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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亦舒 小丁昨天吵過我,今天大概不會吵我了吧? 我洗完臉便自己弄了早餐吃。我的功夫不錯,王老五這麼些年,到底慣了。 吃了一點東西,我便坐下來寫稿,看著鐘,一定要限自己在幾個小時內趕好,不得延遲。 結果我花了兩個鐘頭便寫好了,覺得肚子有點餓,頭髮有點長,而且要去買點筆。 我穿好衣服出門。 我吃了一碟牛肉麵,到那間老店去剪了一點頭髮,買完東西,時間還早得很。 這時候看電影是不錯的,但是約女孩子卻來不及了,這是很掃興的事,我不喜歡一個人看電影。 女孩子應該像男孩子一樣,隨時打電話去都肯出來,可是她們不肯,那真沒有辦法。 我只好一個人買了一張票子進戲院。 幸虧那套電影不錯,看了倒也不覺得寂寞。 看完電影當然是吃飯了,我的天,又是一個人。 今天我早知道有空,一定可以約到人。我有幾個普通的女朋友,都很談得來的,今天真真自個孤單了。 我一路走去,不知不覺,倒來到昨天小丁請我喝東西那間店。我想倒不錯,就是它吧。 進去我叫了食物,坐著真是覺得冷清。 在學校裡念的是建築。爸一直要我念建築,我勉為其難地念了三年,實在吃不消了,只好退學。 自從那時候開始,爸見了我就氣鼓鼓的,我呢,也有點尷尬,所以,老不想回家吃飯。 有時候媽倒是來看我的,她為我弄好一點菜,然後走了,我們倆談談爸的壞脾氣,也蠻好笑。 今天晚上也許應該回家的,我想。 然後我笑了,笑自己的三心兩意。 侍者端食物來,我狼吞虎嚥的吃了下去,我相信用腦的人得多吃東西,否則精神真的很難支持。 吃完東西,我叫結賬。 我不喜歡在街上多逗留,吃完了也該回家了。 我一抬頭,又看見了昨天小丁叫我看的那個女人。 我一呆。這真是巧合。偏偏我今天又上這兒來了,如果不是昨天小丁那番話,我也不會留意她。 這麼說來,她倒真是每天來的了。 我看著她。 她還是低著頭,我看到她的鼻子與下巴,兩樣都是尖尖的,倒有點秀氣,不太難看。 看女人,最重要的還是看一雙眼睛,一雙眼睛長得好的女人,是無法抗拒的。 我呆呆的坐著。 侍者拿來了脹單,他看見我的神情,便壓低了聲音說:「每天這時候都來的。」 我知道他指誰,於是點了點頭。 我付了鈔票,便站起來走了。 她沒有抬頭。 我開始覺得這個女人真是怪怪的。我匆匆忙忙的一眼瞥過,發覺她穿著一雙很漂亮的漆皮鞋。 不曉得小丁今天晚上會不會來這裡,我想。 這傻子,什麼都做得出來。 回到家裡,我聽唱片,與母親通了個電話。 時間也不早了,我想,應該趁早休息,明天還是空閒的,後夭?後天可得忙了。 其實工作分開來做,會平均一點,但是我不樂意,我覺得反正是做了,多與少都一樣,一星期非放兩天假,好好的閒一下不可。 明天下午我也許會回去看看母親。 我扭亮了電視,沒有什麼心思。 然後電話鈴響了,我怕電話鈴。不用說,十個倒有九個電話是催稿的,我拿起聽筒。 「天,你在家嗎?」是小丁的聲音。 「今天我沒空。」我趕緊說。 「我上你家來。」 「不行,告訴你沒有空。」我緊接的答。 「有女朋友在?」他狐疑地問我:「是不是?」 「不要殘忍,我現在就要睡了,改天好不好?」 「不行,我一定要來。」他竟掛了電話。 十分鐘後,他按鈴。 我瞪著他:「告訴你我睡了。」 我讓他看我身上的睡衣,用眼睛白著他。 他笑,嘻皮笑臉的,「大作家,別生氣好不好?」 「誰生氣!什麼事?快點講,講完了好走。」 「凶得很呢。」他說。 「什麼事?」我問。 「我想與那個女孩子說幾句話,教我一個方法。」小丁嘻著臉說。 我冷笑,「你瘋了。」 他抗議,「我反對你這個說法,你是什麼意思?怎麼老說我瘋了?」 「怎麼不是呢,專做這種事,已經是夠荒謬的了,居然來請教我?幹嗎?我做慣這種事情的嗎?」 「你這人,不是老寫愛情小說嗎?」 「去你的,別來煩我了。」我告訴他。 他笑笑,「好,你以為我不知道?」 「知道什麼?」我瞠目以視。 「你今天也去過那裡看她,是不是?」他一副得意的樣子。 「告訴你我是去吃飯的。」我好氣又好笑。 「吃飯?那麼多的飯店,那一家不好去,偏偏要去那裡,很難自圓其說吧,唔?」 我笑,「你硬要那麼說,我也沒辦法。」 「幫我一個忙。」 「算了,小丁,我是紙上談兵,你比我懂得多,女朋友一打一打算的,何必請教別人呢?取笑了。」 「真不肯?」 「不是不肯,能力有所不逮。」我說:「請原諒。」 「你這個人。」 「對不起。」我又說。 「那麼你剛才去,見到了她沒有?」他問。 「看是看見啦,沒留意她的樣子。」我說。 「真的沒看見?我不相信,你分明是看她的。」 「亂講,」我說:「的確沒有看清楚,我去那裡的確是巧合,你不相信就算了。」 「你說下去。」 「叫我說什麼,我真給你煩死了,你回家好不好?」我皺上眉頭,以表示情況嚴重。 「那好了,你不肯替我想辦法,我明天就跑過去與她說話了,假如她叫起來,就是你害的。」 我笑起來,我啼笑皆非的問:「老天,這筆帳是怎麼算在我頭上的?」 「我走了。」他好像很負氣。 「喂喂喂,」我又哄他,「回來回來,有話好說,」 會是個小說題材嗎? 某男在某處邂逅某女,言情小說的公式之一,用過七千七百零七十多次。 我歎口氣。 公式第二條:某男上去與某女招呼,原來一說即刻合拍,接著演出無數悲歡離合。 把朋友的平生精彩事組織一下,化為小說,勝過絞腦汁想故事情節。 一個作者,通常有兩種朋友。 第一種,把故事講完之後,永遠記得加一句:「不要寫出來。」 第二種沒有說故事之前,已經預先聲明:「我有一個好題材給你寫小說。」 小丁是前者抑或是後者,馬上可以分曉。 「來,」我說:「告訴大作家,你心底黑暗處的秘密。」 他陷入沉思中。 「我知道了,你當心,那位女郎可能是別人的禁肉,當心你的狗腿。」 丁某不睬我。 「也許她已經是三個孩子的老媽。」 小丁狠狠的白我一眼,「虧你是寫文章的,一點想像力都沒有,亂講一通!」 我笑得厲害,「你的想像力太豐富了。」 「不管你我誰錯誰對,反正你我都找不到好的女孩子就是了。」他呆呆的說。 「你真的那樣需要一個女朋友?」 他苦笑「我也不知道,可是我覺得生活真無聊,精神沒有什麼寄托,其實想穿了,做這此事情真是無聊,但是我還是在照做不誤。」 我沉默,「小丁,你這脾氣……」 「你不曉得,那個女孩子,的確長得很清秀,我看得出她不是正派人物,但她那 種味道,很難說得出來,即使你見到了,也會喜歡的。」 我呆著,過了半晌,我說:「真有這種味道?我沒看見她的臉,只見到她低著頭。」 「你不會知道的,她就是那樣,低著頭,不聲不響的,每天晚上,呆呆的在那兒喝杯咖啡,然後低著頭走了。」小丁說:「我不知道她在想些什麼,她好像一直在想。」 「你可以與她說幾句話。」 「我不敢。現在我還可以離遠看看她,一講了話,也許她就害怕不來了。」 「你這個人,」我搖頭,「大概除了賈寶玉,就是你最癡心了,你不是說了她不是正派人物嗎?怎麼會怕你呢?」 他笑笑,「那我不管,在我心目中,她還是很好的,她做過些什麼?她原來是個怎麼樣的人?我可不在乎。」 小丁的確有一手。我也有點佩服他。到現在,我又不忍叫他神經病了。 「那你這樣下去,總不是好辦法。」 「也許她以後也不來了。」小丁沮喪的說。 「不會的。」我也變得傻里傻氣的了,一直安慰他。 「你去跟她說話。」 「怎麼可以?」我不肯。 他不出聲。 「說了話又怎麼樣呢?」 我問:「你想與她做朋友?談戀愛?做人總得有點目的才行,你這樣毫無目的,又有什麼味道?我看不出來。」 「我不知道。」他說:「也許我該回家睡覺了,在這裡讓你討厭。你還有酒沒有?」 我把一整瓶紅酒全給他了,他又倒了一杯。 「這是怎麼回事?」我問:「你在借酒澆愁嗎?喂,這酒不便宜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