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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金萱 那年,她們才十六歲,就跟每個女孩一樣,擁有如夢般的少女情懷,但不同的是,她們格格不入的外表卻讓她們夢碎,甚至連作夢的機會都沒有。 十六歲時的她們因同樣不受歡迎而物以類聚的成為好朋友,因為她們胖的胖,長得像竹竿的像竹竿,還有一個滿臉痘痘的豆花女,和一個近視上千度、不修邊幅的睜眼書獃子。 舉例說明好了。 岳姍不是一個智商很高的聰明人,背個課文,別人可能花個十幾分鐘就可以背起來,她卻要花上一整個晚上,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背得起來,所以她一直把「勤能補拙」這句話奉為圭臬,謹記在心,並且身體力行。 可是也不知道為什麼,她只是盡一個學生的本份努力用功讀好書而已,卻莫名其妙的因此遭同學們排擠,說她好假、說她裝乖、說她表裡不一的惹人厭,讓她好傷心。 幸好除了她之外,班上還有另外三個人也莫名其妙被排擠。 這不是幸災樂禍,而是好家在的意思,因為這麼一來她就有了同伴,不會可憐到一個人孤零零,連一個朋友都沒有。 因為同病相憐的關係,岳姍、柴霓、段勤心和白婕玉四個人成了莫逆之交。 她們為自個兒的小團體取名為四君子,怎知別人卻笑稱她們為四怪人,還在背後替她們取了一個比一個更難聽的綽號。 他們叫她書獃子,叫柴霓豆花女,叫勤心瘦竹竿,叫婕玉的綽號尤其傷人,他們叫她女非常,諧音便是女肥熊。 十六歲時的她們,人生是黑白而晦暗的。 但是俗話說的好,女大十八變。 現今二十六歲的她們已不再是「異類」,也與「古怪」之類的詞扯不上任何關係。 她們正要開始享受人生,也正要鼓起勇氣嘗試或再度嘗試真正的戀愛滋味。 我的另一半會是個怎樣的人?他會在多遠的未來等我呢? 她們期待,卻又有點怕受傷害呀! 第1章(1) 岳姍很喜歡看書,因為書可以教會她許多人生大道理,不會取笑她笨,更不會說一套做一套的讓她無所適從。 從小到大她都知道自己不是很聰明,因此做什麼事都更加認真努力,可是也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她的人際關係始終很差,不管她怎麼做都改善不了。 小時候為了被大家排擠的事,她一直覺得很受傷。 長大之後她對這些事習以為常,也因為逐漸看淡這一切,和學會了順其自然的關係,她超然自若到一個令人佩服的境界,反倒莫名其妙的使人際關係變得好一些。 她長得清清秀秀、白白淨淨,不是那種會讓人眼睛一亮的美女,卻很耐看。 長髮披肩,脂粉未施的清純模樣,常會讓人誤以為她是剛從學校畢業的社會新鮮人,殊不知她都已經畢業四年了! 她在一間頗為知名的科技公司擔任業務助理,當初知道她考上了這間公司,好友們都說她是蒙到的,她自己也這麼覺得。所以對於公司和這份工作,她總是盡心盡力,把吃苦當吃補,然後不知不覺間,竟也安然無事的在同一間公司裡待了四年。 四年,真是好不容易呀! 她還以為以自己的駑鈍,可能連試用期都撐不過,就會被人解雇,沒想到她竟然做了四年,真的很值得慶祝不是嗎? 所以,為了慶祝她的「卓越」與下週二的生日,姊妹們相約在KTV歡慶,從晚上七點,直鬧到半夜一點才結束。 騎車的婕玉負責送有些醉意但尚未醉倒的勤心回家,而她則負責送已經完全醉到不省人事,剛好家又與她住同一方向的柴霓。 她打電話到與公司合作多年的車行叫車,出租車在十分鐘後便到了KTV的大門外,司機正好是她認識的陳伯。 「陳伯,這麼晚了,還沒下班呀?」她招呼道。 「打算載完這趟就要下班了。倒是妳,加班到這麼晚呀?」陳伯笑著問她。 「呃,不是啦,是有朋友生日。」岳姍有點小尷尬,所以不敢說壽星其實就是她。「對了,陳伯,我可不可以請你幫個忙,我的朋友喝醉了,在大廳的沙發上睡著了,我一個人扶不太動她,所以可不可以煩麻你幫我?」 「男朋友?」 「女性朋友。」她失笑搖頭。 陳伯點點頭,阿莎力熄火下車,走進KTV大廳裡幫忙抬人。 「柴霓、柴霓。」 岳姍試著想將柴霓叫醒,不過看她毫無反應就知道自己是白費力氣,只好和陳伯兩個人一左一右的架起她,將她從沙發上抬起來,一路抬到大廳門外,打開後車門,頓時兩個人雙雙呆住—— 只見一個男人雙眼緊閉坐在出租車後座裡。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意外,兩個人都被驚得呆若木雞。 「這位先生,你怎麼會坐在我的車子裡?」陳伯率先回神,出聲問道。 車裡的男人毫無反應。 「先生?先生!」陳伯稍微提高了點音量。 對方仍舊一動也不動。 岳姍聞到一陣酒味,不是來自身旁的紫霓,而是來自車裡的那個男人。 「陳伯,他好像也喝醉了。」她蹙眉,然後問:「現在怎麼辦?」 陳伯皺緊眉頭。「從另一個門上車,我們先把妳朋友扶到車裡。」 岳姍點頭,兩個人合力抬著柴霓繞過車尾,從車子的另一邊,將柴霓扶坐進後車座裡,關上車門。 「現在呢?」她看向被佔據的另一側後座。 「幫我把那個男人從車子裡抬出來。」陳伯說,再度繞過車尾,朝那不請自來的男人走去。 岳姍愕然的眨了眨眼,趕緊追上去。 「等一下,陳伯。你說要把他抬出來,要抬去哪裡?他已經醉到不省人事了,我們又不能隨便把他丟在路邊。」她搖頭道。 「那該怎麼辦?」陳伯反問她。 岳姍眉頭緊蹙的猶豫了下。「我們先送我朋友回家,說不定待會他就會自動醒過來,到時候你再問他家住哪裡,再送他回家就行了。」 「如果他一直睡,叫不醒呢?」 「你可以把他送到警察局或最近的飯店,我會給你車錢。」 「好吧。」陳伯又猶豫了一下才點頭同意。 岳姍頓時鬆了一口氣。 她就是做不出把一個不省人事的人丟在街上這種事,如果陳伯堅持己見的話,說實在的,她也沒辦法阻止他,但是絕對會為此良心不安一輩子。 幸好陳伯願意採納她的建議,真是太好了。 上車後,她告訴陳伯柴霓的住址,第一站先送好友回家。到達柴霓家樓下,當然還是得勞煩陳伯幫忙她抬人。 為此,她已經決定要付給陳伯雙倍甚至三倍的車資。 第二站,她請陳伯送她回家,途中,她搖了搖身邊的男人,企圖叫醒他,不過他除了呻吟兩聲外,根本連一點醒來的跡象都沒有。 「先生,你再不醒來,待會兒可能會被陳伯送到警察局喔。」她威脅兼恐嚇的對他說,希望能將他嚇醒,不過卻逗笑了前方開車的陳伯。 「岳小姐,妳別把我說得像個壞心的人一樣。」他半開玩笑的說。 「對不起,我沒有那個意思啦,陳伯。」她急忙道歉,很怕陳伯誤會她。 「開玩笑的啦。」陳伯哈哈笑道。「不過他還是叫不醒厚?看樣子我真得把他送到警察局去了。」 「不能把他送到飯店嗎?」岳姍瞬間皺起眉頭,遲疑的問。 「問題是不知道他身上有沒有錢,還有飯店不見得會收一個來歷不明又醉得一塌糊塗的客人呀。」陳伯歎道。 「那怎麼辦?」岳姍著急的問。 「看樣子真的就只有送警察局和丟路邊兩種選擇了。」陳伯似假還真的表示。 岳姍皺緊眉頭,突然有點後悔之前沒聽陳伯的話,不然把他留在KTV那裡,也許KTV的服務人員會讓他在大廳的沙發睡上一晚,而待在那裡,絕對好過待在警察局或路邊一整晚。 「岳小姐,妳家到了。」 在她懊惱後悔的時候,車子竟已抵達她家樓下。她打開皮包,從裡頭抽出一千塊,卻在遞出去前,於心不忍的又看了下身旁男人。 「陳伯——」她猶豫的開口,想請求陳伯想個辦法,可不可以別將他送到警察局或丟路邊,怎知才剛開口,便被突然響起的手機鈴聲打斷。 是陳伯的手機。 「抱歉,我接個電話。」陳伯對她說,然後接起電話。「喂,伯華呀,我在上班呀。什麼?你媽昏倒了什麼時候發生的事?好,我知道了,我現在立刻回去。」 一串驚慌著急的話語後,結束通話,陳伯神色慌亂的轉頭對她說:「對不起,岳小姐,我老婆出事了,我現在必須立刻趕回家——」 「我知道,我都聽到了。」岳姍打斷他的話,同時把手上的錢遞給他。「這是車資,不用找了。今天晚上真的非常謝謝你。」說完,她立即開門準備下車,不想耽誤他趕回家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