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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梁鳳儀    


  第一章

  金旭暉自美國回港之後,立即與我開始爭奪金耀暉的監護權。對此,我毫不畏懼。強烈的要強、要贏、要打倒對方、要捍衛自己的念頭只持續了幾天,就面臨挑戰。

  羅本堂律師把我叫到他的面前去,很慎重地對我說:

  「有關你與金旭暉爭奪金耀暉監護人一案,有了新的發展。」

  這新的發展,不言而喻。

  我很直率地答:

  「金旭暉與金耀暉並不是同母所生。」

  「可是,香港法律到目前為止是承認妾侍的地位的,金旭暉之母是合法的金耀暉家長,這一點你不可不知道。」

  「我這場官司贏不了?」

  「勝訴的機會並不高。」

  「為什麼?」我衝動地咆哮,「耀暉本人一定願意跟著我生活。」

  「金太太,請鎮靜一點,否則,我給你的勸告,就不能有效地幫助你分析事理。」

  我只好大口地喘氣,然後慢慢鎮靜下來。

  羅本堂律師才繼續說:

  「金太太,你先答覆我幾個問題。」

  「好。」我連連點頭。

  「你現在有沒有到外頭去工作?」「有。」

  「佔用你多少時間?」

  「一星期五天半。」

  「你自己有多少個孩子?」

  「三個。」

  「都要你帶?」

  「我有一個傭人。」

  「她也管其他家務?」

  「當然了,我們到目前為止還不算富有,遺產才剛剛分到手,要有真金白銀可用,還是以後這一兩個月內之事,這你是知道的。」

  羅本堂並沒有對我這個解釋生多大的興趣,他反而緊皺雙眉,道:

  「金太太,作為你的代表律師,我要很坦率地以我的專業知識,說出我的意見。我並不認為你現今這個身份能贏得你小叔子的監護權。」

  「為什麼?」

  「因為條件並不比人強。這兒有很多個因素。其一,金耀暉的庶母無論如何是目前金家的唯一家長,她全心全意要監管耀暉,在情在理都適合,而且她不但有身份且有時間去照顧金耀暉,何況,她有金旭暉在一旁給她撐腰。」

  「是她為金旭暉撐腰!」我氣惱地說。

  「個人的恩怨不能作呈堂證供。在生活上,由金母帶著兩個男孩子,且年紀雖有差異,還總是易於相處,這一點法官判案時會考慮到的。不同於你的三個小娃,在與金耀暉的溝通上不見得有什麼幫助,換言之,不是適合的玩伴,也不能起手足相輔相承的作用。」

  我氣得一時間不能回話。

  「還有,金太太,你作為一個全職的職業女性,要打理生生意,餘下來的精力時間還要分在三個自己親生的孩子身上,我看要法官相信,你能把金耀暉照顧得好,是比較使人難以相信的事。」

  「你的意思是對方母子加起來,我就不能以長嫂當母為有利條件了?」

  「可以這麼說,母親非但在堂,且長兄為父的話,金旭暉的地位身份也可以將你取代。」

  我差一點就要哭出來,說:

  「他們是一石二鳥,這樣一來,怕金家的產業就要由他們來掌握了。」

  羅本堂望了我一眼,想了想,說:

  「金太太,你現在要考慮是否放棄這場訴訟,因為你勝訴的可能性的確不高。」

  「不!我一定要跟他們爭到底,輸也要輸得光明磊落。」

  我決意不肯讓這一步。

  實在太氣人了。

  對於這種毫不講親情,只算利益的編排委屈,我何以對金家去世的幾個親人?何以對自己的良心?

  就是為了我與金耀暉的感情,我也要決戰到底。

  打官司這回事,有什麼叫作是一定贏的。

  來香港這段日子,我的路也是辛辛苦苦踏出來的,現在雖仍是羊腸小徑,但總有立足前進的機會與餘地。如果我畏縮怕難,怎麼會有今日?

  微微挺一挺胸,我對羅本堂說:

  「羅律師,我決不改變主意。」

  「你回去三思再說。」

  「已經很詳細地考慮過了。」

  羅本堂沒有再說話,他站了起來,表示言盡於此,要送客了。

  陪我走到他辦公室門口,他跟我握手說:

  「金太太,既是你主意已決,我必盡力而為,但,我有一個忠告。在法庭上,你千萬別指責對方是為了爭奪控制金氏家業的權益才與你起訴訟。你必須明白,推論沒有證據在法律跟前成不了事。而且你能這樣指責人,反過來,你也有同樣的嫌疑。」

  我想開口再申辯,羅本堂就截住我說:

  「對我,你是不用做什麼解釋的,我明白。」

  我微微一愕,很覺得難為情。

  第一次在人面前感到自己活脫脫一個無知婦人,婆婆媽媽,嚕嚕囌囌的。

  這在言語簡潔、內容豐富,兼有勁力的羅本堂跟前,就真是太獻醜了。

  心情益發沉重,回到家去,連吃飯的胃口也沒有,回到房裡去發呆。

  大女兒詠琴還忽然跑到我跟前來,兩行鼻涕與熱淚地大聲嚎哭。

  我問:

  「怎麼了?」

  「弟弟……把我的牛奶打翻了。」

  「這有什麼好哭呢,不就另外叫牛嫂給你添一碗新鮮的。」

  「不,不……」詠琴不住地擺動著身體,道,「我要他賠,我要他賠……」

  怎麼賠?

  很多錯事做成了,就是千古恨。哭那潑瀉在地上的牛奶是多餘的。

  眼前的這個哭著的娃兒,她爹也做了對她娘很不起的事,教人傷透了心:往哪兒索償去!

  詠琴不住地哭,煩得我什麼似的。

  忍不住把她一拖就拖出房去,直奔廚房,把那哭得死去活來的詠琴塞回牛嫂的手裡說:

  「把她好好地管教一下,別動輒就鬧,害得人心更煩。」

  牛嫂看著我,有一點點像見了前所未見的怪物,掩蓋不住駭異的神色。

  我並不明白她的用意,只鼓一鼓腮,掉頭就走。

  在屋子的走廊上,聽到有腳步聲近前來,喊我:「大嫂!」

  回頭一望原來是耀暉。

  「大嫂,請別生詠琴的氣,你從來都是頂疼他們的。」

  耀暉這麼說,我才呆住了。

  對,從沒有對自己的小孩子發過脾氣,這是第一次。

  凡事總會有一個開始。

  我答:

  「詠琴這孩子再胡寵下去,就很不得了。」

  「不是的,大嫂,你是為我的事而煩心,發洩到詠琴身上了是不是?」

  我望耀暉一眼,沒有再講下去。

  他是我身邊所有大大小小人物之中最能看穿我心事的。

  我輕歎一聲,幽幽地說:「到房裡來,讓我告訴你今天去見羅律師的經過。」

  於是,我把與羅本堂會面的情況,對小叔子清清楚楚地交代了。

  耀暉聽罷,良久,才曉得問:

  「那怎麼好呢?大嫂,我不要跟二哥及三細姐。」

  金耀暉忽爾眼眶都紅起來了。

  我再忍不住,一把抱住他:

  「不會,大嫂不會放棄你,我們一定爭取到底。」

  緊緊地抱住了耀暉之後,胸臆之間忽然有股溫暖的氣流滑過似的。

  我感覺自己溫柔的胸脯緊貼在一個人身上,那種舒服感既陌生又熟悉。

  像把一份突然而至的空虛填塞起來,如此地令人滿足!

  「請別離開我!」對方這樣說。

  這麼一句深情而簡單的話,我是曾經聽過的。

  那是在很久很久之前……

  丈夫到香港營商,回到廣州來看望我時,那重聚的一夜,相擁著說的溫馨話。

  當時,我在他懷裡笑道:

  「誰會離開你了?」

  金信暉說:

  「我怕你會。」

  「我怎麼會?」

  「如果我做了你不喜歡的錯事,你就會以離開我來懲罰我。」

  這兩句話令我心裡甜得發膩了。

  如果離開他是最大的懲罰,那對我是至大的榮寵了,是吧!

  有他這句話便足夠了。

  女人是要面子的,於是我柔柔地說:

  「好,那你就不要做我不喜歡的錯事了。」

  「不,我不會,我不會!我答應你從今天起,我只愛你一人。」

  連連幾聲的承諾之後,對方把我擁抱得更緊。

  我那豐滿的胸脯壓在金信暉寬敞的胸膛上,產生一種備受保護的暢快感。

  我多麼地不願與他分開。

  直至房門口有人輕輕地咳嗽一聲,才從迷惘的回憶中轉醒,我慌忙推開了小叔子。

  「對不起,打擾你們了。」

  走進來的是惜如。

  不知怎的,我竟漲紅了臉,訥訥地跟她打招呼。

  也許是惜如望著我的眼神怪異得難以形容。

  可以這麼說,她的整張臉都浮現著一股邪裡邪氣,像一個已在歧路上行走的人,忽爾尋著了個同道中人,於是做出會心微笑似的。

  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的?

  我有什麼歪行惡念是跟她扯得上的?

  這無疑令我內心不住戰慄,一時間不知所措。

  我開口問惜如:

  「找我什麼事?」

  「金旭暉找你,有事要跟你商量。」

  「好。」我挺一挺胸,跟著惜如來到客廳。

  真奇怪,打從什麼時候開始,惜如當了金旭暉的跑腿。抑或,這只是我的多疑?

  坐在客廳上的除了金旭暉之外,還有健如,以及三姨奶奶。

  後者把詠詩抱在懷內,樣子還算是相當和悅的。比起金旭暉來,三姨奶奶顯得安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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