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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席絹    


  「我們訂婚了,妳沒忘記吧?我親愛的未婚妻。」

  對,他們是訂婚了,她當然知道自己右手無名指上的戒指不是戴好看的。

  「而且,很快的,婚後,妳會為我生下孩子。」

  哪有很快?一年後結婚,三年後生小孩,從現在來看,還久遠得很,他現在就談這個,不覺得有些……不切實際嗎?

  仗恃著夜色,孫湉湉很不優雅的撇了撇嘴,保持著柔順的姿態,等著他說下文。

  「湉湉,適應這一切吧。」他以建議的語氣道。

  「嗯?」眨了眨眼,一時不理解他說的意思。

  「妳的時間表總是將一切訂得太遠,而妳之所以訂得那麼遠,不過是因為妳拒絕它們的到來。」他頓了頓,聲音很淡:「妳在逃避。」

  結束了三天的遊樂之行,晚餐過後將孫湉湉送回居處之後,王子齊的下一個目的地便是機場。他總是將時間排得很滿,有時甚至連分分秒秒也要斤斤計較,所以三天全然放鬆的生活,對他來說,實在難得。自從離開校園之後,就很少再有過這般悠閒的生活了。

  不過,他並不是個縱情於安逸享樂的人,所以悠閒快樂生活對他來說不具備特別吸引力,他比較滿意的是經過這三天的相處,與未婚妻之間已經不再那麼的陌生,客套的時候少了,有時時機對了的話,甚至還能說上一些有趣的話題,讓人感到些許振奮。

  一個相當內斂的女人,也確實缺少熱情和進取心。幸好她高貴的家世可以容許她不必進入職場打拚自己的未來,因為她肯定爭取不到一份像樣的職位,只能鬱鬱無為,庸碌的度過一生,至少他絕對不會錄取她。王子齊面試過不少員工,像孫湉湉這樣性情的女子,從來不在他列為工作夥伴的標準內,太雞肋了,連安置她一個最沒前景的打雜事務員職位都嫌能力不足,一個心境無為甘於平凡的人,有時候會成為一個野心勃勃團隊的鬥志破壞者。

  當然,世上沒有一個人是真正沒用的,只看你能不能找出他的價值,將他擺對地方。

  孫湉湉永遠不會成為他的員工或事業夥伴,可是她適合當他期望中的王家主母。打從第一眼「面試」孫湉湉時,他就知道她不會是個在職場上有所作為的人,甚至在貴族圈的夫人團體裡,也當不了最光芒萬丈的那個領頭人物。她太缺少鬥志了,就算她其實並不是那麼平庸無能的人,也沒有將自己推上聚光燈中心點的野心。不張揚,也許是沒有能力張揚,或者是天性不喜張揚,不管怎樣都好,總之在這一點上,她符合他的期望。

  在這三天裡,只要有一點點獨處的機會,柯立欣都會忍不住問他:「為什麼選擇她?我已經觀察夠她了,卻依然不明白。」

  才三天,怎麼算是已經觀察夠一個人了?而那個人甚至是她假想中的敵人呢。從這一點上,便再一次證明立欣是個粗率的人,與她總是打理得精緻細膩的外表一比,真是表裡不一得緊。

  王子齊從來不輕易對一個人下定論。至少他認識孫湉湉至今,仍然不會認為自己瞭解她,即使她將是自己未來的妻子。他還不太瞭解她,但他利用每一次見面的機會去攫取她身上具備的特質:出身高貴、性情穩重、閨譽良好、理性平和、尊重傳統、無不良惡習。

  光這些條件也就夠好夠讓人滿意了,雖然聽起來好像在每一個貴族千金身上都能找到這樣的特質,但其實不是的,那並不容易。在這個科技發達、信息爆炸、強調思想與身體大解放的時代,人們往往為了證明自己的前衛新潮,不被陳舊腐敗所束縛,總是輕易將傳統的東西拿來踐踏,許多古老而美好的東西也被扭曲成醜惡了。

  有一段期間,大概在一、二十年前開始,年輕一輩世家子弟圈子為了證明自己不是老古董而紛紛以叛逆姿態展現在世人面前。於是他們勇於破壞一切來博得社會的認同感;然後,從那時開始,「傳統」就成了年輕一輩眼中的毒藥,誰要是不開放不新潮不努力與世界同步,就是古板、就是陳腐。

  立欣覺得孫湉湉像個古董,在她眼中,「古董」兩字相當於一句惡意的批評了,卻不知道,他就喜歡她像個古董的樣子。

  他喜歡傳統,也尊重傳統。所謂傳統,內涵廣博深刻,而且美麗。但是當「傳統」兩字被污名化之後,在許多人眼中,它就狹隘得只代表「陳

  腐」

  雖然與他相熟或共事過的人都覺得他是一個受西式教育,接受世界上一切最新知識,眼光深具前瞻性的人;而他在事業上表現出的野心勃勃,

  更讓人覺得他在創造新一代貴族的典範,相信他肯定對於古老的一切深惡痛絕。幾年前,在他不知道的時候,他被媒體以及那些張揚的年輕一輩貴族子弟們當成新一代貴族圈激進派的領袖人物,於是他的一舉一動便成了世人的矚目,都等著看他日後如何大展雄風推倒古老貴族世家那些早該隨著時代淘汰掉的、不合時宜的一切,給「貴族」兩字重塑出跨時代的新意義。

  這些人顯然忘了,他是王氏家族下一代的家主。

  在現代僅存的十數個世家裡,還沒有哪一個家族的家主與繼承人會高舉起叛逆的旗幟,高喊著要把自己推倒的。他們至少清醒的認知到,身為傳承了數百年的貴族身份,本身就是「古老」且「傳統」。

  每個人都有喊口號的自由,也被允許年少輕狂的張揚,貴族子弟也不例外,但肩上扛著家族責任的人不在此列。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你看起來心情很好?」即將抵達機場,自告奮勇充當司機的友人柯立榮忍不住問道。

  「是啊。」

  「為了什麼?」

  王子齊只是笑,不語。是為了他的未婚妻吧?柯立榮心中想著,眼神有些複雜的望了好友一眼。心中有許多話想說,但也很明白並不適合,所以也只能在張開口之以沉默作結。

  「下次什麼時候回來?」

  「很快。」

  這大概就是好友心情好的原因吧,已經在期待下次的約會。

  第六章

  她們說,向南是個非常耀眼的男人,讓人第一眼見到,就輕易為之印象深刻。孫湉湉聽說過有一種人天生就是吸引別人目光的聚光體,彷彿只要站在那裡,什麼也不用做,就是周圍一切的焦點,連最冷淡謹慎的人也無法對他做到視而不見,只要他一出現,就會不由自主的將目光定在他身上,不由自主的繞著他轉,除此之外,再也沒法專心其它的事。

  從這半個月的觀察下來,她知道了所謂的很耀眼、很有魅力之類的形容詞是專門用在向南這樣的人身上的;與其它男人一比,他顯得很出色,

  而其它男人就算具備了一兩項優點,也很難拿來跟他比較。雖然她的感覺與一般人並不太一樣,但她恐怕得承認在這一方面她是個恐龍一般的例外。也就是說,即使她不知道向南這樣的男人是耀眼的,也不能否認他確實光芒萬丈。所以從向南身上,她知道自己該好好調整一下看人的角度了。

  第一次見到他,他只是一個新搬來的鄰居而已,養了一隻不太守規矩的貓,她甚至沒記住那隻貓有著什麼顏色的毛,就像她不會隨便記住一個陌生人長得有多麼英俊,因為她深信除了那次偶然相遇,彼此再也不會有更多交集的機會了。一個陌生人,就算是愛因斯坦再世,也與她沒有關係不是嗎?

  但她錯了。

  半個月以來,她的生活裡都有向南這個人參與,他輕易的融入她的生活,那麼自然而然的融入,彷彿正該如此。

  她總是見到他。在王氏學苑見到他;  他是她的馬術指導老師;他是她的鄰居;  非常親切的那一種;他既是孫月的大學學長,又是孫宜平中學時代的武術師兄,而如今她們與他相認了,一個叫著師兄,一個在被他的學識折服之後,乖乖認了學長學妹的關係。

  當向南不再是陌生人的存在之後,她自然得認識他;而當向南成為天天上門拜訪的芳鄰之後,她就必須瞭解他,因為他已經登堂入室了,以非常自然而然的方式。至少除了她之外的另外兩名永遠對外人處在高度警戒的女性,很容易就判定他是可以深交的人。於是,這間連王子齊都沒進門過的屋子裡,迎來的第一位男性客人,居然是向南。想想真是不可思議。這個男人真是有本事。

  一個能同時搞定孫月與孫宜平的男人,孫湉湉想,她或許應該尊敬他。她從來不認為她身邊這兩個女孩是好應付的對象,她們太優秀了,難免眼高於頂,若是沒有足夠的才能讓她們心服口服的話,就算是皇家王子站在眼前,也只會得到最恭敬有禮的對待,不會有任何的真心與熱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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