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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唐婧 之後是長長的斷訊後的死寂,菱菱皺著眉頭將手機摔到床上,什麼最新機種!重要時機一樣全是垃圾!當初買它是為了貪戀金城武的美色,買款偶像代言的品牌有種與對方親近的感覺。 那這會兒又能怪誰,怪金城武嗎? 菱菱翻了辭海。 繾綣:不相離也,見[說文新附]。[詩經][大雅民勞]:「以謹繾綣,」傳:「反覆也。」有纏綿之意,不願離散。 四個字連在一起,白話點兒就是愛一個人愛得死去活來,不願分離,不願離散,願與之纏綿,廝守為伴。 其實菱菱心頭大約是知道意思的,一味地追問只是為了她似乎從未領略過它的真諦,更不知該如何舉例,從何處下筆! 近二十七年的歲月裡,她從未體驗過和任何人的分離是會要人命的事情,即使是交往了七年的周子鑫! 是哪裡出錯了嗎?菱菱顰起眉頭,既然他是她的真命天子,為什麼她心頭對著他鮮有狂風暴雨?久沒見他,她會思念他,但不致瘋狂,七年畢竟是很長的時間,他已然在她生命中佔據一席之地,但兩人之間從未有過瘋狂,交往平順,子鑫脾氣好,樣樣依她,兩人一起時連吵架都少有,也許,男女愛戀本該如此恬淡自適,是她想多了。 電影或小說裡那套驚心動魄該是用來騙人的神話吧! 七年前她二十歲,聽完瞎婆婆的話後,心神不寧總期盼著她的真命天子出現,卻在路口被後方疾駛而來的摩托車撞傷腳踝送到醫院。 那個一臉無措的騎士正是周子鑫,這事倒不能全怪他,他是為了閃避一台不守規矩逆向行駛的小貨車才衝過來的,周子鑫閃過了個賣口香糖的小女孩卻沒能避開她。 那次的受傷沒壓斷她的腿,卻毀了她的夢想,三歲起她開始學舞,一直是才藝班裡的頂尖,隨著跳舞班老師南征北討,現代舞、芭蕾舞都成,櫃子裡全是她跳舞得來的獎盃獎牌,進專校時,她還是保送到舞蹈科的。 卻在那次車禍中她的腳筋重挫斷裂,醫生遺憾著宣佈她不能再跳舞,經過康復,她可以同常人般正常走動,但要長時間踮腳尖跳舞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連高跟鞋、長馬靴都能免則免。 「早知這樣不如讓我死了算了!」菱菱苦著臉傷心了幾天,卻在和醫院裡幾個老病號的孩子們成了朋友後起了轉變。 其中一個罹患癌症的男孩,正接受著放射線治療,頭髮掉光了卻還整日笑意晏晏,看見他讓菱菱覺得自己頗沒出息,窩囊極了,不過是不能跳舞罷了,她有什麼權利哭泣? 尤其在得知肇事的男人叫周子「鑫」後,她更加認命地接受了一切,是上天叫她別跳了,才會讓她的真命天子用這種方式登場出現在她的面前。 周子「鑫」,瞎婆婆說她的男人命中屬金,他有三個金,不是他還有誰?子鑫是醫學院學生,大菱菱三歲,專攻眼科,還有什麼行業會比眼科醫生更需要靠眼睛賺錢? 一切理清後,菱菱豁然開朗,既是宿世情緣,還有什麼懷疑? 出院後,周子鑫便成了她的男朋友。 論起外貌,周子鑫算是出色的,卻沒有瞎婆婆說的——「感情世界容易隨風波動,好學多聞,卻心性難定。」的壞毛病,菱菱對這個男友算是極滿意的了! 菱菱是周子鑫的初戀,他對她的情愛其實並不全部來自她的外貌及性情,雖然這些條件也吸引他,但是,其實子鑫對菱菱的腳傷始終是耿耿於懷的。 所以當菱菱用瞎婆婆那套真命天子往他身上冠下時,他也欣然受之,一件完美的藝術品被你碰壞了一角,最好的補償方式自然是買回家裡。出院回學校後,菱菱轉至美工科,捨了當跳舞者的心願。 是怎樣的愛戀竟會讓人在愛了七年後猶然不解情深繾綣? 想著、想著,菱菱竟然有些傷心!是他的愛不足,還是她的愛不夠? 社會風氣開放,她自認不是個拘謹的女孩子,跟男生推推打打鬧來鬧去從不避諱,她向來可以自在地與男人相處,可是七年裡,她與子鑫最親膩的接觸卻僅止於親吻,而且是點到為止,不沾口水的那種。 「我八成是性冷落!」菱菱常如此臆思,卻還是忍不住當子鑫起了衝動靠近她時的尖叫和一身的雞皮疙瘩,子鑫也不強迫她,只是紅著臉住了手。 「這時代的處女和恐龍一樣珍貴!」 她安慰自己也安慰子鑫,她樂觀地相信結婚後兩人正式親熱時,問題自會迎刃而解。 到那時,也許她就能體會何謂情深繾綣。 並與子鑫相守到永遠! ★ ★ ★ 凌晨一點半,菱菱抱著雙膝趴在桌前發愣,桌上的紙仍是一片空白,驀然,窗外隔壁屋子裡微亮的燈光引起了她的注意。 「怎麼會有光?」菱菱起了疑,「沐伯伯、沐媽媽到法國去,玩一陣後直轉溫哥華,夜半三更,這個時候,屋裡怎會有人?」 臨去前,沐媽媽還過來托她幫忙看房子和她那缸熱帶魚的。 「小偷」 念頭閃過,不同於一般女孩子的膽怯,菱菱興致勃勃從家裡搜出鋁球棒,悄悄踱過兩家庭院相通的小門。 兩家相鄰是大哥紀頤倫的意思,他和大嫂沐采思完婚後兩人長住巴黎,紀家、沐家人丁單薄,為免兩邊老人家孤單,剛好沐家隔壁房子要賣,大哥便作主買下舉家遷入,經過設計,兩家原本各自獨立偌大的庭院中間還設了座互通的門扉,一方面各自擁有獨立空間,一方面兩邊往來也更便捷。 這樣一來,大哥夫妻兩人回T省省親時倒也方便,隔道牆,一邊是婆家一邊是娘家,大哥疼嫂嫂,連這種事情都幫她設想妥當。 常常,她媽便是穿過這道門將拿手好菜端去給沐媽媽品嚐的。 沐伯伯、沐媽媽不在,她爸媽也恰好參加美西團,回程可能還要順道到沐伯伯在溫哥華的家盤桓些許日子,沐伯伯人了加拿大籍,要定時去坐移民監,所以這會兒兩家人只剩她和瑪利亞——紀家那個膽小如鼠的二十歲華裔越南籍小女傭。 菱菱不敢想像如果她叫醒瑪利亞和她一塊兒去捉賊,她會作何反應。 她永遠記得上次屋裡跑進一隻小錢鼠時,瑪利亞的反應。 「瑪利亞!瑪利亞!聖母瑪利亞!」 紀家小女傭尖叫的聲音倒像在教堂裡練唱聖詩時的拚命,最後還是菱菱一個拖鞋下去打暈小錢鼠才制止了她的尖叫,小東西並未血肉模糊,菱菱不喜殺生,打暈老鼠後,捏起長尾巴踱過在胸前打著十字架的瑪利亞走到院落,將昏迷小鼠放在青灩灩草堆上。 「只是找不到回家的路罷了,不該因此枉送性命。」 菱菱這樣同瑪利亞解釋,小女傭不懂她的意思,直嚷著想叫小姐補上一棍。 「不可絕生機,為鼠常留飯!」菱菱可不想犯殺戒。 於是菱菱獨自悄悄踱進沐家,這小賊竟連大門都沒來得及關上,或者,她起了憐憫,他是個上有高堂下有妻小的生手,當偷兒純為餬口? 若是這樣,她會先跟他曉以大義給他點錢打發他走,並約束他不可再犯。 燈光由廚房中洩出,這下子菱菱更肯定那只是個餓著肚子的可憐傢伙了,沒有正常小偷兒會放過樓上保險櫃而直接奔向冰箱的。 但她不能就此饒他,她至少得讓他明白,擅人別人家裡是犯法的! 「如果你肯放下手上東西離開,我會考慮不將你送到警局!」菱菱高舉球棒緩緩踱入廚房。 「法律什麼時候改的?」流理台上斜倚個伸展著長腿的男人,吊兒郎當地啃著手上的雞腿,睇著菱菱眼中盈盈然全是笑,「在自家廚房裡吃東西也算犯法嗎?」 玄思「匡啷」一聲,菱菱扔下球棒朝男人飛身撲過去,她笑著搶過雞腿啃了一口,不介意是否吃到對方口水,寫了一夜稿子,真餓了! 「你怎會回來?」嘴巴塞了東西,她的聲音略顯含糊。 沐玄思伸手揮去滿懷空氣,方纔她飛蛾似地撲來,害他以為將有溫香暖玉送上,卻……原來他還比不過一隻雞腿! 他撇撇嘴,再由冰櫃中取出一根烤雞腿丟進微波爐裡加熱。 「幹嘛不回來,刑期已滿。」他靜視著她,她亮亮的笑容總會莫名地牽動著他的心微微抽搐,在他以為已然淡了這種異樣情緒時,闊別兩年,卻發現依舊。 「你退伍了」言談之際,菱菱未曾冷落手中雞腿,她用尚未沾上油漬的指頭算了算,「哇塞!真是兩年了耶!沒聽沐伯伯提起倒沒察覺。」 「男人自立自強,爸認為這是小事。」 「噹」的一聲,沐玄思自微波爐中取出油亮亮的雞腿瞥了眼菱菱,果然見著她看見他剛出爐的雞腿,瞳孔放大,他歎口氣將雞腿上那層油亮雞皮撕下扔給她,那個模樣倒像在打點狗兒似的,菱菱也不客氣,接過來便塞人嘴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