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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安靖    


  馮雅克一臉無辜的提醒她,「方先生指定要你親自幫他量身。」不是他不願意幫助她,而是人家不肯。

  李若秀真想尖叫出聲,先別說她壓根就不想接近方硯,在她成名、有了自己的助手後,她再也不曾親自幫任何人量過身。

  深深地來了幾個深呼吸,壓下所有尖叫的衝動,李若秀俐落地轉過身,走向一臉無措的女助手,白皙的小手一伸,「量尺。」語氣冷得足以凍死人。

  譚如絲如釋重負地將量尺雙手奉上,然後快速地跑回馮雅克的身邊,還不忘拿起紀錄表記錄李若秀快速念出來的數字,方硯全身的尺寸。

  李若秀原本想快一點完事,但是方硯卻完全不合作,要他抬手時,他故意慢吞吞;她彎腰幫他量腰圍時,他故意微微側身;在她蹲下幫他量腳長時,這男人居然無視其他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一手撫上她因為怒氣而漲紅的臉,肆意地非禮她。

  她怒不可遏地站直身,穿了五寸高跟鞋的她竟然也還沒跟他一樣高,無法做到居高臨下的姿態。

  第1章(2)

  她氣惱得正要咆哮出聲,不管那個該死的保證時,這男人卻忽地靠在她的耳邊,猶如情人間呢喃似的,低喃出那個讓她瞬間化成石像、動彈不得的稱呼……

  「胖胖。」

  李若秀難以置信地瞪著方硯,她以為他認不出她來,因為她的改變是如此的大,而且當年的她也只不過是一個又醜又胖的女孩,他怎麼會記得她?怎麼會?

  「好久不見了。」方硯得意地看著李若秀瞪大的美目,欣賞了好半晌後,才緩緩地露出一抹教她膽顫心驚的溫柔笑容,緩緩地道出這句教她心肝顫了好幾顫的話。

  或許這樣的溫柔笑容以及語氣,會讓其他女人的身心都為之酥麻融化,可是她是李若秀,那個曾經在他手下,被他蹂躪了將近三年的李若秀。

  她深深地明白,他的笑容越是燦爛、語氣越是溫柔,那代表他會整她整得越狠,讓她叫天不應、叫地不靈,任全身死去活來的也無法反抗。

  她深深地來了個深呼吸,然後在所有人面前,做了一件連她自己也會忍不住唾棄自己、鄙視自己的舉動。

  她緩緩地抬起穿著五寸高跟鞋的修長雙腿,落荒而逃。

  五寸的高跟鞋令李若秀的身型看起來修長,而且每一步走起來都搖曳生姿,教人挪不開眼珠,但是如果是穿著五寸高的高跟鞋落荒而逃,那完完全全就是一場慘絕人寰的自殘行為。

  即使如此,她也不敢停下腳步,即使她的腳痛得要命,痛得讓她想放聲大哭的,但是她絲毫都不停留,彷彿她的身後有什麼可怕的怪獸在追趕著她似的。

  李若秀的身後的確是沒有可怕的怪獸,只是對她而言,方硯比所有的怪獸都更加地可怕,她的腦中迅速地想起當年自己所受的可怕遭遇,幾乎是不要命似的奪命狂奔。

  而李若秀腳下號稱全球最美最貴的高跟鞋,無論是材質或者是設計,都不是用來奪命狂奔,所以在她跑了十幾步,還沒有奔出工作室大門前,那鞋跟硬生生地折斷,她一個不留神,腳便重重地扭到了。

  李若秀精緻的小臉一下子泛了白,那激烈的疼痛教她冷汗直冒,無法支撐身體而往地上跌了下去。

  一雙強而有力的手臂在李若秀跌到地上之前,穩穩地撐住了她虛軟的身體,而且還輕而易舉地將她橫抱而起,鉗制在胸前。

  她睜開痛得闔上的帶淚水眸,抬起臉看向那個救了自己、使自己免於摔個狗吃屎的人,但是看清楚是誰以後,她多麼地希望自己就算是摔死,也不想被這個人給救了。

  那是害她一路奪命狂奔,最後扭到腳的始作俑者,方硯。

  李若秀開始掙扎,想下地自己走,可是方硯對於她的掙扎卻視若無睹,逕自抱著她往外走去。

  逼不得已,李若秀開口叫罵:「你放下我,我不要你抱著!你給我放下,啊!」她不想尖叫出聲的,但是她完全沒有想過,方硯會在抱著她的時候,將她像拋沙包一樣凌空拋了起來。

  一下子失去所有的支撐,身體騰空的感覺太過嚇人,她在沒有任何心理準備下,失控地尖叫出聲,引來無數人關注的目光。

  李若秀顧不了那些好奇的目光,就在她以為方硯準備狠心摔死她的時候,他又牢牢地將她接住,繼續往外走,半點也沒有受她影響。

  心跳因為剛剛的驚嚇跳個不停,李若秀大口大口地吸著氣,雙手忍不住害怕地緊緊環著方硯的脖子,就怕他再次興起,將她拋高拋低的。

  方硯感到很無奈,如果她乖乖的跟他相認,不故意裝作不認識,他怎麼會故意作弄她?如果她乖乖的站在原地,不到處亂跑,而且還穿著高跟鞋不要命的亂躥,又怎麼會弄傷腳?如果她乖乖的讓他抱著,不扭來扭去的掙扎,他又怎麼可能會故意拋高她,嚇得她到現在還渾身抖個不停?

  對於這個女人,方硯覺得不能讓她太過得意,她在其他人面前太過驕傲跋扈,但不代表她在他面前還是可以這樣。

  雖然說現在她的驕傲跋扈是挺嗆、挺有個性的,讓人看著就會不自禁地產生想要征服她的衝動,但是他還是比較喜歡以前那個對他唯命是從、完全聽話的小胖妞,所以他會不遺餘力的將以前的那個她給挖回來。

  打開副駕駛座車門,方硯用安全帶將李若秀牢牢綁住,確定她的腳現在絕對無法逃跑,他繞過車頭坐上駕駛座,開動引擎將這個受傷了還不想安分的女人送到醫院去。

  一路上,方硯不說話,李若秀也不肯說話。

  一則是腳上那鑽骨似的劇痛,二則是她在生氣,氣他猶如土匪擄人般的舉止,氣他把自己當成沙包般拋上拋下,更氣他明知道她不想承認跟他相識,卻還是步步相逼的逼著她承認。

  方硯等了許久,都沒聽見身旁的女人再次開口,停下來等紅燈的時候,他轉過臉看向她,絲毫也不意外她生著悶氣。

  還是跟那時候一樣,受了委屈只會一個勁的生著悶氣,不說話也不跟任何人求救。

  他的胖胖,不管是什麼時候都讓他有種想欺負的衝動,而這股衝動並沒有隨著歲月流逝而消失半分,相反的,還如同陳年的老酒般越陳越濃。

  就連他也覺得不可思議,她到底憑什麼讓他如此的記掛、如此地念念不忘?因為當年那一個惡意的親吻?還是因為只有面對她時,他才可以本能地卸下習慣性的面具,表現出真正的自我?

  紅綠燈早就從紅轉成綠,後方的車主等得不耐煩地連按幾下喇叭,催促著方硯開車,但李若秀卻發現他似乎沒有開車的意思。

  她已經疼得完全不想理他,可她人現在就在他車上,跑也是不可能的,除了轉頭看看他在發什麼呆,她就沒什麼好做的

  轉過臉,李若秀用著自以為最不耐煩、最凶悍的目光瞪他,但她不知道的是,因為腳上的扭傷越來越疼,讓她額角的髮絲被冷汗打濕,現在別說是凶悍,她整個就像只被人欺負得快要哭出來的落水小刺蝟一樣,可憐兮兮的。

  方硯見狀忍不住皺起眉頭,熟練快速地開動車子,迅速地往醫院的方向駛去。

  不明就裡的李若秀還以為是自己瞪眼起了作用,如果不是腳真的疼得厲害,她有很大的可能會插腰仰天大笑出聲。

  到達醫院後,無視李若秀的掙扎以及不情願,方硯抱著她下車,走進人還不算多的候診室,將她放到椅子上,他像安撫鬧脾氣的小貓小狗似的揉著她的頭頂,扔下一句乖一點,就走到掛號窗口那裡幫她掛了號。

  填妥所有的資料掛號後,方硯回到她的身邊坐下。

  李若秀依然不理會他,只是專注地看著自己腳上的傷,她的高跟鞋早就被他拿了下來,現在她雪白雪白的腳上,腳踝處紅腫且隱隱泛著瘀青,她想她的扭傷一定是不輕的。

  一想到接下來不方便的日子,她便感到一陣沮喪,而且更加不想見到方硯。

  一切都是他,就是因為他,她才會這樣狼狽不堪的。

  「胖胖,很疼嗎?」見她一聲不吭的看著腳,那高高腫起的腳踝看起來格外地觸目驚心,方硯也以為她是因為疼痛,所以才不說話,更何況她的臉早就因為疼痛的冷汗而濕淋淋的。

  「不要叫我胖胖,我不是胖胖。」一而再、再而三地聽到方硯提起自己以前的外號,原來就已經火氣四溢的李若秀,再也忍不住地抬起頭,死命地瞪著他,冷聲地道。

  她的話還有眼中莫名的憤恨,讓方硯頓了一頓,「你就這麼不想見到我?」他慢慢地瞇起眼。

  如果熟知方硯的個性,必定會知道,每當他情緒波動、即將控制不了自己之前,他都會瞇起眼,格外有耐心地看著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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