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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頁 簡薰 金英朗點點頭,原來是她。 在他離開大醫院前兩個月,鄭修妤才剛從國外進修回來,雖然認識,但實際上根本不熟。 他們一個是醫生,一個是管理部門新主任,幾乎是沒交集的,他只知道有這個人,董事會贊助出國進修的管理人才,因為工作的關係在員工餐廳見過幾次面,其餘的一無所知。 「你爸爸怎麼挖來挖去都是醫院的人,不清楚的搞不好以為寶貝聯合診所是分院。」 「這次你可誤會我爸了,雖然鄭修妤工作能力很強,但怎麼說也是在董事會贊助下到國外唸書的,前後花了不少銀子,老頭臉皮再厚,也不好意思挖這個牆角,他當時找的是林宜浩。」 「那怎麼會變成鄭修妤?」 「她不知道哪聽來汪太太要坐移民監的事,毛遂自薦,說當時董事會是無條件贊助,沒有簽約,她隨時可以離職。」田聞齊笑笑,「她都這樣講了,老頭當然不會客氣,希望借由她的管理能力,讓我家診所發揚光大。」 過了幾天,趁著都有空,金英朗跟雅樂決定到百貨公司給雙方的父母買禮物。 叮叮噹,叮叮噹,鈴兒響叮噹——雅樂超喜歡聖誕節這種歡樂氣氛,街道兩旁的店面跟行道樹都很應景地做了妝點,聖誕樹,小麋鹿,黃色燈泡一圈又一圈,好像整個城市都裝上星光般的,每個地方都亮晶晶。 百貨公司中,雅樂跟金英朗十指交握,趁著聖誕節特賣正在採買。 他們已經討論好了,元旦連假時,他跟她回老家,春節時他們則回南加州,互相拜訪對方的父母。 「你爸媽喜歡什麼?」 「不太清楚。」 「怎麼會不清楚?」雅樂伸手在他肩膀上戳了戳,「你不是在家裡住到高中畢業,想一想,一定會有你爸媽喜歡的東西。」 金英朗仔細想了想。很誠實地說。「真的不清楚。」 「你們男生真的很粗心哎。」 「沒關係,給爸爸買領帶,媽媽買項鏈就好了。」這兩樣東西就算不愛,至少也用得上。 買完金家爸媽的禮物,接著買夏家爸媽的那一份。 爸爸的大衣,媽媽的棉祆。 任務完成,接下來是雅樂的歡樂時光——沒錯,她也要買。 她今年冬天還沒買過衣服,好不容易打折,又有人幫忙提,當然得好好逛一下,犒賞犒賞自己。 用力試穿,刺激經濟。 「這件怎麼樣?」 「可愛。」 好,買了。 「這件呢?」 金英朗看著那幾乎只能包住屁股的白色毛料裙,立刻搖頭反對,「不行,裙子太短了。」 好吧,為了尊重她的丈夫,她換了另外一件。 金英朗看了一下,還是很有意見,「這件只比剛剛那件長五公分吧。」 「哪有,明明就到大腿一半。」 「不行不行,至少也得到膝蓋上緣。」 雅樂睜大眼睛,他是活在二十年前嗎? 居然要求她裙子要到膝蓋上緣?現在有誰穿那麼長的裙子啊。 所以她才說他們需要磨合啊。 她向來對自己的身材有信心,穿衣喜歡小露一番,尤其夏天,露背、露腰、露大腿,他如果對冬天的毛料短裙都這麼有意見,那等到夏天時他不就每天都會很生氣。 「我記得你說過最愛看選美的泳裝項目,如果那三塊小布料你都沒意見的話,為什麼要反對我的裙子?」 「她們又不是我老婆。」理所當然的語氣,「把你手上這件包不住屁股的裙子放回去。」 雅樂看著他,野蠻人…… 不講理……可是,她無法控制地內心一陣小甜蜜。 怎麼辦,她真的是被虐狂嗎?為什麼當他完全不尊重她的人權時,她內心的感覺居然是:他真愛我。 「你喜歡穿短裙?」 點頭。 「越短越好?」 點頭如搗蒜。 「那你買吧。」金英朗說,「不過只能在家穿。」 「那我幹嗎買。」誰會花一千多塊買件只能在家穿的裙子啦。 「那有什麼關係,我喜歡看啊。」 雅樂看著他的臉,腦海中不斷重複播放他剛剛說的最後一句——我喜歡看啊,我喜歡看啊,我喜歡看啊——完了,自己一定是被虐狂沒錯,因為她從剛剛的小甜蜜升級為好甜蜜。 怎麼回事?她明明不是這樣的…… 「那你想看我穿什麼顏色?」 他看著架子上展示的紅色,以及雅樂手上的白色,很誠實地說,「其實我最喜歡你什麼都不穿。」 雅樂噗地一笑,「你真沒情調哎。」 第4章(2) 兩人正在嘻嘻哈哈時,金英朗的手機響起。 雅樂探過頭,不認識的女生名字。 「咖啡店小妹。」 「為什麼她會有你的電話?」 「她之前有跟我要。」 「那你就給了?」有沒有一點節操啊,要電話就給。 兩人在討論的時候,電話停了,三秒後,再度響起,雅樂來不及阻止,金英朗已經接起電話。「喂。」 「金醫師,你現在有沒有時間?」可憐兮兮的語氣。 「有一點,什麼事嗎?」 意識到不是兩三分鐘內可以結束的電話,雅樂不滿地把耳朵貼過去,女生的聲音透過話筒清楚傳來。 大抵是看了恐怖片「毒鑰」非常害怕,想找人聊聊天……雅樂用嘴形跟他說,「掛掉。」 他也用嘴形說,「等一下。」 無視雅樂的殺人視線,王子開始安慰起電話那頭的小女生,電影都假的,那是騙人的,是道具火光,是電視特效……三十分鐘後,等他安撫完小女生回過頭,雅樂已經走了。 留下滿地的購物袋。帶走了車鑰匙跟他的皮夾,只留給他社區感應卡跟大門鑰匙一支。 好不容易回到家時,雅樂睡了。 她平常會故意橫在床中間,等著他上床抱抱她,今天卻睡在靠外側的地方,臉孔朝著牆壁,還把所有的棉被捲在身上,很明顯的。她生氣了。 金英朗伸手摸了摸她的臉頰,不得不承認,其實她說得對——他們對彼此的瞭解還不夠。 如果他對她坦白,不知道她能不能多體諒一點。 他已經很久沒有想起以前了,但今天逼他不得不去面對,他想起很多事情,從小到大,無止盡的期望與孤單。 很多人都以為美國出生的他只是回國尋根,但其實不是的,正確的說法,他是逃回來。 金家早年就已經移居美國,三個孩子都在市立醫院出生,他是家中第二個孩子。 上面的哥哥從小出類拔萃。一路跳級,不到二十歲就大學畢業,念的是法律,但卻會彈琴,唱歌,繪畫才能也備受肯定,考取律師執照後開始執業,不到三年,原本小小的律師辦公室就搬到舊金山最豪華的辦公大樓,手下的律師以及助手超過百人。 而在這樣忙碌的創業過程中,他開過一次畫展,還申請了兩個專利,上過幾次電視,無疑的,是金家的榮耀,要說是郡上榮耀也不為過。 他的妹妹,幼時因為意外而傷了腿,從此拄著枴杖走路,身體孱弱,父母對她憐惜萬分,什麼都想替她做到最好,恨不得將星星摘下來給這個小女兒。 比起會發光的哥哥,他顯得黯淡無比。 比起需要人照顧的妹妹,他又顯得完全無須擔心。 他就在這樣的環境中靜悄悄地長大,他在家中成了一個奇特的存在。 金家父母對於大兒子的事跡倒背如流,對小女兒的一切瞭如指掌,但卻不知道次子穿幾號鞋,也不太清楚他跟什麼人交朋友,生日沒有派對,當然也沒所謂的畢業驚喜。 有次他去同學家玩遊戲,後來兩個大男生在沙發上睡著,醒來時已是隔天早上,金家父母居然完全沒發現那個晚上,他們家的二兒子沒有在房間裡,還以為他六點多進家門是因為早上去晨跑。 他們並非故意偏心,只是出色的長子與體弱的ど女佔據他們太多注意力,何況這個次子又很乖巧,什麼都不用擔心,也從不會惹是生非,讓他們很放心。而放心過度就成了忽略。 金英朗在家中,幾乎就是個沒聲音的人。 走出家門。情況也好不到哪去。 哥哥太優秀了,老師跟長輩幾乎都是叫他「英生的弟弟」,很少人會叫他「英朗」,什麼叫暗淡,這就是了,雖然不太願意,但也無可奈何,金英朗就這樣度過了他的童年以及青少年。 大概是念十一年級時,有一次,姑姑在知道他的小提琴碰傷後,將表姐多年不用的名琴給了他,說與其放在家裡供著,不如給他用。 那是一把音色極佳的小提琴,附帶的琴弓輕巧柔韌,在弦上滑動起來時非常順手,試完琴他就非常喜歡,但他卻只拉了一次,因為爸媽說,英生要參加比賽,好一點的琴更能展現指法的技術,先借給哥哥比完整個比賽,但後來比賽結束,那把琴還是沒有回到他手上。 爸爸說再帶他去買一把,不過卻一直沒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