來。 秦牧宇邁開長腿大步走到遮陽傘下,長手一伸便拿起桌上一瓶礦泉水仰口灌了起來,他袖口捲起,微開幾顆扣子的襯衫底下緊繃的肌肉像在冒著蒸氣,人才一走近便覺熱氣襲人,讓安亞頭昏腦脹,不禁拿著報紙搧著臉。 「大製片今天怎麼有空來探班?」秦牧宇喝完水,一雙黑眸瞅著她。「你瘦了?怎麼,像你這種大美女還有人捨得虐待你不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