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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頁     葆琳    


  要他任遠去幫姓白的任何忙,那是不可能的!不過他還是會去找阿絲好好談談,要她別再和姓白的有所牽扯,像那種人絕對是必須立刻排除的危險人物,誰曉得那個冷血的混帳會對阿絲口出什麼惡言?

  一回到教室,任遠的目光很自然地投向阿絲,她低著頭孤單地坐在位子上,渺小的身影像被教室的喧嘩所遺忘,逐漸消失在角落。

  歎了口氣,他走到她的位子旁邊,摸摸她的頭。

  菟絲抬起了小臉。「阿遠?」

  「今天我有空,可以陪你回家。」其實任遠本來已經答應打工的店長,今天晚上可以幫某位員工代班。可是一想到阿絲落單時,也許會再遇到像昨天那樣危險的情況,他就無法安心。

  菟絲眨了眨眼。「陪我?」

  「對。陪你回家。所以放學後不要亂跑,乖乖等我一起回家,知道嗎?」強調的語氣,配合認真的目光攻勢,終於讓菟絲點頭。

  「很好。」

  再次摸摸她的頭,任遠朝著她微微一笑。那是專屬於菟絲的,珍貴無比的笑臉。向來給予人嚴肅冷酷印象的剛硬臉龐,在這一瞬間增添了此評光彩與溫柔魅力,A班有幸得見這一幕的女同學們,無不在心中默道:上帝,謝謝你,讓我們有如此養眼的機會。

  任遠自己不知道,其實在校內他的崇拜者也不少,可以說和白罡皓並列兩大偶像。他那高躺的身材、獨特的壞壞氣質自不在話下,加上和四周青澀的高中男生截然不同的「成熟」魅力,要吸引情竇初開的少女芳心可說不費吹灰之力。

  若不是他在學校中,不論上課、下課,幾乎四分之三的時間都用在睡覺上頭,即使睜著眼睛也一臉冷酷,絲毫不予人可超之機,他不知會收到多少封告白的情書了。

  不過,就算這些障礙全都消失,任遠身旁的位置也照樣是輪不到其他女孩子,因為那早就被藍菟絲佔去了。

  S中的人都聽過一個有關他們倆的傳說:當年藍菟絲考進S中後,她的「特殊障礙」很快地就讓一些不良的學長盯上,認為她是非常好欺負的對象,而埋伏在校內的無人處堵她。結果,隔天那些學長們全都請了長期的病假,「據說」是很「偶然」地,一起出了意外,骨折的骨折、斷手的斷手。而所謂的「意外」當然就是任遠。

  他以一敵眾地修理了那群學長,還放話說:誰敢欺負阿絲,誰就要有無法全身而退的覺悟!從此藍菟絲週遭再也沒有人敢動欺負她的念頭了。

  所以說,白罡皓若是少女心目中未來金龜夫婚的最佳人選,那任遠就是少女心目中,最想轟轟烈烈地愛一場的唯一目標了。

  而能擁有這兩大帥哥的A班女生們,畢業前夕最依依不捨的,不是三年的同學之情,也不是師生之愛,更非青春校園連續劇裡面一去不回的青春生活——想到未來再也不能與S中兩大帥哥朝夕相處,每個女同學都恨不得畢業之日遙遙無期!

  唉,還是藍菟絲最得天獨厚,為什麼她們不是她呢,這樣就可以挾著表兄妹的優勢,理所當然地佔據任遠的視線與寵愛,而且也不怕畢業後便再也見不到任遠的人了。

  懷著些評的無奈,高三A班的女同學們齊聲歎息著。

  第三章

  「阿絲,走吧。」

  菟絲乖乖地拿起書包,臨走前還刻意梭巡了一下教室——沒有找到她想找的人,她失望地走向任遠。

  任遠大概猜得到她在尋找什麼,但他祈禱自己猜錯了。  菟絲的壞習慣就是過於專注,一旦她的目光移到某樣地特別有興趣的事物上頭時,往往會因此而遺忘世界上還有其他人、事、物的存在,而一心一意地只看著眼前的東西。以前的人會說這是孩子著了魔才會如此,可是現代人的說法當然科學多了,他們將菟絲的毛病解釋為「亞斯伯格症」。

  當然不是所有態度專注的人都是罹患了這種病,可是見識過菟絲驚人的「集中力」的任遠,實在無法將菟絲的情況當成可一笑置之的小毛病。這種集中力發揮在課業學習上,令阿絲一直保持著校內前十名的好成績,問題是如果將這種注意力全放在「一個人」的身上,那又會產生什麼後果呢?

  「阿絲,你今天一整天都在看著什麼?」任遠跨出校門,低頭看著身高不及自己肩膀的表妹說。

  「班長。」不懂得何謂謊一言的菟絲,老實地回答。

  「為什麼一直看著白罡皓,他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呢?」隱忍住歎息的衝動,雖然早料到答案,可是任遠依然感到眼前一暗。

  「不知道。」菟絲扁扁嘴。「眼睛會自己跑過去,好煩喔!看的時候,心臟刺刺的,呼吸也變得奇怪。所以一直告訴菟絲不去看、不去看,可是眼睛不聽話,一下子又跑走了,跑去找班長。雖然班長不再轉轉轉,可是頭還是一樣怪怪的,不舒服,好像生病了。菟絲感冒了嗎?」

  聽到表妹以純真的口吻述說這種種「症狀」,任遠苦笑著說:「那大概不是感冒吧!」

  「阿遠才不知道,阿遠又不是醫生。」嘟著嘴,菟絲摸著自己的額頭,抬起一雙蘊涵著怒氣的黑眸。「菟絲要去看醫生,醫生一定會告訴菟絲該吃什麼藥會好。」

  是啊,如果天底下真有藥能醫這種病的話,說不定會成為繼威而鋼之後,世界上最暢銷的一種藥了。

  他本想警告阿絲別接近姓白的傢伙,看樣子似乎已經晚了一步。

  現在警告阿絲反而只會造成阿絲內心更大的混亂,畢竟這是她打從出生以來第一次被「人」而且還是「異性」所吸引,這種特殊的情況對她的精神絕不能說毫無影響,他不想在她已經夠不安、不知所措的情形下,再去增加她的負擔了。

  今天阿絲苦是「普通人」,也該是情竇初開,喜歡上哪個男孩子都不稀奇的年紀了。只是……阿絲對誰發生興趣都好,對誰產生愛慕也無所謂,為何會是姓白的那個混帳?!又怎麼會誰的摩托車都不坐,偏去坐上白罡皓的摩托車?!

  任遠從國中時期就會騎摩托車了。這在台灣也不是什麼稀奇事,或許是大環境的關係,現在的年輕人不會騎車的反而是少數。可是他直到高三的現在,無論是上課或放學都不曾騎車通學。個中理由,當然不是因為好學生要遵守校規,而是因為菟絲。

  菟絲能接受的交通工具,只有腳踏車與巴士,汽車則在勉強接受的範圍之內,但計程車絕對不行,因為計程車司機是她所不認得的人。至於摩托車又是其中最被她所排斥的,她總是說摩托車很危險,就算任遠試著問她要不要坐,她也是看也不看地就跑走了。

  為了護送菟絲上學,從國中他就放棄了以摩托車代步的想法,安分地陪菟絲坐速度慢又統路的公車巴士。

  他實在無法想像。那個堅持絕對不坐摩托車的菟絲,居然會願意讓白罡皓騎摩托車送她回家?要不是白罡皓毫無說謊的必要性,任遠真會懷疑是白罡皓在胡扯瞎說。

  一想到自己騎的摩托車,菟絲從不肯坐,卻偏偏去坐那傢伙的車,任遠的心情就更加郁卒,這就好比自己辛辛苦苦栽培在溫室的花兒,有一天突然被人偷偷移植到外面,結果綻放得比原先更美麗一樣。

  天底下男人這麼多,菟絲竟好死不死的看上那個徒具外表、個性惡劣到極點的傢伙,任遠除了歎息還是歎息。幸虧他可以打包票,不管菟絲再怎麼喜歡白罡皓,姓白的應該無意也不會接受菟絲的感情——即使有些殘忍,但任遠寧願讓菟絲嘗到失戀的滋味,也不想祝福她這份純純的愛。

  再次摸摸繭絲的頭,任遠說:「那就希望你的病早點好嘍,阿絲。」

  「討厭,不要碰菟絲的頭髮。」拍開他的手,菟絲毫不感激,只是一臉嫌惡的搖頭,躲開。

  早習慣她的冷淡和厭惡接觸症的任遠,也不再說什麼,陪阿絲坐上公車,搖搖晃晃一個鐘頭,送她回到家中,再急忙地出門打工去。

  =====

  藍菟絲的症狀不但沒有減輕的跡象,反而益發明顯到整個高三A班的學生都感覺到了。

  那亦步亦趨跟隨著白罡皓的目光,不管每一科的老師怎麼責罵,就是不見絲毫動移。下課時間也一樣,除非白罡皓不在教室內,否則菟絲的眼神也必定黏著他不放,執著到讓人以為她的視線被特製強力膠結黏在白罡皓身上了。

  男生們都覺得很有趣,畢竟藍冤絲的怪異行徑已經成為校內的奇談,如今這個奇談竟然「看上」高不可攀,全校女生心目中的白馬王子,他們都抱著看笑話的心態,取笑著菟絲和白罡皓。

  「班長,你就接受小菟絲熱情愛慕的眼光嘛!人家成天眼睛都盯著你不放,一定是對你有意思。所謂到嘴邊的肥肉沒有不吃的道理,這麼可愛的小菟絲,你更沒有拒絕的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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