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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頁     張小嫻    


  "你這個同學靠得住嗎?"  "我們中學時很談得來的,你以為我會被人騙倒嗎?"  "當然不會,但你畢竟很多年沒見過他——  "

  "我和他一起去見公路局的人,還有假的嗎?"  "你為什麼忽然會有做生意的念頭?你從前不是不喜歡做生意的嗎?"

  "這是很有意義的生意。"他拍拍我的頭說,"放心吧。"  "要投資多少?"

  "不需要很多。"他輕鬆地說,我看得出他投資了很多,為了不想我擔心,故意裝著很輕鬆。

  我總是覺得他過份樂觀。他這個人太善良了,根本不適合做生意。

  良湄日漸復原過來,為免刺激她,我和文治決定暫時不把結婚的事告訴她,況且我們根本沒打算大事慶祝。

  那天,她心情比較好,我陪她到中環那間印度餐廳吃午飯。

  "你還有見傅傳孝嗎?"我問她。

  "偶然也有見面,別誤會,我們現在是朋友,不是以前那一種,事實上,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樣。我一直以為熊弼是個拒絕長大的男人,實際上,他是個勇敢的人,他在那個關頭,仍然願意最後一個離開。我怎麼可能愛上其它人呢?最好的那個就在我身邊。"

  "我們總是過後才知道。"我說。

  飯後,女侍應送來一盤幸福餅。

  "你要一塊吧,我不敢要。"良湄說。

  我拿起一塊幸福餅,剝成兩瓣,取出簽語。

  "寫些什麼?"良湄問我。

  簽語上寫的是:離別與重逢,是人生不停上演的戲,習慣了,也就不再悲愴。

  "離別了,不一定會重逢。"良湄說。

  我要跟誰離別,又跟誰重逢?

  跟良湄分手之後,我到超級市場買酒,還有二十天就是三個月了,我要買一瓶酒留待拿結婚戒指的那天跟文治一起慶祝。

  在那裡,我見到楊弘念,我們離別了又重逢,原來簽語上說的,就是他。許多年不見了,他滄桑了很多。這幾年來,他也在洛杉磯和加拿大那邊發展。

  "你什麼時候回來的?"我首先開腔。

  他手上捧著幾瓶白酒,說:"回來一個多月了。"  "哦。什麼時候改變口味的?那邊有'天國蜜桃'."  "我現在什麼都喜歡嘗試,近來愛上這個。"

  "是這樣——  "  "聽說你要結婚。"  "你怎麼知道?"我驚訝。

  "有人看到你去買結婚戒指。你忘了你現在是名女人嗎?年輕、漂亮,是時裝界的神話,很多人認得你。"  "是的,我快要結婚了。"

  "是不是嫁給那個新聞播報員?"我點頭,問他:"你近來好嗎?"  "怎可能跟你比較,你是如日中天。"  "沒有你,也沒有我。"我由衷地說。

  "只有人記得周蜻蜓,怎會有人記得她是楊弘念的徒弟?"他笑得很苦澀。

  "你教了我很多東西。"  "你很幸運,我真妒忌你。"  "我很努力,你不是說過我會很好的嗎?"

  "我沒想到你可以去到這個境界。"他眼裡充滿了忌恨。

  我從沒想過他會妒忌我,妒忌得如此苦澀。他從前的高傲,彷彿一去不回。我曾經以為,他深深地愛著我,難道那一切都是假的嗎?抑或,他對我的愛,從來也是出於妒意,因為想佔有,因為想控制,所以自己首先失控。那個紅玫瑰和夜鶯的故事,不過是一個他自我催眠的故事。

  "再見。"他說。

  "再見。"我跟他說。

  我不想再見到他。

  那天晚上,我幸福地睡在文治身邊,緊握著他的手,那樣我覺得很安全。文治卻在床上輾轉反側。

  "有什麼事嗎?"我問他。

  "沒事。"他說。

  "是不是那批推土機出了什麼問題?"  "那批機器沒問題。"他說。

  接著那幾天,他總是愁眉深鎖。

  那天晚上,良湄走來找我。

  "文治不在嗎?"她問。

  "還沒有回來,我剛好想找人陪我吃飯,你有空嗎?"  "我有件事要告訴你——  "她凝重地說,"關於文治的。"  "什麼事?"

  "外面有人說他賣一些不能用我推土機到國內,欺騙省政府的金錢。"  "誰說的?"

  "是電視台新聞部的人傳出來的。有記者上去採訪別的新聞,公路局的幹部告訴他,文治跟他的朋友把一些只有兩成功能,完全不合規格的推土機賣給他們,那個幹部認得文治是香港記者。聽說他們已經扣起打算用來買推土機的錢。"到了晚上,文治回來。我問他:"推土機的生意是不是出了問題?"

  "你聽誰說的?"  "無論外面的人怎樣說,我只會相信你。"  "那就不要問。"  "但是我關心你,外面有些傳言——  "

  "是嗎?你已經聽到了。"

  "我不相信你會欺騙別人。"他突然慘笑:"是我被人欺騙了!怎麼樣?那些馬來西亞的推土機根本不能用,他騙我說有原來的七成性能。明明已經用了五年,他騙我說只用了兩年。"

  "現在怎麼辦?"  "同行都知道我賣沒用的推土機欺騙同胞——  "他沮喪地坐在椅子上。

  "你應該澄清一下。"

  "有什麼她澄清的?"他傷心地說,"我根本就是個笨蛋,我竟然笨到相信一個十多年沒見的人,什麼賣推土機幫助國家,我連這種騙術都看不出來!"

  "那是因為你太相信朋友。"我安慰他。

  "不,那是因為我貪心!我想賺大錢。我想放手一搏,不想一輩子待在電視台裡!我不想別人說我女朋友的名氣比我大,賺錢比我多!我害怕失去你。我是不是很幼稚?"他哽咽。

  我走上前去,抱著他:"你為什麼會這樣想?我們都快結婚了。"  "這是現實。"他含淚說。

  我替他抹去眼角的淚水:"我們做的根本是兩種不同的工作,我從來沒有這樣想。你知道我多麼害怕失去你嗎?"我輕輕撫摸他的臉、眼睛、鼻子和嘴唇,"我喜歡這樣撫摸你,永遠也不會厭倦。"他緊緊地抱著我,我坐在他大腿上,輕輕用鼻子去揉他的脖子。罪魁禍首也許不是那個賣推土機的騙子,而是我。他本來是個出色而自信的人,因為愛我,卻毀了自己。我的眼淚不由自主地滴在他的肩膊上。

  "對不起,我不能夠跟你結婚。"他說。

  "為什麼?"我愣住。

  "我們所走的路根本不一樣——  "他難過地說。

  "不會的。"我抱著他不肯放手。

  "你還記得幸福餅裡的簽語嗎?是的,年少時候的夢想和憧憬,我已經忘了,我現在是個俗不可耐,充滿自卑的男人。"

  "不,你不是。"他拉開我的手,站起來說:"別這樣。"  "我愛你。"我不肯放手。

  "我也愛你。"  "那為什麼要分開?"我哭著問他。

  "因為用十分的酸來換一分的甜是不能天長地久的。"  "我不明白。"  "你明白的,只是你不肯接受。沒有了我,你會更精采、更成功。"

  "沒有了你,成功有什麼意思?我不要成功!我們可以像從前一樣,我們以前不是很開心的嗎?"我哀哀地說。

  "人也許能飛向未來,卻不可能回到過去。你忘記了那句簽語嗎?幸福餅的簽語是很靈驗的。"他淒然說。

  "我們那麼艱苦才能夠走在一起,不可能分開的,我不甘心!"

  "對不起。"他收拾東西離開,臨行前,深深地吻了我一下,說:"祝你永遠不要悲傷。"他走了,真的不再回來。

  那年我在倫敦買給他的花仙子銀相框,依然放在案頭上。上面鑲著一張我的照片、一張他的照片,還有那張我們兒時在公園裡偶爾相遇的照片。

  葉散的時候,你明白歡聚。

  花謝的時候,你明白青春。

  九七年三月,我們分手了。

  十多天後,"蒂芬妮"珠寶店通知我,我們要的那一對結婚戒指已經送來了,隨時可以去拿。

  我獨個兒去領回戒指。

  "要刻字嗎?"女售貨員問我。

  "不用了。"難道我不知道這戒指是為誰而買的嗎?

  我早就說過,三個月太久。

  我把兩枚戒指都戴在身上,我自己的那一枚,套在左手無名指上,他的那一枚,我用一條項鏈掛在脖子上。

  我沒有找他。他曾給我最好的愛,也因此,我不敢再要他為我而毀了自己。

  他申請長駐北京工作,我只能偶爾在新聞裡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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