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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亦舒 一方面三思也暗暗訝異,這王作恆身段高大英偉,粗眉大眼中顯露氣質,大方自然,一臉誠懇,像是那種罕有願意照顧婦孺的人。 然後雙方都覺得不該瞪視對方,連忙別轉面孔,彼此都訕訕然。 這時,主人家忽然失蹤,不知走到何處去了。 王作恆大方地說:「請坐。」 三思這時留意到他戴著一隻廉價的泰麥士表,那樣有錢有名的人,用如此普通的東西,由此可知,名人根本毋須名牌,更顯得他自由豪放。 三思忽然發覺她對他有種傾慕之情。 她定定神,取出一張名片,遞給他。 他也取出皮夾子找名片,三思一看,更加的歡喜,他用的只是一隻尼龍布皮夾子。 她低下頭微笑,什麼鱷魚皮、貴西裝,他全不需要,一個男人最佳裝飾是他的才華。 王作恆坐在她對面,歉意越來越濃,她如此憔悴,分明是因為謠言傷害力驚人,男女有別,他只覺得謠言無聊可笑,她卻十分認真。 三思取過茶喝一口。 王作恆心想,方金棠夠大膽,願意起用那樣漂亮的女孩子,他手下也有女職員,卻全僅屬中人之姿。 呂三思會做事嗎?那樣怯生生的一個人。 他開口:「老實說,你的朋友對你有誤會。」 三思希望她老闆會出來打圓場,但是他好似失了蹤似的。 她只得自己應付,談淡地說:「有誤會的便不是朋友。」 說得好。 「可用我解釋?」 「不,明白的人自然明白,不明白的人說破了嘴還是不明白,他要相信什麼,由他相信好了。」 「這件事的起因在我。」 「你得罪了那本雜誌?」 「是。」 「說來聽聽。」 「他們想得到我公司一些機密消息,我幾次三番拒絕,他們暗示,會教我好看。」 三思吃驚。「會有這種事!那不是威嚇勒索嗎?」 王作恆微笑。「不,他們說是新聞自由。」 「太囂張了。」 「律師已在處理,我是無所謂,傳我女友多,求之不得,連我兒子都有同感,他說,爸,你的新女友真神氣漂亮。」 三思不由得笑了。 這時,方金棠才回到會客室來。 「對不起,對不起,我去聽了一通電話,是女兒從加州打來,煩死人。咦,你們還坐在這裡,過來過來,飯菜已經準備好了。」 是清淡的粵菜。 三思工作忙,常常三餐不繼,又怕胖,從來沒有好好吃過飯,今日真是難得,她吃得相當多。 王作恆更添了兩次飯,三思覺得他有種原始的男子氣息。 雙方都被對方吸引住,這是很奇怪的一回事,空氣中有特殊的電波,連方金棠都察覺了。 這老方心中暗暗歡喜。 飯後,王作恆站起來說:「我送三思。」 方金棠說:「時間還早,你們可到處逛逛,不過,」他提醒他們。「當心被記者拍照。」 三思登上王作桓的車子。 他問:「你怕嗎?」 「怕什麼?」 「記者拍照。」 三思嗤一聲笑出來。「歡迎拍攝,請放大一張送給我。」 王作桓十分佩服,他也正是那樣脾氣的人。 他把她送抵家門。 「三思,我在想,下星期可以約你出來嗎?」 三思想一想。「星期二,下午五時半,我們出海去。」 「我來接你。」 他滿心歡喜,已有多年沒有這樣好的感覺了。 三思回到家,夢見打開報紙,看到報上登滿她與王作桓的親密照片。 醒來,掙扎著上班,揶揄自己有一顆懷春的心。 中午,王作桓又送花來。 她忍不住撥電話給他,他給她的是專線電話,他親自來聽。 寒暄幾句,他坦白地說:「不知你怎麼想,我好像等不到星期二似的。」 三思說:「今年我與老闆在美國會所吃題,你要不要來?」 「一定到。」 三思知道,他們彼此都有意思。 真奇怪,一段謠言,把社會上完全不相干的一男一女拉在一起,他倆幾乎是一見鍾情。 再度會面,雙方更加滿意。 王作恆沒想到穿套裝的她也那樣柔媚,全身珠灰色,配簡單珍珠首飾,今日她精神奕奕。 方金棠把一切看在眼裡,大為訝異。 他說:「如果要謝媒的話——」 該謝他,還是謝那本雜誌? 過兩期,雜誌刊出一段新聞:王作恆與呂三思訂婚誌慶。 一場謠言撮合了他們。 那邊廂,陳元之的母親大吃一驚。「真沒想到謠言是真的。」原來開頭她也知道是謠言,不過乘機欺壓逼走三思。 「糟,」她說。「我們同王作恆一向有生意來往,以後見面可就煩了,速速補救才是,快給我呂小姐的電話,我要親自祝賀她。」 忠實讀者 朱丹彤是一名寫作人。 她的編緝王小姐曾取笑她。「一定會紅,看:朱、丹、彤三字,都莫非是紅的意思。」 丹彤笑了。「今日,無論做哪一行,至要緊都是走紅吧,否則的話,入寶山而空手回,有什麼意思。」 丹彤算是紅了,收入可以維持中等生活,她未婚,獨居,自由自在,也多異性約會,連她自己都知道,這可能是她一生人中的流金歲月。 這一陣子,她正與出版社聯絡同搞促銷活動。 老闆總喜歡呻窮。「丹彤,早知我也去做作家,坐在家中,穩穩當當,收百分之二十的版稅,生意難做呀,像我們,幾十個夥計,捧紅了,收入還不如。」 丹彤啼笑皆非,立刻有反應。「那你索性關了出版社回家享清福好了,要不,開間小書店賣鐳射唱片,賺得你慌。」 老闆呵呵笑。「丹彤牙尖嘴利真教人吃不消。」 可是只有彼此有錢賺,永遠還是最好的合夥人。 宣傳活動中有一項作家現場簽名。 「一連三個下午如何?」 丹彤勸說:「一個下午,簽一小時已經足夠,長駐候教,有什麼矜貴,旗下逐個作家輪流演出嘛,你說對不對?」 「負責兩個下午吧,小姐,別討價還價了。」 丹彤本來不願意,可是不想把氣氛搞僵,出來找生活,有何原則可言,況且,替讀者簽名,算是酬賓運動,並不過分。 「總得送些什麼吧……」 丹彤挪揄地接上去:「糖果乙包,糕點半打,兼照片一套四款。」 誰知出版社經理一本正經地說:「不用了,送書籤已經很好。」 事情就這樣決定下來。 光是簽名,也要做足準備工夫。 作家也是人,得打扮光潔:頭髮要修剪,皮膚須保養,屆時化個淡,衣著入時,但最好素優雅,切忌奇裝異服。 賣相很重要,如無把握,最好不要亮相。 丹彤感覺到若干壓力。 在場讀者人數太多,恐怕吃不消,人數少,沒面子,當然,多比少,她情願越多越好。 一分鐘簽一個名,一小時至多簽數十個,想必會超時。 常常有作者揚言一個下午簽三千個名字,那是沒有可能的,不是號召力不夠,而是時間上根本辦不到。 細心的丹彤特地修好指甲並且除下平時戴的零星指環,她沒有十隻玉蔥似手指,不過讀者會欣賞這雙手曾經寫過數十本暢銷書。 一切準備就緒,出版社派車子來接。 司機老周笑說:「聽說已經有讀者在排隊輪候。」 真的?丹彤有三分欣喜。 「朱小姐,成績好,明年再來。」 明年?成績理想,明年,她會到威尼斯度假,之後,轉經倫敦小住……作家總得比常人更懂得享受生活才堪稱作家,是不是? 到了會場,果然已經有讀者在等。 丹彤與他們招呼過,便開始工作。 簽名比想像中進行得更慢,讀者多數要求題上款,並且喜歡問問題,有些且要求合照。 「《無言通告》一書女主角會有好結局嗎?」 「是否最喜歡藍色?」 「多寫點愛情長篇,千萬不要寫移民血淚史,我們吃不消。」 簽了三小時,人龍才漸漸消失。 丹彤有點累,工作人員斟一杯咖啡給她。 並且宣佈:「時間已到,明日請早。」 丹彤笑。「生活艱難。」 老闆過來說:「再抱怨當心雷公劈。」 這時有人說:「朱小姐,勞駕簽名。」 丹彤轉過頭來,見是一個長得神清氣朗的年輕人,手捧一大疊朱丹彤的小說,起碼十來本。 他說:「我老遠趕來,巧遇塞車,遲到,真對不起,朱小姐,請勿教我空手回去。」 丹彤笑答:「怎麼會,拿來我簽。」 年輕人鬆口氣。「這些書都屬於我妻子,她是朱小姐的忠實讀者。」 「她叫什麼名字?」 「上款請寫給明珠。」 丹彤一一簽妥。 順口問:「明珠自己為什麼不來?」 年輕人略覺躊躇,他終於答:「她在醫院,否則的話,一定會來看。」 「啊,什麼病?」丹彤聳然動容。 年輕人苦笑。「朱小姐,不認識我們,可是作為的長期讀者,我們卻對十分熟稔,大家似老朋友一樣,不妨坦白告訴,明珠患血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