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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李葳    


  小珞子忿忿不平地說:「我管你女兒怎麼樣,眼前我家少爺的命都不保了,這都是你女兒害的。我親眼看到她拿茶給少爺喝,少爺才會昏睡過去的!」

  「請不要怪裴奴,她八成是為了我這老糊塗,我代替她向你們賠罪。」

  「不必了。我家少爺要是有個萬一,你們村子的人才會完蛋。你們不知道我家少爺是什麼人,他怎麼能夠死在這種窮鄉僻壤!不行,我一定要想辦法出去!」

  「沒有用的,門口一定被堵死了。」

  小珞子霍地跳起。「不試試看怎麼知道!來人呀!有沒有人在外面!」

  從僅有的一扇格窗,小珞子拚命地扯開喉嚨大叫,希望有人聽到聲音前來,他一定要告訴那些人,他們要是對滕家的三公子不利,將會有什麼下場。毀了一個村子還算客氣,就是拿他們全村人的命也平息不了滕老爺子和兩位哥哥的怒火。

  「不要浪費你的力氣了,小子。」譚大娘萬念俱灰地說。

  「可惡!」小珞子只能踢踢牆角洩憤,他真沒想到少爺和自己真會栽在這樣一個小村子裡。

  就在此時,門外傳來同樣的敲打聲。「啊啊……啊!」

  「裴奴!」譚大娘一聽到女兒的聲音,馬上就跳起來,擠開小珞子,整個人都塞到窗口去。「裴奴,你還好吧?那些人沒有對你怎麼樣吧?」』

  裴奴一見到娘親的臉,淚水再也克制不住地流下來了。

  「聽著,裴奴,絕對不可以,不管他們怎麼拿娘來要協你,絕對不可以當上神女,我不要你的一輩子跟娘走上同樣一條路。娘怎麼樣都沒有關係,你快放了那名公子,然後和他一塊兒逃吧!能逃多遠就多遠,沒有關係!」

  「對、對、對,譚姑娘順便連我們也一起放了。你把門打開吧!這樣子將功贖罪,我家少爺是明理人,他會好好安排你的未來,只要你救了我們的命,滕家不會虧待你的!」小珞子也加油添醋地說。

  可是譚裴奴始終搖著頭。

  他們被關在裡面不知道,但外面堆放的柴火可是貨真價實的。如果自己真的放走了滕公子,娘親一定會被村長給燒死的。那麼,自己還有什麼活著的價值?害死了娘,她還有什麼顏面可以活下去。

  不,她已經決定了。雖然對不起滕公子,但她可以用自己的生命來向他賠罪,但她絕不能對娘見死不救——自己這一生不能報答娘什麼,起碼能在這最後的最後,為娘盡孝。

  「裴奴,聽娘的話,別做傻事。娘的苦你都知道呀!」

  娘的苦,都是因為有了她。村長當然知道,要是沒有自己在娘的腹中,娘就不用忍受村長他們的淫威,可以為自己尋找更好的一條路走。離開這村子也好,嫁給別人也沒有關係,可是娘為了她,整整做了十八年的神女。

  「啊……啊……」她想告訴娘,要她保重,無奈太久沒有使用喉嚨,連話都講不分明了。

  她只好緊握住娘從窗裡伸出來的手,一次又一次地在心中說:娘,我愛你,娘,你要保重。

  ※  ※  ※

  三天之限,轉眼就到。

  於嵐在暗無天日的牢中度過了多長的時間,他一點印象都沒有,只能從送上三餐的次數來計算。在送上第九餐後,牢裡來了一群壯碩的訪客。

  他們二話不說,朝於嵐的身上猛潑水。等到他渾身濕透的時候,其中一人以力架住他的脖子,另外兩人則負責解開他手上、腿上的鐵鏈。而為了怕他反抗,甚至還很小心地只解一腳就先綁起來,再解另一腳。

  等到確定他雙手、雙腳都被牢牢限制住後,那些人才笑著說:「淨過身後,你人生最後的極樂在等著你呢,走吧!」

  於嵐冷漠地由著他們把自己帶出了監牢。

  不管接下來他們搞什麼花樣,只要有一點點的機會……那些人帶他來到的是原先的荒廟口。

  原本破敗的荒廟,此刻四處都被點上火把,中間搭起的簡陋祭台邊,聚集了所有的村民,大家交頭接耳地窺視著於嵐,其中有敵意、懼意、仇意,卻沒有一個懷抱著同情的眼神。

  如此荒誕不羈的祭典,這些村民竟能忍受多年,這些人腦中到底在想些什麼?!

  「滕公子,很遺憾,你很快就要離開我們,到祈河之主的懷抱去了。今日,我們會好好為你送行,希望你和神女能圓滿地達成祭典。」村長依舊道貌岸然地說。

  「鬼扯!你們要以為這樣能解決河水氾濫的問題,就大錯特錯了。」

  「呵,這幾十年來托祭典的福,我們村子能存活到現在,這不就說明了祭典並非一點用處都沒有嗎?我勸你不要惹怒了祈河之主,萬一他生氣,誰知道會降下什麼禍在你身上。」

  「真正製造罪惡的人,是你們。我滕於嵐仰無愧於天,俯不咎於地,不曾做過任何傷天害理之理,會下地獄見閻王的絕不是我!」

  「隨你怎麼說吧!」村長一揚手說:「來人,把神女帶上來,儀式開始。」

  譚裴奴出現的那一刻,於嵐不由得懷疑自己的雙眼。

  這就是那名清純、可人的溪邊小白花?

  她一身鮮紅的低胸紗裙,雲瀑般的長髮髻在後,畫眉如柳、朱唇如血,艷色逼人的模樣,和先前的她有如雲泥之差。

  若說過去的譚裴奴像是娉婷的洛神,此刻的譚裴奴簡直就是嬌媚的狐仙。

  她一站立在中央的祭台,所有的村人都跪下了。

  「祭典開始。」村長道。

  仰著傲慢的下顎,她絕艷的容貌冰冷地吐出一聲聲高亢的吟詞,全然無法明白的話語中,蘊藏著未知的力量——她就像換了個人似的,畏畏縮縮的譚裴奴,那雙容易受驚嚇的小兔子,已經消失無蹤了。

  自己真的闖到了一個莫名其妙的地方。

  於嵐凝視著她的雙眼,卻再也找不到當初令自己心動不已的女子了。

  站在這兒的並不是當初他戀上的譚裴奴,從這一刻起,譚裴奴在他心中已永遠地逝去了。

  第五章

  這場祭典的儀式與其形容為怪奇,其實更接近一場盛宴狂歡。

  當神女唱完祈歌後,村民們逐一獻上金銀財寶或牲禮祭品,以示對河主之崇敬。

  納禮後,緊接著獻祭,這也是一般巫覡作法常見的場景。村民們拉來一頭公雞、山羊及黑豬,將它們綁在祭台中心,由神女親手宰殺,並以牲禮之血分給村人共享,以示為河主還禮於民。

  場面本該相當血腥,但不知怎地,比起血腥的氣息,於嵐更在意這空氣中飄蕩的一股奇異森寒,那讓人打從骨子裡不愉快的妖邪、弔詭,隨著夜越深就越令人窒息。

  初次見識到此等場面的於嵐,清楚地意識到,他是這場祭典中唯一清醒的旁觀者,一名與這個地方格格不入的外來者。

  所有的人都像中了某種妖術,眼中綻放著不知名的狂熱,對他們而言佇立在祭台中心的女子,和他們平日厭惡憎恨的小雜種,已經不同是一個人,他們是真的相信此刻的譚裴奴就是他們的神女,透過她能傳達他們的祈求到河神的心中,河神也會透過神女來下達他的意旨。此刻不論譚裴奴說了什麼,都會被視為神意,而他們都將毫不遲疑地執行。

  歡天喜地的他們,從渾身沾滿腥紅牲血的神女手中,接下那杯聖血,村民們心悅誠服地跪在她腳邊,感謝河神的恩賜。

  一想到他們平時如何對待譚裴奴,於嵐就覺得這場景實在相當諷刺。

  等到村民都領完自己的一杯血酒後,儀式的中心轉至於嵐身上了。

  兩名大漢一左一右地把他架到祭台上。

  於嵐終於有機會在觸手可及處,近距離地看著彷彿換了一個人似的譚裴奴。

  故意在眼神中注入雙倍的鄙視與怒焰,若此女是他曾以為非常瞭解的可憐小白兔,早不敵這樣的眼神而悚悚顫抖——但眼前的女子漠然空洞的眼神中,什麼都沒有,一雙可擬夜空的黑眸找不到一絲屬於人的情感。

  他們對視著,可是他卻無法從她薄施胭脂後冷艷美麗的臉上,察覺到半點人氣,有如一隻被無形繩索操縱的傀儡娃娃。

  旁邊的人不知說了些什麼,但於嵐全沒聽進耳中,他想找出這只傀儡下,真正的譚裴奴藏在哪裡!他只見到她的空殼,卻不見她的靈魂。她的靈魂在何處哀號呢?

  但,他的探索被她的舉動所打斷了。

  譚裴奴捧起一隻金盃遞到他的唇邊。

  開什麼玩笑?誰知道這是什麼鬼玩意兒,他會喝才怪!於嵐強硬地以全身的力量放射出反抗的意志,堅決不開口地瞪著她。

  看他們還要玩什麼把戲。要是他們想強灌他這杯血酒,他也可以吐出來。

  或許是他的態度明顯地不配合,讓譚裴奴收回了金盃,就在於嵐為自己的小小勝利而高興的下一刻,她卻自己飲下那杯血酒,並且毫不遲疑地把自己的唇貼上了於嵐的嘴,就在他愕然間,自己已經順著她冰冷的吻而喝下那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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