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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張小嫻    


  「不,我的妻子已經死了!而且是我親手把她火化的。」她的丈夫堅定的說。

  「那不是我,我根本沒有死呀!」女人幾乎快要崩潰了。他這樣愛我,怎會忘記我的容貌呢?

  然而,無論她怎樣解釋,她的丈夫終究不相信跟前人便是他的妻子。

  愛,是不能被試探和考驗的。背叛丈夫的妻子以為她可以理所當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可是,對傷心的丈夫來說,愛情或許已隨謊言消逝。

  愛會隨謊言消逝嗎?後來,我知道是會的。

  15

  從寺院回來之後,林方文寫了好幾首歌,唱片公司認為那些歌曲有點曲高和寡,想他修改一下。他一個字也不肯改。他們說:「為什麼不繼續寫以前那些歌呢?最好不要改變。」

  林方文努力去突破自己,他們卻嫌他太突破了。

  那天晚上,他在錄音室裡跟葉和田吵得很厲害,我站在外面,隔著玻璃,聽不到他們吵什麼。林方文從裡面衝出來,頭也不回的走了,我連忙追上去。

  他一個人走在路上,我看得見那個背影是多麼的頹唐。他曾經寫過的、那些感動過無數人的歌,就在那一刻,一首一首的在我心中流轉。我默默的、遠遠的走在他後面,我不知道我可以為他做些什麼。我是多麼的沒用。

  不知道這樣走了多久之後,他忽然轉過身來,微笑著問我:

  「你為什麼走得這麼慢,老師在我後頭?」

  「我不知道怎樣幫忙。」我說。

  我多麼希望我是個溫柔的女人,在這個時刻,能夠對他說一大串安慰的說話。可惜,我從來不是。

  「沒事吧?」他反過來安慰我。

  「你是最好的。」我告訴他。

  他笑了:「每個女人都認為她所愛的男人是最好的。」

  「我不是盲目的。」我說。

  「盲目又有什麼不好呢?只要是自己所愛的人,他的一切都是好的。這種盲目,是多麼的幸福?人若能夠盲目一輩子,也就是矢志不渝了。」

  「但你的確是最好的,這方面,我不盲目。」

  「我卻希望自己能夠盲目一點。盲目地相信自己永遠是最好的,那樣我才可以一直寫下去,一直重複下去,不會想得那麼多。」

  「你願意這樣嗎?」我問。

  「就是不願意。」他雙手插在褲袋,垂下了頭,悲哀的說:「也許我再不適合寫歌詞了。」

  「誰說的?」

  「不寫歌詞,人生還有許多事情可以做的。」他抬起頭來,微笑著說。

  我苦澀地笑了:「為什麼不是我安慰你,而是你倒過來安慰我呢?」

  「因為,你比較沒用。」他用手拍了拍我的頭。

  林方文真的長大了。若是從前,今天晚上他會自己跑回家,忘了我在後面。他更不會堆出一張笑臉來安慰我。他是什麼時候長大了的呢?是在他媽媽死了之後嗎?是的,我現在是他唯一的親人了。一個長大了的林方文,會不會快樂一點?

  我知道他捨不得不寫歌詞。在那裡,他找到了自己。那是他最引以為傲的事。要他放棄,他是不甘心的。

  「別這樣了,你看看今天晚上的月光多麼漂亮。」他用手抬了抬我的下巴,要我看看天上的月光。

  那一輪圓月,在這一刻,不免有點冷漠了。

  「為什麼古往今來,幾乎所有情人都要看月光,所有作家也都歌頌月光,用月光來談情?」我有點不以為然的說:「天空上還有太陽、星星和雲彩呀!」

  「因為只有月亮才有陰晴圓缺。」

  「星星也有不閃耀的時候。」

  「可是,它的變化沒有月亮那麼多。」

  「彩虹更難得呢!」

  「你有權不喜歡月光的。」他拿我沒辦法。

  「你喜歡嗎?」我問他。

  「喜歡。」

  「那我也喜歡。」我說。

  他搖了搖頭: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說一輩子的盲目也是一種幸福嗎?」

  「沒想到你盲目到這個境地。」

  「不是徹底的盲目,哪有徹底的幸福?」

  「啊,是嗎?」

  「我知道為什麼愛情總離不開月光了。」我說。

  「為什麼?」

  「因為大家都是黃色的。色情呀!」

  「我說不是。」

  「那為什麼?」

  「因為月亮是所有人都無法關掉的一盞燈。它是長明燈。」

  「聽說,不久的將來,人類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發射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圍繞著地球運轉。」

  「死了之後,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點?」

  「畢竟是到過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射上月亮去嗎?」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開玩笑。

  「把你射了上去比較好。把你射了上去,那麼,以後月亮也會唱歌了。把我射了上去,什麼也不能做,還是跟從前的月光一樣。」

  「不一樣的。」他說。

  「為什麼不一樣?」

  「把你射了上去,那麼,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個人的燈。」

  「你會把它關掉嗎?」

  「是關不掉的。」

  從那天晚上開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樣,愛上了天上的月光。每個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樣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經是重疊的嗎?那重疊的一部分是整個月光那麼大,還是像錢幣那麼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沒有再寫歌詞。沒有了他,每個人的歌也還是繼續唱的,只是沒那麼好聽。

  有一陣子,他天天躲在家裡畫漫畫。我以為他會改行當漫畫家,可是他沒有。那些漫畫也不可能出版,因為它們全都是沒有對白的。他討厭寫字。

  過了一陣子,他常常一個人在下午時分跑去教堂。我以為他要當神父了,原來他只是喜歡躺在長木椅子上,看著教堂裡的彩繪玻璃。他可以在那裡待一個下午。

  又過了一陣子,他愛上了電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個月滿的晚上,我們從電影院出來。他對我說:

  「童年時,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還以為你會喜歡那個反派的布魯圖呢。」我說。

  「為什麼?」

  「你就是這麼古怪。」

  「我不喜歡他,因為他沒有罐頭菠菜。大力水手只要吃一口罐頭菠菜,就變得很厲害了。我本來不吃菠菜的,看了《大力水手》之後,我吃了很多菠菜。」

  「那個時候,我們為什麼都喜歡大力水手呢?他長得一點也不英俊,幾乎是沒有頭髮的,身體的比例也很難看,手臂太粗了。」我說。

  「就是因為那罐菠菜。誰不希望任何時候自己身邊也有一罐神奇菠菜,吃了便所向披靡,無所不能。」

  有哪個小孩子不曾相信世上真的有神奇的魔法,在我們軟弱無助的時候拯救我們?可是,當我們長大了,我們才沉痛地知道,世上並沒有魔法。

  能有一種魔法,讓林方文再寫歌詞嗎?

  我們走著的時候,他的魔法出現了。

  一輛車子突然停在我們面前,兩個人從車上跳了下來,是葛米兒、威威和莫札特他們一家三口。莫札特長大了很多,它已經不是一團毛茸茸的小東西。現在的它,超過三斤半了。這天晚上,它長長的脖子上綁著金色的絲帶,在威威懷裡,好奇地東張西望。

  「很久不見了!」葛米兒興高采烈的拉著我和林方文。

  她現在已經紅了很多。人紅了,連帶她那個曾經受盡批評的義大利粉頭也吐氣揚眉,許多少女都模仿她的髮型。

  「你們去哪裡?為什麼帶著莫札特一起?」我問。

  「我現在去拍音樂錄影帶,莫札特也出鏡了。」她深情款款的掃著莫札特的羽毛。

  「那麼,它豈不是成了「明星鵝」嗎?」我笑了。

  「是的!是的!它還會唱歌呢!」威威興奮的說。

  「不是說「鵝公喉」嗎?鵝也能唱歌?」我說。

  「它不是鵝公,它是鵝女。」威威跟莫札特說:「來,我們唱歌給哥哥姐姐聽。」

  莫札特伸長了脖子啼叫:「刮刮——刮刮刮刮刮——刮瓜——」

  「果然很有音樂細胞,不愧叫做莫札特。」我拍拍它的頭讚美它。它的頭縮了一下,很幸福的樣子。

  那是我最後一次見莫札特了。

  臨走的時候,葛米兒問林方文:

  「你還會寫歌詞嗎?」

  他大笑:「是寫給莫札特唱的嗎?那太容易了,只需要寫「刮瓜」——」

  「是寫給我唱的。」葛米兒誠懇的說,「很想念你的歌詞。」

  林方文只是微笑,沒有回答。

  他們走了,我們也沉默了。

  從那天晚上開始,我和林方文看到的月光也有一點不一樣了。我不是大力水手的那罐神奇菠菜,我沒有能力拯救他。那個魔法,在葛米兒手裡。

  17

  當她的義大利粉頭被歌迷接受了,葛米兒卻狠心地把它剪掉,變成一條一條短而捲曲的頭髮,活像一盤通心粉。她是個偏偏喜歡對著干的人,她也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有時候,我很佩服她。我們每一個人,幾乎每天也要為自己打氣,才可以離開家門,面對外面那個充滿挫敗的世界;她卻不需要這樣,她好像天生下來已經滿懷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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