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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頁     亦舒    


  我黯然,原來他巴不得我走,他真是有一手,不但不留住我,而且還替我出主意,叫我去念足四年。

  我心灰意冷,偷偷的哭,終於咬咬牙,提起行李走了。

  國棟有到飛機傷來送我,與我握手,祝我錦繡前程,我強忍著眼淚。

  就這樣,我上了飛機,到了倫敦,表姐夫與表姐來接我,替我辦妥入學手續。

  對著風光明媚的異國風倩,我卻沒有心情欣賞與享受,神情是憔悴的,終於在表姐的追問下,我把心事說了出來。

  表姐冷笑,「這麼壞?嫌你?我不過是中學生,但你表姐夫是博士,他可沒嫌我。」

  我說:「這裡是英國,香港是兩樣的,香港人勢利,什麼樣的人眼什麼樣的人走,不能越界,女孩子若沒有一張文憑傍身,叫夫家的人看不起。」

  「現在流行大學文憑做嫁妝?」表組問:「多麼古怪,笑死人。」

  「香港便是一個那樣的地方。」我無奈的說。

  「我勸你別回去,這裡好的男孩子要多少有多少。」表姐說:「在這裡嫁個博士,完了回香港探親,向他說聲哈羅,氣氣他。」

  我煩惱的說:「他才不氣,他會為我慶幸嫁得好,他心中根本沒有我。」

  「那麼更應該認識別的男人。」

  我不敢說,我偏偏就是喜歡他。

  住下來以後,一邊上學一邊表姐也介紹男孩子給我,但多數應酬一兩次之後,完全沒了下文,我可不想嫁予唐人街餐館的主人做女掌櫃,或是面目可憎,自以為是的大學生,於是我努力修我的秘書課程。

  偶而在同學會中,我也會看到一兩個出色的女孩子,她們神倩倨傲,法語流利、來去自若,我就想:這一定是國棟心目中的理想對象。

  我也嘗試學那種打扮,自覺不好看,我情願穿一條裙子,一雙高跟鞋,老實樸素地做人。

  我羨慕她們有長腿、穿袋袋牛仔褲,男裝的縛帶鞋,大風衣,與男朋友像兄弟似的無牽無掛,我不知怎地,非常老土,永還想結婚。

  或者是落後了,我很感歎,我不想試婚,不想同居,不想長時期地戀愛,我只想結婚。

  我與表姐最愛在週末到附近的公園散步,帶著她兩個孩子。

  我所羨慕的生活,也就像表姐,安居樂業,把孩子帶大。

  「你會是一個好太太。」她說:「女人都是好妻子,只要有這種機會。」

  我抬起頭,「也有例外,有些女人是非常能幹的。」

  「我覺得假如對方不能欣賞你的好處,假使結了婚,也是毫無幸福的。」表姐說。

  我輕輕答:「這件事在我離開香港之時,已經結束了。」

  「他有沒有寫信給你?」

  「沒有。」

  「你有無寫信給他?」

  「沒有。」

  「算了吧。」

  我看著幾乎一望無際青蔥的草地,「是,算了算了。」我說。

  我同班有一個以前做模特兒的女孩子,她瘦長苗條,有一把烏黑的頭髮,因為快要結婚了,所以心情特別好,常抽空照顧其他的女同學。

  我對她說:「你未婚夫一定與你很相配。」

  她點點頭,「是,非常相配。」

  我們終於見到了那個幸運的男孩子,他與未婚妻並不相配,比她起碼矮三寸。

  我問她,「怎麼了,為什麼挑他?」

  「他有什麼不好?」她反問:「我們非常談得來,而且他能補足我的短處,兩夫妻這才叫相配,若兩個都是詩人,光雙對吟詩,沒人去煮飯,豈非很快餓死?」

  我覺得她說得很對。

  我認為我與國棟根相配,他富才華與幻想,不切實際,如果我替他做好日常生活上的瑣事,他才可以盡心去發展事業。

  很明顯地,他的想法不同,國棟啊國棟,我悵惘了。

  抵英不久,我考得了英國的車牌,並且自己開車到蘇格蘭去玩。

  回來的時候,表姐很緊張的說:「喂,有人打長途電話來找你。」

  「什麼?誰?」再也沒想到是國棟。

  「你那心上人。」她神秘地說。

  「啊!」我既喜又驚,又怕自作多情,故作平淡狀,「他?他找我有什麼事?」

  「沒什麼事。」

  我聳聳肩,「可見不過是問候一聲,」我停一停,「事隔三個月才來問候,你想,──」

  「就是因為沒事,才顯得想念你,男人自尊心強,他內心矛盾,鬥爭了近三個月才給你打電話。」

  「可是他怎麼找得到我的電話?」我詫異。

  「要找自然是找得到的,」表姐說:「他不想與你說話,你對牢他也沒用。」

  「幾時打來的?」我問,心漸漸熱起來。

  「你去蘇格蘭七天,他打過三次來。」

  「嘩,三次。」

  「如果他叫你回去,」表姐板起了瞼,「你可要端點架子,可別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

  我沉默一會兒,「我會讀完這幾個月書。」

  「對了,」表姐舒出」口氣,「除非他答應馬上娶你,否則你就此依他回去了,仍然是無名無份跟牢他,算什麼,不准走。」

  「是。」我說口

  「男人打幾個長途電話來!花不了什麼錢,不必心花怒放,聽不到只有好。」

  「是!」

  表姐說:「這次去蘇格蘭倒是去對了,他找你不著,也好叫他知道,你並沒有打算隨時恭候。」

  我低下頭。「要是他今天又來找我,我如何回答?」

  「照平常呀,自然大方就好。」

  「是。」

  我沒有想到,當天晚上他馬上打電話來了。

  我很緊張,不能控制自己,聲音都震抖。

  他問:「還習慣嗎?功課如何?」

  我答:「還可以,住表姊塚裡,跟香港沒兩樣,很舒適,吃得到鹹魚雞飯。」說完了就覺得自己無聊。「你呢,你好嗎?」我問他。

  「還不是老樣子,悶得要死。」他一向是不合重的。

  「你也好久沒放假了,不是說想去南美洲嗎?」

  「南美沒有文化,還是歐洲好。」他說。

  「那麼你就逛歐洲,別悶出病來。」我很姐心他,他在香港,並沒有朋友,他不好應酬。

  「麗莎,我很想念你。」聲音很孩子氣,很膩。

  我感動得差點落下淚來,「我也想念你國棟。」

  「改天再聊,好好唸書。」

  「好,謝謝來電話,國棟,保重。」

  「你也保重。」

  他掛了電話。

  表姐在一旁冷笑,「妹子,不是我說你,你感情也太豐富,你對他太好了。」

  「你不明白,」我儒嚅的說:「他這個人傻呼呼的,不懂討好女人。」

  「我是不明白,總之你不准回去,知道沒有?」

  「他又沒叫我回去。」

  「你巴不得他叫你!」

  「我不會放棄功課啦,表姐。」我表明心跡。

  隔三天,電話又來了。

  我問國棟,「週末,沒出去?」

  「沒有。去哪裡呢?」

  「以前我們不是老去淺水灣散步嗎?」

  「提不起興趣,他們都說淺水灣又舊又古老,只有你才懂得享受。」

  「那麼選別的節目。」

  「不想去,實在不想去。」

  我彷彿看到他把頭靠在牆上,一種百般無聊,孩子氣的著惱,我心完全融解下來,軟成一堆,鼻子都酸了。

  他歎一口氣,問:「你什麼時候回來呢,麗莎?」

  要不是表姐站在我身邊乾瞪眼,我幾乎想說:馬上──

  「要到明年七月。」

  「嘩!」他嗚咽地說:「好吧,等你回來,我們到太空館去看星星。」

  「可以,」我精神一振,「我常去倫敦的天象館,他們的節目也很成功,但是找不到人陪,都說是孩子們去的地方……」

  他憤憤地,「可不是,我們倆彷彿永遠得不到世人的同情似的。」

  我說:「國棟,省一點吧,講了足足十分鐘了。」

  「再見。」他依依不捨。

  「再見。」我放下電話。

  表姐在一邊喃喃的說:「男人就是這一點賤,對牢他的時候當你透明,走遠點又追上來,唯男子與小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

  我臨睡之前,輾轉反側,天氣這麼涼了,在外國的滋味並不好受,若在香港時,國棟有稍微明確的表示,我就不必走這一趟,誰在乎這勞什子的秘書文憑呢?可是我苦在下不了台,唉,耽到明年七月才回去,可能永遠失去了他,現在馬上動身走,又顯得自輕自賤,這……

  第二天,表姐在早餐桌子上說:「怎麼,臉腫腫的,沒睡好?告訴你,做人樂觀點,凡事是注定的,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遲早跑掉。」

  但我心中只有國棟,我是那種傻氣的老式女子。(三)

  我是麗莎的表姐,麗莎是我小表妹,我比她大好多,自小看她長大,疼她疼得不得了。

  我也知道這一次小表妹到英國來,自然有其不得意之處,果然,她喜歡的男孩子不喜歡她,所以,為了避開不愉快兼毫無結果的一段感情,她藉口讀書而來到我這裡。

  她一直在我家住,功課也有進步,很適應新環境,因為我認為那個香港男孩子對麗莎不好,所以堅決要她念完這個課程,不讓她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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