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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李凝 以她的年齡,還沒有能力感受出理哲惜才的心,但她明白理哲的舉動是項鼓勵;就好比她考試滿分,外婆送她獎品一樣。 雖然外婆說不能接受陌生人的禮物,但康理哲不是陌生人,他是返鄉度假的鄰居,而且他還陪她找回老頭,他是她的朋友。 想到老頭,貝嘉才注意到太陽已經西斜,四野已罩上蒼茫的暮色。 「要吃晚飯了,我必須帶老頭回家了。」貝嘉趕緊起身走向老頭,一下就解開麻繩的結,單手拉著。 「要不要我幫你牽它回家?我怕它又跑掉。」理哲也站起來,不太放心地問。 「不用。它應該學乖了,而且我現在很專心,它絕對跑不掉。」 老頭果真不再作怪,順從地跟隨貝嘉的步伐。 「再見!」貝嘉邊走邊喊,忽然停下腳步,回頭看理哲。「喂!我如果到台灣可不可以去找你玩?」 「當然可以。」理哲微笑追問:「你什麼時候來?」 「十八歲。」貝嘉清亮地回答:「外婆說等我讀完高中就讓我去。」 第二章 二十七歲,理哲成為康氏珠寶集團的總經理,掌管遍佈國內外的一百多家連鎖店和全球的銷售系統。 理哲的行銷策略猶勝父親一籌,上任不到三個月,不僅讓康氏珠寶在國內及東南亞刮起搶購熱潮,也撼動了美國與歐洲市場;康氏珠寶自此登上流行之巔,成為魅力、品味與社會地位的極致象徵。 像理哲這麼傑出的青年俊彥,是許多政商活動特別喜歡邀請出席的,今晚的慈善演唱會就邀請了他。 今晚的慈善演唱會由某位官太太主辦,目的在為非洲饑民募款,擔任演唱者皆是政商界的貴婦名媛.應邀賓客百餘人,入場票券一律二十萬。 這位官太太的丈夫在政壇位高權重,她辦的活動誰都得賣面了。贊助。整層豪華餐廳被改裝成演唱廳,那群貴婦名媛在高起的舞台上演唱,賓客們分坐在圓桌旁靜靜聆聽。 受邀參加這類活動時,有兩點務必遵守的禮貌法則。一是,可以戴著假面具虛應故事,卻不能惡意缺席;二是,只要不如期出現便會被當作惡意缺席,便會得罪人,也就會毀壞某些政商關係。所以,理哲來了。 理哲並不吝嗇做善事 他很樂意也經常以無名氏捐款給慈善機構,他不耐煩的是必須坐在這裡當個捧錢場又得捧人場的工具。他的目光掃過那群貴婦名媛的耳垂、頸項、手腕及手指,嘴角勾起一抹譏諷的笑。 其實,何必如此勞師動眾集合大家、如此聲嘶力竭地唱呢?只要她們省下一些買珠寶的錢;就夠養活無數非洲饑民。說穿了,不遇是藉此形式向大眾廣告她們有著無比溫暖的愛心,至於真相如何,明天的新聞是不會報導的。 歌聲終於暫時歇止,中場休息時間到來。 趁此空檔,賓客們紛紛離座與熟人招呼交誼,偌大的廳內立時笑語嘈雜。只有理哲急急走出去,穿過走廊,躲進安全門後的樓梯間,也不管髒不髒便往階梯坐下。小小的空間有難得的寧靜,稍稍舒解了他昏昏脹脹的腦神經。 但這寧靜轉眼就被打破。安全門被一把推開,賀劍輝踏入樓梯間,爽朗的嗓音同時響起—— 「喲!少爺,你窩在這裡做什麼?」 「透氣,我快睡著了。」理哲抬眼瞧見好友,懶洋洋地回答。 「哇!簡直不給面子,人家唱的是流行歌又不是催眠曲。」劍輝似仗義執言,雙頰卻鼓著笑意。 「真要不給面子,我就當眾打呼了。」理哲捏捏困乏的眉骨,亦提出問題:「你呢?為什麼也跑來這裡?」 「我是特地跟蹤你,替雲妮來興師問罪的。」劍輝收起笑容,似真似假地說。 「問什麼罪?」理哲實在想不出自己曾經得罪劍輝的妹妹。 「雲妮說你很大牌,來了都不跟她打招呼。」 「我又沒看見她怎麼跟她打招呼?」理哲無辜地笑起來,隨即解釋自己拖到最後一秒才到,剛坐下表演就開始了。雖然事先知道劍輝跟雲妮也會出席,卻沒有時間尋找他們坐在哪裡。 理哲接著想到,既然劍輝跟雲妮先看見了他,為什麼不叫住他? 「你走得那麼急,一副趕著跟情人幽會的樣子,我們當然不能打草驚蛇,錯失人贓並獲的好機會。」對理哲的疑問,劍輝如此回答。 「去!想像力真豐富。」 「好吧,是我們冤枉了你,現在補償你,報告你一則緊急軍情。」 「什麼?」理哲閒閒靠向樓梯扶手。跟劍輝相處什麼事都可能發生,就是不可能發生急事。 「雲妮現在已經被眾家公子團團包圍,你快回演唱廳護花吧。」 「護什麼花?她又不是我的女朋友。」理哲還是閒閒的語氣、閒閒的表情。 眉毛垮下、嘴角垂下,劍輝的俊臉霎時愁成苦臉。他啪一聲搭住理哲的肩,沉重地說:「唉!康少爺、好朋友,你就看在我的面子,多多少少應付雲妮一下,別讓她太傷心。」 理哲立刻放聲大笑。 「吃錯藥嘍,你竟敢把雲妮說得這麼沒身價。」理哲邊笑邊搖頭,對於劍輝膽敢滅雲妮的威風感到不可思議。 劍輝最伯的人就是雲妮。雲妮小他兩歲,卻比他學識淵博,比他成熟懂事。他可以頂著獨子的光環在父母面前呼風喚雨,到了雲妮面前卻只能點頭稱是,唯她馬首是瞻。 而且,劍橋還欠雲妮一分情。 劍輝與雲妮是漢雅服飾集團未來的繼承人,一個協助父親掌理各國名牌服飾的代理權及制定行銷計畫;另一個則協助父親管理旗下的服飾連鎖店。但劍輝不愛企業管理,只愛照顧公司樓頂那間玻璃溫室的花花草草,他負責的業務根本也是交由雲妮一併打理。 雲妮工作能力強,外表又生得窈窕嬌媚,是少數兼具智慧與美貌的女性,喜歡雲妮的男人絕不少於喜歡理哲的女人。 「你既然明白雲妮很有身價,為什麼不追求她呢?」劍輝困惑地瞪視理哲。 事實上,劍輝說那番話的用意並非要滅雲妮的威風,而是想確定理哲明不明白雲妮炙手可熱的程度。理哲顯然明白,但他為什麼—— 「我不知道怎麼追求女孩子!我又沒追過。理哲給了個怪答案,卻是真實的答案。 從十七歲結交第一位女朋友到上個月分手的第N位女朋友,都不是理哲追來的。全是對方十分積極,積極到理哲受感動,便順其自然的接受了對方的愛意。 分手也是那些女朋友先提出來的。她們原想藉此試驗理哲在乎自己的程度,誰知理哲也爽快地答應,而且馬上被下一位伺機而動的女人搶走。 「改變一下嘛。」劍輝滿腔熱忱地遊說:「我做你的軍師。做人就該多方嘗試,老是被倒追多乏味呀,這樣會錯過被女人拒絕以後生不如死的寶貴經驗。」 「生不如死的寶貴經驗?你還是做自己的軍師吧。」理哲敬謝不敏,枉費劍輝循循善誘,一心為妹妹鋪路。 劍輝只有苦笑。他不敢說出雲妮暗戀理哲的事,雲妮不准。他只能偶爾暗示,但理哲全當他開玩笑。 理哲被女人寵得不懂如何追求女人,雲妮則被男人寵得不屑倒追男人。 依劍輝看來,理哲跟雲妮實在是勢鈞力敵的絕配。問題是,如果他們永遠保持這種勢鈞力敵的狀態,沒有一方稍做改變,就會像兩條平行線,永遠無法交集。 不過,有些改變是急不得的,劍輝只能再找機會推波助瀾了。他看一下腕表,提醒理哲:「下半場快開始了,我們回演唱廳吧。」 「唉,還得忍受半個小時。」理哲無奈地說,不屑願地站起來。 ☆ ☆ ☆ ☆ ☆ ☆ ☆ ☆ ☆ ☆ ☆ ☆ ☆ ☆ 演唱會一結束,理哲跟賀家兄妹道過再見,就駕著銀色的跑車奔馳返家。 理哲的家坐落於幽靜的高級住宅區,是棟紅瓦白牆的典雅洋房,樓高三層、獨門獨院、院子近百坪,院內綠草如茵,遍植各種高大的常綠喬木。 奔馳了一陣,理哲在演唱會堆積的疲憊總算煙消雲散,便放慢了車速。開快車只是他調整情緒的方式,他並不急於返家。他的父母前天相偕出國度假,管家林嫂也已經下班,家中此時空無一人。 少了父母的家異常冷清,他有點不習慣。不過,他完全能體會父母的用心,他們是要表示對他的信任,充分授權給他。他也沒讓他們失望,入主公司以來,銷售業績持續爬升,他已贏得全體員工的尊敬,不再只是老闆的兒子,而是員工們真心認同的領導者。 當個優秀的領導者並不簡單,必須投入很多的心力與時間。好在熟能生巧、巧了就快。大概再兩個禮拜吧。他愉快地預計,大概再兩個禮拜忙碌就會舒緩,他就可以恢復正常的休閒娛樂。當然啦,也可以再接受女孩們的約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