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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頁 芯琪 關燈,睡覺。 如今有薛敏坐鎮,沈墨也不用經常去公司,能放手把事情都交給這位能力超群的助理, 所以第二天早上,吳思和沈墨抽空去醫院走了一趟。 因特意提早預約了,並沒有耽誤多少時間,只是吳思看著手裡的藥皺起眉頭。 醫生說這樣的過敏現象無法根治,只能到時候塗抹一點軟膏減輕症狀,最重要的是忌口,避免服用會引起過敏的食物,這話跟沒說一樣。 看完醫生,吳思擔心蘇采的情況,打她手機沒通,蘇采家裡又沒固定電話,索性去她那裡瞧瞧,便跟沈墨說了一聲,自己搭車過去了。 敲了很久的門,某個無精打采的人才出來。 看著蘇采素面朝天,眼圈紅腫,還有黑眼圈,對於一個愛美的人來說,實在是相當驚悚的事。 吳思嚇了一跳,急忙進屋把手裡的水果往桌上一放,再拉著她進門坐到沙發上,關切地問:「這是怎麼了?你沒事吧?」 「沒事,哭了兩天就好了。」蘇采抹了一把眼,起身道:「我去洗把臉。」 吳思點點頭,進了廚房見到處都是泡麵的殘骸,就知道她這兩天過得不怎麼好。 心下有點內疚,她對著從浴室出來的蘇采揚聲道:「來,換身漂亮的衣服,畫個美美的妝,我們這就出去吃飯。」 蘇采看著她,笑開了,歡快地答了一聲。 前後三個小時,等她收拾停當,吳思趴在沙發上就要睡著了。 一個女生出門不容易,她終於體會到了。 難怪很多男人約會時會故意把見面時間提早幾個鐘頭,就是要避免發生這樣的情況。 兩人選了不遠處的一間西餐廳,環境清幽,每個座位離得很遠,注重隱私,相當不錯。 坐下來不久,蘇采就主動說道:「我跟文傑表白,他拒絕了。」 吳思點點頭,沒有多少意外的表情,「那他是怎麼說的?」 見她這樣,蘇采不高興地問:「你早就知道他是gay?」 她連忙搖頭,「不是,是那天中午沈墨無意中說起,我才知道。」 蘇采也不是真的惱,她在意的是其他地方,「文傑很坦白,一五一十地說了,也沒有說謊來敷衍我,這樣已經很好了。」 聽她逐漸低下去的聲音,吳思抓著她的手安慰道:「文傑雖然好,但是你以後會遇上更好的男人。」 蘇采被她這話逗笑了,「承你貴言,希望如此了。」頓了頓,她又賊兮兮地湊過頭去,「小思,你說文傑有沒可能是雙?」 吳思險些把喝的水噴出來,白了蘇采一眼,她一定是走火入魔了,連這樣的問題都敢說出來。 回頭蘇采還不依不饒地繼續補一句,「其實,我早就想說了,有這樣一個人在沈墨身邊,你就不擔心?」蘇采這會心情好了,招手叫了服務生點了一大堆吃食,她這兩天顧著鬱悶,真是餓壞了,「你以前那麼寶貝沈墨,連別的女人多看一眼都不願意,現在居然那麼大方讓文傑登堂入室了?」 吳思擺擺手,鬱悶道:「小采,你現在的行為叫作挑撥離間。」 「得了,我也是好奇,不過以文傑的人品應該不會做這樣的事。」雖然被拒絕,她對文傑的印象還是很好。 吳思低著頭,沉默了下來。 之前沈墨說她並不喜歡文傑,應該也是出於這樣的原因了。 想起文傑在廚房裡,以及第一次見面時流露出的古怪神情,可能是沒想到她會用這樣平常的態度來對待他,想必,文傑在與人交往中應該受到不小的歧視。 她並不會對gay這一類人表示厭惡,或許因為對象是沈墨,所以未來的她才會草木皆兵。 吃完飯,蘇采打著哈欠回去補眠。 吳思在以前熟悉的商業街上晃悠,看著記憶中很多的店都變了,不由感歎五年的時間還是能夠改變很多。 「……是小思嗎?」 忽然聽見有人叫她,吳思下意識地回頭,看到一位身穿深灰色西服的男人。 皮膚白晰,斯斯文文的,嘴角微微上揚,雙眼溫潤透出暖暖的光芒。 對於這個人,她的第一印象是溫柔,看久了還感覺到有點熟悉,卻想不起在哪裡見過。 她疑惑地看向來人,「請問,你是哪位?」 那人聽了她的問話有點吃驚,還是禮貌地回答了,「我是凌瑞,跟你同一間大學的學長。」 吳思眨眨眼,原來他就是蘇采說的,她曾愛得死去活來的前男友?看起來確實是人模人樣的,起碼皮囊和身材都相當不錯。 「我正要回家,你有事嗎?」雖然知道是前男友,可對於靈魂二十歲的她來說,凌瑞充其量只是同校的學長。 凌瑞這次沒之前那麼冷靜了,看著她一會才開口,「以前的事,小思還怨著我嗎?現在居然連我都假裝不認識了?」 「不是,我之前摔到頭,很多事不記得了。」吳思看他一臉愁苦,簡單地解釋著,轉身就要搭計程車。 她心裡隱隱覺得不該繼續跟這個人待下去,胸口悶悶的很不舒服。 「小思,難得遇上了,我們去喝杯茶吧?」凌瑞擋在她身前,笑著說道:「我知道前面有間不錯的咖啡廳,不如一起去坐坐?」 她有點不耐煩了,她那麼明顯的逐客,他完全無視。 即使是帥哥,如果還在結婚前,她還能高興點,現在就高興不起來了,「我有事得先回家了,以後再聯繫吧。」 終於攔到計程車,吳思頭也不回地坐上去,報出了地址,等車子駛出了好遠,她才回頭看見凌瑞仍筆直地站在路邊,逐漸變成黑點,消失不見。 吳思捉摸不透,這個人當年跟她分手了,現在這樣是什麼意思?還是她想多了,其實很簡單,做不成情人,所以想繼續做朋友? 回去的時候,她照例抱著沈小齊親了一口,又對著廚房忙碌的沈墨打了一聲招呼,「我回來了。」 「嗯,洗洗手,可以開飯了。」沈墨穿著藍色的哆啦A夢圍裙,十分滑稽,吳思笑了笑,聽話地去洗了手。 出來看著滿桌的菜,她立即坐下,「看起來很好吃,還有排骨耶。」 「都是你喜歡的菜,多吃點。」沈墨擦了手,坐到她旁邊替她夾了幾塊排骨。 沈小齊早就自己拿著筷子笨拙地開吃了,一點都不介意自家爹地只為媽咪服務,顯然已經見怪不怪了。 吳思給沈小齊夾了較遠的一道菜,隨口提起,「下午我跟蘇采吃完飯之後居然遇上了凌瑞,真是巧,你說是吧?」 沒聽到沈墨的聲音,她轉過頭,見他放下筷子看著她沒有出聲,不解道:「怎麼了,不舒服嗎?」 沈墨搖頭,心不在焉地問:「凌瑞跟你聊了什麼?」 「沒說幾句,我就搭計程車回來了。他原本要請我喝茶,我沒去。」她咬著排骨,深深覺得好吃得舌頭都要吞下去了,腮幫子鼓鼓的,說話有點含糊。 看她完全沒有想起來的樣子,對待凌瑞就像普通陌生人,沈墨暗暗鬆了口氣,笑道:「不用急,這麼多沒人跟你搶。」 吳思不好意思地笑笑,「沒想到你這雙手能設計漂亮的衣服,還能煮一手好菜。不過設計師的手很重要的,以後我努力學做飯,你就別進廚房了。」 望著她,他輕輕笑了,「嗯,我期待你的好手藝。」 吳思面上一紅,她以前也曾經下定決心下廚,只是每次都弄得一團糟。 不過有志者事竟成,她還是決定好好地再去學一次。 心血來潮地報了附近的一個烹飪班,吳思白天去沈墨公司稍微待半日就去上烹飪課,算學得有模有樣的,雖然仍有些小失敗,但還是緩慢進步中——煮出來的東西焦黑,不過味道還入得了口,她已經滿足了。 當然,家裡的廚房暫時還是歸沈墨,免得引起不必要的事故就不好了。 可是有一件事,令吳思最為頭疼,那就是某個陰魂不散的人,名為凌瑞,總是能跟她不期然地相遇。 這天從烹飪班出來,凌瑞站在門口,一身淺灰色的長風衣更顯身形頎長,加上一張斯文英悛又非常無害的臉,讓周圍參加烹飪班的女同學一臉欣羨。 「你丈夫來接你了?趕緊去吧。」有同學推了吳思一把,讓她很是無奈。 總不能跟人解釋,這傢伙其實跟她一點都不熟,也就見過一次面吧。 也懶得解釋了,她慢吞吞地走過去,「凌學長,我們去對面的茶餐廳坐坐吧。」反正這人天天等著她也是有話想說,還不如一次說清楚,免得這樣拖下去,影響她的生活和心情。 對於吳思的主動,凌瑞十分樂見。 兩人坐在茶餐廳,他伸手叫來服務生,體貼地問了吳思要點什麼,這才闔上菜單。 吳思點了一杯紅茶,直接問:「學長最近找我是有什麼事需要幫忙嗎?」 凌瑞沒想到她一開口就問這件事,楞了一下笑道:「我們很久沒見了,我剛從國外回來就想看看你過得好不好。聽說那一年我們分開後,你就嫁給了一個設計師,他對你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