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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 千尋 此話一出,Bill幻想自己和Ashley滾床單,忍不住冒出一身雞皮疙瘩,連忙撫撫手臂把疙瘩抹平。 Jerry看見了,笑得很滿意。 可是這舉動讓女方很沒面子,她斜眼瞪Bill一眼。 Bill立刻把人抱回來,解釋得欲蓋彌彰。「不是我的錯,是你太有女性魅力,如果你長得像個女漢子,也許我有機會動心。」 Jerry接話。「我不怕,你絕對不會搶走Bill。」 「這麼有把握?要是我漫漫長夜芳心暗動呢?別忘記,我身上還有殘存的女性荷爾蒙。」她推開Bill下床,走到梳妝台邊拿起梳子把一頭亂髮梳齊、綁起來,再進浴室刷牙洗臉。 「不會,荷爾蒙會促使你去勾引天下男人,也絕對不會勾引Bill。」 Jerry和Bill追進浴室裡,現在無論如何都得把這件事敲定,不能留到飛機上當著Vivian的面前討論。 「誰說的,Bill賣相不錯。」滿嘴的泡泡,令她口齒不清。 「他的賣相是不錯,可是……你愛我啊,你絕對不會做出讓我傷心的事。」Jerry說。 她翻白眼,連這樣也行?「我愛你?好啊,我嫁給你。」她衝著Jerry笑笑。 他又沒指望自己成家立業的長輩,嫁給他幹麼? 「Ashley,如果你帶一個英俊帥氣的老公和可愛漂亮的女兒回家,說不定阿姨一高興起來就立刻原諒你了。 「而且你不是希望阿姨和李叔修成正果嗎?如果他們還沒有結婚,我就能以女婿的身份幫忙出招。而阿姨看見你生活得很幸福,也能放心追求自己的幸福,你說對吧,這是兩全其美的好計策啊!」 這個說讓人很心動哪,不過……她吐掉滿嘴泡泡,說:「不行,會被拆穿的。」 Jerry加把勁。「哪會啊,我們又不跟Bill的爸媽住,租個大坪數的三房兩廳,主臥讓給你,把Bill一部分衣服放在你房裡,就算突襲檢查也不會出問題。」 她打濕臉,把洗面乳塗在臉上劃圈圈。「那你咧,我們是小家庭,你為什麼要插一腳?」 「我是外國人啊,又是公司的合夥人,人生地不熟的,你們不照顧我,誰照顧我?」 她想了想,用力搖頭。「還是不行,婆婆是種很恐怖的生物。」 上一段婚姻,讓她罹患婆婆恐懼症。 「我媽人很好的,跟你的前任婆婆相差很多。就算我媽和你的前任婆婆一樣現實,但今非昔比,你現在已經是國際知名的設計師,我媽愛你都來不及,何況我們還有一個無敵可愛的女兒,老人家的問題,葳葳一個笑臉就可以解決。」 見她沖好臉,Jerry連忙巴結地把毛巾遞上。「好啦,我們這樣做,不過是要安長輩的心,反正你又不打算交男朋友,幫我們一把會怎樣?」 「萬一Bill媽叫我們再接再厲,生個兒子傳宗接代怎麼辦?」 「我會告訴我媽我出車禍傷到重點部位,生不出來了。」帶大Vivian很不容易,要讓他再搞一次半夜起床喂三次奶,他會想自殺。 Bill的解決方案讓Ashley大笑。「哪有人這樣的。」 「我贊成,如果Bill這樣說的話,Bill爸媽會更感激你,對一個無法在床上滿足老婆需求的男人,你還不離不棄,他們肯定會愛死你。」Jerry百分百同意。 Bill繼續遊說,「我們家的獨苗變成Vivian,我爸媽會拿她當掌上明珠疼,盡全力教育她,我爸是國中老師、我媽是國小老師,你完全不必擔心Vivian的中文程度。」 兩個男人一口一句,拚命說服Ashley。 無奈之餘,Ashley回答,「我不認為說謊可以解決問題,不過事情迫在眉睫,既然你們堅持,好吧,就這樣做,不過我有條件——不辦婚禮。」 「沒問題,就說我們在美國已經辦過婚禮了。」 現在無論她說什麼,他們都滿口應下。 像是擔心她反悔似的,Bill從口袋裡掏出戒指盒,Jerry拉著他跪下,兩個帥哥跪在她面前,把戒指捧得高高的,說:「Ashley,請嫁給我們吧。」 Ashley失笑,這就是齊人之福啊,有幾個女人像她這麼有福氣,能讓兩個帥哥求婚。 「准了!平身。」她拿起戒指套上自己的手指。 間隔六年,她再度成為「已婚婦女」。 出院後,閔鈞立刻投入工作。 他看起來與往常並無不同,他只是丟掉六年記憶,但丟失的東西並不造成他工作上的困擾,或許他天生就是個工作狂。 億新的營運權還在陸父手上,倒不是因為閔鈞沒有足夠的能力接管,而是陸父不甘寂寞,他需要舞台。 對於這點閔鈞沒有意見,他也不樂意把全部精力投注在百貨營運上。 這幾年下來,他和閔泱合作的網游公司已經成為台灣規模最大的遊戲公司,三年前更與內地合作擴大營運。 去年,他經營的網路購物平台讓他的身家更上一層樓,他不缺錢花,這時候就算母親收回一切,他也不會變成平民百姓。 這算有恃無恐嗎?當然是! 他聽閔泱說,去年父親、母親出面威脅他不許跟盧欣汸離婚時,他把信用卡、存款簿、印章、車子、房子鑰匙全數交出去,簽下離婚證書後瀟灑轉身。 閔泱是這樣說的——「哥,你不知道,自己的背影有多帥」。 帥嗎?那是因為他已經累積足夠的實力,支持自己帥氣。 不過…… 「帥」這個字眼,他已經很久沒有聽到過。 很久以前的那個小妻子,每次幫他做好新衣服,在他試穿時就會不斷用這個字眼稱讚他。 在那之前,他知道自己斯文、穩重、氣質優卻不認為自己長得帥,但是被小妻子不斷洗腦,他偶爾攬鏡自照也覺得自己滿帥的。 閔鈞追問。「我為什麼非要和盧欣汸離婚?」 他不記得自己為什麼會和盧欣汸結婚,但絕然離婚……他好奇,想知道是什麼原因? 陸閔泱回答,「她趁著哥出差時把你的舊西裝全丟了,換上一屋子的名牌。」 這些話聽在外人耳裡會覺得很奇怪,如果家境困難就算了,可在他們這種家庭,這種舉動應該是愛的表現,是增進夫妻感情的方法之一,怎麼會導致離婚? 但閔鈞理解,盧欣汸丟掉的肯定是語萱給他做的那幾十套。 出院後返家,當他發現衣櫃裡的襯衫西裝不再是自己熟悉的那些後,心裡頭悵然若失。 這讓閔鈞確定,即使語萱離開自己的身邊,卻從沒離開過他的心裡,只是他不懂,既然這麼喜歡,當年怎能讓她離開? 聽說,因為二次離婚,父親對他相當不諒解,可他早已不在乎父親是否諒解,他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 聽說,那次他離家出走將近三個月,最後還是母親透過閔泱求他回去,父母親比誰都清楚,閔泱是他的軟肋。 閔泱複述當時勸說自己的話—— 他說:「哥,你不要億新,我要,雖然伯母已經生不出小堂弟,但如果伯父對你死心跑到外面找小三播種,現在的小屁孩很壞的,他絕對不會給我機會染指億新。你回去接吧,等很久很久很久以後……有機會的話,分一半股份給我,好不好?」 閔泱說得可憐兮兮,閔鈞卻明白他想要的不是股份,而是讓他的哥有更多、更大的舞台展現實力。 閔鈞知道自己是出色的,父親身邊的人沒有一個可以做得比他更好,因此,現在是他被父母需要,而不是父母被自己需要。 這點讓他更清楚,實力證明一切,不願意被牽制就必須學會牽制別人。 那件事過後,父親對他的態度有了重大改變。 他不再是父親眼中的乖乖牌兒子,父親對待他的態度從晚輩變成平輩,從兒子變成朋友,他擁有更大的空間。 至於母親的行事依舊換湯不換藥,她又給他找到一個新對象。母親的邏輯很簡單,既然兒子不喜歡女強人,就換個公主吧! 她不在乎媳婦的個性習慣,只在乎媳婦是不是有足夠的背景份量,可不可以給家族事業帶來好處。 新對像叫做趙初蕾,有公主病,但是不討人厭。 兩家長輩既然有聯姻的意圖,兩家的晚輩理所當然經常聚在一起。 現在,閔鈞、陸閔泱和趙育磊、趙初蕾四人就坐在餐廳裡享用法國菜。 趙家是做營造起家,台灣有不少大建案出自趙家手筆,因為建築優質、風評好,許多政府機關的案子都由趙家發包。 早年太辛苦,趙育磊的父親身體很糟,公司很早就讓趙育磊接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