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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亦舒 我心如刀割,掉轉頭離開。 心痛的感覺持續很久很久。 在辦公室中,我變得呆若木雞。 小虞說:「又一家雜誌惹麻煩,當事人讀了訪問頓時炸起來。沒有什麼比不忠實的記者更討厭,無中生有,斷章取義,烏攪。例如被訪者說:張小姐也認為女性應該獨立,否則好像浪費社會之栽培。」他立刻歪曲事實,寫成:張小姐認為獨立女性浪費社會栽培。還有,唯恐天下不亂,人家一時不察,漏了口風,他又抓住小辮子,大做文章,語不驚人死不休,利用人家的名字來出名,敗類太多。」 我問:「我們這行算不算厭惡性行業?」 沒有人回答我。 我百般無聊。 為什麼我不是教員、律師、醫生、文具、清道夫、售貨員、大班、經理、運動員、間諜、軍人、警察、模特兒、攝影師、演員、畫家、作曲人? 為什麼我偏偏是個撰稿人? 一千個行業,偏偏選中這一行。 又偏偏李觀儀最怕這一行業的人。 整件事像一個圈套:她不肯接受我訪問!於是我假冒友善,想法子與她碰頭,等她與我產生感情…… 但願我這麼工心計。 小楚問我:「從什麼時候開始,你養成咬鉛筆的習慣?當心中鉛毒。」 鉛筆一枝枝被我咬得疤痕纍纍,像麻皮。 小楚繼續取笑我,「只有懷春的少女才有此類煩惱的小動作。」 我轉過面孔,不與他分辯。 他懂什麼,他知道什麼叫做苦惱。 李觀儀一直沒有與我聯絡,無望了,她的感覺一定如被蛇咬一般,怕得要死。 小虞問我:「老於,你有心事,來來來,一人嫌短!二人計長,三個臭皮匠,抵得一個諸葛亮,說來聽聽,到底是什麼事。」 這是做記者的人的通病。 我守口如瓶。 沒有什麼人會把千古憂心事掛在嘴邊津津樂道。 一直呆了大半個月,對於自己還能吃飯穿衣工作,我也感到非常詫異,內心像被針刺,但堅忍著。我瘦許多,襯衫領子都鬆了。半夜夢迴,時常感懷身世。 我再也不是從前的於如明瞭。 一日上班,照例沉默寡言,垂頭喪氣,長嗟短歎,不能自己。 有一郵差大人,手持中型牛皮信封一個,聲言要找於加明本人簽收。 是一封雙掛號郵件。 我沒精打采的把它擱在一邊。 小楚問:「是什麼?」 「不知道。」 「您老別萬念俱灰好不好?拆來看看,信封像是很考究。」 我將信封拆開,有一疊照片跌出來,小楚一手揀去看,另一封停被我搶在手中。 上面只有兩行字,沒有上款,亦沒有署名,只寫著:「沒有照片,訪問失真,附上近照十幀,或可選用。」 我的心跳忽然像是停止一樣,一邊臉的耳朵燒起來,我如一隻猛虎般撲向小楚,扭住他的手,把照片奪回來,他差些被我推倒在地,嚇得大叫起來。 是李觀儀的照片。 她不但原諒我並且接受了我。 我把信與相片齊齊按在胸前,但覺一個個細胞全部復活萌芽,一剎間且開出花朵來。 我欲跳躍,奔到街上狂呼。 但我終於鎮靜下來,撥通電話,接到李民航運,清清喉嚨,說道:「我是天下雜誌的於如明,找李觀儀小姐。」 接線生立刻說:「請稍等,李小姐正等你電話。」 紅鞋兒 很小的時候,在兒童樂園中,看過紅舞鞋的故事。 一個貪慕虛榮的女孩子,千方百計的弄來一雙紅舞鞋,穿上腳,驕之同傑,旋轉跳舞,誰知道竟沒法停下腳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還是得跳。 結果是她哭了,願意脫下紅舞鞋,但已沒有可能,一隻跳遠去,沒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霉。 這不過是個童話故事。 凡是童話,都有寓意,這個故事在今日看來,在簡單不過:紅鞋是代表名與利,一上癮便難以解脫,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與利的結局倒並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麼悲慘。只要懂得控制,名與利也可使一個人快樂。 寓言是寓言,我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裡。 我一直不認識穿紅鞋的人。 尤其是單穿紅鞋,不穿其它顏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帶到派對來。 她年輕、漂亮、瀟灑,穿白的裙子,紅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頭髮,腦後有一綹留得特別長,染紅色,PUNK。 她沒有穿襪子,足踝很白晰,還未來得及去曬太陽。 她與友人玩雙六,把尊尼撇在一邊。 尊尼是個歌星,聲線一流,但腦筋轉不過來,姿勢有點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觀眾代他辛苦,他則疲態閉露。 話雖如此,場面始終擺著,走倒哪裡都有人叫簽名,女孩子也都樂於赴約。 紅鞋兒由他帶來。 肯與尊尼走的,有什麼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內,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問尊尼她是誰,尊尼說:「朋友的妹妹。」 他對她很好,通常他只帶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換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畢的遊艇上,我看到的還是同一個人,她穿一雙紅色涼鞋,一朵花遮過腳背,配黃色沙灘衣。 我沒有說什麼。 尊尼很護她,替她拿杯子,幫她遞毛巾。 晚風中我問尊尼:「開始認真?」 尊尼抬頭看著紫色得天空,沒有回答。 她最大的萬有引力是年輕,看上去只有十六七歲,高得如一頭小長頸鹿,約有一點八米,身段分部均勻,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強的一環,別同我說什麼風華絕代,系出名門,儀態優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寵得她要命。 而紅鞋兒的確幼稚一點,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與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見到她,她有許許多多紅色的鞋子,每雙都很別緻很好看。 後來聽說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們在電視上看她唱歌,賣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節目的味道,但是一開口,像個七歲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還一直問:「好不好好不好?」 我們輕笑,什麼也不敢說。 「好不好?」尊尼並沒有放過朋友的意思。 我們不知怎樣回答才好。 過半晌,我說:「很性感,服裝似麥當娜。」 這樣的溢美之詞尊尼還不高興,「麥當娜太邪了。」 那麼像誰才好? 尊尼揚言,「她會大紅。」 不會的,要大紅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騙得了一兩個人,不代表全體觀眾會得入殼,花錢的爺們目光如炬,怎麼會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張唱片馬上會面世。」尊尼說。 「什麼,誰投資?」 「我。」 大手筆。尊尼不會成功。這一筆錢是丟到水裡了。 紅鞋兒依依呀呀的調調兒斷然不會成為金曲。 我們不幸言中。 半年後,尊尼蝕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並沒有紅,大家一講起這件事便嘻哈絕倒。 最慘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氣,離開他。 「怎麼,怪你不落力?」我們問。 尊尼不否認,也不承認。 這次他傷得很厲害,本來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盡,打算退休。 紅鞋兒害了他。 她自己卻在最短時間內嫁了人,從此衣食不愁。 她不幹自然有人干,什麼都會少,漂亮的女孩子卻陸漸成長,怎麼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選世界小姐,我們不會寂寞。 尊尼有時喝多幾杯,會報怨我們當時不給他捧喝。 這種事,怎麼動得了,那時他對她入迷,親友咳嗽一聲,已經足夠入罪。 尊尼消沉的問:「但她是美麗的,是不是?」 誰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勢,不然如何出來走動呢。她自然有過人之處,令尊尼這種見過世面的男人入迷。 沒多久,尊尼刮了最後一筆登台費,到加拿大去定居,消聲匿跡。對他來說,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舉。他不唱,大把人唱,後浪洶湧地搶上,公眾一下子就忘記他。也許要到很久之後,人們在懷舊的浪漫情緒下,才會想到尊尼。 在公共場所再見她,十分意外。 先是留意到一雙玫瑰紅的(京,獸字旁)皮高跟鞋,接著是黑色魚網襪,圓潤的小腿,修長的大腿,襯著極短的裙子。 我認得她的面孔,她也認得我。 是她先過來同我打招呼。 多個月不見,她臉上的嬰兒肥全減掉了,於是眼睛更好,眉毛更濃,人也成熟得多。 她很熟絡的同我說:「我離了婚。」 噫。 她取出金煙盒,點起一隻長煙,吸一口。 「你認為我可以做模特嗎。」她問。 我微笑,「這是一門很艱苦的行業,任何一行都是要經過掙扎的,包括為人妻子再內。」 她略微不悅。 我說下去:「天賦本錢固然重要,也得用功去做,凡事要持之以恆,斷不能每行只做三個月六個月,換來換去,最終的損失是你自己,時間最寶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