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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頁     琳達·霍華    


  「謝謝你,博士。」羅德笑著,如果博士稍微清醒,那抹冷笑也足以令他嚇得失去知覺。但,他卻回以微笑。

  「不客氣。」聲音未絕,羅德已經扭斷他的脖子,任由身體如同破娃娃般落地。

  第七章

  隔天早上,洛克躺在床上瞪著天花板,想將幾個單獨的點做出合於邏輯的連結。十一月淒冷的雨急打在窗上;他還沒從溫暖的南美氣候調適過來,即使躲在溫暖的被窩裡,也能感受到涼意。又是下雨又是時差,他理所當然可以休息一下。況且,他也不是全然鬆懈;他的腦袋還在思考。

  他不瞭解黎璃,所以當他努力揣想她會怎麼做時,覺得處處碰壁。截至目前,她證明了自己是個大膽、冷靜、富有創意的人;這場遊戲他必須盡全力才能贏過她。但他熱愛挑戰,與其在巴黎四處亂逛秀她的照片、詢問街上陌生人是否看過這女人——好像這樣真有用——他倒不如花時間思考她下一步的行動,才可以如他所需地早她半步。

  他在心裡列出到目前為止知道的有限資料。

  第一點:賴維多殺了她的朋友。

  第二點:她隨後殺了賴維多。

  照理來說,這件事應該結束了。任務已經達成,只剩下自賴羅德眼皮下活著逃走這個小細節。但她也辦到了,她逃到了倫敦,運用那套狡猾的變裝技巧又溜回來。她很可能利用那似乎取之不竭的假身份,又回到巴黎這個原點。她也可能離開機場,再次改變外表,又回機場搭另一班飛機離開。她一定知道除了化妝室以外,機場的每位乘客都會被錄像。她應該預料到找她的人最終都會識破她的變裝,進而從乘客名單追查到她所使用的身份。因此,她只得被迫快速變裝,以擺脫賴羅德並爭取時間。即使她必須消耗三個化名——這三個名字將來只要一使用就會像揮動紅旗那般,引人來逮捕她。

  既然爭取到時間,她大可離開機場,改變外表、假扮成另一個尚未被機場攝影機拍到的人。她認識一些行家,所以她的證件品質很好:安全檢查及海關都不會有問題。現在,她可能在任何地方。可能在倫敦。可能在夜行班次上打著瞌睡飛回美國,甚至可能就睡在隔壁房裡。

  她返回巴黎,一定有某些意義。它有邏輯上的道理:時間短,所以安全單位還在痛苦地一遍遍看錄像帶、想弄清楚她做了什麼,再比對名單找到有她的那張之前,她有足夠的時間入境並逃開。而回到巴黎,等於把另一個政府和官僚扯進來。搜查過程也為之減緩。然而,她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飛到歐洲任何一個國家。雖然倫敦——巴黎僅一個小時飛行時間,但布魯塞爾更近,阿姆斯特丹及海牙也不遠。

  洛克雙手相扣放在頭後,對著天花板皺眉。這個推論有很大的漏洞。她大可以從倫敦通關,在有人查閱安檢錄像帶並找出她假扮的身份前離開機場。假如她不想待在倫敦,只需變換裝扮幾小時後再回來搭另一班飛機,絕對沒有人會將兩個身份連想一起。她可以自由地回家。事實上,這比待在機場內被所有攝影機監視聰明些。她為什麼要回巴黎?若不是她認為沒人辨識得出她的變裝,就是當時非回巴黎不可。

  她不是外勤探員,應該沒接受過間諜技能訓練;約聘探員是因個別的工作而被約聘,只進場執行某些特殊任務。她的檔案裡沒提到任何偽裝及逃離技巧的課程。她勢必瞭解中情局在她搞砸與賴氏組織的交易後會追緝她,但也有可能她不明白重要機場的監視錄像徹底到怎樣的程度。

  他不認為這個可能性存在。

  她太聰明,太精通許多事。雖然她丟出許多個變化球讓他們忙了一陣子,但她一定知道攝影機注視著她的一舉一動。她可能覺得離開希斯洛機場再返回,會讓他們有時間、有機會……做某些事情。但,究竟是什麼事?也許將她的臉送進臉部鑒識數據庫?她的資料只存在中情局檔案裡,別的地方沒有。但如果有人將她的臉掃進國際警察組織的數據庫,機場入口的攝影機在她抵達登機門之前就會完成比對。對,這有可能。她可能擔心賴羅德將她的資料鍵入國際警察組織的系統裡。

  但她要如何避開這個危險?整容是方法之一。對一個逃亡中的女人,這也是個好方法。但她沒那樣做:反而飛回巴黎。也許整容並藏起來需要太長的時間。也許,她急於完成某些事,但時間不多?

  例如,去巴黎的迪士尼樂園?或羅浮宮一日游?

  也許殺害賴維多僅是序幕,而不是結尾。也許她知道中情局會派最頂尖的高手——也就是他——來找她,所以她知道自己很快會被找到。對他的能力如此有信心,令他有點得意,即使她根本不知道他是誰。

  他越來越覺得這個方向是正確的:她很想去做一件事,而且急於把握每分每秒去做。

  洛克發出呻吟從床上坐起來。用手掌揉著臉。但是這個邏輯也有一個漏洞,她若先去整容,她要完成的事成功率會大很多。他的想法一直回到這一點,而唯一的解釋就是她要做的事有一個隱形的定時炸彈,等不了幾個月、必須「立刻」或短時間內完成。然而事情果真這樣「危及世界」,她只需通知局裡,讓一隊專家去處理,又何必耍這種「獨行俠」?

  好吧,暫時把「危及世界」從動機第一名拿下來。

  那麼,個人原因。她想為自己做一件事,而且必須盡快的做好。

  他回憶她的資料。她殺賴維多是為兩位朋友及其養女復仇,她做好一切完美又聰明的準備工作,不疾不徐的接近賴維多,以便一舉成擒。現在,為何一點都不聰明了?一個專業又機智的探員為何做出這種最後會害她被抓的蠢事?

  丟開這些動機吧,他突然想到。身為男人,猜測女人的心思,只會讓自己發瘋。如果只從最明顯的事實著眼,那就是她跟賴家的事還沒有完。她曾給予重擊,現在她要回來摧毀它。他們惹毛了她,而她要他們付出代價。

  他滿意地歎了口氣。就是這個原因,感覺突然都對了,而且還該死的解釋了她的動機。她喪失了最愛的人,她決定不顧任何代價反擊。他可以理解。這理由既簡單又單純,沒有一籮筐為什麼這樣、為什麼不那樣的猜測。

  幾小時後當曙光照到華盛頓時,他會與溫法蘭討論整件事,但本能告訴他,這個方向是對的,與溫法蘭討論之前他應該開始四處探聽。但他需要先找出個起點。

  一切的起因是她的朋友。無論他們逮到賴氏組織的什麼罪行,她也會鎖定同一目標當作心目中理想的因果報應。

  他回想在溫法蘭辦公室裡看過的資料。他從不把任何文件帶在身上,因為那會增加危險性;不存在的東西偷窺的人也看不到。他倚賴的是超強的記憶力,而今退休探員賈艾瑞及汀娜的名字出現在腦海。艾瑞是加拿大人,汀娜來自美國,他們全年住在法國,完全退休已超過十二年。是什麼原因刺激賴維多殺掉他們?

  好吧,首先他必須找出他們居住的地方,瞭解他們怎麼死的、除了孟黎璃之外還有哪些朋友,以及他們是否和任何人提過不尋常的事。也許賴氏組織正製造生化武器賣給北韓,話說回來,如果黎璃的朋友遇到這類事,該死的為什麼不打個電話給以前的老闆告知整件事?只有白癡才會獨力處理這種事,但成功的探員絕不是白癡,否則早就死了。

  這樣說不太好,因為姓賈的兩人的確死了。喔……噢。

  在陷入繞圈子的思考前,洛克下床沖澡,打電話要早餐送進房間。他選擇住進香榭麗捨區的布里斯托酒店因為它附設停車位及二十四小時的客房服務。價錢雖然貴,但他需要找個位子停放昨晚租的車子,全天候客房服務則是因為他可能在奇怪的時間還醒著。除此之外,大理石浴室看起來很酷。

  吃著法式牛角麵包加果醬時,他想到了一件明顯的事:賈氏兩人並非碰巧發現什麼,是有人僱用了他們去執行任務,他們也許搞砸了、也許成功了,但因為這任務跟賴氏組織作對,導致賴維多的反擊而引來殺身之禍。

  黎璃可能已經知道是什麼事情,若是如此他只能繼續在後追趕。但若是她還不知道他認為這可能性頗高,因為朋友遇害時她正外出執行任務——如此一來,她會想找出是誰僱用了她的朋友,以及為什麼。基本上,她會對洛克想探問的同一批人問相同的問題。他們的路線在某個時間點交會的機率有多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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