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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黑潔明    


  她愣住,沒想到他竟然會這麼想。

  直到這時,她才曉得,原來初相識時,他表現出來的那些階級意識,只是一種假象。他假裝成他的兄弟西蒙,但這個男人從來不曾認同過貴族和農奴之間不平等的階級關係。

  或許因為他本來就是農奴,所以更能瞭解體會人們的痛苦。

  於是,原本想叫他下次還是先保住自己的勸告,停在了唇邊。

  她知道,不管發生什麼事,他都不會丟下那些老弱婦孺先跑。

  他不是那樣的人。

  所以,她沒再多說,只是對這個男人,更加的心疼。

  就在這時,他抬手覆握住她環在他腰上的小手,她翻轉手掌,反手握住他的手。

  兩人之間,再無言語,卻莫名安心。

  她能感覺到,他的呼吸變得更加深沉,沒有多久就再次睡著,不由自主的,她消消汲取更多原本屬於他的疼痛,偷偷加速治癒他的傷口。

  這些村子,看起來都很像。

  幾棟簡陋的小屋,一條供水的小溪,一間共用的穀倉,一間打鐵鋪,一間小教堂。

  人們的住家前後一定會開墾自家菜園,還有一間小棚子和木條搭成的畜欄,好養雞鴨。

  稍微有錢的人家,還會有好幾頭豬牛羊,小孩子每天一早起來,就要去收集動物的糞便,把它和拔起來的乾草和泥土混在一起,做成堆肥,然後再去放牧牛羊,天氣好的時候,早上把羊群和牛趕去草地上,把豬趕到森林裡,天氣要是不好,那就得去弄草糧回來給牲畜吃。

  今天,是個好天氣,不過這村子所有的牲畜早已被吃得精光,如今畜欄裡什麼也沒有,只有泥巴和不知多久沒換的乾草,和那只死裡逃生的雞。

  今年初春,若不是遇見凱,他差點把馬也宰來吃了。

  波恩坐在樹蔭下,看著眼前人們在那被風吹得如浪一般的麥田里工作。那些村民們,一邊工作,也一邊遠遠的偷看著他,不敢靠近打擾。

  至少田里已經長出了麥子,他看著那隻母雞啄食著地上小蟲,它現在每天都會下蛋,他應該要叫人到城堡再弄只公雞來,這樣這村子就會有小雞了,然後很快那些空蕩蕩的畜欄就會再次充滿動物。

  那只黑背黃腹的大狗蜷坐在他腳邊,自從幾天前,他把吃過的骨頭給它啃之後,他去哪兒,這狗都跟著他;並非他真的有力氣到處亂走,否則早就騎馬回城堡去了。

  在她的照顧下,雖然他復原得很快,還是無法跑跳,只是他在屋子裡關了好幾天,實在需要出來透口氣。

  話說回來,他真的覺得今天的情況又比昨天好上許多,早上凱幫他清洗傷口換藥時,他能看見他胸前的傷口已經癒合了大半。

  在這村子養傷的日子十分悠閒,有時他甚至會興起,就算他不回去當領主,乾脆領塊地,就和凱一起找個地方落腳,就當個農夫也不錯的念頭。

  可是,他心底清楚,如果他丟下那爛攤子,後面接手的人,很快就會再次恢復農奴制度。

  無論如何,至少他有凱。

  看著不遠處那個在屋子旁曬衣服的女人,他胸口微暖。

  那一天,她什麼也沒說,他也沒有追問。

  過去幾年,在戰場上打滾,他受過傷,很多次傷。

  他知道,他的傷好得太快了。

  每次她觸碰他,身上那些疼痛就會降低、減少,甚至消失無蹤。

  我不是女巫。

  她說過至少上百遍了,之前他也不相信有女巫的存在。

  我從來沒有害過人。

  他將她從火刑架上救下來時,她這麼說。

  他當時沒有多想,可不只是那些藥草、酊劑,讓他的傷口好得如此迅速,他差點被那頭熊刨挖出心臟,但才幾天時間,他已經能下床走動了。

  他不知道她對他做了什麼。

  也許他應該害怕,但就如她所說,她從來沒有害過人,一直以來,她都在救死扶生,她照顧他的人,也照顧他。

  或許他該追問,可他發現,就算她真的是女巫,他也不在乎。

  她是他的妻子,而且她會留在他身邊,這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她不想說,他不會問。

  我的愛。

  他在半夢半醒間,聽到她這麼說,但等他清醒之後,她雖然告訴他,她不會離開他,卻不曾再以那方式稱呼他。

  那讓他有些小小的困擾,懷疑那只是他的錯覺。

  而這,才是他真的想問清楚的事,卻又不想真的開口。

  就在這時,那個從威尼斯來的男人出現了,走到她身邊,和她說話,把一個籃子交給了她。

  蘇裡亞。

  她告訴他,那男人叫蘇裡亞,那天她來時,她的阿姨不想讓她獨自穿越森林,所以讓這僕人跟著她過來。

  這男人每天都會進入森林,帶回一些她需要的藥草。

  不知為何,他總覺得這傢伙不只是個僕人。

  風在這時又吹拂而過,男人略微移動了身體,就那麼剛剛好的,為她擋住了風。

  一瞬間,波恩心頭陡地一跳。

  忽然領悟,這個男人待她不像是在下對上的關係,更像是在保護與照顧,她待他也不像是對待僕人,她完完全全的信賴著那傢伙。

  不管那男人給她什麼,她都全然接受。

  波恩知道,她以前住在威尼斯,這傢伙也是。

  她和他早就相識,是熟人,這沒什麼,可他還是有些不安。

  我的愛。

  她這麼說過,還是那只是他的幻覺?

  那男人轉身走開,翻身上了一匹馬,走了。

  他會再回來,波恩知道,那像伙天天都來,他懷疑他每天往返城堡與這村子,那男人晚上沒有睡在這裡。

  凱目送他遠去,這才把乾淨的衣服收到洗衣盆裡,進屋去。

  波恩有些煩躁的伸手搔抓腳邊大狗的後腦勺,那傢伙瞇著眼,露出一副舒服的表情。

  這是一隻牧羊犬,顯然曾被人養過,沒有人知道它是打哪兒來的,也許它的主人已經死了,所以它才到處流浪。

  這年頭,連狗也沒好日子過,大部分的動物都被宰來吃了,當然也包括狗,它能活到現在,運氣也實在很好。

  可能它體型頗大,警覺心也很高,又很聰明。

  他發現,它每天都會自己去打獵,到森林裡抓兔子,到麥田里抓田鼠來吃。

  狗是比人類更敏捷的狩獵者,跑得更快、跳得更遠,它也夠聰明的知道要避開陷阱。

  搔抓著那條大狗的後頸,波恩突然想到,棕熊其實也是很好的狩獵者,在森林裡,它幾乎是無敵的。

  如今回想起來,它雖然體型龐大,但以比例來說,它有些太瘦了,再說雖然森林就在一旁,但人類有刀有劍,而且大部分的人總是群居,不是好對付的獵物,那頭熊會出現在這裡,實在很不尋常。

  大狗在這時張嘴打了一個大大的呵欠,露出它尖利的白色獠牙和粉紅色的長舌頭。

  一個念頭閃過腦海,他一怔,爬站起身,朝正在幫忙村民修穀倉的穆勒和朗格走去,那只牧羊犬立刻跳起來跟在他身後。

  「穆勒,那頭熊的頭骨在哪?」

  「和皮一起曬在那兒。」穆勒抓著鐵錘,指著另一頭的空地。

  波恩朝那兒走去,很快看到那張幾乎能拿來當毯子的棕色熊皮,還有被晾在竿子上的頭骨,他匆匆走到那張熊皮前,那熊皮很大,能吃的肉都被拿來吃了,包括頭骨裡的肉,但大概是為了想能帶回去當標本,朗格和穆勒沒有把頭骨丟了,而是把肉剃乾淨,又煮過之後拿來曬乾。

  那兩個男人和安德生都很興致勃勃,說要把這東西帶回去當紀念品,秀給其他人看。

  他對標本這種東西沒什麼興趣,但熊皮可以保暖,所以沒有阻止他們。

  他把掛在竿子上的棕熊頭骨拿了下來,因為用滾水煮過,又曬了好幾天,那頭骨非常的白,上面已經沒什麼味道,可它尖利的牙齒還連在上面。

  他檢查它的牙齒,然後咒罵了一聲。

  「大人,怎麼了嗎?」穆勒走了過來。

  朗格跟在他身後,甚至連凱也因為聽到他的聲音,從屋子裡出來。

  「這頭熊還很年輕。」波恩把頭骨朝他們扔去,「看它的牙齒!」

  穆勒接住那顆頭骨,不解:「牙齒怎麼了?」

  「太多了,這頭熊很年輕。」波恩邊說,邊將那整張熊皮拉起來檢查:「而且它該死的太瘦了。」

  「太瘦了?大人你開玩笑吧?」朗格不敢相信的說:「那傢伙大得像座小山。」

  「它太瘦了,和它的骨架相比,它應該有更多的肉,現在是秋天,熊要準備冬眠,會吃得更多,我原本希望它是因為太老了,無法獵捕到食物,才襲擊村子,但它的牙齒還很完整,每一顆都在——」

  穆勒一愣,發現手上捧著的頭骨,上頭每一顆牙齒都在,沒有一顆掉落。

  第2章(2)

  「該死!」波恩停了下來,再次咒罵出聲。

  雖然這熊皮已經被安德生刷洗過,但他仍在那熊皮脖子和四足的部位,找到了摩擦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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