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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頁     千尋    


  越看、越分析,他越覺得葳葳是自己的女兒。

  是他的嗎?對,是他的!

  忍不住動手摸摸葳葳,忍不住動嘴親親葳葳,忍不住……滿心的狂喜在翻滾……

  誰說幼稚是不好的行為,如果不是他的幼稚,怎麼會發現這麼重大的秘密?

  從今往後他要大力提倡幼稚這件事,人生難得幼稚,放下深沉、放下穩重,幼稚一回有益身心健康。

  滿足自己的狂想曲後,閔鈞把棉被撿起來蓋到葳葳身上,輕手輕腳離開兒童房,再輕手輕腳走回客廳。

  像是公車過站一定要停似的,他站在沙發邊看著沉睡的語萱,笑容逸出來,接下來要怎麼做呢?

  很簡單,搶回來!

  不管她和鍾宇風有沒有簽下結婚契約,不管她是鍾宇風的煙幕彈或小三,他都要把她搶回來。

  得意地揚揚眉毛,沉穩的氣質在此刻完全找不到,他如今是一個不為大眾熟知的陸閔鈞,並且,接下來,他要做的事會讓大家更認不得他。

  閔鈞笑了,嘴巴快要咧到後腦。

  不回家了,剛歌頌完「幼稚」,他當然要繼續幼稚下去。

  再看語萱一眼,他躡手躡腳回到主臥房重新躺回有熏衣草香的床上,拉高棉被,又把兩手枕在後腦杓笑得亂七八糟,二十分鐘後他又熟睡了。

  他終於知道,最適合他陸閔鈞的安眠藥,叫做熏衣草香。

  第7章(2)

  語萱是被炒蛋的味道喚醒的。

  當她看見閔鈞變成居家好男人,穿著廚房圍兜,手裡端著一盤炒蛋時,表情和站在餐桌前的Bill和Jerry一樣,嘴巴張得大大的,眼睛出現片刻呆滯。

  閔鈞對著三人點點頭、微微笑,說:「早安,刷個牙,吃飯了。」

  自來熟的口氣,好像他是這個家庭的一分子。

  語萱深信,大家臉上傳達的一定不是「Good  job」,而是「What  are  you  doing」。

  但很顯然地,他沒有接收到他們傳達的訊息。

  脫下圍兜,他走到語萱身邊看著發楞中的她,笑得一臉燦爛,說:「快點哦,不然上班會遲到,我去叫葳葳起床。」

  「你什麼時候會學做菜的?」

  話出口,語萱想咬掉自己的舌頭,她應該問「你為什麼還沒走?」、「你憑什麼碰我家廚房?」、「你知不知道自己正在製造別人的困擾?」……之類的話,幹麼管他什麼時候學會做菜?關她屁事!

  「對不起,我不記得了,出車禍後我有一段記憶是空白的,我本來想求助你,可是我猜你在生我的氣。」

  他的口氣謙卑謙卑再謙卑,謙卑得不像閔鈞本人。

  「出車禍?什麼時候?」Bill問。

  語萱咬牙,Bill應該表現出現任丈夫見到前夫的「不舒服」,而不是關心閔鈞什麼時候出車禍。

  老天,這一點倒是完全沒變,閔鈞引導話題走向的能力依然高強。

  「在兩個月前,我清醒之後忘記很多事,包括我為什麼會和語萱離婚,我試圖找人問,但沒有人可以為我解答。」閔鈞從善如流回答得清楚仔細,完全沒有上次見到Bill時想將他生吞活剝的表情。

  哪裡不對了?Jerry心生懷疑。

  「你的現任妻子沒告訴你?」Jerry插話。

  「我沒有現任妻子。」

  這句話丟出來像是炸雷似的,轟地炸得大家措手不及。

  語萱不是說他結婚了嗎?為什麼……Jerry和Bill看看彼此又看看閔鈞,做不出正確反應。

  閔鈞很滿意他們的表情,決定得寸進尺。「聽我堂弟說,去年我和第二任妻子離婚了,離譜的是我根本想不起來自己曾經和她結過婚。醫生建議,如果能待在熟悉的人身邊也許記憶會恢復,但對我而言,除父母親之外,最熟悉的人是語萱。」

  他停頓五秒鐘,視線在三個人臉上逐一掃過,然後口氣還是謙卑謙卑再謙卑。「請問,我可以暫時住在這裡嗎?」

  「不行!」語萱大力反對。「我已經有丈夫孩子了,我不希望生活被打擾。」

  Bill轉頭看著語萱,恍然大悟,終於理解自己做錯什麼,他欲蓋彌彰地走到語萱身邊抱住她的腰回答,「我們雖然很想幫忙,但很抱歉我們很忙,而且地方不夠大,恐怕沒辦法再多住進一個人。」

  「我不介意和Jerry同房。」閔鈞接話。

  他一拋出這話,只見Bill立刻浮上警戒神色,閔鈞失笑,再度證實自己的猜測完全正確。

  「不行,我不習慣和人同床。」

  是嗎?他和Bill睡得挺好的啊。閔鈞沒戳破,點點頭不再糾纏。「知道了,先吃飯吧,我去喊葳葳起床。」

  他走進葳葳房間,Jerry跟Bill回房梳洗,只有語萱還留在桌邊對著滿桌菜發呆,菠菜、炒蛋、花椰菜、涼拌雞絲、大蒜臘肉……和一鍋熱騰騰的地瓜稀飯。

  雖然重點擺錯了,可她還是想知道,他什麼時候學會做菜的?

  「回來了?再五分鐘就好。」語萱從廚房探出頭來,對他微微一笑。

  夏天,頂著炎熱的高溫,廚房和人間煉獄沒兩樣,閔鈞看著滿頭大汗的語萱,放下公事包走進廚房從身後抱住她。

  他的西裝上留有冷氣吹拂的微涼,沒有汗臭味,只有淡淡的男人香,她一面翻動炒鍋裡面的菜,一面說:「快出去吹冷氣,這裡很熱呢。」

  他沒有鬆手,低頭在她耳邊低聲說:「辛苦你了。」

  心,一下子熨貼,女人就是這麼好哄,她可以為你做牛做馬,只要你對她說幾句好話。

  她笑著說:「下次輪到你做飯給我吃。」

  「好,下次輪到我做飯給你吃。」

  「你要做什麼?」明知道不可能,她還是接住他的話。

  「嗯……炒菠菜、炒蛋、花椰菜、涼拌雞絲、大蒜臘肉和地瓜稀飯,全是你愛吃的。」

  心,再度熨貼,原來不是只有她知道他的口味、在乎他的口味,他對她一樣細心在意……

  她在想什麼?兩手在空中猛揮,揮掉腦子裡不該有的溫情,這是錯誤的、這是不對的,他們沒有機會、不會回到從前……

  「啊——」語萱奔進房間,揉亂自己的頭髮!

  語萱以為經過早上那場之後,她會很久、很久不會再見到陸閔鈞。

  但是估計錯誤,下午六點,她一手牽著葳葳、一手提著在超市買的菜回家時,電梯門打開,她又看見他站在門口。

  語萱有三秒鐘的錯愕,但葳葳見到閔鈞馬上飛身往前,兩人合作無間,在距離只剩一步時閔鈞一把將葳葳抱起來,強健的手臂將她舉高高,哄得葳葳咯略笑不停。

  「叔叔又來了,真好。」她圈緊閔鈞的脖子,熱情無比。

  這是傳言中的血緣引力嗎?葳葳面對陌生人的好意總是客氣有禮、乖巧安靜,不高興也會強自忍耐,但是在閔鈞面前,那是真心實意的快樂啊。

  「早上吃飯時,聽Jerry說要去香港拍照、Bill要去上海,家裡只剩下你和葳葳,我不放心。」閔鈞試著解釋自己的出現。

  Jerry到台灣的第一個星期,就進台灣最大的模特兒公司逛一圈。

  在美國他算小有名氣,加上帥氣的五官、滿分的身材,以及少見的流利中文……雖然腔調有點怪,但還是很快就拿下一紙頗讓人滿意的經紀約。

  在Bill和語萱為公司的事忙得不可開交時,他也不閒。

  語萱接話。「沒有什麼不放心的,我和葳葳很好。」

  「家裡只有女人在,危險。」

  「這裡的治安不錯。」

  「這間公寓老舊又沒警衛,不是說要買房子嗎?我今天搜集了一些資料,吃過飯,我們一起討論?」他臉皮厚得可以做包包。

  「我會自己去看房子。」她拒絕他的好意。

  「他們要下個星期才回來,你沒有車看房子不方便,而且你離開台灣好幾年,許多地方都變了,我幫你找路會輕鬆得多,要是能在他們回來之前把房子敲定,Jerry和Bill肯定會鬆口氣。」

  閔鈞說得沒錯,在大家越來越忙碌的狀況下,如果她能單獨把這件事處理好,Jerry跟Bill1會感激涕零,而且Bill的祖母狀況益發不好了,與其讓他把時間花在這些雜事上,不如讓他多陪伴祖母。

  閔鈞說服人的能力更加高明,引導主題的本事越見長進了,和這樣的男人爭辯,她贏的機會微乎其微。

  「好啊,叔叔帶我們去看新房子,媽咪要是沒空,這件事就交給我和叔叔負責。」

  和這對伶牙利齒的父女相較,語萱顯得口拙,她一時間找不到話反駁,只能憋住氣轉身開門。

  閔鈞接過語萱手上的環保袋,說:「語萱,不必煮飯,我訂了晚餐,三十分鐘後送到,你們先洗澡、休息一下,馬上就能吃飯。」

  話講完,他不管語萱的反應,熟門熟路地往廚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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