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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亦舒 不過似她這般注重個人私隱的人,一百年不提起也不稀奇。也許只是普通朋友。 過數月,傳說漸漸沉寂,彷彿沒那回事。 我又問丈夫,「是否疏遠了?」 「我怎麼知道。」 「去做探子呀。」 「對不起。」他笑,「我不懂探聽隱私。」 但到底還是把消息帶來:「那位先生列美國去了。」 「怎麼好好的又冷下來?」我大失所望。 「他移民。」 「外國人為什麼不跟著去?」 「她不喜歡美國。」 「什麼,外國人不喜歡外國?」 「哎,猜不到吧。」 我忍不住,便跑去問她,「你怎麼不趁機到美國去瞧瞧?」 「瞧什麼?我一年上七次,有哈好瞧。」 「我以為你會習慣美國。」 她微笑。 我埋怨,「你老毛病又來了,人家急著住外國跑,你卻悠悠然留下來。」 她第一次直認不諱,「是的,一窩蜂的事有什麼好做。」 「可是跟你前途有關。」我急。 「我的前途?」她哈哈地笑出來。 我馬上後悔,還有什麼人安排白己的道路比她更好,我擔心得太多餘。 她溫和地拍拍我手,「放心,我自有打算,目前我還是在本市過比較豐盛的日子,在這裡,我至少還有點特權,而這些權利,是我努力十年所賺回來的,如無必要,不想喪失。」 「那位先生也真是,」我不悅,「怎麼不肯犧牲一下。」 她終於露出一統感慨,「現在咱們才聰明呢,哪肯委屈自己,一切要天時地利人和配合才肯順便講一講感情,別怪他,我也不肯犧牲呀。在一間公寓內煮三餐過下輩子?住宅,我有。美金,我也有。護照,我早申請到。我不肯去。」 「或許他愛你。」 「像我這樣的女子,維修得如此好,要找愛我的男子,實在不必路遠遙遙趕到北美洲去。」 外國的生活,也許她已經受夠了。 她就是那種無端使侄子承受一筆不大不小遺產的姑母,因為她沒有家庭,沒有承繼人。 我想起來,大表哥的兒子彷彿要紡婚,等這個孩子生孩子的時限,我們全部升一級,外國人本來已經比我高一輩,現在更加不得了,乖乖,待我算一算,打她將成為什麼。 她是我表姑,我兩個孩子已經叫她姑婆,待表兄的孫子出世,她就成為太姑婆,我的媽,輩份大成這樣,誰猜得到她是個時髦女性,雲英未嫁。 外國人很樂,頻頻問我:「生了沒有?大表哥做祖父沒有?」 「大表哥才五十二,如今年輕人並不肯早婚,他長子在加拿大留學,書沒讀好,不知忒地,看中唐人街雜貨鋪店主的女兒,立刻決定棄學從商,氣得大表哥發抖。」 他帶著小妻子回來探親,咱們都去見過,一對年輕人穿得很樸素,毛巾衫洗得褪了顏色,牛仔褲還是喇叭褲腳,頭髮沒個式樣,看得出是你同我剪我同你剪,在外國,一切從簡。 那個小媳婦很熱情,一直站著為三姑六婆布菜,並不介意人家怎麼看她,反正是客,又不打算同我們過一輩子,但大表哥卻不滿於她這種美德,這種媳婦在他家用不著,他要的是一位香港小姐,在兒子拿到專業或博士資格後才同她結婚。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現在我們專等這對小夫妻生孩子。 在外國出生的華裔孩子們是有個印子的:皮膚很好,身體很壯,粗獷,瘋,快活,不再會中文,也不在乎。 我忽然明白為何外國人不肯跟那位先生前往北美,太浪費了,要那麼細緻的女子,拋棄所有才情,反璞歸真,若不到生死開頭.她是做不到的。 光是一件牛仔褲自三歲穿到七十歲就不可能。女孩子應該常常有機會穿水彩顏色的沙裙。外國人一到外國,特色展覽不出來,也就好比終身穿牛仔老布褲。 奇怪的是,歐美的唐人無論住大城或是小鎮,除非是學生,或是帶著三百萬美金過去做寓公之輩,衣著總是隨便過度,透著狠狽,沒法度,入鄉隨俗。 外國人早看穿這一點。儘管她肯做親友的移民顧問:如何打包,如何寄箱子,但她除了出差旅行,沒動過其它念頭。 丈夫說;「真本事,要緊開頭都沒有商量的人。」 我始終懷疑一個女人不可能如此自給自足,她一定有個秘密情人在某處。 在他面前,她也使小性子,發脾氣、撒嬌、抱怨、訴苦、胡調、哭泣、歡笑、吹牛、自負、沮喪、悲觀、落寞、低寂及孩子氣。 我們看不見的事,並不見得是她不做的來。 她不過處理得好,七情六慾不在公眾場所展露。這才是她至高至大的本領。 丈夫對我說:「大兒明年升中學,你考慮一下,看是否要把地送出去。」 「我不捨得。」 「總要出去的,我對本市的教育制度沒信心。」 「才十二歲哪。」 「男兒志在四方。」 「我同外國人商量一下。」 「現在咱們家逢有事便找外國人做顧問,她自己萬一有事,找誰商議?」 「她?」一我發一陣子呆,「她那麼強,她自己會想得通的。」 「這太不公平了。」 「是,我也知不公平,但是誰敢替她出主意呢。」 「給你作外國人,你做不做?」 我拼老命搖頭,「不做不做,但我喜歡有她這麼一個親人,強壯而理智。」 丈夫笑。 是的,我們來不及的把私事向他傾訴,求她解決,卻從不問及他的需要。外國人嘛,同我們的需要自然有些不同,這個綽號不是白白得來的。 唯一可做的,便是做吃的讓她享受。 我遺在編織件兔毛毛衣,準備在稍後送給她。 我還能做什麼呢?我是個沒有身份的女人,一個平凡的小家庭主婦。 我是中國人。 她是外國人。 分別就在這兒了。 我不肯做她,她不肯做我,然而外國人與我,是永遠的好朋友。 作家 大成是作家。 他在寫作的時候,用一個很漂亮的筆名,大成不過是他在家喚的小名。 我自小認識他,所以知道他叫大成。 他的新朋友,都叫他峻峰──他的假名、篆名、寫作人所用的藝名。 大成有一年沒有新作面世了,說來話長,都是因為被書評家害慘了的緣故。 他們稱讚地,捧他,但往往在評論後加一句:「峻峰原來可以成為嚴肅作家……他可以變得更好,他應該選擇比較嚴肅的題材。」 峻峰說,作者都希望變得更好,所以當他賺了一點錢,為求進步,便把工作停下來,思考嚴肅的題材,冥想,旅行,以求進步。 評論家把他的行蹤報導出來,猛讚他清高飄逸,是文壇將來未可限量的棟樑。 真坑了他。 大成是個天真熱誠的人,人家批評他,他全相信,人家稱讚他,他也全接受,情緒很易被不相干的人左右,這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我是一個頑強的人,人家說什麼,我就算在乎也斷然不會給人知道我在乎,何況我是真的不在乎。 但又出乎意料,我與大成是好朋友。 我做電腦,他干藝術,但我們是好朋友。我們的感情,好比兄妹。 這一年來,他不住的流浪,找尋獨步單方,參加很多活動,但是沒有寫作。 他也與我談過很多次,有關他寫作的前途。 我覺得他在廿七便名成利就,實在是值得驕傲的事,他應當寫下去。 寫作人最要緊的事,便是坐下來寫。 他會說這是外行人所說的話。 我與他爭論過多次,但我無法說服他。 我說:「你有你的讀者,我見你在路上都有讀者抓住你要你簽名。他們喜歡你目前的作品,何必改變方針?」 他說:「求進步。」 「寫窮人的生活便是進步?真荒謬。社會一般人都安居樂業,為什麼不能寫小資產階級?」 「我沒有說要寫窮人,何況貧苦的階層也有資格入小說。」 「然,很多社會小說也很好看,」我同意,「但是我更喜歡你的作品,反正愛窮的人可以一直耗下去,愛繁華的人可以照舊。但,請記住,這不過是生活方式,窮與氣節高尚並無直接關係,手邊有節儲也與虛榮無關。」 「對於科學家來說,當然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但文學作風不是這樣的。」 「一定要窮是不是?住到山邊墾荒去才有誠意。」我笑。 大成一輩子活在大城市中,家裡做小生意,只有他這個兒子,念中學時就愛寫作投稿,進大學已經出書成名,他始終有種不滿足,十甘心做一個流行作家。 他大概想留芳百世。 有些人在無意中就做到了,我相信曹雪芹這類作家在寫作時並沒有抱住要揚名後世的意念,相信楊振寧在做研究時也沒有握拳疾呼我要成名。 一切是果不是因,卻是無意中得來,似大成這般到刻意要突破,是完全沒有必要的,而且不一定會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