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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頁 張小嫻 剛剛寫好所有報告,他看了看手錶,快九點了,他匆匆脫下身上的白袍,奔跑回宿舍去。 他們這些實習醫生都分配到醫院旁邊的宿舍。接到病房打來的緊急電話,就能在最短時間之內以短跑好手的速度跑回去。 要是那天比較幸運的話,他也許可以在宿舍房間裡睡上幾個小時。他已經練就了一種本領:隨時能夠睡著,也隨時能夠醒來。 不用當值的日子,不管多麼累。他還是寧願開車回家去。他買了一部紅色小轎車,是超過十年的老爺車了,醫院的一個同事讓出來的,很便宜。有了這部車,放假的時候,他和蘇明慧就可以開車去玩。她不用常常困在圖書館和家裡。 她已經沒有再做翻譯的工作了。他拿的一份薪水雖然不高,加上她的那一份,也足夠讓兩個人過一些比以前好的生活。 他們換了一間有兩個房間的公寓,是同一個房東的,就在他們以前租的那幢公寓附近。他在��學醫院裡實習,回家也很近。 他們擔心的事情並沒有發生,也許正如他所想,那天永遠不會降臨。 蘇明慧靠在宿舍二樓的欄杆上等他。她一隻手拿著一籃自己做的便當,另一隻手拿著一壺熱湯,身上穿著一件米白色套頭羊毛衣,棕色褲裙,棕色襪子和一雙綠 色運動鞋,頭上戴著一頂紫紅色的羊毛便帽,頭髮比起一年前長了許多。 看到他,她的眼睛迎了上去,口裡呼出一口冷霧,說: 「吃飯啦!」 「你為什麼不進去?這裡很冷的!」他一邊開門一邊說。 她哆哆嗦嗦地竄進屋裡去,說: 「我想看著你回來。」 「今天吃些什麼?」他饞嘴地問。 「恐怕太豐富了!」她邊說邊把飯菜拿出來,攤開在桌子上,有冬菇雲腿蒸雞、梅菜蒸魚、炒大白菜和紅蘿蔔玉米湯,還有一個蘋果。 她幫他舀了飯,他狼吞虎嚥地吃了起來。當一個人餓成那個樣子,就顧不得吃相了。 她把帽子除下來,微笑問: 「好吃嗎?」 他帶著讚賞的目光點頭,說: 「你做的菜愈來愈好!」 「累嗎?」 「累死了,我現在吃飯都能睡著。」他朝她說。 看到他那個疲倦的樣子,她既心痛,卻也羨慕。他能做自己喜歡的工作。拿了優異成績畢業的他,將來會做得更多和更好。而她,只能做一些簡單的工作。 「你也來吃一點吧。」他說。 「我吃過了。」她回答說。 「我是不是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說在家裡?」他問。 「好像是的。你有用嗎?」 「我想借給一個病人,他的身世很可憐。」他說。 那個病人是個十三歲的男孩子。自小患有哮喘病的他,哮喘常常發作。男孩個子瘦小,一張俊臉有著與年齡不符的滄桑,那雙不信任別人的眼睛帶著幾分反叛,又帶著幾分自卑。護士說,他父母是一個小偷集團的首領。 徐宏志翻查了男孩的病歷。他這十三年來的病歷,多得可以裝滿幾個箱子。 男孩的右手手背上有一塊面積很大的、凹凸不平的傷疤,是七歲那年給他父親用火燒傷的。這個無恥的父親因虐兒罪坐牢。出獄後,兩夫婦繼續當小偷,直到幾年之後又再被捕。前兩年,這兩個人出獄後沒有再回家。男孩給送去男童院,除了社工,從來沒有其它人來醫院看他。 男孩的病歷也顯示他曾經有好幾次骨折。男孩說是自己不小心跌倒的。徐宏志以他福爾摩斯的偵探頭腦推斷,那是給父母虐打的。至於後來的幾次骨折,應該是在男童院裡給其它孩子打傷的。 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小孩,會變成什麼樣子?男孩難得開口說話,即使肯說話,也口不對心。他很想把自己孤立起來,似乎是不需要別人,卻更有可能是害怕給別人拒絕。 徐宏志第一次在病房和男孩交手時,並不順利。 那天,他要幫男孩抽血。 男孩帶著敵意的眼神,奚落地說: 「你是實習醫生吧?你們這些實習醫生全都不行的!你別弄痛我!」 他話還沒說完,徐宏志已經利落地在他手臂上找到一根靜脈,一針刺了下去,一點都不痛。 男孩一時語塞,洩氣地朝他看。 以後的幾天,徐宏志幫他打針時,明明沒弄痛他,男孩偏偏大呼小叫,說是痛死了,弄得徐宏志很尷尬。那一刻,男孩就會得意地笑。 有時候,男孩盯著徐宏志的那種眼神,讓徐宏志感覺到,那是一個未成年男生對一個成年男性的妒恨。那種妒恨源自妒忌的一方自覺無法馬上長大,同時也是不幸的那一個。 妒忌和仇恨淹沒了一個無法選擇自己命運的男孩。 徐宏志並沒有躲開他,也沒討厭他,這反而讓男孩覺得奇怪。 他們成為朋友,始於那個晚上。 那天,徐宏志要值班。半夜,他看完了一個剛剛送上來的病人,正要回去宿舍。經過男孩的病房時,他看到一點光線。他悄悄走進去,發現男孩趴在床上,用手電筒的微光讀書,讀得津津有味。男童埋頭讀的那本書,是赤川次郎的《小偷也要立大志》。 假使人生有所謂黑色喜劇,此刻發生在男孩身上的,就是一出黑色喜劇。他不能取笑男孩讀這本書,這件事本身並不好笑。但是,男孩選擇了這本書,實在��旁觀的人哭笑不得。 「原來你喜歡赤川次郎。」徐宏志說。 男孩嚇了一跳,馬上換上一副冷面孔,一邊看一邊不屑地說: 「誰說我喜歡?我無聊罷了!寫得很差勁。」 「我覺得他很有幽默感。」 男孩眼睛沒看他,說:「膚淺!」 「這本書好像不是你的。」他說。他記得這本書今天早上放在鄰床那個十一歲的男孩床上。那個圓臉孔的男孩這時候睡得很熟。 「我拿來看看罷了!你以為我會去偷嗎?」男孩的語氣既不滿也很提防,又說:「我才不會買這種書。「 「原來你不喜歡讀推理小說,那真可惜!」徐宏志說。 「可惜什麼?」男孩好奇地問,臉上流露難得一見的童真。 「我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說,可以借給你。不過,既然你沒興趣……」 「你為什麼要借給我?」男孩狐疑地問。 「當然是有條件的。」 「什麼條件?」 「以後我幫你打針,你別再搗蛋。」 男孩想了想,說: 「好吧!我喜歡公平交易,但你的技術真的要改善一下,別再弄痛我。」 徐宏志笑了。他希望男孩能愛上讀書。書,可以慰藉一個人的靈魂。 男孩果然迷上那套推理小說,這些懸疑的小故事是他們友誼的象徵。每次徐宏志去看他的時候,男孩依然是口不對心,依然愛挖苦他,卻是懷著一種能夠跟一個成年男性打交道的驕傲。 後來有一天,他去看男孩的時候,發現氣氛有點不尋常。 兩個病房護士搜查男孩的床。原來,圓臉男孩的手錶不見了。護士自然會懷疑這個小偷的兒子。為了公平起見,她們也搜其它人的床,但只是隨便搜搜。男孩站在床邊,樣子憤怒又委屈,眼睛並未朝徐宏志看,彷彿是不想徐宏志看到他的恥辱。 徐宏志想起圓臉男孩這兩天都拉肚子,於是問護士:「你們搜過洗手間沒有?」 結果,他在圓臉男孩用過的馬桶後面找到那枚價值幾百塊錢的塑料手錶。 給人冤枉了的男孩,依然沒看徐宏志一眼。他太知道了,因為自己是小偷的兒子,所以大家都認為手錶是他偷的。這個留在他身上的印記,就像他手背上的傷疤,是永不會磨滅的。 「他手背的那個傷疤,不是普通的虐兒。」回到家裡,徐宏志告訴蘇明慧。 「那是什麼?」她問。 他一邊在書架上找書一邊說: 「可能是他爸爸要訓練他當小偷,他不肯,他就用火燒他的手。」 「這個分析很有道理呢!華生醫生。」她笑笑說。 「找到了!」他說。 他在書架上找到一套手塚治蟲的《怪醫秦博士》,興奮地說: 「你猜他會喜歡這套漫畫嗎?」 「應該會的。」她回答說。 他拿了一條毛巾抹走書上的塵埃。她微笑朝他看。她愛上這個男人,也愛上他對人的悲憫。他是那麼善良,總是帶著同情,懷抱別人的不幸。 是誰說的?你愛的那個人,只要對你一個人好就夠了,即使他在其它人面前是個魔鬼。她從來不曾這樣相信。假使一個男人只關愛他身邊的女人,而漠視別人的痛苦,那麼,他真正愛的,只有他自己。一天,當他不愛她時,他也會變得絕情。 她由衷地敬重這個她深深愛著的男人,為他感到驕傲。因為這種悲憫,使他在過去、現在和將來,都比她高尚。她自問對動物的愛超過她對人類的愛。她從來就是一個孤芳自賞的人,比他自我很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