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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頁     亦舒    


  我跟他到達會所,一茶在手,人忽然鬆弛下來。地方實在是清靜雅致,有這種好去處已經很不容易,難怪一般小妞喜歡同公子哥兒來往,是有些好處。

  剛坐沒一會兒,便有兩個男孩子過來叫爸爸,我大感意外,因為那兩個男孩已經超過十歲,而菲立看不出超過三十歲。

  孩子很禮貌,我因為同他們初相識,只是隨和地應對,沒問題沒表示。

  不過他們一家三口非常融洽,看了令人羨慕,只不知他妻子在何方,千萬不要看見我給我一個巴掌才好,於是我又有點略略不安。

  他馬上看出來,「我妻子已經過身。」他說。

  「哦,對不起。」我說。

  「已經三年了。」他微笑。

  大一點的那個孩子看一看我說:「爸爸,這位阿姨好像媽媽!」

  我一呆。

  菲立低下頭。

  我衝口而出,「不會是瑪姬吧?」

  菲立腳點抬起頭來道歉,「對不起,剛才我也是一時忘形,才叫起你來,其實也不是那麼象。」他隨即顧左右而言他。

  總有一點象才使他忘形,妻子死了已經三年,他還在大白天叫她的名字,真叫人害怕,這種深情使旁人啼笑皆非。我覺得他怪,很後悔來吃這杯茶。

  我這個人的性格多疑敏感,很小的事也盤算很久,故此憂慮很重,不算是個快樂人。

  我的面色一定是怪怪的,故此他也有點尷尬,不不定期又盡說些別的話來支開我的注意力。

  但是這一頓茶仍然冷淡收場。他駕車送我回家,我覺得非常地累,躺在床上,動彈不得。

  第二天上班,車子塞得不得了,本來走二十分鐘的路走足一小時零十五分。以後還是用地鐵吧。我想,別亂貴族的了,這不是有沒有車的問題,每天多在路上消耗一百多分鐘,不許久我就死翹翹。

  到了公司,看見案頭上擺著一瓶花。我幾乎懷疑自己沒睡醒摸錯房間。

  花?誰送我花?

  不可思議,自十七歲的時候收過花,至今已經兩百餘年,怎麼又會有一束花。

  我探過頭去看,是白色的康乃馨,小小名片上說:「祝快樂。」署名陳菲立。

  呵,是他。

  多麼難得,我微笑,因為無意被錯認作他的亡妻,做了一剎那的死人,換來一束香花,多麼神秘而浪漫的插曲,可是我不那麼樂觀,我目前的生活沉悶管沉悶,可幸非常上軌道,瞎了眼也懂得摸到公司來,人呼喝我,我亦呼喝人,出了軌道,我絕對不能擔保會出什麼錯,何必冒這個險。

  我取出小鏡子照照,孩子不會說謊,我真像他的亡到?

  花隨之擱瓶中,三天後謝了,女秘書把空瓶取出。

  新的花又來了,仍是由陳菲立先生所贈送,太好了,他的歉意仍然持續著。

  同事們嘖嘖稱奇,咱們公司像個大雜院,什麼貨都有,有一兩個象小舞女般的青春艷旦最受歡迎,一般二十多歲,她們口口聲聲說自己小,鶯聲嚦嚦,引來不少狂蜂浪蝶,天天中午有人邀出去吃飯,但一貫取笑我的,卻不是她們,而是一些老姑婆與老太太,因為她們跟我一樣,馬馬虎虎地叫後生買了飯盒來吃,所以看不起我,現在有人送花來,忽然像是在我們之間劃了一條界限,立分高下,她們要對我重新估計,大起騷動。

  我很受刺激,那種稍帶矜持的歡喜刺著我的心。

  誰說送花沒有用?真的送起來,那種效果,非同小可。

  一直送到第三束,菲立的電話才來。

  聽到他的聲音,我絲毫不覺陌生,彷彿他與我走了已經有一段日子,老拍擋了。

  他的語氣更增加這個因素:很熟絡有禮地

  「今天忙嗎?有個朋友建議吃蟹,要不要一起來?再不吃要過時了,你明天有空嗎?」娓娓道來,彷彿這處約是一早定好的。毫無疑問,他是追求女人的老手。

  老手與熟手永遠給人安全感,他們永遠知道在恰當的時候做些什麼事,說些什麼話,永不出錯。

  我頓時答應他的約會。

  回家翻翻衣櫃,竟沒有一件像樣的衣服可以穿出去,我苦笑,下點本錢吧,我想買數套大方耐久的,可以常常穿。

  那日他到家來接我,開著香港和標準車平治,接我到他友人家。那家人住半山的豪華大宅,千餘米,大得離譜,傭人都黑褲白衣,十多個朋友都不顯擠,大家對我都很客氣。

  陳菲立沒有把我介紹為「某大律師的小姨」,我很感激,即使別人對我不那麼「肅然起敬」,我卻維持了自尊。

  陳菲立很受他朋友的歡迎,尤其是一兩單身的富家女,對他很有好感,有意無意地自頭到腳打量我,不是不帶著挑錯的眼光,但我裝作很鈍地應付過去。

  幸虧我沒有穿得太隆重,因為女客中有人穿著名牌牛仔褲與名牌T恤就來了,我身上一套湖水綠長褲襯衫總算得體。

  其實他們也不是真正的什麼富家嫡系,不過是沾到些姻親的邊,像董某是她們的姨丈,或是霍某是表姑丈之類,不過氣焰已經頗為凌人。

  直到他們提到菲立令尊的名字,我才略為一怔,沒想到會是他,那真是鼎鼎大名的「社會賢達」,不過我也只不過是想了一想,隨即擱在一旁,反正是做朋友,管他的爹是誰。

  吃完蟹大家紛紛洗手,有人建議玩電子遊戲機,我便坐下翻雜誌,津津有味地讀一篇科學報導來。

  菲立前來問我蟹可好吃,我點點頭。

  他又叫我去玩遊戲。

  我坦白地說:「我不喜歡分勝負,所以不玩任何遊戲,生平最討厭競爭。」

  菲立點點頭,沒多久便送我回府,他沒有多話,我也沒有多話,與他在一起很舒服。

  約會完了,他還是照舊送花。

  由白色的康乃馨轉送到黃色的康乃馨,仍然是三天一束,兩束花之後,他又約我去舞會。

  要我的命,舞會最拋頭露臉,做人的舞伴,水洗難清不是我小家子氣放不開來,事實上防人之心不可無,弄得城裡人人知道我同他走,事後我到什麼地方找地洞鑽?他有什麼關係?他轉頭又約別人去了,中環一地起碼有三十萬女人等著他的電話,而我一弄得不好,嘿,吃不到羊肉一身騷。

  我佯裝很俏皮地推他:「我沒有足夠的道具應付那種場合,而且也不喜熱鬧。」

  他聽後沒說什麼,掛了電話。我握著話筒頗覺惋惜。以後沒有花沒有約了吧?

  誰知道那日下午就由精品店送來一隻龐大的盒子,裡面放著全套的道具:一條朗凡的黑色吊帶長裙兼披肩,黑色京皮高跟鞋、小手袋,以及一串頭花。

  從來沒有人對我那麼好,忽然之間我決定走這麼一趟。誰關心呢?也許他對每個女人都肯花這種心思,也許被他打動的女人不可枚數,有錢好辦事,但我不再介意。

  我立刻回電:「你準時來接我。」

  去過那個舞會,第二天,連姐姐都聽到絮絮的傳說了。

  她打電話來恭喜我,「不錯呀,菲立是個好人,他不是朝三暮四的那種男人,沒有什麼蜚聞傳出來,不過至於你們的前途呢,就很難說  」

  大家都沒看好我。

  我也不那麼看好我自己,不過多個朋友關心,總是好的。

  「你自己當心呵,」姐說:「你一向的表現是不錯的,你夠鎮定,喜怒不形於色。」

  老姐謬讚我,她沒有在辦公室內見過我。

  我不置可否。

  老姐又說:「聽說他們家給媳婦的珠寶,是真正屬於媳婦的,不比霍家,戴完後要除下來鎖進保險箱。」

  「關我什麼事呢?」我笑出聲來。

  「那麼多女人猴著那些金剛鑽及紅綠藍寶石,彷彿你是最有希望的一個。」

  有希望?「哈哈哈,」我說:「別笑死我,姐姐,你期望我發財,不如期望你自己好過,不必對這件事存什麼希望。」

  我把穿過一次的衣物送回,陳菲立又差人送來,打開盒子,發覺多了一套紅緞子的套裝,配得十全十美的外套兼鞋子,還有一張請帖。

  那張請帖是邀請他到一個婚禮去的,他用筆在上面寫著:請與我同往。

  我笑出來。

  這些衣服鞋襪便是我赴宴所得的代價?這種奪目的衣服,穿一次已經人人記得,留著也沒用。他選中我是因為我比較能夠勝任那種場面端正、斯文,名字不見經傳,談吐不俗,比起小舞星小歌星是好得多。

  我同他的秘書說:「告訴陳先生,我會跟他赴下星期六的約會。」

  他人很忙,我們第一次的偶遇,他與我說的話最多也不過二十來三十句,此後更加沒有廢話,約會女朋友如辦公事,我倒並不介意,什麼年紀了,還十五六歲時,在乎綿綿情話。

  他並沒有忽略我,從他對我耍的小手段處處可見他是下足心思的。

  這次的雙雙出現在婚禮上,更加引起無限猜測這個神秘女郎是誰呢?各小報及秘聞週刊的好事之徒不斷猜測。我並不是名人之後,他們當然無法知道我的來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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