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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頁 亦舒 可是果然不出她所料,有人眼紅,便老提著:「現在不必到處找丈夫了。」 或是:「這麼快就離掉,不愧是兒戲婚姻。」 甚至是:「花槍使盡,弄假成真。」 這些話雖然刺耳,可惜都在表姐意料之中,她應當不覺得什麼奇怪。 正如她說,喜歡觸人家霉頭的人是很多的。 表姐真長大了,照樣大方的,自動的與這些說她閒話的人吃吃喝喝,並不避他們。 這也是報復的一種:你們管你們羅索去,我可不介意,我活得很好,你們再繼續嫉妒的嘖嘖稱奇吧。 我希望我也做得到。 時間過得很快,我與大強旅行結婚也大半年。 我跟大強笑說:「現在再也沒有人來我們處訴苦。」 大強說:「怎麼你也講起這種話來?」 「表姐的生活秘密不再公開,我們的好奇心沒有著落,自然不高興。以前他們家掉根針,咱們也有資格做顧問,多樂。」 「八婆!」 「我不否認。」補一句:「誰不是?」 「她現在很好吧?」大強問。 「不知道,沒新聞是好新聞,所以大家有點沉不住氣的妒忌。」 「包括你?」 「不包括我。」我說。 「聽說她前夫喝醉酒仍叫她名字。」 「太肉麻,我不要聽這種話。再下次他就該宣佈表姐嫁他的時候是處女。還有,他們以前如何恩愛之類。多多少少,我有點明白表姐離開他的原因。」 「別這樣慷慨激昂。」 說得對。 人家的事,我們如何在其中扮演忠和奸的角色? 從表姐的事中,我也悟得真理,從此不公開自己婚姻生活中任何細節,就算打架至天花板掉下來,也是我們兩個人的事。 世上好心人少,有能力幫人的人更少,而看熱鬧的人,太多太多。 影子 清晨的大海,澎湃的潮水。 初夏,剛學會游泳,我期著海游出去,游出去,一舒心中的憂鬱。 在浮台上獨自躺下,仰起面孔看藍天白雲,又是另外一番情趣。 我當然知道什麼是寂寞。堅離開我已有兩年,我並沒有再找到男朋友。 也許是與堅走得太久了,人們在感覺上老以為我和他是一對,並不肯為我介紹新的朋友。 而我自己,永遠窩在那狹窄的工作範圍,見著那些同事,不論男女,已婚未婚,都變成兄弟姐妹。 漸漸尋找伴侶的心就淡下來。 告了兩星期假,也不過跑到海灘來游泳而已,我沒有其它的幻想。 學會游泳還是前半年的事。 那時堅一直叫我學,我懶得很,常常穿件厚厚的海綿潛水衣,讓他拉著浮出海,又舒服又方便。 後來離開他,反而發起奮來,參加兒童習泳班,教練見我一片苦心,倒是不嫌棄。 我買了一大堆泳衣,都顏色鮮艷,用以掩蓋我那顆寂寞的心。 很多時找不到好的人,還不如一個人。 體力運動的確於身心有益。 第二個禮拜的第一天,我看見了他。 他穿著短褲,在撿貝殼,帶著個極可愛的小女孩。 小女孩只有三歲左右,光著膀子,下身一條小小半截裙,模樣逗人發笑。 她大聲叫他「叔叔」。手中提一隻紅色小膠桶,把拾獲的貝殼一隻隻扔進桶內。 整個沙灘添了他們,也不過只有三個人。 他們當然也看見我。 小女孩老實不客氣地跑過來說:「這盒糖可是妳的?阿姨,請我吃一顆如何?」 我只好笑,把糖遞過去。 但那年輕的男人並沒有藉故過來搭訕,他遠遠的觀察我同小女孩之間的交易,卻絲毫不動心,並不想參加一份子。小女孩取了糖果便回到他身邊。 不知恁的,我分外覺得沙灘擠逼,像是被侵犯了似的。 因為這小小的沙灘是我先發現的?當然不。 因為他沒有與我說話?我答不上來。 難道是我老了,受到這種冷落? 姊姊說:「茵茵,妳出去走動走動,這年頭,豬頭都找得到男朋友。」 偏我找不到。 現在更厲害了,人家連話也不願同我說。 我歎口氣,用本雜誌遮住臉,迷迷糊糊的打瞌睡。 太陽已把我的皮膚曬為古銅色。 姊姊又說:「別再曬了,壞皮膚,當心雀斑與皺紋齊飛。」 我沒聽她的。 豬頭都找到男朋友,而我沒有,豈非更應自暴自棄? 那為男士一連三日都沒有與我說話。 倒是那小女孩,已與我混得爛熟,咱們有說有笑,倒也不愁寂寞。 有孩子多好,有家庭多好,能夠在家中看孩子,不必理會外界的風風雨雨又多好。 我的假期都快結束了,這些遐思也得收拾起來才是。 小女孩問我:「阿姨,妳明天還來不來?」 「不來囉。」我悵惘的說:「大人要做事,不比你們孩子,自由自在。」 「那麼叔叔說,他可否請教妳的貴姓大名。」 我微笑。「他不會自己過來請教嗎?」 身後響起聲音。「對不起,我叫範文原。」他伸著手待握。 「我叫席茵茵。」我大方的與他握握手。 「我們就住這條小路上面,」他問:「要不要來坐一下?」他伸手朝沙灘上的山坡一指。 遙遠我確是看到一片灰牆,是所老房子,環境很優美。 「我與母親以及老傭人同住。」他微笑,暗示我不必介意。 「好。」我爽快的說。「我正口渴。」 帶著小女孩的陌生人,不是危險的陌生人。 我挽起衣物,一行三人,向小路走去。 他是面目端正的年輕人,帶一、兩分憂鬱,原本以為他不會同我說話,誰知還是先開口了,由此可知世上沒有幾人可以敵得寂寞。 范家住在一層整潔的老房子內,裝修都是五十年代的,但維修得極好。 進屋便有女傭斟出茶,見到我,禁不住一呆,隨即低下頭走開。 不久一位老太太出來,範文原稱呼她「媽媽」,我連忙叫伯母。 剛在詫異這麼快便要見伯母,那位伯母的神色卻比我更訝異。 「妳,」她指著我說:「妳--」 「媽,真像,是不是?」範文原唏噓的說。 我禁不住問:「像誰?」 「我的一個……朋友。」範文原說。 范伯母說:「文原前兩天跟我說起,我還不大相信,以為只有一、兩分相似,誰知果然像得十足。」她不好意思的笑。「故此我同文原說,不如把那位小姐請上來坐坐,看個清楚,對不起,席小姐。」 「呵,沒關係。」咦,有奇遇呢。 「你們年輕人多談談,我還有點事。」她藉故退開。 小女孩與同伴在寬大的走馬騎樓上奔走玩耍,這是一個很溫暖的家。 我聳聳肩站起來。「你已經證明我的確像你以前的朋友,沒有別的事了吧?」 「席小姐,妳總也想知道妳像的是誰吧?」範文原說。 我微笑。「可想而知,是你以前的女朋友。」 「妳,妳怎麼知道?」 「不難猜呢。」我笑說。 他把我帶進書房,我看到書桌上銀相架裡的照片,不禁也呆住。 太像了。 我捧起照片細細的觀看。 「她人呢?」我問。「兩個人站在一起比比看,倒是有趣。」 範文原說:「她在去年去世了。」 我張大嘴。 「什麼病?」我問。 「心臟病。」 「活了幾歲?」 他猶疑,不願作答,別轉了臉。 我很替他難過。 「事先是毫無預兆?」我又問。 「一點也無。」他擺弄著銀相架,無限感傷。 我無語,這故事像篇小說。 「都快一年了。」他喃喃說。 我不知說什麼才好。 「妳長得幾乎跟她一模一樣。」範文原說。「也許稍微成熟一點。」 我微笑。 他低下頭。 我說:「你也不要太難過,生死之間一線之隔,在她本人來說,毫無損失可言,生命那麼短,在時間無邊無涯的荒漠裡,二十五年與一百年毫無分別,我們縱使活到一百歲,也還是要去的。」 他訝異。「妳怎麼會有這種論調?像是佛家的思想。」 「事實如此。」我攤攤手。「噯,我可要告辭了。」 「我送妳一程。」 「我自己有車。」我說。 我告辭。 回到家把事情經過告訴姊姊,她就抱怨我太老實。 「老實?」我莫名其妙。 「有什麼說什麼。」姊姊嘮叨。「妳說沒車,他不就送妳出市區,到時兩人可以進一步瞭解對方。」 我啼笑皆非。「啊,我發花癡了,利用這種機會?」 姊姊冷笑。「告訴妳,路是人走出來的,三、五年後妳還嫁不出去,妳就沒現在這麼樂觀了。」 我聳聳肩。 我並不相信世上會有兩個人長得一模一樣,照片不能作準,不外是範文原思念過度,見我神情與他的愛人有那麼一點相似,就愛屋及烏。 對於一個活在過去的男人,我沒有什麼好感,我亦不想做她的影子。 等到再次相逢,我對他的印象好得多,那是一個商業展覽,他是乙方的代表,他很親熱的跟我打招呼。 「記得我嗎?我是範文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