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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頁     千尋    


  「我不知道盧欣汸是真的喜歡我或只是想征服一個難以征服的男人,但我的警覺性很高,她越是使勁、我越是提防,我們之間成了對立關係,整整五年,我在等她主動放棄,但她並沒有!

  「不過她為了洩恨到處宣揚我是同性戀,她以為我會為了證明自己和她成為真夫妻。我暗笑她的幼稚,因為我根本不想證明什麼,於是同性戀的傳聞在業界傳揚開來,這也是我母親會輕易相信我和Jerry有一腿的主因。」

  「為什麼她又願意離婚了?」

  「她幫我買很多衣服,我不碰,我只願意穿你做的。結婚五週年,她慶祝的方式是趁我不在家命傭人把你做的衣服通通丟掉。她說我應該放掉過去,展開新生活了。

  「我的反擊是,把她的衣服、她的東西全部都丟出我的房子。很像小孩子吵架,可我就是這麼做了,還給家裡換上新鎖、換新傭人,傳簡訊告訴她,除非把我的衣服找回來,否則連她也不必回來。

  「這件事鬧得很大,岳父岳母也出面撻伐我,我反而指責他們沒有教好女兒,我丟了一迭照片給他們,那是五年婚姻中盧欣汸和無數男人的一夜情。

  「我很刻薄,我說:『知不知道我為什麼不碰你們女兒?因為她很髒,結婚之前,就是個髒透了的女人。』,他們面子拉不下來,才逼著盧欣汸簽下離婚證書。」

  原來兩人離婚背後還藏著這一段?這樣的婚姻真不可思議。

  語萱舔舔唇,乾巴巴問:「我其實很想問你,你真的相信我背著你和陳立嘉在一起?」

  「理智叫我別相信,但情感逼我相信。你離開後,我決定關掉億新的服裝部門,記得不?那時候凌珊珊在我手下工作,她紅著眼睛告訴我她和陳立嘉離婚了,她不能沒有這份工作。我回答她服裝部是為語萱開的,人走了就沒有繼續營運的理由。

  「我的話讓她狂怒,哭著問我你有什麼好?為什麼大家都喜歡你、愛你、誇獎你,做什麼事都是為你,那她算什麼?

  「我沉默,卻也認定陳立嘉為了和你在一起才和凌珊珊離婚。直到後來陳立嘉在演藝圈闖出名氣和小模傳出緋聞,我才曉得你沒有在他身邊。」

  「你說,服裝部是為我開的?」

  「我說過,不願意妻子在外面工作,我的孩子不要讓保姆帶大。同學會之後你曾經試探過我說想外出工作,我拒絕了,你雖然不再提起,但我知道你有多沮喪。

  「我想,如果成立一個部門再做出規模後,你就能在家裡設計衣服,然後交給公司去做,如此一來你可以完成夢想、可以有成就,也可以為我和孩子守著家,這是我能想到最周全的方法。」

  怎麼能不感動?原來如此,他是為她做這件事,她卻因為凌珊珊在他旗下工作而不滿。

  當初她為什麼不溝通?為什麼不面對面說清楚,為什要讓自己委屈?她是傻瓜、笨蛋。

  閔鈞接話,「失憶後,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我那麼討厭陳立嘉,去年還會選他當億新的形象代言人。」

  「想起來了?」

  「對,那是一筆交易,他告訴我當年的真相,而我用他當代言人。他知道最慢,億新今年底會在內地各省開十家百貨公司,專賣台灣制的食品、衣服、鞋子、皮帶、書籍、雜貨……總之,百貨公司行銷的是『台灣』,他想要成為台灣明星的代表被行銷。

  「他比你我想像的更聰明,他怕我母親和盧欣汸翻臉不認人,便在合作的過程中錄音存檔,那裡面有凌珊珊打電話給你的內容,也有你進飯店之後和他們的對話。」

  飯店那段錄音,他反覆聽過無數次。

  你要是敢碰我,我發誓,我會報警、會自殺、會留下血書,我做鬼都不會放過你!有本事你現在就殺了我。

  她是那樣堅定地捍衛自己的清白,而他卻把她的自清當成謊話,他的心被扭成麻花,狠狠地抽痛。

  閔鈞把頭埋在她頸邊,喃喃地一次次說著重複的話。「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那天,是你的生日,我開著車聽著你最喜歡的音樂,想著畢業展舞台上的你,你穿著新娘禮服走秀,臉上笑著,眼裡卻滲出淚水,我覺得很諷刺,那恰恰是我給你的婚姻啊,外面看著光鮮亮麗卻隱藏著說不出口的委屈。

  「我恨死自己了,我一邊開車、一邊痛罵自己。我想,是報應!我撞上前面的大卡車,我昏迷失憶,醒來之後以為時間停留在六年多前,我們從父親的生日宴返家那天。」

  語萱接下他的話。「那次我們出車禍了,我恨死自己,婆婆也恨死我,她罵我剋夫,我怨恨自己失去理智,我不應該提離婚、不應該被打倒的,我在盧欣汸面前宣示過,怎麼可以被打敗?」

  「不是你的錯,是我不對,語萱,我很抱歉,可不可以請你給我一個機會讓我彌補錯誤,讓我不要再那麼恨自己,讓我愛你,讓我當葳葳的好父親,讓我……」

  她笑了,點點頭。

  她願意,而他受寵若驚,他不斷保證、不停承諾,在他的承諾中他幾乎要將全世界都捧到她手中了。

  語萱摀住他的嘴巴,阻止他的保證。問:「餓不餓?我中餐還沒吃呢。」

  「餓。」

  「有沒有開車過來?」

  「有。」

  「我們去買菜,我煮飯給你吃,好不好?」

  「好。」他點頭如搗蒜。

  他們去買菜,他們回到過去那個家,他們做菜。

  他幫忙卻越幫越忙,因為他控不住的親吻,親得她意亂情迷,  在洗蘿蔔的時候,他不規矩的手撫上她的胸口。

  一聲不自主的嚶嚀,他關掉爐火、關掉水龍頭,將她抱進房間,今天的主食是「肉」。

  他很快就將她剝乾淨,一口一口吞食她身上的熏衣草香,他將六年沒用的「存糧」,一遍遍將她餵飽。

  他們的熱情一發不可收拾,從黃昏到深夜到凌晨,他們制止不了胸口那隻猛獸,更制止不了氾濫成災的思念,他們必須在彼此的身上不斷的追尋,來證明自己可以幸福著。

  隔天清晨,她穿上他的襯衫、內褲,像她走進他生命中的第一夜……

  Jerry在下午四點多的時候,接到語萱電話,她說今天不能回家了,有點事必須處理。

  「要留在工作室嗎?要不要找陸總給你送晚餐啊?」他笑得很曖昧。

  「不必,我跟他在一起。」她掀開曖昧,直接表明他們已經在一起。

  「哇,在一起?一整夜嗎?沒問題、沒問題,葳葳有我們。」他不等語萱反應就把電話掛掉。

  然後……等待,他知道如果被誤會,語萱一定會立刻打電話過來解釋,可是他等了十分鐘,並沒有接到電話。

  所以他知道自己猜對了,Jerry很開心,知道自己做對了,當閔鈞的盟友是正確的。

  他拿起手機撥出電話。「Bill,你在哪兒?」

  「祖母情況不大好,她想回家,我正在幫她辦出院。」Bill的心情很糟。

  「要我過去陪你嗎?」

  「你沒通告?」如果他能來就太好了,這時候他需要支持者。

  「沒有,我帶葳葳一起過去,祖母一定很想和葳葳講話。」

  「把語萱幫祖母買的假髮和珍珠項鏈帶過來,也許,很快就會用到。」語萱承諾過,要讓祖母漂漂亮亮離開。

  「知道了。」Bill低落的嗓音讓Jerry的心情跟著低落,他想待在他身邊陪他度過每個辛苦點。

  鍾奶奶的狀況很嚴重了,但看見葳葳,她還是強打笑臉,抱抱葳葳。

  葳葳想逗曾祖母開心,表演新學的唐詩,跳老師教的舞蹈,還背九九乘法,背到記不住的地方,Bill立刻幫她接下去。

  她握住鍾奶奶的手說:「祖奶奶,我長大以後一定會比爹地更棒,賺更多錢,給祖奶奶買珍珠項鏈和高跟鞋。」

  鍾奶奶笑個不停,握住她軟軟的小手貼著自己的臉,頻頻說:「好孩子。」

  鍾奶奶入睡後,Jerry和Bill準備帶葳葳回家,鍾爸給鍾媽使了個眼色。

  鍾媽媽抱起葳葳進房間,說:「葳葳,今天奶奶給你說床前故事,好嗎?」

  「好啊,奶奶講故事最好聽。」她在鍾媽臉上用力啵一下。

  這一下,惹得鍾媽心酸酸的,摟緊葳葳,心裡有說不出的滋味。

  「你們兩個,跟我進來。」

  鍾爸看也不看他們一眼直接走進書房,Jerry和Bill安靜跟在他身後,隱約覺得情況有異卻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鍾爸坐在大書桌後面,兩人各自拿一把椅子坐在鍾爸對面。

  沉默三十秒,鍾爸從書架上抽出一本雜誌推到兩人面前,問:「你們兩個是什麼關係?」

  那是以Jerry和閔鈞作為封面的八卦雜誌。

  看見雜誌,Bill鬆口氣,回答,「爸,你誤會了,陸閔鈞和Jerry不是那種關係,這一期太舊,你找最近的一期看,裡面解釋得很清楚,這是對Jerry有心結的陳立嘉向雜誌投書爆料,他不甘心陸閔鈞把百貨公司的形象代言人換成Jerry,一怒之下才會造謠生事,最近陳立嘉吸毒被抓到,已經送進勒戒所了。至於億新挑選Jerry作為代言人,是因為我們Vivian和陸閔鈞合作開一個網路購物平台,把Vivian的衣服放在上面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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