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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黎孅 他無意間抬起頭,看見坐在對面的小女孩奮力地夾起一塊雞肉啃食,小心地不把飯粒掉到桌上,她身邊的男孩也是一樣,慢條斯理、乾乾淨淨的用餐,沒有人催他們,也沒有人爭食。 方立權笑了笑,那對小兄妹讓他想起剛來到葛家的自已。 在葛家的餐桌上,大人一向是自己吃自己的,而小的嘛,則得觀察大人的舉動,學會用餐的禮儀。 如果他沒有在葛家生活過,很可能到現在吃飯還是狼吞虎嚥,吃完後一桌子杯盤狼藉,足見童年時期對一個人的規矩養成有多重要。 「這麼急?發生什麼事了嗎?」葛青鴻關心地問:「你外公身體還好嗎?」 當年原本葛青鴻和李念馨已打算收養他,讓他不只在感情上,連在法律上也都是他們葛家的小孩,誰知八個月之後,方立權的外公找到了他,將他領了回去。 他們儘管感到遺憾,但也認為他能有機會熟悉自己唯一的親人沒什麼不好,況且方立權的外公可以給他相當優渥的生活。 葛家家境小康,從事營建業的葛青鴻收入能讓妻女不虞匱乏,讓她們做想做的事,但如果要養出一個大學念普林斯頓、研究所念UCLA的孩子,恐怕要勒緊褲帶生活才行。 提到外公,方立權眼神閃了閃,但他沒有讓人發現異樣,只是微笑回答,「外公很好。」 「那怎麼突然回來?你放寒假了?」 「交出論文,我就算是畢業,現在放假也沒關係。」面對葛青鴻的詢問,方立權是有問必答。 「也太快了吧?你才念多久!二十三歲就把碩士念完,在急什麼呢?」葛青鴻除了訝異,也不免為他的優秀感到欣慰,但仍忍不住擔心他是否太過勉強自己。 「對呀,要回來也不講一聲,害我以為你在生我的氣。」葛莉絲終於按捺不住,插入兩人的對話。 「我為什麼要生你的氣?」他疑惑地問。 「因為我……沒事。」她話說了一半,突然又不講了,只癟起嘴悶悶地說:「你忘記就算了!」 他是真不介意還是在裝傻?他回來前一天,她才在MSN上對他耍任性,告訴他自己有喜歡的人了。 而他卻對她說很好,還問她是同學還是學長——她當下就生氣了,立刻註銷MSN,不想再理他。 可這些話總不能當著爸媽的面前講吧!還有討厭的葛力順,那小鬼一定會瘋狂嘲笑她,她才不要! 「……又生氣了?我真的對叛逆期的少女沒轍。」方立權搖頭,心想他永遠不懂她腦子裡在想什麼。 「跟叛逆期沒有關係啦,權哥。」葛力順對偶像擠眉弄眼,「她是葛莉絲啊!」 第2章(2) 這比說「她是女人啊」還要過份。 「葛力順,你欠揍嗎?」她咬牙切齒地道。 「權哥,你看,她這麼粗魯,難怪都沒有人追……」 「我覺得,你們兩個都欠揍。」李念馨慢條斯理地接話。 兩姐弟吃飯的時候還在吵架,在小兄妹面前做了壞榜樣,自然被李念馨罵了一頓。 這家常的畫面激起方立權內心的柔軟,他表情柔和,眼神帶著笑意,想起自己一個人在國外唸書時,總是非常懷念這裡無比輕鬆的感覺。 他看著李念馨教訓兩個小孩,再看向低頭嘟嘴、一臉不甘心的葛莉絲,笑意不禁加深,多看了兩眼。 而他一回神,就對上葛青鴻戲謔的眼神。 面對像父親一樣教導他男人該有什麼責任的葛青鴻,他有一種……心事被人揭穿了的尷尬。 「我差點忘記,我有東西給青鴻爸爸。」他藉故離開餐桌,逃離了有點尷尬的窘境,回來時表情已回復正常,手裡還多了一個牛皮紙袋。 他把那個紙袋交給一頭霧水的葛青鴻。 「給我的?這麼好,什麼東西……喔,我的天啦!」葛青鴻拿出紙袋裡的東西,那是一本薄薄的彩色漫畫,封面圖案是標準的美式風格,他只瞄了一眼就驚為天人,激動得連聲音都瞬間高八度,「是蜘蛛人41期啊,就差這一本,我的收藏就齊全了!天啊天啊天啊老婆你快看!」 斯文居家、愛妻愛子的葛青鴻最大的興趣就是收藏那些英雄故事,超人、蝙蝠俠、蜘蛛人……他甚至把興趣當成床邊故事說給小孩聽。 「你開心是很好啦,但是……」見丈夫樂不可支的模樣,李念馨想到重要的問題,「立權送那麼貴重的東西好嗎?」 她不會干涉丈夫的嗜好,但也多少知道那一本薄薄的漫畫在收藏家眼中是夢幻逸品,要價不低。 「不花錢的,那是我幫一個同學忙,他做為代價送我的。」方立權當然沒有說出實話,為了這本葛青鴻朝思暮想多年的漫畫,他確實付出了相當的代價才得手,只是輕描淡寫地帶過。 「好好喔……」看父親興奮得幾乎坐不住,葛莉絲有點吃味,「爸爸,你看,立權哥特地回來,就是要送你漫畫耶。」 「真是太謝謝你了!我超開心的!」拿到了心愛的漫畫,葛青鴻就像個小孩般迫不及待翻閱起來,平常穩重的樣子都不見了。 「真的假的?我才不相信立權回來只是想送你一本漫畫。立權,你說,你到底為什麼回來?」李念馨對丈夫的自我感覺良好嗤之以鼻。 方立權沒有回答,只是笑了笑。 他為什麼趕回來呢?而且下了飛機後沒有回到外公那裡,反而是先轉車來到葛家。 這麼突然,這麼的急切,因為他有個秘密。 寒流來襲的冬夜,最舒服的事莫過於窩在房間裡,用暖烘烘的厚被裹住自己,睡個好覺。 但是身為一個高中生,有升學壓力、指考壓力,還有該死的月考,因此葛莉絲得坐在書桌前苦讀。 通常到了這時間,家人都睡了,她連出房門上個廁所都是躡手躡腳,生怕自己的足音擾醒了他們。 十一點四十五分,門板上傳來輕敲聲,打斷了她唸書的專注力。可她沒有生氣,因為她知道,會在這時間敲她房門的人,只有一個! 她放下書本,打開房門,帶著笑容面對來人,甜甜地喊了一聲,「立權哥。」 方立權站在她房門口,身著帥氣的深褐色皮衣,黑色牛仔褲,整個人帥氣耀眼,一副要出門的模樣。 「出去走走。」他笑著說,沒有詢問她的意思,很篤定兩人之間的默契是不須詢問的。 葛莉絲果然沒有讓他失望,她二話不說回到房內換上保暖衣物,然後關上房門,跟他出去散步。 「好冷喔!」一踏出家門,迎面而來的冷風立刻讓葛莉絲發出哀號,躲在方立權身後,企圖利用他高大的身材抵擋寒意。 方立權早有準備,在她微涼的手心塞進一個已被他的體溫煨暖的暖暖包。 「嘿嘿。」接過暖暖包,葛莉絲十足諂媚地嘿笑,「好好喔,立權哥真體貼!」 「少灌迷湯。」他笑出來,輕點一下她的額頭。 兩人肩並肩,沿著社區的小路一路往下走。 一盞盞路燈照耀著前方道路,他們就這樣在昏黃的光線裡緩步而行。 方立權喜歡散步,他明明有車,卻喜歡在附近走一走,而且通常會邀她一起。這段時間是唯一不會有任何人來打擾、非常難得的獨處機會,葛莉絲當然樂於陪同。 「立權哥——」她尾音拉長,軟軟地道:「我好冷喔。」 她那種撒嬌的喊法,一聽就知道有鬼。 「那你想怎樣?」明知道她居心不良,方立權仍寵溺的放任她。 「請我喝熱巧克力。」她眼巴巴的望著他,指著前方不遠處的M字招牌,「還有大薯,你要知道唸書到半夜,會餓耶。」 「油炸食物少吃點。」他睨她一眼,記得李念馨是不給小孩吃快餐的。 「要你買才好吃啊!」她眨眨眼睛,吃定他的意圖很明顯。 從葛家所在的社區往外步行十分鐘就會抵達熱鬧的商業區,那裡有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快餐店。 深夜的快餐店裡沒什麼人,他為她買了熱巧克力,還有她指定要的大薯,來到二樓的座位區。 葛莉絲開心地吃了起來。薯條嘛,就是要久久嘗一次才會覺得是人間美味,再加上熱巧克力和他為自己多點的玉米湯,在這種冷天裡,簡直是完美的組合! 她大快朵頤,方立權卻只為自己點了杯熱咖啡,小口地啜飲。 「立權哥,吃。」她拿起一根薯條餵他。 方立權挑了挑眉,「我為什麼回台灣還要吃薯條?」是嫌他在美國吃不夠多?況且晚餐吃了一堆葛青鴻做的美食,他現在不想讓漢堡、薯條污染了味覺記憶。 「不能只胖我一個,吃啦!」葛莉絲堅持,就是要他跟自己一起胖。 「你喔……」拿她沒轍,他張嘴吃掉她手中的薯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