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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向晴 轟隆!轟隆!螺旋槳轉動,引擎發出巨響,飛機滑出跑道,緩緩攀升,最後穿透雲層,消失不見── 淚水終於忍不住流淌而下,少女蹲在地上,把哭花的臉龐埋在膝頭,雖然她還是趕來了,不過卻沒有露面,就連機場的大門也沒進去。 她實在沒勇氣面對離別的時刻,要她親眼目送喜歡的人離去,她一定會控制不住淚水,甚至會開口叫他不要走,不要移民美國…… 瘦削的肩膀不住顫動,她哽咽得更厲害,昨天與他話別的時候,她一直保持著笑容,強忍著滿腔離情,沒有流下半滴眼淚,而現在卻像潰堤般一發不可收拾。 不想增添彼此的依戀難捨,更不願破壞他們之間的美好回憶,她一直在故作堅強灑脫,理智瀟灑地主動提出分手,好讓他走得毫無顧慮、了無牽掛。 再見了!希望他在彼岸的生活愉快,不要忘記他們曾經共度的快樂時光,以及相戀的甜蜜幸福,只要他能記住她的笑靨、她的美好,成為他人生中重要的回憶與難忘的片段便已足夠。 一陣微風吹拂而過,為少女這段短暫美麗的初戀畫上句點! 第一章 美好的一天,由一杯香濃馥郁的咖啡開始,這是常伶俐的習慣,從她成為社會新鮮人開始便沒間斷過。 這天,她踏著輕盈的步履,如常地前往咖啡店外帶提神「聖品」,靜謐的店內客人並不多,氣氛有點冷清,這是因為時間尚早的關係。 為了避開擁擠的上班人潮,常伶俐習慣較早出門,今天本應一切如常,想不到一個小小的意外,促成了一段戀情的契機。 「總共九十五元。」收銀機前的服務生揚起專業的親切笑容,語調輕快有禮。 常伶俐伸手探了探提袋,本應放置皮包的地方竟然空空如也,她只好朝服務生歉然一笑。「不好意思,請等一下。」 放下手提公事包,她慌忙打開提袋仔細尋找,糟糕!莫非是早上更換提袋時,不慎把皮包遺留在家中了? 就在她努力不懈地搜尋時,站在後面等候的男人終於忍不住開口道:「我幫她付。」 「不用了,我……」常伶俐聞言,迅速抬頭婉拒,可是在看到男人的臉時,她的聲音戛然而止,就連手上的動作也停住,一瞬間,她整個人呆愣住,完完全全被眼前的男人「煞到」了! 「我趕時間,給我一杯Espresso外帶。」男人頭也沒回,逕自向服務生交代。 瞧客人沒再拒絕,服務生依言照辦。「是,先生,總共一百六十元。」 當常伶俐回過神的時候,男人早已拿著咖啡翩然離去,留下悵然若失的她。 ☆ ☆ ☆ ☆ ☆ ☆ ☆ ☆ ☆ ☆ ☆ ☆ ☆ ☆ 一整天下來,常伶俐都在心神恍惚中度過,早上偶遇的男子令她難以忘懷,不是平白受了人家恩惠之故,而是那一張似曾相識的俊臉與雷同的情境,令她有種熟悉又懷念的感覺,心湖止不住怦然悸動。 「你今天怎麼了?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多年同學兼同居好友程永怡,在神遊太虛的常伶俐跟前晃動五指。 出身中上家庭的常伶俐與程永怡老家都在台中,兩人一起在台北讀大學,畢業後便共同租了這間小公寓,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 魂魄歸位,抱著抱枕的常伶俐輕咬下唇。「我今天遇見一個男人,他長得很像孫建洋。」 「很相像嗎?」程永怡的好奇心全被勾起來了,長得很像她初戀情人的男人?一定很有看頭。 「嗯,相貌與感覺都很像。」常伶俐忘不了驚鴻一瞥的剎那,時間好像回到從前,孫建洋深烙在她心頭的那一刻。 「該不會就是本尊,而你認不出來吧?」瞧她一臉依戀陶醉的模樣,程永怡戲謔道。 常伶俐白她一眼,笑容甜美地揶揄。「我又不是某人,連自己家的閃光也會認不出來。」 那次可真是糗大,程永怡居然錯認閃光,從背後把人家抱個滿懷,嚇得陌生男人面色鐵青,旁邊的正派閃光則殺氣騰騰,兩人差點以分手收場。 「誰教那個男人與我家閃光穿著一模一樣的衣服,不能怪我認錯呀。」程永怡不以為然,很快回到正題上。「你是怎麼遇到那個男的?」 常伶俐把今早的巧遇向好友報告,回想起來,她當時的模樣一定很驢、很蠢,發光的兩眼直瞪著男人不放,恐怕只差口水沒流滿地了。 真是遜斃了,那男人一定以為她是個花癡,才會對她置之不理吧,她優美的淑女形象全沒了。 唉!誰教那時實在太震撼,一張酷似初戀情人的俊容突然蹦出來,而且情況又那麼相似,不能怪她手足無措呀。 猶記起第一次與孫建洋交談的情境,那是在高一剛開學不久的時候,那天她在餐飲部買午餐,卻因為身上的錢不夠而卡在付款處不知如何是好,適時替她解困的人正是同班同學孫建洋。 他低沉有力的一句「我幫她付」是那麼的溫柔體貼,俊臉上的淡然淺笑是那麼的耀眼閃亮,瞬間便擄獲了她的芳心,從此進駐她的心房。 「這麼說來,你對那個男人算是一見鍾情了。」這是女性的直覺。 常伶俐俏臉微熱,沒隱瞞自己的心思。「一見鍾情還不至於吧,我想不小心被電到比較貼切。」 「不管怎樣,會幫忙素不相識的人,這個男人的品格應該不錯,而且既然長得像孫建洋的話,外貌應當也不錯,你可不要錯過這個大好良機。」程永怡津津樂道地分析。 「什麼意思?」 「你不認為這是天賜良緣嗎?這一定是命中注定的邂逅,說不定他就是你的真命天子。」程永怡發揮她的聯想力。 會嗎?常伶俐想起男人冷漠的面容,心頭異常熾熱,孫建洋似乎也是這種外冷內熱型的男生呢。「只不過是一次偶然巧遇,恐怕連再見面的機會也沒有。」 「那個時候會出現在咖啡店,表示他一定是在附近上班,所以再碰上他的機率雖不能說百分之百,但一定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 「可是為什麼我以前從沒遇見過他?」 「說不定他才剛來這邊上班。」程永怡相當樂觀。「如果再遇見他的話,你一定要把握機會,趁機認識他。」 「真是的!你竟然要我去倒追男人?」常伶俐害羞地低喊。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難得遇上對盤的男人,即使要你主動去結識又何妨,再說,如果那個男人條件超優,絕對值得你去倒追喔。」程永怡用力鼓吹。 常伶俐不是沒有心動。「這樣會不會太急進?好像太沒女性矜持了。」 「我又沒叫你立刻倒貼男人,只不過是先認識一下,當個朋友,有沒有發展空間還要留待日後觀察。」 「真的遇上再說吧。」常伶俐不敢抱太大希望。 「你還是忘不了孫建洋嗎?」程永怡突然冒出一句,反正都說開了,何不趁機好好勸說。 常伶俐心虛地別過臉。「初戀總是教人難忘嘛。」 「我真不知道該說你是個浪漫的女人,還是個現實過頭的女人。」程永怡忍不住要念一念這個由國中起就是死黨的好友。「你暗戀了人家足足二年,終於如願以償等到他主動告白,以為你們兩情相悅可以幸福快樂下去,殊不知戀情維持不到一年,孫建洋便要舉家移民美國,而你則毫不猶豫地提出分手,我真不明白你為何不願意跟他一起前往美國?」 「你明知我不會走的,我放不下家人,而且我喜歡這裡的生活,壓根兒不想要留學。」俗話說人離鄉賤嘛! 「即使為了喜歡的男人也不行嗎,犧牲掉這段戀情你真的從沒後悔過?」程永怡真不瞭解她。 「討厭啦,那已是七年前的事情,反正一切都已經過去,別再討論下去了。」常伶俐把臉埋在抱枕中,不願再去想令人懊惱的事情。 「好,過去式甭再提,我們就來談現在式。」程永怡一把揪她出來,不讓她當鴕鳥。「這麼多年來你身邊也不乏追求者,可是你卻從沒正眼看過他們,全被列為『好朋友』戶籍,我還以為不會再有男人能令你動心,你就這樣不再談戀愛,自此死守那段初戀。」 「你別說得那麼誇張,我可沒那麼吃香,他們真的只是普通朋友。」常伶俐忙不迭辯解。「再說,我承認自己對孫建洋還是念念不忘,但我可沒打算為他放棄追求自己的幸福,只是一直遇不到有感覺的男人,我也沒辦法。」 「好,你這樣說我總算可以放心了,難得大小姐你再次被男人電到,如果你真正放開了,就積極去爭取幸福,展開新戀情吧。」這個死心眼的女人,令她再次動心的男人,還不是因為長得像她的初戀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