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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頁 金萱 「不會的!」藍斯再也忍不住的大聲回應,扶她坐下,自己也同時坐了下來,然後將她轉過來面向著他。 「我從沒有一天把你當姊姊看待過,連夕葳!我……」他猶豫了下,豁出去的大聲說:「我喜歡你!」 說完,他屏住呼吸等待她的反應,怎知她卻對他咧嘴傻笑,然後伸手摸著他的臉說:「這個夢真好。」 聞言,他為之氣結。 「這不是夢,我是真的喜歡你,就像你喜歡我一樣!」他大聲叫囂,看看能不能將她吼醒,接受他的告白。 她卻突然傾身親吻他,把他嚇得目瞪口呆。 「我真的好喜歡你,卻不能跟你說,不能讓你知道,只有在夢中,我才能這樣摸你,這樣吻你。」說著,她又湊近吻他。 藍斯年輕氣盛,哪裡抵擋得住她柔軟馨香的誘惑?壓抑許久的洶湧情愫,有如排山倒海般的向他襲來,讓他忍不住將她抱住,翻身將她壓倒在身下,然後灼烈而狂猛的吻著她。 他的唇像火,燙得她忍不住輕吟出聲,所經之處皆燃起了一道道烈焰的痕跡,讓她渾身像要著火般的發熱。 兩人的衣服迅速的被剝除,她沒有經驗,但醉意讓她忘卻了羞赧與矜持,順從自己的心,伸手將他抱得好緊。 她的熱情讓他再也遏制不住自己的慾望,迫切的想擁有她。 她的呻吟徹底瓦解了他所有的自制力,他渴望地攫住她,直到完全釋放。 因為耗盡精力,她不一會兒就隨著趨緩的呼吸入睡,但藍斯卻因為心情太過激動而久久無法人眠。 看著懷抱中的她,他溫柔的輕撫過她的眼、耳、鼻、口,感覺她的體溫熨燙著自己,她的馨香充滿他的鼻腔和心肺。 感覺好像是一場夢。 但這並不是夢,他很清楚。因為如果這是夢,他不會這樣患得患失,才剛擁有她就害怕失去她。 她說她喜歡他,她竟然會喜歡他,喜歡他這個不學無術、打架鬧事、爹不疼娘不愛,連自己都厭惡自己的私生子,多不可思議啊! 她到底喜歡他哪裡,他身上有什麼優點值得她喜歡的嗎? 他無法不去想這個問題。 過去他一直覺得自己一無是處,所以才會沒人關心他,沒有人愛他。遇上她之後,她讓他明白了有問題的不是他,而是那些厭情殘缺不全,極度缺乏親情的人。 是她豐富了他的人生,趕走了他的寂寞,溫暖了他的靈魂,還為他開創他從未想過的未來,讓他戚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 她不會知道自己對他而言有多麼的重要,無可取代。 沒有她,就不會有現在的柳藍斯,更不會有未來即將在演藝圈裡發光發熱的藍斯。 他現在所做的努力,和以後所做的一切努力全都是為了她,只為她一人。 他要成為一個配得上她的好男人,成為任何男人都望塵莫及,連覬覦都不敢,更別提是膽敢與他爭奪他所相中、喜歡、愛上的女人,他的女人——連夕葳。 「我愛你。」他親吻著她熟睡的容顏,深情的對她低訴。「我會傾盡一切努力成為一個配得上你的男人,讓你可以以我為榮,可以驕傲的告訴別人我是你的男人,我會努力賺錢,然後買一間屬於我們的房子,讓你成為房子的女主人,讓你過好的生活。 「等我十年……」他輕搖了下頭,輕柔卻堅定的改口說:「不,十年太久了,五年就好。」 他相信自己的實力。如果實力不夠,他會用努力補足。 「我會在五年內成功給你看,然後風風光光的將你娶進門,做我的老婆,這是我對你的承諾,也是對自己的承諾。我柳藍斯在此對天地發誓,我說到做到!」 第六章 不需五年的時間,藍斯只花了三年便達到當初他所訂下的目標,成為家喻戶曉的新一代天王。 他的唱片一經推出,輕輕鬆鬆就能突破百萬銷售佳績。 他第一次接下偶像劇的演出,雖不是第一男主角,卻比男主角還受歡迎。 他在劇中精湛的演技,不僅令人印象深刻、佳評如潮,還為他的演藝之路開創出另一條更寬廣的光明大道。 他的成功不是偶然,與他共事過的人都知道他有多拚命,每分每秒都像不要命般的鞭策著自己,似乎不用休息。 大家都把他魔鬼般的自我鍛煉當成這是他的個性使然,沒人知道他之所以不讓自己休息,馬不停蹄的在演藝界發光發熱,全是因為伯自己會想起她。 連夕葳。 他心中永遠的痛。 為什麼他會失去她?他始終想不明白。 三年前不明白,三年後不明白,事情經過了十年之後,他還是不明白。 那年,他們有了一夜情的隔天,她的反應一開始的確是驚嚇的,但是在他強硬霸道的將她困在懷裡,逼她正視對他的感情,同時向她告白後,她雖不可置信,卻也羞羞赧赧、嬌嬌柔柔的在他懷裡點頭,同意做他的女朋友。 然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她卻突然說要和他分手! 當時正忙著新唱片錄製的他,沒時間和她詳談,找出她莫名想和他分手的真正原因,他想等工作告一段落,同時她也夠冷靜之後,兩人再坐下來談會比較好。 所以,他告訴她我們改天再談,你先冷靜幾天再說,便離家工作。 沒想到那是他今生所做過最愚蠢的決定。 因為三天後,待他回家,迎接他的卻是一室的冷靜與空蕩。 她走了,離開了,沒有留下隻字片語——不,有,她留了一張紙條給他,上面只寫著——祝你早日成功,美夢成真。 這算什麼? 他之所以想要成功,是為了她;他的美夢就是有她相伴,陪他一起享受他的成功。結果,她卻莫名其妙的離他而去,這到底算什麼? 他憤怒、咆哮、抓狂的摔爛屋裡所有的東西,卻還是發洩不完被她拋棄所受的傷害和怒氣。 失去她之後的第一年,他在找她、怨恨她、詛咒她中度過。 第二、第三年,他在逼自己遺忘她,不要再想她與拚命工作中度過。 第四年他開始想她,不再有怨恨,只有思念與期待,期望她在見到他的成功後會主動與他聯絡,至少給他一封恭喜的信函或電話。 他好想知道她過得好不好,好想知道她是否還記得他,對他是否還有一點點的愛意?如果有,他希望她能回到他身邊。 第五年,他買了當年承諾過她的房子,靜靜地等候房子的女王人終有一天會出現在他面前。 到了第六年、第七年,他已學會不再期待,也不再強求,他學會了順其自然。 之後又過了三年,在他站上了事業的高峰,開始覺得職業倦怠、人生無趣、靈魂枯竭時,她終於出現了,還附帶了一個贈品——他從來不知道的兒子,他們的兒子! 藍斯躺在床上,即使在得知這個驚人的消息都過了四、五個小時之後,他的心情依然激動得無法平復。 他有個兒子。 他藍斯竟然有一個九歲大的兒子?誰想得到? 哈哈哈…… 他多想放聲大笑,卻怕引來同一個屋簷下艾采兒的懷疑,而不得不拚命壓抑自己亢奮的情緒。 他還不能讓兒采知道他已經知道夕葳他們母子的事,以免她事先通風報信,壞了大事。 連夕葳、連夕葳、連夕葳…… 那個笨女人! 十年前,她之所以會突然離開他的原因,該不會就是因為發現自己懷孕了,在不想拖累演藝事業剛要起步的他,才會選擇離開的吧?愈想愈覺得這很可能是她會做的事。 那個笨蛋,竟然害他傷心痛苦了這麼多年,真是個可惡的笨女人。 等著吧,他就要重回她的生活,而這一回,到老到死,她都別想像上次那樣突然離開他。 這輩子永遠都別想! ☆ ☆ ☆ ☆ ☆ ☆ ☆ ☆ ☆ ☆ ☆ ☆ ☆ ☆ 將一大袋塞在機車腳踏墊上,從賣場買回來的日用品拿下來,再從坐墊下拿出另一袋戰利品,稍微分攤一下兩袋的重量後,連夕葳打開樓下大門,入內,關門,然後深吸一口氣,一鼓作氣的從一樓直接爬上五樓。 呼!累死人了,累死人了! 她真討厭每月一次的採購日,因為要買的東西實在太多又太重,最重要的是,買回來之後還得從一樓扛上五樓,簡直就是種折磨。 如果可以的話,其實每星期採買一次,或兩星期一次她就不會這麼累了,但偏偏她有個壞習慣,那就是寫稿的時候不喜歡出門,所以只好認命地一個月去大採購一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