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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寄秋    


  一頭雄鹿最後只剩一條後腿肉和十斤左右的腰腹肉及一些雜碎。

  喬立春把腰腹肉留下,後腿送給常幫她的韓家,至於鹿雜碎就被周嬸拎回燉了一大鍋湯,連著周、喬、韓三家都能喝上碗公大的雜碎湯,把眾人撐得肚脹。

  至於鹿茸在肢解鹿軀前就已取下,還帶著血,被喬立春收入屋裡,隔日用熱水燙去茸毛,洗出白色的茸角。

  藥材行只收處理過的鹿茸,未去毛的鹿茸價格偏低。

  「那對鹿茸有三十斤重吧!」看起來挺沉的。

  「差不多,一隻鹿茸十五斤,一對重量加起來應該有三十斤。」她本來還想打只母鹿,可她怕帶不回來。

  若是戰鐵蘭,雙肩各扛一頭鹿也綽綽有餘,脖上還能別上十來只小型獵物,可是喬立春的身子太差了,那頭雄鹿還是她用籐蔓編成的架子硬拖回來的,她邊拖邊休息,花費了比平時多一倍的腳程。

  「剝下的鹿皮你要做什麼?」

  那一大塊鹿皮足以做件男人的短襖,冬天穿來特別保暖。

  「等日頭好一點拿出來曬一曬,再硝制一番,給寶哥兒、貝姐兒做雙鹿皮靴,剩下的做成頭繩和腰事,給貝姐兒綁頭髮,讓寶哥兒系衣服。」

  她頭一個想到一雙兒女,希望給他們最好的。

  聽到她只想著孩子而遺漏她自己,韓重華心中升起一抹不捨。「那你自個兒呢,不怕冷?」

  她一聽,心頭微暖。「過兩天我看能不能上山獵頭狼,做身狼毛大氅也不錯,顯得威風。」

  「不行,狼太危險了。」他一口否絕哪有什麼動物不危險,任何動物瀕死之際都會奮力一搏。「我會找落單的孤狼,成群的狼我也不敢招惹。」

  蚊多咬死象,狼群一聚集,再多的人也招架不住,她再犯傻也不會以命相搏,做無謂的犧牲。

  「你就不能少往狼口裡鑽嗎?它們可不是山雞野兔,讓你一捉,蹬個兩下就不動了,被兇猛的狼咬上一口就能撕下你身上一塊肉……」她是在以身喂狼。

  不想他老生常談的一再提及她深入險境的事,喬立春打斷他的話,把話題帶開。「你在縣城的鋪子找得如何,趕得上在明年開春開館嗎?」

  看了她一眼,韓重華好笑又好氣的勾唇一聲,「找了幾間鋪子都不錯,就是價錢高了些,要再看看,我明天就是要去瞧瞧房牙子介紹的地方,鋪子有點舊,地點尚可。」

  「你是要買斷還是長期租用?」前者是自己的,不用擔心屋主出爾反爾調漲租金,後者能保有足夠的資金調用,不必窘迫到買藥材都得錙株必較,仔細盤算。

  有利有弊,全憑個人看法。

  「看情形,合適便買下,反之就只能以長期契約用租的,我是個窮大夫,要斤斤計較。」一哭完窮,他自個兒低低的笑出聲,身懷數千兩銀子還算是窮人嗎?

  若是不當大夫,他這些銀兩足夠他付個舒坦的餘生,對泥裡刨食的鄉下人而言,他們窮其一生也賺不到一百兩,更遑論破千,他已經是村裡的「首富」。

  可若想在城裡買宅子,地點不能太偏僻,沒有一、兩千兩是買不起的,他還要進藥材、整修店面、雇幾個捉藥的夥計,林林總總算下來,真的有幾分拮据,銀子不太夠閈呀!

  所以他盡量節省成本,當用則用,當省則省,能自己做的事就不假手他人,把開支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可我瞧你卻盡做傻事,有空閒不如多去看幾個病人,別老往我家瞧,我們真的過得很好,無須你的援手。」他和他們家走得太近了,近到她有點心慌,總覺得虧欠了他什麼。

  「好不是嘴上說的,我有眼睛看,你常不在家,將孩子托給給隔壁的周家,你沒想過孩子們更想娘親在身邊嗎?」兩個孩子都太懂事了,乖巧的不會向母親哭鬧一抹愧色掠過臉上,喬立春笑得澀然,「我是想趁都會入冬前多打些獵物,多儲備糧食和銀兩,不在大雪一下,我什麼也做不了,坐吃山空,苦的還是孩子們,而且寶哥兒明年就五歲了,我想讓他到縣城裡讀書。」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

  想出人頭地不一定要讀書,可是不識字肯定矮人一截,她沒當過母親,也不知道如何做好一個娘,她能做的就是盡量栽培兒子,讓他在日後的人生中能抬頭挺胸做人。

  「為什麼要到縣城?」太遠了。

  喬立春乾笑地將一攝落發往耳後撩。

  「他爹是平安鎮的秀才,碰上了不太好,尤其他的妻子懷了身孕。」

  為了避免肚子太大露了餡,前不久錢平南已大張旗鼓的迎娶縣令之女段錦如,隨即發出「入門喜」的喜訊,當然大家心知肚明是怎麼一回事,不過沒人挑刺的說破,照樣喜氣洋洋的說了句恭喜。

  在縣令老爺的私心下,錢平南才能從童生身份變成秀才,岳父幫女婿天經地義,他如願以償的靠裙帶關係提升了地位。

  只是段錦如的胎象不太好,目前還在安胎中,想討她歡心的錢平南常在街上溜躂,買些有趣的玩意兒送給妻子。

  喬立春上一次入鎮就巧遇正在為新婦挑選簪子的前夫,他見她一身村婦打扮便奚落幾句,嘲笑她是過不了好日子的落難鳳凰,一輩子只能在低等人中打混,得過且過。

  她是過得不如錢家沒錯,但這只是暫時的,只要給她幾年光景,她早晚會把錢平南踩在腳下,讓他再也張狂不了。

  韓重華面上一凜。「你是怕見他還是不想見他?」

  「有差別嗎?」她不解。

  「前者是尚餘夫妻之情,見了難免傷感;後者是厭惡,想和他撇清關係。」那種斯文敗類是男人之恥,說來該不屑與之為伍才對。

  深秋的風吹來,喬立春打了個冷顫。

  「韓大哥,好馬不吃回頭草,你看我是拿得起放不下的人嗎?」

  對她而言,錢平南根本是個她連多看一眼都嫌棄的陌生人,和他做夫妻的是原主,她對他一點也不感興趣。和離是給了她方便,免得她殺夫。

  聞言他笑了笑,又彎下腰掘地。「你打算在這塊地種什麼?」

  「地裡無肥,就種上土豆、玉米、大豆之類的雜糧,先養養地,種些短期作物,趕在下雪前收成就好。」還有個把月,應該來得及給家裡添得食糧。

  院子裡的柿子都紅了,可以做柿子餅了,賣了一半的棗子所剩無幾,過兩日摘了放在窖裡凍著吧,等過年再吃……「也好,等要下種時別忘了喊我一聲,我來幫忙。」他理所當然地算上自己,不把自己當外人。

  「韓大哥……」她無力的一喊。

  這男人太把自個兒當回事,他是大夫,不是按察大人,什麼都想管,何況兩畝地對她來說不是問題。

  東北軍缺糧的情況相當嚴重,因此在戰鐵蘭的父奈還活著時就大舉屯田,讓不打仗的軍士去種田,上至將軍下至小兵都得下田去幹活,以所獲米糧養軍隊、所以喬立春上山能殺虎,下地能種田,舉凡氣力上的活都難不倒她,她欠缺的是一位會燒菜的廚子。

  「好了,可以回家了,拿起你的鋤頭,咱們回去做飯。」一抹汗,韓重華背起掘置一旁的藥筐。

  咱們?

  這句話聽來真噯昧。

  好像他們真是一家人。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目光一閃的喬立春垂下眼眸,還真賢慧的跟在韓重華身後,一前一後相隔不到三步,乍看之下真有幾分夫唱婦隨的意味。

  但誰也沒想到她腦子裡轉的是想拾塊磚往他腦門上敲,看能不能把他敲得清明些,別什麼話都未經大腦就說出口。

  她和他能是咱們嗎?

  頂多是較有往來的鄰居罷了,你送我一把菜,我還你幾根蔥,偶爾借借醬油,不交惡的擺個笑臉而已。

  「娘,你回來了。」

  「娘,我好想你。」

  看著朝她奔來的孩子,喬立春笑著一迎。

  「有沒有淘氣,有沒有聽菊芳姊姊、菊月姊姊的話。」

  「沒淘氣,聽話。」四歲、兩歲的娃兒異口同聲的回話,小臉滿是見到母親的歡喜。

  「是嗎?我得問問兩位姊姊,看你們說的是不是真話。」

  看著周嬸家的炊煙升起,喬立春才想到孩子大概餓了,趁著菊芳姊妹在廚房忙和時跑出來,看她回來了沒。

  對於孩子,她有幾分愧疚,又要顧家又要幹活,她確切的體會分身乏術的難處,沒法面面俱到。

  「真話、真話,不說謊。」娘欺負人,小孩子才不會騙人。

  「好,真話。」喬立春往女兒鼻頭上一點,又拍拍兒子的頭。「寶哥兒,你跟姊姊們說一聲,說你和妹妹跟娘回家了。」

  「好。」

  喬弘書很乖的跑進周家,一會兒又跑出來,使命完成。

  但接下來的情形才叫喬立春傻眼,拉著她手的喬雅音同時也牽起韓重華的手,他居然就這麼跟著她們進入了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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