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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頁     琳達·霍華    


  心想她可能會去別的地方,他一大早就起床開車經過藍家。他先前已經查看過了,因此知道從路上可以看到她平時停車的地點。雖然只能看到車尾,但足以看出那是她的休旅車。但她一定是天沒亮就出發了,因為他在天亮後不久開車經過時,她已經離開了。

  她有家人住在這一帶嗎?他責怪自己沒有問清楚。當然啦,她的家人不必住在這一帶,她可以搭早上的第一班飛機去探望他們。

  他不高興地想到她可能有男朋友,但念頭一轉又覺得不可能。莎蘭太有格調,絕不會和某個本地的鄉巴佬共度週末。根據以前跟蹤她的經驗,她不是逛街購物,就是跑腿辦事,但從來沒有在任何地方和男人見面。問題是,他有好長一段時間找不到她,所以不知道她在這個地區認識哪些人。她極可能是去探望家人或朋友,但他很想知道她究竟在哪裡;他最討厭搞不清楚狀況。

  例如在解決了羅老頭之後,他沒有留下來看熱鬧,因為他知道罪犯往往都會忍不住那樣做,警方現在都會拍攝圍觀者。等他翌日早晨開車經過時,車道被路障堵住,房子被黃色封鎖線圍住。他不知道莎蘭去了哪裡。朋友家,旅館?溫斐飯店的可能性最大,所以他直接開車去那裡,但沒有看到她的休旅車。再加上那天下雨,他不喜歡在雨中開車,所以他就回家了。

  葬禮後,她回到法官家。從那時起她幾乎整天都待在屋裡,每天都是如此,因此他放鬆下來,不再經常開車巡過。根據小道消息,她在替家屬清理打包所有的東西,準備空出屋子待售。後來有天晚上他去查看時,發現她不在家,因為屋裡一點燈光也沒有。她去了哪裡?

  問題是,附近沒有地方可以讓他停車監視她。陌生的車輛一停留就會被人注意到。他也無法不停地開車經過;他有生意要顧、有會議要開、有電話要打。為了避免節外生枝,他沒有僱用陌生人,所以所有的監視工作都必須由他自己來。最後他不得不承認他無法隨時掌握她的行蹤。他不喜歡那樣,但他是通情達理和有耐性的人;他可以等。

  最重要的是,他知道她在星期二早晨以前應該都不會回來。

  上次那招太靈了,所以星期天晚上他故技重施。他開著一個多月前買的藍色福特轎車到拱廊購物中心,白色積架畢竟太惹人注目。福特普通到毫不起眼。它當然不能和積架相比,但正好符合它的用途。但當他從購物中心打電話去時,藍家沒有人接電話。他試了好幾次才沮喪地放棄。

  但星期一晚上,他知道藍氏夫婦在家,因為他查探過,車道上也沒有額外的車輛。他們獨自在家。他打了電話,桑尼當然很樂意和他見面。桑尼向來樂意談生意,當一個人擁有一家銀行時……人們喜歡和他見面。桑尼真是笨,不但不覺得他去找他似乎不大尋常,反而感到受寵若驚。

  桑尼開門請他進去時,滅音手槍就塞在他的腰後被外套遮著。他看見桑尼甚至沒有費事穿上外套時,心中感到十分不屑。那傢伙穿著寬鬆長褲、套頭針織衫和室內拖鞋。天啊!毫無品味可言。

  「美琳呢?」他隨和地問。人們相信他,跟他說話,告訴他許多事情。他們為什麼要對他起疑呢?

  「樓上,她馬上下來。你說你有事想要跟我們兩個談?」

  「是的。謝謝你們今晚和我見面,我不會耽誤你們太多時間。」桑尼還是沒有聽出那句雙關語的奧妙。

  「沒那回事,這是我們的榮幸。要不要喝點什麼?我們有各式各樣的飲料。」桑尼帶他進入他的起居室。

  「來杯紅酒好了。」他當然不打算喝,但接受桑尼的款待可以避免引起他的戒心。

  他們閒聊了一會兒,美琳還是沒有出現。他開始有點擔心了。他不想在這裡耗太多時間,耗得越久,越有可能被人注意到他的車,或是電話響起,桑尼或美琳會說:「對不起,現在不方便說話,我們的銀行經理來作客。」那可就大事不妙了。

  他看看手錶,桑尼說:「不知道美琳為什麼這麼慢,我去叫──」

  「不用麻煩了。」他說,站起身來,順勢把手伸到背後拔出手槍抵住桑尼的腦袋。他靠得很近,桑尼只要伸出手就可以把槍撥開──如果來得及的話,只可惜他的反應太慢。

  他冷靜地扣下扳機。

  子彈從桑尼的左眉上方進入,貫穿腦袋,從右後方出來。他總是驚訝於子彈進入的傷口有多麼小和整齊;但子彈出來時被壓扁,帶著一大塊顱骨和腦漿一起出來。令人驚訝。

  槍聲小得像一聲輕咳;就算在隔壁房間也不會聽到。

  他準備去找美琳,但一轉身就愣住。她就站在門口外邊,臉上毫無血色,兩眼驚駭地圓睜著。他再度舉槍,她拔腿就跑。

  第二槍來不及開了,他冷酷地追過去。他不能讓她逃跑,一會兒也不行。她可能會尖叫著跑出屋子而引起注意。但是沒有,她跑進另一個房間甩上房門;他可以聽到上鎖聲。

  他搖搖頭,一槍打爛門鎖,房門不中用地開啟。美琳猛地轉身,手裡還抓著電話。他再度搖頭。「不乖。」他輕聲說,扣下扳機。

  她倒在地毯上,正中眉心的子彈使她兩眼暴突。他跨過去拿走她手裡的無線電話,他把耳朵湊向聽筒,但是電話另一端沒有人。她不是來不及撥九一一,就是驚慌失措而無法思考。他沈著地用手帕擦拭話筒,把它放回充電座上。

  躺在地上的美琳像要抓他似地伸著手,手指上閃閃發亮的大黃鑽使他靈機一動。如果他拿走戒指,今晚的事看起來就會像竊盜殺人案。他今天仔細調查過珠寶價格,發現上好的寶石價值連城。這枚戒指可能花掉桑尼二十五萬美元。真是的。

  相形之下,他送給莎蘭的項煉令人汗顏。這枚戒指的黃鑽非常好,顏色會很適合莎蘭,但她不會喜歡它華麗而俗氣的鑲嵌式樣。過一段時間,等警方不再積極找尋一枚大黃鑽戒指時,他可以取下鑽石,拿去亞特蘭大的珠寶店重新鑲嵌成適合她的式樣。

  他彎腰把戒指從美琳的手指上硬扯下來。戒指很緊,美琳一定是胖了。他替她省去了修改指圈的麻煩。

  他小心翼翼地循原路穿過屋子,擦拭他可能碰觸過的所有東西。他走出前門,用手帕擦拭門把和電鈴按鈕。開車離去時,他的臉上掛著滿意的笑容。

  事情進行得很順利。

  ☆☆☆☆☆

  星期一早晨,寇子去上班後,莎蘭鍛煉身體,打電話給美容院預約下午修指甲,無所事事地混過幾個小時。修完指甲後,她去超市購物,回家做了一頓通心面晚餐。寇子剛吃完第三片奶油香蒜麵包時,他的手機響了。他瞇眼瞥向小視窗裡的電話號碼,然後歎了口氣。

  「寇子,」他聽了一會兒。「我這就過去。」

  他歎息著站起來。他還佩帶著槍套,所以只須打好領帶和穿上外套就可以出門。「我得走了。」他多餘地說。

  「我知道。」她起身親吻他。「你很快就會回來,還是要去很久?」

  他再度歎氣。「可能要兩、三個小時,或者更久。」

  「好。我等你回來。」

  他低頭望向她。「我喜歡聽到那句話。」他彎腰給她一個深吻。

  寇子走後,她清理廚房,看了一會兒電視。一則香蕉船聖代的廣告看得她口水直流。她不需要香蕉船,那種甜食的高熱量必須跑一百六十公里的步才消耗得掉。她平時不是嘴饞的人,飲食只講究健康均衡。但她的經期快到了,每個月的這個時候她都對冰淇淋特別嘴饞。

  她抗拒了一個多小時後,終於投降。

  她跑到廚房打開冰箱。啊哈!冷凍庫裡有一盒香草冰淇淋。她伸手拿起紙盒,一顆心往下沉。盒子太輕了。她打開盒蓋,呻吟一聲。盒底只剩一湯匙不到的冰淇淋。他為什麼不吃完最後一湯匙,把紙盒丟掉?或者買一盒新的更好?

  她嘀嘀咕咕地拿起皮包,再度開車前往超市。如果知道會嘴饞,她下午到超市時就會順便買一些冰淇淋。她心想既然要吃,不如好好吃一頓,於是買了香蕉、三種口味的冰淇淋和其他的材料。

  令她驚訝的是,她回去時,寇子已經在家了。她抱著一大袋香蕉船材料進入廚房。「怎麼這麼快?我還以為你在十點前不會回來。」

  他聳聳肩。「事情進行得比預料中順利。你到哪裡去了?」

  「超級市場。我以為你不會比我早回來,所以沒有留紙條。」

  他靠在碗櫥上看她卸貨。「怎麼回事?我們要開冰淇淋派對嗎?」

  「香蕉船聖代。我看到電視廣告,突然覺得嘴很饞。你連冰淇淋都沒有。」她指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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