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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彭倩    


  第1章(1)

  「娘,人家不管啦,您一定要為人家訂製一件最新式的舞衣,才不會被隔壁的春花比下去。」

  又是一個為了舞衣爭擾不休的懷春少女,吵得她在廟口擺小吃攤的母親頻頻搖頭歎氣。

  樹下幾位下著棋的老頭兒,也正拿這件事兒在磨牙閒聊。

  「這個楚霸天也不知是什麼嚴厲,平白無故地就在南京城裡冒出頭來,現下又說要開個勞什子舞會,搞得家家戶戶人仰馬翻,真是無聊!」

  「無聊?那是你說的,自從孫中山先生改國號建都南京以來,這可是天字第一號的大事咧!」

  「什麼舞會?中國人幹嘛跟人家流行那種洋玩意兒?男女授受不親,跳起舞來摟摟抱抱地,成何體統?雖說現下已經是民國,禮法還是不可偏廢呀!」

  「你甭老骨董了,人家在國外啊,舞會可是正當的社交活動咧,男人找嬌妻,女人找金婿,你到底懂不懂啊?與其偷偷摸摸地私會,不如像這樣在公開場合裡大方的交往。」

  「可是咱們中國人時興的是拋繡球,婚姻讓天意來決定,才合乎傳統……」

  ☆☆☆

  連日來,舞會這件事已經搞得全城沸騰,左一句舞會如何如何,右一句楚霸天如何如何,聽的林巧兒的耳朵都快受不了了。

  倒是開裁縫店的林老爹樂得合不攏嘴。

  民國初年,改朝換代不久,經濟不甚景氣,人們多是看緊著荷包在過日子,自然在新衣的用度也跟著縮減,林老爹的生意也就大受影響。

  這回拜這舞會之賜,林老爹的裁縫店也變得門庭若市,幾乎所有南京城的女子,都對這個舞會充滿期待,每天都會有人來訂製舞衣,即使花費不貲,也在所不惜。

  大把大把鈔票進帳,林老爹當然眉開眼笑,不過訂單接下了,就得趕工完成給人家,於是他從早忙到晚,熬夜熬得兩眼發紅,三餐也只是匆匆扒幾口了事,鎮日裁布縫衣,做得腰桿兒都彎了,林巧兒看在眼裡,極其不忍,放下書本,無論如何也要過來幫忙。

  林老爹原本極不捨得女兒的動手,但訂製的舞衣實在太多了,他和老婆兩個人日夜趕工也做不完,只好順從女兒的孝心。

  「女兒啊,你別只忙著為別人做舞衣,也得為自己設計一件最出色的啊,然後穿到舞會裡去亮亮相,有誰不誇我女兒是南京城的第一號大美女呀!」

  「老王賣瓜!」

  林大嬸笑著啐了林老爹一句,不過卻打從心底認同,雖說在美女名媛比比皆是的南京城裡,巧兒或許稱不上頂尖,但也絕對不差,在他們夫妻倆心目中更是永遠的第一。

  林巧兒但笑不語,只是埋頭縫著手上的舞衣。

  很快地,夜色暗下來,林大嬸點上燈,吃過飯後,兩老仍繼續趕工,卻不准女兒再費眼力,連連趕她回房休息。

  經過連日來的幫忙,林巧兒確實也累了。

  她回到房中,約略梳洗,拿起日前看到一半的章回小說,斜倚在一張涼椅上翻閱著,打算再看幾頁就睡。

  窗外夜色極好。她的閨房緊臨著後院,皎白的月牙兒靜靜地鑲在梧桐樹梢,晚風輕揚,拂來幾許夜來香的馥郁香氣,她深深吸了幾口,伸了伸懶腰。

  忽然,後院傳來一聲悶響,恰似重物落地,緊接著,彷彿又有細碎的腳步聲,然後就聲音杳然,四周又回復原先的謐靜,只有遠巷偶爾傳來幾聲狗吠,亦發顯得更深人靜。

  林巧兒輕撫胸口,按捺著等候,良久,卻無動靜,她忐忑不安、小心翼翼地打開房門,欲走到後院瞧個仔細。

  未料腳才跨出房門,根本不及走入後院,馬上有一黑影竄閃過來,抓住了她,將她推進房裡,並且先捻熄了屋內的燈。

  「啊!」

  原就膽小的林巧兒,受此驚嚇,連對方臉孔長得什麼模樣也沒來得及瞧清楚,就昏了過去。

  但就著月光,楚霸天可是將林巧兒瞧得一清二楚。

  他瞧著瞧著,不由得呆了!幾乎忘了自己方才經過一陣血腥廝殺,為了躲避對方愈聚愈多的人馬,才腳底抹油,逃進了這胡同底的人家。

  昏倒在他懷中的女子,就像是從古畫裡走出來的人物。

  那麼精巧細緻,膚白如玉,與他見慣了的北方佳麗、南方淑女截然不同,也與時下趕時麾的民國女子氣質殊異,她的鼻樑秀挺,完美的唇好小好巧,兩道柳眉彎彎地,一對閉著的鳳眼上,睫毛疏長而翹,連身子都好嬌小,抱在懷裡,軟玉生香,柔若無骨,輕的就像一袋棉花。

  他真是不怕死耶!明明外頭有人追殺,等著將他砍成十八段,他卻在這裡癡迷地凝望著這陌生的年輕女子。

  為了看得更仔細些,他索興將她輕輕放躺在窗下的涼椅上,而自己則坐在一旁的踩腳凳上,微側著頭,俯望昏睡中的女子。

  月光將林巧兒白皙的肌膚染上了一層溫潤的暈黃,發出象牙一般晶瑩剔透的光彩。

  哎!如果有人瞧見他此刻的模樣,打死也沒人相仿這竟然就是威猛冷酷的楚霸天。

  楚霸天出生於當時仍相當荒涼落後的台灣,母親是魯凱族番女,父親則是不知混過幾混的平埔族勇士。

  性喜冒險的他,從小混在香族、漢族間,十三歲就遠度黑水來到大陸,跑遍大江南北,十五歲就長的像成人那般強壯,還曾經混進軍隊,干幾年嫌煩了,重回江湖,連軍火生意都一把抓。

  他的那股狠勁,向來是令黑白兩道都懼如鬼神的,最恐怖的是一對牛眼又大又凶,目光犀利,瞪起人來,就貼身兄弟都嚇得不敢作聲,留著又黑又粗的絡腮鬍,雖修剪得還算乾淨,模樣卻頗像這摩祖師!

  但瞧瞧他現下的呆樣,牛眼般的雙眸竟是一片柔和,剛硬的臉部線條軟化了,連絡腮鬍也溫順了,嘴微張,呃,還有幾滴口水險些就要從嘴角上淌下來,那樣子不像只哈巴狗嘛,倒可說像是一隻毛絨絨而溫馴的獸。

  坦白說,他的長相到底帥不帥沒人知道,即使很醜,也快快被絡腮鬍遮去了半張臉,能丑到哪兒去呢?但他的模樣,頂多配稱性格,不過也所幸他模樣性格,髓格壯如鐵漢,所以即使時常面露凶相,依舊是不少女性會愛上的類型。

  這會兒,他總算發現自己的失態,粗魯地抹了抹從嘴角淌到下巴的口水。

  此時的他,又恢復了那慣有的凶悍表情,挺起身來,環顧房內四周。

  房裡到處是書……這……哪像個女孩子的閨房?!

  楚霸天很不以為然地搖頭,從口袋裡撈了顆糖栗子,也不剝皮,直接就拋進嘴裡,嚼得卡滋卡滋地響。

  哎,他也真是管太多了,人家女孩子一屋子書,關他何事?

  但他瞧著就是挺不順眼的,把一本本書從櫃上拿下來,隨意翻翻,又胡亂塞回去。

  他人雖精明聰敏,卻是大老粗一個,字倒是認識,但寫起文章卻只比狗屁不通稍微流利些。

  在他認為,做人嘛,從生活裡學習才是最實在的,書本管啥用?

  亂世裡,百無一用是書生。

  瞧吧,他最崇拜的孫中山,就是個文人,雖創建了民國,卻不得不為了息事寧人,將大好江山拱手讓給袁世凱,沒多久,袁世凱還不是又給推翻了?孫中山他老人家還回頭去管鐵路局。

  他是不認得孫中山本人啦,才剛踏上大陸那年,他老人家就翹辮子了,不過聽說孫中山生前,對這名利權勢挺看得開,一手打下的江山,被人整碗端去,屁也沒放一個,反倒是他想起來就挺不爽的。

  「小姑娘家,也看這個這個……革命群這個矮……啐,我都看不懂了,她瞧得懂?書翻得這般爛,顯然是窮的緊──」

  楚霸天嘖嘖怪聲地翻開那本《革命群疑》,坐上書桌,搖晃著二郎腿。

  寂靜中,忽聞幾聲狗吠,繼而雜沓人聲隱約響起,他機敏地靠在門邊傾聽,不一會兒,院外的紛亂足音就走遠了。

  此番他不願讓北方軍閥收用,往南潛到了南京。

  沒想到國都南京黑白兩道各有勢力範圍,他一個外來客想要分一杯羹,門兒都沒有,憑良心講,他初來乍到時,原也想學學孫中山先生那種神仙般的氣度,一切好來好往,誰知道好人的方法根本不管用,終究還是得靠智謀武力掠齲

  嘿嘿,大概人類的生存競爭就是這樣吧,總脫不了血腥,比較直接的,靠的是拳頭武器,披著一層道德假象的皮,不過是把陰巧手段隱在背後,本質卻還是一樣地殺人不眨眼。

  他用自己的方法,沒多久就在南京闖出了名號,神出鬼沒,黑白兩道通吃,而更大的野心還在後頭呢。

  適才他就是去搗毀一個地方角頭的勢力範圍,已經撂倒了最重要幾名大哥大,剩下的都是沒啥路用的小混混,留給他的弟兄們處理也就得了,省得到時候怪他太小氣,吃肉啃骨兼喝湯,也不留一些屑屑給他們嘗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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