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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亦舒    


  我走開,思安卻又走過來。

  他憤慨的說:「你利用了我!」

  我想了一會兒答:「我不是故意的。」

  「我恨你。」他罵我。

  「對不起。」

  「你根本不值得尊重。」

  「思安,你再尊重我也養不活我,三十歲的女人再跟看你去擠公路車煮飯洗衣,一下子就憔悴了,到那個時候你也不會再愛我,現在有什麼不好?那胖胖的女孩子又回到你身邊,而我,我在年輕的時候,從來就沒有遇見過像你這麼好的男孩子,現在已經來不及了,我已經老了。」

  他低下頭,想了很久,終於說:「你是一個理智而可怕的女人。」

  然後他就帶看那個胖胖的女孩子走了。?。

  林醫生問我:「你有沒有愛過思安?」

  「沒有。」我很快的答。

  「為什麼?」他不相信。

  我笑,沒有回答。

  一個三十歲的女人,最需要學習愛護自己,而不是去愛別人。

  連林醫生這樣精明的人都不知道這是我的座右銘。

  春天到的時候,林太太忍無可忍,與林醫生離了婚。

  林醫生對我說:「我不認為你會嫁給我。」

  「你錯了。」我說。

  他有意外的喜悅:「什麼,你肯?」

  「是的,我肯,可以先訂婚,等離婚手續完全辦妥了,再結婚。」

  他凝視我艮久,然後說:「假使你早點答應我,我們就不必等這麼久。」

  「早答應你,你永還不會珍惜我。」我簡單的說。

  我覺得我做法是對的,BY  HOOK  OR  BY  CROOK,我終於得到了歸宿,成則為王,其他的不重要。

  小夫妻

  跟思聰結婚以後,我倆的幽默感發揮到最高寒。

  像我拿看他的襯衫去問他:「這是什麼?」襯衫領子上有一個紅印。

  「你以為是什麼?」他沒好氣的問:「姬仙蒂婀的唇膏?告訴你,這是今天午間的蕃茄汁燴牛利!」

  他從前不是這樣的。

  從前他不懂說笑話,那時候我們在一起,他老是認真而愛憐的握住我的手,緩緩地,充滿情感的說:「我們一定會白頭偕老,相敬相愛。」

  他結婚後改頭換面,決定扮演冷面笑匠的角色。

  他習慣性地以冷笑代替「早晨」與「晚安」。

  像今早,他「哼哼嘿嘿」一番,然後問我:「現在糖貴呀?」

  「不會呀。」我很天真的送上去給他侮辱:「怎麼了?」

  「這咖啡裡沒糖。」他瞪看我說。

  我很懷疑這種態度便是精神虐待,可以構成離婚原因。但我們結婚只有四個半月,沒到離婚期限。

  而且我還是愛他的,每天晚上,他坐在那裡看報紙,孩子氣地認真的表倩……我就覺得愛他,付出點代價是應該的。

  他說:「你永遠還是少女情懷,幾時做一個好太太呢?」

  我問:「是否叫我穿著睡袍站在街市與魚檔主人吵架,就算好太太?」

  他說:「哈哈哈,很好笑。」他直乾笑了五分鐘。

  「我有什麼不對?你為什麼老挑剔我?」我責問他。

  他說:「首先,你要弄清楚,你是馮太太,你不再屬於大眾,你事事要以馬氏為重,不能夠再去交際應酬,明白沒有?」

  是這樣的,我點點頭,「可是我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朋友,與同事吃一頓午餐,也算違法?我犯了七出之條?」

  「同事?」他又冷笑,把客廳的溫度降低十度.「誰不知道那個法蘭西斯馬是你的舊打玲。」

  「謝謝你捧場。」我說:「我的老情人多得很,你這樣冷笑,怕會累死,你應該去買座四聲道錄音機回來,精心泡製一卷冷笑錄音帶,有事沒事放出來聽,那才捧呢。」

  思聰受不住刺激,咳嗽起來。

  我也冷笑說:「龍體保重。」

  後來我跟母親說:「我們兩個人現在有事沒事練習冷笑,就快成專家了──唔唔嘿嘿啊啊哈哈哼哼,家庭很有樂趣。」

  母親勸我,「婚姻要互相遷就才能長久。」

  「我有什麼不好?」我莫名其妙,「我還不像以前一樣?」

  「以前你是大小姐,現在你是人家的妻子,你不能像以前一樣!」母親說:「你就是錯在這裡。」

  「那麼他難道不愛以前的我?以前的我跟現在的我是一模一樣的,如果他不愛以前的我,不可能娶我,既然我沒有變,那麼他也應該愛現在的我!是不是?媽媽,你說是不是?」

  媽媽瞪著我很久,她說:「我沒聽懂你說了些什麼。」

  我「唉」一聲,揮揮手,「我有種感覺,媽媽,你從來就沒瞭解過我。」

  媽媽生氣,「我以為你這個『媽媽不瞭解我』的難題在二十一歲以後已經解決了,怎麼現在又翻出來舊事重提?」

  「那麼好,那麼是思聰不瞭解我。」

  「你不能盡倚靠傭人,有時候你也要對他表示關心!倒杯茶給他,遞遞報紙、拖鞋,女兒噯,千穿萬穿,馬屁不穿。」

  我生氣,「媽媽,我是愛他的妻子,不是婢妾,我倆的關係並非建築在馬屁上。」

  「你這個孩子!」她也不悅。

  我夷然,「最瞧不起互相哄騙的夫妻關係,我並不當思聰是飯票,用不看故意討好他。」

  「那你就可以虐待他了?」媽媽賭氣。

  「我沒有虐待他呀,媽媽,你怎麼會如此想?」我心驚膽戰的。

  「你聽著,女兒,嫁了人,事事以丈夫為重,與他商量,前個月,你一聲不響的買輛汽車,差點沒嚇死思聰,這就是不應該。」

  「我跟他提遇這件事,為什慶要跟他一起去買車?我不需要他的意見,」我說:「我完全知道該買什麼車,我已計劃更久,這是我的車子──」

  媽媽打斷我,「那麼你跟法國馬去吃飯就不應該。」

  「法蘭西斯是我小中大學的同學,媽媽,是誰立例規定結了婚就不能跟同學一起吃飯的?」

  「那麼把思聰拖了一起去。」

  「人家沒請思聰。」

  「那你就該與思聰一起進退。」

  「MOTHER,WHATWEHAVEHEREISAFAILUREOFCOMMUNICATION,我不想再說了。」

  「你說什麼?」

  「我不想說啦!」我大聲吼。

  那天回家,決定跟思聰開研討會。

  我幫傭人開飯,一邊大力地將碗碟摔在桌子上,一邊說:「是好漢就打開天窗說亮話,一人做事一人當,不必閃閃縮縮的跑去對我老媽訴苦。」

  他不啊。

  我問:「你怎麼不說話?」

  「這裡還有我說話的餘地嗎?」

  我忽然哭了,「馮思聰,我什麼地方得罪了你,你說清楚,天天這麼舌槍唇劍的,我受不了,既然大家合不下來,那麼我們分手好了。」

  我抓起手袋往大門走。

  他喝道:「你去跟法國馬好了?」

  我不想再跟他吵,於是含淚出門,叫了部街車到青年會去住一宵,房間冷清清的,益發不是味道,開始後悔結了婚。

  以前無論跟誰吵架,我都可以回自己的公寓,舒舒服服的看電視睡覺,現在我反而落得無家可歸,要睡青年會,想到我竟會毅然搬出那幢可愛整潔的公寓去除給一個貨不對板的混蛋,真正心如刀割。

  他什麼都要批評我,我略穿件薄點的襯衫,或是少扣一粒扣子,就目光灼灼的盯著我胸脯看,臉上非常蔑視的表情,逼得我換衣服為止。

  又限我上下班時間,不讓我開車,硬是要管接管送,他自己遲那麼十五二十分鐘簡直是閒事,若是我晚了下樓,他口頭禪是:「我已經住在這裡了,你再遲也不妨,再多跟同事交際交際吧。」

  他看不起我的工作,老勸我坐在家中享福,但是他的收入並不見得充裕得可供我穿我喜歡穿的衣服,於是他就怪我虛榮。

  婚前我是個十全十美的小仙女,婚後我是千瘡百孔的壞婆娘,港幣貶值的速度還不如我這四個月來的身價,真欲哭無淚。

  同事與朋友都還一樣的對我好,由此可知毛病不是出在我身上,都是馮思聰。

  一上班,我就告訴諸同事,私人電話一概不接,有公事我才聽電話。

  法蘭西斯馬似笑非笑的問:「怎麼?跟誰鬧翻了不想睬他?」

  我說:「小馬,你知道我不是小器的人,從不因一點小事生氣,那次小林的離婚妻子與大林的離婚妻子見了面,兩個過氣妯娌拿我來當軸心──大林妻說:「你的好朋友現在做我下屬呢。」小林妻連忙乾笑看否認:「她哪裡是我的好朋友,一年都見不了一次面。」我也沒有生氣,見了這兩個女人照樣笑瞇瞇,覺得她倆真是一對寶──」

  小馬說:「是,」他點點頭,「你對於『友誼』一向看得開。」

  「天下哪有『友誼』這回事呢,」我歎口氣,「儘管這兩個女人故意損我,我也只當是無心失──我自己也有說錯話的時候呀,我也希望別人原諒我,我重視的只有一個人:馮思聰先生,偏偏他那兒出了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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