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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唐浣紗 羽音仔細思索了一下。「大概是很小的時候吧,好像自我有記憶以來,我就會說出一些讓大人驚訝的話。像是有人打電話來時,我可以在老爸接電話之前就告訴他——是三舅媽打來的;有客人來訪時,我也會在老爸開門之前,就清楚地『看到』對方的長相;或者是搭飛機到一個新國家,都還沒下飛機,眼前就會清楚地出現未來要住的房子,連裡面的壁紙花紋或是鄰居的長相,都會『看得』清清楚楚的。另外,我還在日本念小學時,就知道自己未來要轉學到新加坡還有台灣唸書了。」 「好奇特的能力喔!」桔湘聽得津津有味。「雖然你的特異功能也帶給你很多煩惱,像是看到暗戀的男生在家挖鼻孔的畫面,不過啊,聽起來還是很有趣呢!羽音,你仔細感受一下嘛,看看能不能『看到』大姐頭出席同學會的畫面?裡面有沒有比她更美的超級大美女?還有,大姐頭一直念念不忘的雷尚嶙會不會對她驚為天人,就此展開熱烈的追求?」 羽音用力閉上眼睛,想集中精神,但沒幾分鐘就放棄,沮喪地搖頭。「不行,我根本無法控制這份能力。從小到大,這種預知能力老是突然出現,完全無法控制,反倒是我刻意要猜測的事,卻從來都沒有出現過任何答案。唉呀,越想頭越痛。」 黎瑋瑋繼續吃著拿破侖蛋糕。「那就不要想啦!安啦安啦,大姐頭不但長得漂亮,個性又好,超好相處的,如果雷尚嶙有眼光,一定會對她發動猛烈攻勢的啦!」 「說得也是。」桔湘和羽音都表示贊同。「對,我們要對大姐頭有信心,她一定可以順利把雷尚嶙拐回家的!哈哈哈∼∼」 三人和樂融融,笑聲不絕。 她們之所以會聚在一起,是因為她們都是念同一所女校畢業的。 當初她們三個小女生初相識時,全是國一的新生。那時學校規定要住校,宿舍是四個人一間的,由一位學姐來當室長,帶領並照顧小學妹們,而當時已經上了高中的駱佩綺,正是她們那一間寢室的室長。 四個女生雖然個性迥異,不過,倒是相處得非常愉快。她們把佩綺當成最信賴的大姐姐,四個人常常在熄燈後,偷偷翻牆溜出去吃宵夜,也常常擠在棉被裡,徹夜交換屬於女生的私密心事。 後來,佩綺先畢業離開那間女校,去別的地方念大學。經過幾年後,她們三個人也從女校畢業,分別考上不一樣的大學。但她們四個人一直都保持著密切的聯繫,一個月也至少見面兩次,分享彼此的生活點滴,一起笑鬧、一起哭。等到她們三人都大學畢業,也分別在台北市找到工作後,就跟佩綺一起合租房子,重溫當年住宿的感覺。 因為除了佩綺是二十九歲之外,其它三人都是二十四歲,所以她們都叫她「大姐頭」。 聽到外頭不斷傳來的笑聲,泡在浴缸裡的駱佩綺卻愁眉苦臉的。唉,好緊張喔,這場同學會,她到底該不該參加啊? 掬起水中的泡泡,她喃喃低語道:「雷尚嶙……其實我一點都不想看到他,他最好不要出席!那個混蛋只會欺負我,而且從小就一直欺負我,這輩子,我根本就不想再見到他!」 ……唉,駱佩綺,你究竟在騙誰啊? 倘若她真的不想見到雷尚嶙,又怎麼會在接到同學會的通知函之後,就變得患得患失,腦子裡每天都在反覆盤旋著同樣的問題——要不要參加?他也會去嗎?他應該有固定的女朋友了吧?……不,搞不好他已經結婚了。 腦中不斷浮現小時候的畫面,小學六年,從小一到小六,她都跟雷尚嶙同班,她從好小時就開始暗戀他了,可是,那個討厭鬼居然欺負她,害她流了好多眼淚! 大概是從小學四年級開始吧,佩綺在課業上一直都在跟雷尚嶙競爭,她跟他老是在搶第一名的寶座,兩個人都是學校的風雲人物,連什麼演講比賽、作文比賽、朗讀比賽,她都是他最強大的競爭對手。雙方從課業競爭到全校的大型比賽,鬥個你死我活的。 表面上,雷尚嶙是她的競爭對手、是天敵,同學們都以為他們兩個水火不容,一山難容二虎,可是,只有佩綺自己明白,她其實好享受這份兩個人競爭的感覺,而且她越來越喜歡偷看雷尚嶙,喜歡看他在辯論比賽時,從容不迫地侃侃而談,喜歡看他無時無刻都散發出耀眼的光芒。 他不但功課好,球場上的表現更是讓全校的女生尖叫。他是辯論社社長,也身兼足球隊的隊長,反正,任何能出鋒頭的地方,都可以看到雷尚嶙。他就像一個優雅且風度翩翩的小王子,全校的女生都喜歡他,甚至還有一些女生大膽地組成「雷尚嶙後援會」,在他參加各種比賽時,熱烈地在場邊幫他加油。 在同一個班級,雷尚嶙總是擔任班長,而她則當副班長。她一直以為雷尚嶙對她的印象也不錯,所以在小學六年級時,她鼓起最大的勇氣,偷偷寫了一封情書給他,不料厄運就自此展開了! 她沒有在情書上署名,也沒有留不住址,僅是簽下自己當時好喜歡的一個英文名字——Selina。其實在寫那封信時,她的心跳得好快,覺得自己好幸福。她只想讓雷尚嶙知道,有一個人好喜歡、好喜歡他罷了,並不渴望能收到回信。 只不過,佩綺做夢也想不到,他居然那麼殘忍地踐踏她的真心! 隔天,她的情書就被貼在教室內的公佈欄上,全班都看到了那封信!更糟糕的是,班上那票死忠愛慕他的女生們,居然還不死心地一一比對全班的筆跡,最後一口咬定情書是駱佩綺寫的! 佩綺只恨當時年紀小,因此遭逢這種難堪時不知該如何處理。當她進入教室,看到自己寫的情書被大剌剌地貼在公佈欄上時,整個人就傻了,只能呆若木雞地瞪著那封情書,臉上忽青忽白,無法做出任何反應,也忘了該火速把情書給撕下來。 事實上,當時教室裡已經擠滿很多人,連隔壁班的都聽到風聲,跑過來看熱鬧,倘若她當場撕下情書,只是在第一時間承認那封信是她寫的罷了,那更糟。 可是,她的反應也不該那麼呆啊,竟然只會傻傻地、全身發抖地瞪著情書,連一句話都說不出來。果然,種種異樣讓旁人啟了疑竇,再加上一核對全班筆跡,整件事情就水落石出了。 她的字是全班最漂亮的,因此常常參加書法比賽,當時,公佈欄上還貼著她參加書法比賽時,奪得第一名的作品。兩樣字跡同時貼在一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出於同一人之手。 雖然她極力否認,但每個人都認定那封情書是她寫的了。女生尖酸刻薄地笑話她,聯合撻伐她,氣她膽敢試圖搶走他們心目中的白馬王子;而雷尚嶙……那個該死的傢伙,他從頭到尾都沒有說一句話!最後一個進教室的他,僅是淡淡地看了情書一眼後,就把它撕下來,直接丟進垃圾桶裡! 當時,他那淡漠的表情,還有把情書丟入垃圾桶的動作,都深深地刺傷了她的心。她只恨自己瞎了眼,居然會喜歡上這種無情無義的爛人,她更渴望時光能倒流,倘若時光可以倒回,她絕對不會再做那麼蠢的事,不會寫情書塞入他的書包,招來如此大的羞辱! 雖然她一直否認,不過,這件事情還是鬧得沸沸揚揚,全校都知道了。此後,喜歡雷尚嶙的全校女生都聯合起來排擠她,不僅對她冷嘲熱諷,甚至還毫不避諱地當面挑釁她。 還有女生謠傳說,雷尚嶙看到情書的第一時間就吐了,事後他還告訴別人「駱佩綺那個醜八怪真不要臉,也不先照照鏡子,居然敢寫情書倒追我?笑死人了!」之類的話。 當時她真的快瘋了!雖然她假裝鎮定,若無其事地繼續上學當副班長,也參加很多校內校外的語文競賽,並堅決否認那封情書跟自己有關,表面上看起來沒事的樣子,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每天都不想去上學,只想躲在家裡痛哭,懊悔自己為何那麼愚蠢!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發生那件事後,只剩沒幾個月就要小學畢業了。 畢業那一天,佩綺覺得自己總算脫離了苦海,她再也不用見到那票瘋狂的女生,更不用再看到雷尚嶙那個爛人了! 念國中時,她故意跟爸媽要求,讓她進入一間離家很遠、規定所有學生都要住宿的教會女校。在那間女校裡,由於沒有人認識她,因此她總算可以進入一個全新的環境,終於可以完全擺脫昔日的陰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