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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楚妍    


  大舅媽真是生錯了時代,也使錯了力,憑她這股不屈不撓的勁兒,很夠資格去隨國父,參加推翻滿清政府的偉大革命,說不定可以在忠烈祠留下千古芳名。

  到了第二個禮拜的禮拜四,大舅媽果然言而有信,又幫她找到一個具有三高(學歷高、薪資高、身材也高)條件的大帥哥,要她務必去買一套粉紅色內衣,以在相親中得到好兆頭。

  然而,很不湊巧,就在禮拜五的早上,她收到了一張喜帖,她的高中同學陳明要結婚了,想請她當伴娘。人家之所以找上她,尚有一番極不得已的理由,因為他同學都結婚了嘛,只剩下她碩果僅存,不找她找誰?

  「當伴娘好,像咱們琳琳這麼秀色可餐的伴娘,包準大家一輩子都沒瞧見過。」表姐美霞發表她見多識廣的宏論,「你說你同學嫁的是電子新貴,那更好,賓之中,一定不乏還沒結婚的單身貴族,你眼睛睜亮一點,說不定在亂軍之中,可以找到你的真命天子。」

  「是嗎?」樓琳意興闌珊地抿著小嘴,忙亂了近十來天,她們怎麼還不累呀?!

  「別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樓媽媽老大不高興的拍了下她的肩膀,「先警告你,這次相親假使沒有結果,你就休想再到非洲去!」

  「什麼。?!」樓琳幾乎是用吼的質問她媽媽是不是在開玩笑。

  習慣她溫文儒雅的講話,理性處理事情,冷淡看待一切的諸親友們,無不嚇一大跳。

  「別跟我大小聲,我是你媽媽,難道我為自己女兒的未來設想也錯了嗎嚴樓媽媽又長吁短歎,淚眼婆娑了。

  「我都這麼大一把年紀了,還有幾年好活?你的婚姻就是我心中的一塊大石頭,沒看到你平平安安嫁出去,我就是無論如何也放心不下,你要是知道孝順,就乖乖的去找個好男人,別整天關在研究室裡,研究那些沒用的東西!」

  樓媽媽一番哀怨至極的話甫結束,眾親友團們馬上七嘴八舌,對樓琳進行道德勸說,強烈的口水大軍幾乎要把她給淹沒了。

  好吧。實在受不了疲勞轟炸,她語重心長且無可奈何的跟自己說:只要對方條件不是太差,她會用最快的速度走進結婚禮堂。

  *  *  *

  哇,今天人可真多。每場婚宴都是這般的人潮雜沓,抑或陳明玉的夫家特別交遊廣闊?

  樓琳穿著一襲簡單的禮服,站在新娘休息室門口往大廳望去,那鼎沸的人聲令她直呼不可思議。

  不就是兩個人宣示要住在一起,履行兩項簡單的義務嗎!為何得勞動這麼多人前來?

  「哎喲,你不可以站在這裡啦!」陳媽媽打一開始見到她就滿肚子的不高興,「人家會誤會你才是新娘子的,不要笑,對,這樣繃著臉就好。阿玉準備要出去了,你緊緊跟著她,頭壓低低的,千萬不可以笑哦。」

  「媽,你別這樣,樓琳是我特別找來幫忙的,對她客氣一點。」陳明玉掀起頭紗,衝著樓琳一笑,希望她大人大量別跟她老媽一般見識。

  「還不都怪你,找一個那麼漂亮的女孩子來當伴娘,待會兒丰采全被她拍光了。」陳媽媽眉頭皺得更深了。

  「怕什麼?人家吳恆在意的是我的內在美。」陳明玉話雖是這麼說,還是把樓琳拉到一旁,委婉要求她,「把你的長髮放下來好不好,這樣至少可以遮掉一半的臉。」

  「好。」樓琳修養極佳,二話不說就把美發師精心為她梳理的雍容華貴的髮髻扯了下來。

  「這樣好像反而更糟耶。」陳明玉望著她典雅脫俗的容顏,忍不住歎了口好大的氣。「我媽說得沒錯,傻瓜才會找你來當伴娘。」

  「明玉。」新郎官吳恆喜滋滋地出現在門口。「你不是一直很想認識我表哥嗎?喏,就是他,孟師堯。」

  「你好。」比吳恆高出許多的孟師堯朝陳明玉微微頷首,目光卻不經意地飄向立在她背後的樓琳。

  第二章

  大事不妙。   

  一看到孟師堯那雙中邪似的眼睛,陳媽媽當機立斷,把樓琳從伴娘降為招待,想也不妥於是乾脆叫她自己找個位子坐以避人耳目,好好吃一頓粗飽,以免害她女兒這一生僅僅一次的婚禮,有著太過郁卒的回憶。

  好不容易捱到婚禮結束,樓琳換下禮服,來到餐廳附設的停車場,心裡正忖度怎麼回去跟媽媽察告,她又一無所獲了,忽聽得左後方有人在喊她:「樓小姐。」是吳恆的表哥,那個叫孟什麼的?「你也正好要回去嗎?」她很客氣地問。

  「不,我是追著你過來的。」

  孟師堯大膽而露骨的言行,讓她一時無措地呆在那兒,不知怎麼回應。

  「呃……」樓琳一向就不是個伶牙俐齒的人,這會兒被他黑凜凜的雙眸一盯,益發地亂了主意。

  「方便載我一程嗎?」他問。

  「呃,可以的,你要到什麼地方?」

  孤男寡女共處一車,危險哦。不過以她磊落的胸襟,是不會想到那裡去的。

  兩人一起坐進車內,才聽到孟師堯說:「到新莊民安路。」

  那不就是她家附近嗎?

  「好巧,我家也住那兒。」沒心機的樓琳,把他的預謀當做是難得的偶遇。

  「那以後我們可以常常相約串門子,一起喝喝下午茶。」盯著她澄澈的秋瞳,孟師堯內心莫名地一陣竊喜。

  「好啊,如果你不介意讓我爸媽想人非非的話。」她無邪地嫣然淺笑,嘴邊兩個深幽的梨渦,像盛裝著兩汪醉人的春酒般,教人不覺心旌蕩然。

  「樓小姐還是單身?」他明知故問,陳明玉早就把她的底細一五一十招得涓滴不剩。

  「唉,非常汗顏。」她的未婚已是族人的恥辱。

  車子穿過中興橋,又上了重新橋,週末的夜晚車多擁擠,兩人悶在車廂裡,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彼此的工作。

  「考古?」從她絕美的相貌上,怎麼也看不出來會是個長年待在研究室裡的學者。「但你說你念的是生物學。」

  「唔,我在博士班學的是考古,研究所念的是生物,而大學主修的則是人類學。」很乏味對吧?跟人家扯這些有的沒的幹嗎呢。

  幸好這三個學位都沒有把孟師堯給嚇著。這個看起來玩世不恭的英俊男人,對她這悶死人的工作還表現出相當的興致哩,不斷的提出許多問題向她討教。

  「到了。」樓琳把車子停在自家大樓外的馬路旁,「你到民安路幾段,我送你過去。」

  「二段。」

  等到了二段,他打開車門,回頭對她說:「明天有時間一起吃中飯嗎?」

  「呃,這個……」不太好耶,大家素昧平生的,「我得考慮一下。」 

  「好,那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我再打電話問你考慮得如何。」 

  「哦,好的。」她居然就這樣傻傻的把家裡電話號碼給了人家。「等等,打我手機好了,免得我媽媽產生誤會。」更笨的是連手機號碼都失守。

  「什麼時候打去比較方便呢?」根據他交往過無數女友的經驗,通常要日上三竿,才能將她們喚醒。

  「五點以後吧,早上我需要花一兩個小時的時間來閱讀。」她認真的神情絲毫不像在開玩笑。

  5-2=3,亦即她三點左右就起床了?現在他明白為何以她的貌美如花,卻年近三十依然待字閨中,連個男朋友都沒著落。

  她的全副心思全投進書堆和研究工作裡,相形之下,兒女私情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這倒頗符合他的需要。真是踏破皮鞋無覓處,得來只花了六千六的禮金。

  *  *  *

  樓琳早料到了,要是在陳明玉的婚禮上毫無斬獲,回家肯定又要飽受媽媽的痛責。

  「拿去。」樓媽媽倒是出人意表地淡然處之,只不過她一早又從網路上找到一家婚友社,希望她勉為其難,再去參加一次。「這次如果還是鎩羽而歸,媽就死了這條心。」

  樓琳低頭瞟了眼手中的報名表,媽媽已經幫她把所有資料全填上子,包括擇偶條件——

  「家世清白,無犯罪前科。」望著那九個字,樓琳兩眼都發直了。

  這時家裡的電話陡地響起。「喂,找我們琳琳啊?」樓媽媽拿著話筒的手輕輕地抖動著。「阿琳,快來接,找你的。」連聲音都變了調。

  原來是孟師堯打來的,這人也真是的,明明告訴他別打家裡電話的嘛。

  「十一點整,我去接你。」孟師堯下達指令般的告訴她,要帶她到附近一家田園式的西餐廳用餐,要她盡早做準備。

  「可是我——」正規社交禮儀好像不是這樣進行的耶。但她的婉拒並沒有得到孟師奏的認可。

  「記住,不需要特別化妝,不必在衣著上傷腦筋,我喜歡純樸自然的你。」

  這席話頗為中聽,難得有人欣賞她的不拘形式、不修邊幅。樓琳低頭看看自己這一身完全跟不上流行的鬆垮手染衣褲,當下很阿莎力的答應了他的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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