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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頁 亦舒 我們回到香港,母親見了太初,眉開眼笑,「真人比照片還好看。」她頻頻說。據說老年人喜歡漂亮的媳婦。果然,太初被讚得難為情,只是喜氣洋洋地笑。 我們就住在父母家中,太初真是合作,天天一早起身,幫母親打點家事,又陪她去買菜。多年來母親都習慣進菜市場,太初對於泥濘的街市深表興趣,母親無端得了個好伴,樂得飛飛的。 父親跟親戚說:「這個女孩子,簡直完美得找不到缺點,相貌好還是其次,性格才善良溫馴呢,真是咱們福氣。」他不知道太初很有點牛脾氣,她是那種一生只發三次脾氣的女人,一發不可收拾,所以我最怕她。 果然不出所料,她不喜歡香港。很小的時候,她來過一次,然而沒有記憶。現在舊地重臨,只覺地方狹小,人頭湧湧,完全是一種兵荒馬亂的感覺。星期日中午的廣東茶樓,尤其使她不解——「這麼多人擠在那裡付鈔票等吃東西。」她笑。 我對她呵護備至,她如孩子般純真率直,母親待她如珠如寶,所以她這幾天假期過得非常愉快,又吃得多,我恐嚇她,叫她當心變成一個小胖子。 一直都很好,直到一個上午。 當時太初照例陪母親到小菜場去,父親在公司,家中只有我與老傭人。 我剛起床,在那裡喂金魚,電話鈴響了。 我去接聽。 那邊是一個男人的聲音,略為焦急,卻不失彬彬有禮。他問:「請問府上有否一位方太初小姐?」 因為態度實在太好了,所以我答:「有的,她是我未婚妻,請問找她有什麼事?她此刻不在家。」 「哦,你是周棠華君?」 「是,」我很奇怪,「哪一位?」 「恕我叫你名字,棠華,我是小玫瑰的舅舅黃振華。」 「哦,舅舅。」我出乎意料之外,頗為高興。 「舅舅,」他哈哈地笑,「叫得好。」 黃振華說:「棠華,小玫瑰糊塗,你也陪著她糊塗?俗雲見舅如見娘,你們倆偷偷訂了婚不告訴我們黃家已是一樁罪,來到香港居然若無其事過門不入,又是一樁罪,」他哈哈笑,「你還不滾出來見見娘舅?」 他是那麼爽朗、愉快、乾脆,自有一股魅力,令我立刻賠笑道:「舅舅,這真是——」 「將功贖罪,還不將我地址電話寫下?今夜八點,我車子到府上來接令尊令堂一起吃頓飯,請他們千萬撥時間給我,通知得匆忙,要請他們加倍原諒。」 「是。」 「你這小子——」他忽然歎一口氣。 「對不起,舅舅。」我有點惶然。 「我明白你的處境,這自然不是你的主意,方協文自然將黃家的人形容得十惡不赦,生人勿近,你耳濡目染,當然站在他們那一邊。告訴你,沒那種事,你不看僧面也看佛面,今天晚上見。」 「是。」我又說。 他擱了電話。 啊,這就是太初的大舅舅?但聽聲音,如見其人,完全一副長袖善舞,八面玲瓏的樣子,把每個人都能應付得密不通風,哄得舒服熨帖。這樣的人才,在香港生活得如魚得水,是必然的事。我嚮往一瞻他的風采。 太初與母親回來,我把她拉到一角,告訴她這件事。 太初張大了嘴,「他們怎麼知道我來了香港?」 「紙包不住火,」我擠擠眼睛,「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太初說道:「我不去,我不要見到黃家的人。」 她又說:「你不是不知道我與母親他們一家人沒有來往,你是怎麼答應他邀請的?」她惱怒。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他的聲音具一種魔力,我乖乖地一連串地說是是是。」 太初既好氣又好笑,「你呀,你比我還沒有用。」 「基本上我覺得外甥女與未見面的舅舅反目成仇是一件荒謬的事,你身體內流著黃家一半的血液,既然避不過他們,索性去見一見他們也好。」 「我不要見到母親。」她輕輕聲說。我歎口氣,「真傻。」 「你跟黃振華說,我不要見到母親。」她倔強地說。 「好好,我同他說。」我拍著她的肩膀。 太初擁抱著我,「呵,棠哥哥,你如果娶別人,就不會有這種為難之處了。」 「這算什麼話?」我喃喃說,「到這種地步了,叫我上哪兒找別人去?」 太初破涕為笑。 我馬上撥電話到黃振華建築工程事務所。我向他說明,太初不願見到母親。 我說:「心理上她有障礙,讓她先見了舅舅舅母比較好。」 「說得也是,」黃振華沉吟一下,「好,一定照辦。對了,聽說你這小子念的也是建築。」 「是。」我答。 「不要再回到窮鄉僻壤去了,留下來吧,」他非常誠懇,「我們慢慢再談這個問題,今天晚上見。」 不知道為什麼,我再一次被他感動,如果別人說這樣俗不可耐的話,我頭一個反感,可是自他嘴巴中說出來,又不同味道。 我跟母親說到今夜的宴會,她大大詫異,「太初的舅舅是黃振華?這黃某是大名鼎鼎的一個人,連我這種足不出戶的老太婆都曉得。他是兩局裡的議員,什麼大學裡的名譽校董。」 「是嗎?」我笑了,「你們倆老是否要按品大妝見客?」 黃振華的車子來得非常準時。司機上來按鈴,我們四口子下得樓來,但見一個風度翩翩的中年人站在一輛黑色的賓利房車旁,見到我們立刻迎上來。 「周先生周太太,」他緊緊與我爹握手,「這一定是棠華了——」一邊又跟我打招呼。 他將太初自我背後拉出來,「小玫瑰,你忘了舅舅了?」一把擁在懷裡。 一連串的大動作看得我們眼睛花。這個人,我想,他要是有機會在大觀園裡,也就是另一個王熙鳳。 敷衍客套完畢,大伙上了車子,車內先坐著一位太太,約四十來歲,雍容清雅,向我們不卑不亢地打招呼。 這一定是黃太太了,我喝一聲彩,比起她來,黃振華活脫脫變成一個滿身油俗的商人。 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麼,一雙眼睛含笑地向我望來,我頓時臉紅。 太初緊緊靠在我身邊,握著我的手。 一路上黃振華那客套捧場之辭流水滔滔似地自他口中傾囊而出,我聽得呆了,與太初面面相覷,但很明顯,我們家那兩老簡直與黃振華有相見恨晚的感覺,非常投機。 我偷偷向黃太太看一眼,她頑皮地向我們眨眨眼,我與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說:「我喜歡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請客的地方金碧輝煌,是吃中菜的好去處。 我到這個時候才看清楚黃振華的長相。他非常英俊,頭髮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種威嚴,身材保養得極佳,顯然是經常運動的結果。他精力充沛,熱情好客。 他叫了一桌的好菜,不停地與我們談我們熟悉與喜歡的題材,他真是一流的外交交際人材,風趣得恰到好處,談笑風生,對任何事都瞭如指掌,如財經、政治、藝術、各地名勝,什麼白蘭地最醇,哪種唱機最原聲,遊艇多大最適宜,諸如此類。 我自然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活在我們這樣的社會中,光有學問是不管用的,清高得不可攀地步,於大眾有什麼益處?黃振華才是社會的棟樑支柱。 但是他太太,呵,黃太太真是風流人物,長長的頭髮挽一個低髻,耳上配精緻的鑽飾,臉上的化妝濃淡得宜,態度溫柔可親。 她輕輕為我們布菜,「多吃一點竹筍燉雞,味很鮮。」 或是,「他真吵,別去理他,你們管你們喝湯。」「他」指的自然是黃振華。 菜實在美味,我從沒吃過那麼好的中國菜。酒也好,從不知有那麼香的白蘭地,我頗有樂不思蜀的感覺——不想回美國小鎮的窮鄉僻壤去了。在香港住多好,在近海灘處,譬如說,石澳,置一幢白色的平房,過靜寂的生活,閒時跟黃振華這樣的親友出來熱鬧喧嘩吃喝,豈不是妙得很。 到最後,黃振華送我一隻手錶作見面禮,我大方地戴上了。 太初也喝了一點酒,精神比較鬆弛,她一張臉紅撲撲地,益發像朵玫瑰花。 黃振華說:「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兒都那麼大了,眨眼間的事而已。」 黃太太端詳太初,她說:「像是像,可是……」她側側頭,「並不是一個模子的,太初是她自己。」 太初十分高興。 「可是,」黃太太指指太初眼角,「你那顆痣呢?」 太初答:「因是眼淚痣,故此除掉了。」 黃太太若有所思,點點頭。 散席走到門口,黃振華遇到朋友。 他跟人家說:「你記得小玫瑰?家敏,你瞧,她長那麼大了,訂了婚了。」 那個叫「家敏」的男人抱著一個小孩,聞言朝太初看來,眼睛就定在太初身上不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