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作家列表 > 葆琳 > 制裁魔女 > 上一頁 返回 下一頁 | |||||||||||||
字體大小 |
背景顏色 |
|
|||||||||||
第14頁 葆琳 然而,那個有「榮幸」聽到他親口「求婚」的女子,卻一臉呆滯地說:「我……八成是下午喝多了所媽媽的綠茶,滿腦子都成了茶水,才會聽錯話。想不到喝綠茶也會讓人醉,嗯,我最好回房去休息一下。」 扯住她的手腕,所哲彥知道自己面部神經正在抽搐。「不許逃。」 遲緩地,她滿心恐懼地回過頭說:「你……可不可以再講清楚一點,我從頭到尾只聽到一個很荒謬的笑話而已。」「我從不說笑。」 歪了歪頭,她眨眨眼。「可是那明明是個很大的笑話,而且還是冷到極點的笑話。你說!要我當你老婆?這不是笑話是什麼?」 「誰會拿自己的婚姻開玩笑。」 她瞭解地點頭說:「我也是這麼想啊!那果然還是我幻聽,睡得太多把腦漿都睡死了。因為『你——和我——結婚?!』這不管從哪個方面看都是個百分之百的笑話。」 所哲彥壓住額邊跳動的青筋,在心中默數了十下後才開口。「婚禮的安排必須迅速,同時要讓『外人』沒有插手的時間與速度。所以,我今天就會請示我的雙親,進行所有準備。」 「那,恭喜你了。」莎莎一副不干她的事的模樣,揚揚手就想走。 「你得一起和我去告知他們。」他可不會讓她逃了。 「為什麼?新娘又不是我。」 「新娘正是你!」所哲彥終於忍不住提高音量,怒叱著。「你以為從剛剛到現在,我都在跟你說什麼!麻煩你把話聽進去,並把它們拴進你那小得可憐的腦袋中,端木莎!」 怯怯地抖動著雙唇,她鑲著一圈可愛捲翹睫毛的大眼浮現淚花。「我就知道自己不該心存僥倖的。」 「沒錯。你能看清現實最好。」 「我今年犯太歲卻沒有去安太座,所以老天在懲罰我。」 她在說些什麼?所哲彥愕然地瞪著她。 她抽泣著又說:「我肯定是在一場噩夢當中,過去短短二十年的歲月,想不到就要毀在一次『心存僥倖』上,我真是後悔莫及。早知道那時候哥哥邀我去廟裡拜拜時,我就該乖乖陪他去,不該貪睡。現在老天爺的懲罰降臨了,我這一輩子都毀了。嗚嗚嗚,我的王子肯定是從塔上摔得粉身碎骨了,現在才會連個人影都看不到,哇!」 她說哭就哭,淚水像水龍頭壞了般奔流不息。 「很顯然你是不肯讓我好過了。」所哲彥問了一肚子的火,懷疑她是否生來折磨他的。 「你——」她哭得抽抽搭搭的,隔著水汪汪的視線,控訴著說:「你才是——我端木莎生平無大志——但求一個疼我、愛我的白馬王子出現,哪知道半路殺出你這個凶巴巴的禽獸。好吧,我承認剛見面時你很酷很帥還有點壞壞的,但我想想黑馬王子也不錯啊,我就委屈一點降低自己的標準。想不到你根本不是王子,是天底下最可怕的亞心魔,大庭廣眾下以暴力侵犯我,嗚嗚嗚,我真是歹命。」 懶得糾正她,自己只是「撕了」那一身可笑的戲服,他揚起眉。「你還真是滿腹委屈啊,然後呢?我的罪狀洋洋灑灑到此為止?」 「還有——」她馬上跳起來繼續駁斥。「你你你強吻——不,那根本不叫吻,那是蹂躪我可愛的小嘴時,還一臉滿不在乎的表情。奪去人家的初吻不說,你還一點愧疚都沒有的把我關起來。像你這種徹頭徹尾都是黑心肝、黑心腸的人,居然說要娶我,你分明就是想破壞我的幸福,你要讓我的一生陷入絕望的無邊地獄,你根本不是人。」 號稱NO.1的魔女,還有臉宣稱那是「初吻」?所哲彥一點都不信地冷笑著。「接下來呢?你說完了沒有?」 「當然沒有。還有好多好多,只是我現在一時記不起來!」可恨,莎莎咬牙切齒地想著,自己要是學哥哥身上隨時帶著一本「端木恩仇錄」的帳本就好了。 「你記不起來,就輪我來發表意見了。」他扣住她細腕的手緩緩地收緊,一分分的施加壓力把她扯向自己說:「追根究底是誰不好?讓我們來檢視一下。我怎麼會知道你這號人物?又為什麼要『請』你到日本來?你那可憐的小腦袋恐怕是不記得了。先犯到我頭上的人,不是別人,正是你。現在才嚷著自己被我糟蹋?哼,我看你是巴不得被我糟蹋吧!」 「你胡說!」莎莎氣得使出五爪功。 所哲彥輕鬆躲過她的爪子,歪著頭又睨視著她說:「我破壞你的幸福?我還想說你破壞了我人生的計劃呢。像你這種只會招惹麻煩的老婆,是全天下男人的噩夢。別往自己臉上貼金,我才是自認倒霉的人。」 這、這、這……他竟把今日的一切全都歸罪於她一個人?她唯一的錯就是膽子小得像老鼠,才會被他給吃死了。「但,我不得不娶你,這也是拜你那自作聰明的哥哥所害。要我作冤大頭,花額外的價碼討回原本就是我們看上的土地,便宜都被你們兄妹佔盡,我們黑菱會的立場有多難堪就不必說,更重要的是——我所哲彥也不許他人在我的地盤上囂張。所以,我娶你既是為了土地,也是要對你的兄弟還以顏色。」 他捉住莎莎的下巴,燒灼銳利的眼光有如鎖定獵物的鷹集般,堅定不移地說:「要怨、要恨,就怪自己哥哥做了多餘的事,葬送你這個妹妹的終身幸福。一旦你成了我的妻子,像這種抱怨的話要敢再出現,我也只好盡盡做『丈夫』的責任,好好調教你一番了。懂嗎?」 「不懂。」莎莎不吃他這一套,豁出去地說:「你憑什麼斷奪我的婚姻大事。我絕對不會嫁給你這種暴徒、蠻君。你又不喜歡我,你娶我做什麼,你那麼喜歡那塊土地,不會去和土地結婚啊!去和那塊土地上床生孩子,看那塊土地能給你什麼!別欺人太甚了,所哲彥。」 兩人氣勢相當地對陣。 又來了!為什麼每當她對自己出現此等叛逆之舉時,胸口就會滿溢著焦躁、雜亂的情緒——這股情緒讓自己不分青紅皂白地在大庭廣眾下親吻了她,也讓自己在每次一看到她的臉時就火氣上升,他向來引以為做的自制力,只要她靠近了方圓半徑一公尺內,就會面臨崩盤的壓力。 明明是個啥都不懂,只會對他人亂放電的笨女人,自己卻在這邊與她斤斤計較什麼!所哲彥內心的衝突達到最高點。 遺憾的,端木莎個性上致命的缺陷——不懂察言觀色的老毛病又犯了。 她竟在最不該挑釁的時候,雙手插腰挑釁地說:「你是個男人的話就光明正大的和我哥哥商談交易,不要作個強迫女人結婚的下流癟三!」 劈哩!所哲彥的神經在空氣中發出迸斷的聲音。 「收回這句話。」他瞇起的眼中有一抹不尋常的寒芒。 再怎麼鈍感的人,也都可以嗅出他渾身散發的可怕氣焰,端木莎囁嚅地後退說:「你——你想幹什麼?」 「我要求你收回剛剛講的話。」 「哪、哪一句?」早被他嚇得滿腦子呈現空白一片的莎莎,嚥下一口口水。 可是她這樣的態度被所哲彥解讀為:她不肯收回自己的話,也就是她不肯認錯。他突然扣住她的手腕,拉著她就往屋子裡走去。 「你要幹什麼!放手!」 可是不管她怎麼叫,面無表情、心裡早已氣瘋了的所哲彥都充耳未聞。 ??? 「哇!」 被推倒在柔軟的墊被上,莎莎活像只待宰的小白兔般,渾身顫抖地仰望著高高站在前方、像座無法攀越的高塔阻擋去路的男人。所哲彥一個動作脫去西裝外套往旁邊一丟,她跳起來死命想往外跑。 可是,迅速地,她又被拉回來。 怎麼辦?他的力氣好大,自己該不會真的……真的要被……她當初嘴巴上對著所媽媽說最有危險的是所哲彥,那也只是嘴巴上說說,心中從不覺得這個向來嫌她東嫌她西、永遠沒給她好臉色的男人會真的對她動手動腳。 一旦真的面臨這一刻,端木莎才對自己健忘、無法記取教訓的個性發出咒罵的呻吟。 只有這個男人不賣她的帳,她怎麼給忘了! 過去只要是男人,不論是小到剛出生的BABY,或是老到八十歲的爺爺,只要自己笑一笑撒撒嬌,沒有人會討厭她,可是他——所哲彥這個命中的冤家,不但一點都不喜歡她的笑容,還凶巴巴的對待她,自己手上的武器在他面前是英雄無用武之地。生平最大的危機就在眼前,她要如何才能從這兒脫困? 「怎麼不說話了?沒看過男人的裸體嗎?」 他動作這麼快! 自己還在發呆的瞬間,他已經除去襯衫、領帶,露出底下結實壯碩的胸膛,外表看來純粹是文質彬彬的男人,但一旦卸去文明的包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