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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頁 亦舒 我見她越說越興奮,便道:「媽媽,你也累了,休息吧。」 清官難斷家務事。 我們連做評判員的資格都沒有。 芷君這次回去,著實靜了很久。 週末不見有人來找老公或尋老婆,怪悶的,老媽出去搓小麻將,老爹找老同學去,我與大強坐家中無聊得慌,打起哈欠來。 我說:「不是我盡說些沒良心的話,如果表姐來這裡住,我們就熱鬧。」 「怎麼可以盼人家夫妻不和?」 「所以說沒良心呀!」我笑。 電話鈴震天價響起來,靜寂的下午,聽來特別刺耳。 大強去接聽。 只聽得那邊呱拉呱拉的吵,大強說:「果然是你表姐。」 我笑。「一語成讖。」 大強說:「你過來聽。」 「什麼事?」 「你表姐夫失蹤。」 「輪流失蹤?」我接過聽筒。 表姐的聲音:「……回來不見人,連字條都不見一張。」 「過來再說吧,叫什麼?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這種婚姻,維持下去做什麼?」 「我來接你,還是你自己叫車子?」我問。 「我十分鐘後來!」她摔電話。 我朝大強聳聳肩。 過一個鐘頭她才到我們這裡,也沒帶行李。 我們招呼她。她很平靜,跟在電話裡的激動完全不一樣,我們很詫異於這種奇特的轉變。 「怎麼?不生氣?」 「心死了。」她說。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她。 「我把家門的大鎖換了。他出去就沒那麼容易回來。」 「這麼說,你是要與他決裂?」 「當然。」 「經過詳細考慮?」 「感情的事,跟別的事又不同,沒什麼可以考慮的,去了的不會回頭,做人要高高興興,大家都只能活一次,跟他在一起這麼久,從不見他讓我一點點,他做人的作風是有風駛盡舵。」表姐很感慨。「看準我好像沒他活不下去似的。」 我說:「你的脾氣也不好。」 「是,我知道,但是男人總該遷就妻子。」 「你們家的事,誰也管不了。」 「我知道,所以我想,一有事就往親戚家跑也不是辦法。」 「可是他回來敲門,你總得開門。」 「不開。」 「每次吵架都升級,現在換門鎖,下次還不知有什麼花樣。」 「沒有下次了,」表姐很堅決。「我知道大家都覺得我可笑,我今年才二十三歲半,我們不能這樣給你們笑下去,我要爭口氣。」 她站起來。 「你這就走了?」我問。 「是的,不打擾。」她自己開門離去。 我沉默良久。 大強也不出聲。 我問:「大強,你幫誰?」 「他們之間的事,我們並不太清楚。」 「明哲保身,」我白他一眼。「說了等於白說。」 「也許芷君是受盡委屈,我們不曉得。」 「你去把表姐夫找出來,問問他。」 「不必了,小珂,不關我們事。」他勸我。 大強說得也對,我們自己為籌備婚是已忙得不可開交。 表姐以前一貫的態度是又跳又叫又哭,現在冷靜下來對付這件事,就像暴風雨之前夕。 不過說實話,我們怎麼幫忙? 過沒數日,大強說有人看見表姐夫醉臥酒吧。 我不悅。「男人要堅強才是,動不動借酒消愁,他有什麼愁?老婆好端端在家等他。」 「--鎖上了門。」 「也許他根本沒有回去。」 很快被證實他根本沒有回家。 表姐夫不適合婚姻生活,他藉詞逃避。 而表姐也不寂寞,每天有人接送她上下班。 媽媽說:「真不知道誰是誰非。」 大強忽然想起來。「幸虧沒有孩子。」 「對。」我說:「沒有孩子做什麼都可以,回頭是岸,過十八年又是條好漢,任他們玩個夠,有孩子就慘。」 「所以不必替他們擔心。」 表姐在星期三晚上找我去談話。 到她家時她猛烈抽煙。 我發覺屋子裡的佈置全改變了。 廚房收拾得很乾淨,彷彿沒有舉炊。 睡房的床換為單人床。還有兩隻箱子,擱在醒目的地方。 表姐說:「昨夜他敲了一夜門。」 我等她說下去。 「我沒開門,害怕得不得了。」 「他是你丈夫呀!」 「緣分已盡。」 「別瞎說,你們是自由戀愛結的婚。」 「你知道我與我媽相處不好,我不是亂找藉口,事實如此,所以趕緊嫁了好有個自己的家,結果辛苦經營這些日子,一點成績也沒有,不如分手,我已寫信給他,叫他去簽分居書,同時也打算把他的衣物送過去。」 「你不是說笑吧?」 「誰敢開這種玩笑?」 「就這樣完了?」 「完了。」 我跌足。「我知道你們遲早會弄假成真。」 「外人是不會明白的。」她猛抽煙。 「你不說,我們怎麼明白?」 「我怎麼說?一開口我當然數他的不是,總不見得我會臭罵自己,既然分手,不必多言。」 「看來你還是君子呢,你當心點,他未必肯罷手。」 「真的!」芷君猶有餘悸私的。「我想搬家,他天天在這裡等著,我可吃不消,昨夜一夜沒睡好,天亮怕他還在,偷偷的開門一瞧,門口灑滿煙頭,真可怕。」 可怕? 曾經一度,他們是夫妻呢。 我深深歎口氣,不知道說什麼才好,說不定過幾天,他們又和好如初。 「是不是有第三者?」 「沒有。」她說。 「搬家要不要幫忙?」 「不用。」 「你搬得那麼倉促--」 她打斷我。「一點也不,我早有計劃,我儲蓄了三年,如今手頭上有一點錢,可以分期付款買一撞小小的房子,我打算自立門戶,從頭來過。」 「芷君--」 「不必勸我,夫妻間的事,旁人是不知道那許多的。」 「可是我們看著你們倒也是一對。」 「是嗎?「她笑問。」我同他一般的糟糕嗎?」 她不再多說,而我也就告辭。 媽媽說這裡面一定有人搞鬼。她說指君大概是有了男朋友。 我說不會,要有早就有,哪裡等得到現在。 過了很久,表姐夫才在我們家出現,叫我們把芷君交出來。 大家覺得非常好笑,大強同他說:「芷君已超過二十一歲,她的行動,只需對本港法律負責,除此之外,誰也管不著她,怎麼,你不明白?」 他哭起來,哭得像頭豬。 他是一個完全沒有尊嚴的男人。 後來他走了,大強就批判他:「如果芷君對他來說,有那麼重要,那麼他就該遷就她,如果並不那麼重要--像他一貫所表現的那樣--她走了,就等收律師信去分居,不必哭哭啼啼。」 我也詫異。「沒有脊骨,像條毛蟲。」 媽媽說:「任何事不能看表面。」 我聳聳肩。 以後我們在街上見到表姐夫,還應不應打招呼?他與我們只是姻親,照說跟表姐脫離關係,跟我們也就宣告完結。 表姐連工作都換了,叫表姐夫找她不到。她叫表姐夫到律師樓簽字分居,表姐夫居然也去了。 我始終覺得他們仍然是在開玩笑,就像以前一樣。 表姐說的對,全世界的人都覺得他們可笑,親友從不把他們當認真的一對。說起他們,通常的反應總是笑與歎息。也許表姐要改變印象,爭口氣。 她邀請我到她新居去看。 地方小得不得了,連轉身都有點困難,但十分整潔舒適。 芷君很滿足。「你看,現在我做人做事都有個目標。」 「有沒有對象?」 「十年後再問我,我今年才二十四歲,我要輕鬆一下。」 「分居書已經簽了?」 「簽好了,兩年後可獲自由。」 我坦白的說:「看你的情形,誰還敢結婚?」 「你是不同的,大強那麼好,人人都看得出來。」 「不是說一家不知一家事嗎?」我微笑。 「但大強縱使有缺點,也值得容忍。」 「你說得對。」我點頭。 表姐說:「拜託拜託各位,我以前那一段,請不要再提。」 「有誰會那麼不識趣呢?」 「有,也許將來我混得不錯,說不定誰便如坐針氈,會時時在我面前提起以前的事,觸我霉頭--是有這種人的,別人的錯,他們都看不過眼。」 「那些人不包括我。」 「那當然。」她笑。 沒隔幾個月,表姐的前夫便與一個歡場女子同居。 媽媽說:「真快。」 我說:「有時候想想真不值,原來在這種男人心目中,芷君與一個九流歌星的身份相等。」 「你們女人最好男人為你們終身不娶。」大強笑。 「話不是這麼說,娶得地位相當的,比較不那麼難堪。」 「你有聽誰說過離了婚會越嫁越好,或是越娶越好?」 「嘿,也有罕見的例子,我拭目以待芷君,希望她有個好婚姻。」 「不容易吧。」 「狗眼看人低。」 他們分居後,再也不到親戚家串門。 我們寂寞一番之後,也習慣下來。 現在說起芷君,大家都肅然起敬。都覺得她長大成熟,不再是以前那個報怨的,哭鬧的,沒有宗旨的小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