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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古離 可是,對江涓涓來說,木啟華是溫柔的、善良的、聰明的、可靠的、瞭解她的、體貼她的、支持她的一個重要人物。在她童年時期,他是位和善的鄰家兄長;在她情竇初開時,他是她心中偶像的投射。她一直以為,他是將她擺在心頭上的——他的確是,但事實證明,他只是以看待一位鄰家妹妹的眼光來看待她。 她將他的溫柔太過理所當然地自以為是愛情,所以從來沒有認真詢問過他的情感動向。小時候,他指導她課業,陪伴她打發寒暑假的休閒時光,及至成年,他耐心地聽她抱怨工作、人際關係等等的不如意心事。 或許是被呵護慣了,以致她從未費神去多想,以為他會對她那麼好就是因為愛。 直到木媽媽送來他的訂婚喜餅,才將她多年的夢想敲碎,也敲醒她的一相情願。 是了,她一直以為兩家長輩是明白她的,結果她錯了,原來所有人都只當她是小女孩在說天真的笑語;她一直以為那個最近常出入木家的大姊姊只是他同學的妹妹,結果她也錯了,原來不只是她想的那樣。 可笑的是,她還常私底下對木啟華抱怨,為什麼要讓別人來打擾他們的約會?如今才知,她才是那個打擾別人約會的人呢。 或許,她是明白的,不過卻一味地選擇自己願意相信的相信…… 她想,承認自己錯了竟然那麼地不容易,又是那麼地難堪——尤其她在木啟華訂婚宴上,當著所有親友面前失控地掀桌子大吼大叫。唉!拾回理智的那一秒,她真是想立即死掉! ※※※ 林雋家境富裕,身體健康,是名對各類運動均有涉獵的健將,他相貌俊挺,而且智商比尋常人略高,學業順遂,成年後便與親戚同黨共組公司。這樣一個男子自然是令眾佳人芳心傾倒的理想對象。他對事業有野心,時常連日工作十六小時以上不以為苦,累了,便在公司內拉出沙發床小睡,醒了再繼續未完的工作。他不得罪任何人,卻也不願為任何人所羈絆。 「雋哥,你最近下班後的約會挺頻繁的喔,是不是因為姨媽、姨丈人不在國內,沒人跟你囉唆終身大事,所以你就放心大膽的四處招蜂引蝶了?」既是表妹亦是同事的溫曉陽站在林雋辦公室門邊,側著頭,看他將外套勾在肩上提起公事包,一副要離開公司的模樣。 「你哪只眼睛看見我招蜂引蝶了?又不是不知道你那大老闆堂哥度蜜月去,拋下我成天在公司裡累得像條狗。我白天去拜訪業主,晚上和你一同參加晚會,就算家裡真養了狗也沒空遛,哈!還招蜂引蝶?」林雋的口吻裡不無抱怨。就算他外表看來像花花公子,不代表他就必須徹底實行花花公子的行徑。 「原來這就是K公司業務部周經理嫌雋哥太忙,遲遲不肯簽約的原因?」溫曉陽太瞭解林雋願意與商界名媛交友的主要目的。 她瀏覽了他的辦公室一眼,知道他有一個特質,就是非常愛乾淨,總是把自己的工作區域維持得一塵不染,地板上有任何一點小殘屑他都會撿起來。好像環境不乾淨,他就會很困擾似的。 「前幾天的晚餐約會遲到十分鐘,周大小姐就說我沒誠意,簽約動作也就停頓下來,」林雋一想起那張尚未到手的合約就扼腕。「嘖!真不曉得她那張經理椅子是如何坐上的?」他是全身散發男性魅力,但並不使用低級手段洽談公事,對於對方公私不分的行逕感到厭惡。 「雋哥,桓哥不時交代要你緩一緩腳步,別接太多訂單,也別將咱們公司的業務擴展太快,免得員工們趕公事累得不成人形,工廠的出貨品質受到業界質疑……還說若有必要,要我盡一切可能逼你休假。」溫桓、溫曉陽、林雋是親戚也是朋友,更是事業合作夥伴。 溫曉陽贊成溫桓的意見,所以也對林雋的激進行為投反對票。 林雋略為沉默之後才作回答,「放心,我有分寸。」他接著又說:「不過,要我休假就暫時免了,等老溫銷假回公司上班再說。」 溫曉陽看著林雋的臉,突然想起個常竄過她心中的念頭,「雋哥,我一直想問你個問題,但老忘了提……」 「什麼問題?」林雋揚高一道眉,猜測著溫曉陽會問他些什麼? 「將來有一天,你會不會為了事業,而去娶個有背景或對公司有幫助、但你不愛的女人?」溫曉陽總覺得依林雋的個性,實在是不無可能。 「少奮鬥十年論?」林雋失笑。 「嗯,或者可說是錦上添花論。」溫曉陽的好奇心仍未獲得滿足。 「或許會,或許不會,」林雋露出他那招牌的萬人迷笑容,「會的原因,是因為那個有幫夫能力的女人我不討厭:不會的原因,是那樣做的話,我的人生未免就太無趣了。」他認為自己對於情感的態度是從簡單的生理需求出發,乃至於建立負責任的關係,一路上充滿了挑戰。 當他還是個男孩時,那是一段艱辛的路程;而當下對於仍踽踽獨行、遊蕩在寂寞與滿足之間的自己,探索之路仍漫無盡頭。 「雋哥,你這樣算是有回答我?」溫曉陽不滿意,「你在敷衍我對你的關心。」 「呵,親愛的表妹,我的確是在敷衍你。」他還沒有做好坦然的心理準備。 ※※※ 他淡褐色的皮膚光滑無毛,薄薄的眼皮在黯淡的燈光下看來有點發青。他還沒有脫離青春期之前那個柔弱的階段,這個時候的男孩子有著豐潤的嘴唇,生得很漂亮,唱起歌來比女孩子還甜美——男童音色細柔高亢、轉音圓潤,音高卻不含雜質,不帶性別色彩,所以百分之百純淨,難怪特別適合演唱宗教作品。 江涓涓望著鄰座那個漂亮男孩,差點兒就要看癡了。 「涓涓,你在流口水……」阮姿韻提醒地說著。 江涓涓回神,「啊,真的嗎?」她伸手抹抹唇邊,「真的哪,我還真的在流口水耶!」美麗的景象總教人不能自已。 「你口味變啦?不再眷戀你那老實型男人木哥哥,而想改對國家幼苗伸出魔爪了?」阮姿韻擠眉弄眼的警告著她,「小心喔,那不只是觸犯國法,而且還天理不容的喲!」 「不要提起——」木哥哥!想起來,江涓涓又是一陣心痛。她又偷瞥了一眼鄰桌與父母進餐的漂亮男孩,啊,真是賞心悅目! 她從小就喜歡看來乾淨清爽的男孩——木啟華小時候就是這種類型。 直到有一天,當她發現這位鄰家哥哥臉上冒出鬍髭、手腳長出體毛,她才驚覺男生變成男人看起來好噁心! 可是因為他是木啟華,所以她拚命地告訴自己,那是不同的,為了她的木哥哥,她必須學著適應,她也必須什麼都是可以忍受的。 阮姿韻沒有停嘴的趨勢,她說:「我從來就記不得你那木哥哥的長相,他是長得不醜,可是也說不上好看。如果他長得很醜或是好看,也許我對他的印象會更深刻一點。所以,我應該說他長得很平凡……我幾百年前就告訴過你,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那塊『木』?就算不要草非要木,那好歹也先逛過幾座森林,再下定論嘛——」她就是愛踩江涓涓的痛腳。 「就說別提了,你還拚命講?」江涓涓眉頭皺得像是打了十幾個死結一樣。「我現在有家歸不得,也幾近六親不認的不和任何親友聯絡,獨獨只接受你這位千金大小姐的『應召』,你還這樣欺負我?!」答應赴阮姿韻的午餐邀約,她真是自找苦吃! 「涓涓,你何苦落得這般寄人籬下的下場?而且連屋主是誰都不認識,你不擔心有安全上的問題嗎?」阮姿韻婚後與公婆叔姑同住,家裡實在已無多餘空間可暫時收留江涓涓。 江涓涓愁眉苦臉地解釋著:「屋子女主人是我媽媽年輕時的朋友,雖然不常聯絡、也很久沒聯絡,但前陣子她們偶遇了,感情仍在,也還是很談得來,之後便斷續有音訊往來……我知道讓媽媽為了我去拜託人家讓我借宿很不孝,可是我一來沒法住在家裡看鄰居辦喜事,二來又實在不想一個人住飯店……唉……」她為自己的懦弱歎了氣。 阮姿韻的數落依舊繼續,「你逃得過一時,逃不了一世。不趁早面對現實,難不成真躲躲藏藏一輩子?還是就永遠不回家?永遠不和親朋好友見面?」 「喂,我失戀耶!暫時從知道我失戀的人面前蒸發也犯天條嗎?」江涓涓認為自己 的理由非常冠冕堂皇,「我需要療傷止痛。」她認為失戀的人是有權利小小地任性一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