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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席絹 所以她停住了步伐,只為了想多聽聽那聲音。倒不特別想見到聲音主人的長相,她向來不容易記住人的相貌,見了也大多是白見啊。 上輩子……她的兒子也是這樣的嗓音呢!好懷念啊…… 「林大哥,你別這樣嘛!不會是害羞了吧?你真的很有才華,我對你的崇拜欣賞也是真的,你就盡情地演奏吧,你的雙簧管真的很棒!如果不是你已經跳級保送到T大,我真想建議你朝音樂的路上走去,你一定可以成為了不起的演奏家的!」 那清冷的聲音並沒有回應女聲的熱情吹捧,好一會後,才有人接話,是原先那個顯得活潑輕浮些的聲音: 「白梅可大小姐,老實跟你說吧,你就是把他捧成莫札特二世,他也不會任由你點歌的。別說他不近人情啊,剛才給你磨去了一首曲子,就已經很給面子了,再要求那些額外的,也就太過分了,強人所難也不是這樣。」 「我只是太喜歡林大哥而已,才不是強人所難。再說這有什麼難的?任何曲子對他來說,都是輕而易舉的吧!」 「梅可,好了好了,我們開始練唱吧。」另一個一直在打圓場的女聲連忙說道。 「好吧,不吹其它曲子給我們欣賞也可以,不過,我希望下星期三歌唱比賽時,是林大哥來幫我們伴奏。如果林大哥答應的話,那我們現在就可以練唱了!」 「梅可!」一男一女的聲音同時發出,都是不贊同的語調。 「你們別開口,我只要聽林大哥的答案。」那名叫白梅可的女生帶著點不耐煩阻止旁人開口,很強勢地對上那個始終極少開口,聲音卻是最為好聽的那人。 牆角陰影處,章令敏抬頭看著天空。小心翼翼地呼吸,就為了能夠聽仔細,生怕錯過那一直惜字如金的清冷聲音。 「你已經有伴奏了。今天只是因學長所托,所以我過來代為伴奏練唱,僅此而已。」很明確的拒絕,而那聲音除了清冷依然外,並沒有帶著任何情緒。任誰也分析不出他對於白梅可的胡攪蠻纏,有何個人想法。 「我不管,你比我表哥厲害多了,我就是要你來幫我伴奏!下週三那天的下午你又不必上課,一定有空的,你就答應我吧!」 那清冷的聲音沒有回應,習慣性地創造冷場。於是四人組合、理應很熱鬧的氛圍,仍然斷送在這個言簡意賅的男孩子身上。 這男孩,簡直像個強效滅火器…… 呵……章令敏腦中突然這樣想著,於是忍不住微笑起來,又意識到自己不應該笑出聲來,於是很快抬起一手,小心搗著嘴。 「林森大哥!」白梅可嬌嫩的音色再也不掩飾她壓制已久的怒火,「我這樣求你,還求了你這麼久,你怎麼這樣鐵石心腸?你那天有事嗎?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讓你這樣脫不開身?」 ……又是好幾秒的沉默。 然後—— 「啊,那個,林森……」驚訝語氣裡帶著一點笑意的男聲。 「林、林大哥,你你你怎麼在收拾樂器?」結結巴巴的女聲。 「林森大哥!你這是在做什麼?」驚慌低叫。 「如果你不想練習了,那今天就到此為止吧。」一陣收拾東西的悉悉索索聲之後,隨著一聲落扣的聲音,腳步聲起,向章令敏這邊的方向傳來…… 當章令敏想到那人是往自己這個方向走來,而自己肯定會被撞見「旁聽」的事實時,想要毫無痕跡地退走已然來不及,才心慌意亂了一秒,便撞入一雙深咖啡色的瞳眸裡…… 慌亂的黑眸與微微驚訝的深咖啡色眼眸,在這一刻,毫無心理準備地、牢牢地,被對方攫住。 那一刻,可能短暫得只有一秒,但那留下的印象,卻像把尖刀,乾淨俐落的一扎就將心口穿透。於是,一秒,便定格成永久。 不知道從哪個方向吹過來的風,將她的長髮掠起,飄向他,拂掃過他的衣領,這一點微小的動靜,終於將兩人從四目相對的錯愕裡給解放出來。 那擁有一雙奇特深咖啡眸色的男孩,微微垂下他的眼,看向她的發。 幾乎是同時地發現兩人站得有些太近了,才會近到四目相對會如此錯愕;才會近到她的發,可以拂上他的衣領——於是兩人同時向後退了一步距離。 因為這個充滿默契的動作,兩人的目光又對上了。眼中意味難明,分明是因為彼此不識,卻又像是能理解對方心思到透澈,於是一時心緒有些凌亂了。 只是,陌生人啊。兩人都微微蹙眉。 也沒有相識的必要。兩人心底理所當然地想道。 然後,男孩身後終於追過來的人,打破了這奇異一刻的心意相通—— 「林森!」 「林大哥!」 「林森大哥!你不要走!」 當三人轉過牆角,追上男孩時,章令敏再無留戀地轉身即走,沒再給那男孩一記眼神。畢竟不認識,也就沒有點頭打招呼的必要。 她的腦袋還一片混沌,為著自己是一隻夢遊蝶還是一鍋正在蒸煮的黃粱還頭大著呢,再無心思去理會其它,包括去認識一些她「命中」從來不曾認識過的人。 在理清一切之前,還是讓命運不要有更多的偏差了吧! 這個因為聲音太萌,而引起她做出「旁聽」壞事的男孩,既已滿足了好奇心,就不用再掛懷了吧。 這個叫林森的男孩,有著一副超迷人嗓音的男孩,不過是一張見過之後,轉頭就要忘掉的臉譜,不會在生命中留下任何痕跡。 章令敏很快走開,沒有注意身後那些人因為看到她而抓著男孩追問著「啊!是章令敏!她怎麼會在這裡?」、「那個乖乖女怎麼會來這邊?」、「林森大哥,你認識那個大小姐嗎?」之類的談話。 章令敏沒聽到別人在談論著她,她只是轉頭就走,一直走,朝記憶中教室的方向走去,一邊準備遺忘這些不須記憶的名字與臉譜。 那張臉,忘了……其實根本沒看清他長怎樣,只記得有一雙好看的眼。 那聲音,忘了……如此惜字如金,想銘記也難吧。 那名字,忘了……她總是不太記得住人名,就如同記不住臉一般。 所以這個叫林森的男孩,她會很快忘掉……吧? 不過,這個名字,為什麼愈來愈覺得……有點耳熟? 第2章(1) 我相信三百篇詩 反覆述說著的也就只是 年少時沒能說出的 那一個字 席慕蓉·<我的信仰>節選 是林森哪…… 章令敏在深更半夜突然醒來,明明已經熟睡,然而睜開眼時、坐起身時,卻沒有一點恍惚,像是之前四個小時的沉睡,不過是閉眼養神一瞬間的事罷了,所以才能睜眼得那般清醒。 她記起來了這個名字,就在她打算忘掉之時。 這個林森…… 不就是周又鈴用了半輩子青春苦追到手,又親手拋棄的那個男子? 那個,被所有認識周又鈴的人都為之同情不已的男人。雖然乍看之下,周又鈴的情路無比坎坷,才會苦追了一個男人十二年,地球都繞了好幾圈了,也沒讓那人動心半點。 所以大家都猜,那男子絕非因為終於愛上周又鈴,所以娶她。更可能的是在她的死纏爛打下,終於舉白旗投降…… 忍不住搗著額頭,輕歎了口氣。 怎麼會,這麼早就遇見他了呢? 這個男子,應該是在她上大學之後,才第一次見面的。 他大她一歲,可是,她上大一時,他已經是大三了。因為他高中只讀了兩年,就跳級上大學,以著各項優異的成績,被保送到全國最頂尖的大學,他本身獲得了太多國際級競賽的榮譽,以至於,就算他生來寡言少語,仍然是校園內人人皆忍不住要談上一談的大人物。一舉一動,備受關注。 說來,她,算是林森與周又鈴相識的橋樑吧。 如果不是她考上了T大,周又鈴就不會跑來T大參加新生舞會,然後遇見了林森,從此對林森一見鍾情,沒幾天便向全天下宣告—— 這個男人她一定要追到! 然後,她退學,奔進補習班讀高四,補習班還特地選離T大最近的一間,就為了天天能見到林森一面。 一邊讀書,一邊追求,一邊想盡辦法攆走所有對林森有粉紅色企圖的女人。 那時,章令敏就在想,這林森,怕是逃不過周又鈴的手掌心了。周又鈴是個超級自我又強勢的人,她還沒見過周又鈴所執念的事物,不能弄到手的。 所以章令敏相信周又鈴會考上T大,會順利趕走林森身邊的女人,然後,如果她興趣當真能維持得久一點,她也一定會成為林太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