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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頁 千尋 「我已經有喜歡的女子,倘若葉霓姑娘強行嫁進蕭府,不會幸福的。」 他今來到葉府來鬧這出,竟是為了一個女人?葉知瑾突然鬆了口氣,只不過是一個女人,小事,天底下哪個男人不三妻四妾?他自己身邊就有好幾個姨娘,喜歡人家娶進門便是,何必鬧大。 葉知瑾道:「葉家女兒旁的不敢說,這點當家主母的氣度還是有的,你有喜歡的女子,待霓兒進門之後,再領回去當姨娘,霓兒定會喝了她的茶,認下她的身份。」 「可我並不想委屈她做小。」 「不委屈她做小?你的意思是要委屈我家霓兒?不行,蕭家別想搞什麼平妻,我絕不同意!」葉夫人一聽,急忙尖聲嚷嚷。 「小侄與葉夫人意見一致,我不會娶平妻,我要娶那女子為正室,因此還是請葉大人主動退親,否則日後受苦的只會是葉霓姑娘。」蕭易禮說得斬釘截鐵,非要讓對方明白自己有多堅定。 「胡鬧,走!現在我與你回蕭家,問個清楚,這門親事誰說的算數。」葉知瑾氣急敗壞,一把拉著蕭易禮就要往外走。 葉夫人擔心事情要是真的鬧大,婚事無法順利,她正在往宮裡使力,想幫雲兒在德王府謀一條出路,倘若霓兒的婚事出了岔子,可怎麼辦才好?她一把拽住葉老爺,急忙道:「有話好說,大家都別鬧意氣。」 葉知瑾恨恨甩開蕭易禮,指著他的鼻子怒道:「無官無名,爾等布衣沒有資格同我說話,想退親?可以!回去讓蕭老爺出面,我倒想看看,他有什麼話對本官說!」 葉夫人看看丈夫,再看看蕭易禮,兩人硬碰硬,只怕會壞事兒,於是緩步上前,好言再勸,「蕭二公子,你這行止不恰當,既是家裡替你訂下親事,為著門庭、為孝道,你都該遵從父母之命。大家都年輕過,知道男人心裡總會有那麼幾個放不下的女子,現在看得重,是因為喜歡上了,卻尚未納入翼下,倘若……時日一長,自然也就看淡了。 「我這話也不是要你放手,只是想勸勸三公子,身為男兒還是以成家立業、開枝散葉為首要,你喜歡便喜歡,我們家霓兒性子善良,也不是個不容人的,到時,你儘管把人給娶進門便是。 「只是退親這種話,千萬不可以輕易出口,女子最重名節,兩家訂下親事,不管你認是不認,霓兒都已經是蕭家的人,你萬萬不能講出如此不負責任的話,倘若非要退親,也請蕭家給個說法,看看是我們家霓兒做了什麼大逆不道的事,才會落得如此下場,否則……」 她想勸蕭易禮打消念頭,沒想到這時候婢女進廳裡稟報,婢女驚慌失措,滿露驚恐,看見老爺夫人的同時,雙膝一跪,淚水滾下。 「發生什麼事?慌慌張張的,不成體統!」葉知瑾覺得臉上無光。 「老爺……」婢女哽咽道:「小姐聽說蕭少爺想退親,一個想不開,投鐶自盡了……」 阿禮離開的七天以來,葉雪每天都很想他。 那天他是這麼說的—— 我有姑姑、姑丈的消息了,我想去見見他們。 沒有人能夠說不,那是他留在京城數月的主要原因,即使大家心都懸著,擔心他一旦見著姑姑、姑丈之後,會馬上離開葉家,投奔真正的親人。 但臨走前,他向她保證—— 放心,我很快就回來,回來時,我會帶工匠一起,到時候我們就準備蓋房子吧。 他是個很有責任心的人,明明時間已經不早,他還非要陪著她去和王叔談買賣宅子的事,連手續都到官府裡辦清楚了,他才去尋訪親人。 只是,真正讓葉雪牽掛的,另有其事。 那天白天,阿禮終於剃掉大鬍子,他們看清楚他的真面目。 他長得不差,雖不是花美男,卻有一張端正、乾淨的臉龐,不需要太多的打量,就可看出他是個正直男兒。 然而,她並不是因為阿禮樣貌端正才對他牽掛思念,而是因為後悔…… 後悔什麼? 後悔當天,她沒有把話對他說清楚。 只是在那個當下,她真的無法說明白,時間窘迫、親人在場,更何她也擔心他會誤解,以為她試圖冒名頂替,衍生其它想法。 她其實有些感歎,如果在他講出自己的奇遇記之前,她先看清楚他的真面目就好了,如果她能夠早點認出他,比他更快提出香港兩個字就好了。 可惜,她晚了一步。 聽糊塗了嗎?可不是,就連葉雪自己也很糊塗,整件事情就是亂七八糟。 好吧,話說從頭。 葉雪大學未畢業就考上精算師,被香港銀行以百萬港幣的年薪挖角,畢業後理所當然去那裡工作。 這件事不但讓她贏得驕傲,也讓學弟妹們以一種讚歎崇拜的姿態仰望她,為此,她相當得意。 她偷偷想著,如果她說自己是台灣之光,不算誇口吧。 但是一分錢、一分貨,老闆給這麼高的薪水,自然必須付出相對的勞力與價值。她一天工作十二個小時,面對上司無止無盡的要求,壓力大到晚上偷偷躲在棉被裡痛哭。 可她是多麼自負的女生,工作再辛苦,也不會到處訴苦,何況在那樣競爭的環境下,環繞她的,沒有朋友,只有對手,因此任憑壓力再大,她也只能咬牙吞下,不喊累、不哭訴,甚至連打包回台灣的想法都不敢有。 不管什麼時候打電話回家,她都使勁兒在電話這頭拉起笑臉,語調輕鬆地告訴家人,「我很好,工作勝任、老闆看重,你們想要什麼儘管告訴我,下次休假我帶回去,不要客氣哦,我的薪水高嘛。」 她非常辛苦,只有自己知道。 直到那天,她下班開車回家,上路不到十分鐘,她就撞上一個男人。 不對,有撞上嗎?她不確定,因為沒有聽到碰撞聲,她甚至不知道他是怎麼憑空出現的。 一發現他,葉雪立刻踩煞車,車子在他身前停了下來。 他與她對視,三秒、五秒……或者更久,她受到驚嚇,腦中一片渾噩,直到他在她眼前緩緩趴倒,她才回過神。 他是個奇怪男人,束著長髮,穿著一身怎麼看、怎麼怪的古裝,那樣的裝扮,她只能聯想他是個演員。 他沒有流血,卻暈過去了。 她打電話叫救護車,把車子停在路邊,跟著他上救護車,一路上,她害怕得厲害,好幾次想打電話回台灣求救,她怕他腦震盪,怕他再也醒不過來,她握住他粗粗的手掌心,不斷喚他。 猜出來了嗎?沒錯,那個人,就是阿禮。 荒誕?她同意。怪異?她承認。但她都可以從未來穿越過來,憑什麼他不能從大魏朝穿越到二十一世紀? 做完各項檢查,結果顯示他沒有外傷、內傷,各方面都很正常,在葉雪好不容易稍微放鬆心情的同時,他清醒了。 可是,他什麼事都記不得,不知道自己姓什麼、叫什麼,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裡,醫生找不出理由,只能說他是強烈碰撞,導致短暫失憶。 強烈碰撞?呵呵呵,又是一個羅生門。 葉雪無法和醫生爭執,誰讓她沒裝行車紀錄器,所以她請假在醫院陪他一個星期,然後帶他回家。 在醫院的那個星期,兩個陌生人面對面,有點尷尬,自我介紹成了認識彼此最好的捷徑,只是他根本記不得自己任何事,於是發言權全都落在她頭上。 她先跟他聊自己的家人,身為老師的父母、天才哥哥、傻氣妹妹,聊起家人,她的話變得很多,在生活很辛苦的香港,想念家人,變成她生活中最甜美的事。 她不訴苦的,從來都不!她驕傲自負,她認為訴苦是弱者的行為,但她在他面前破例,當話匣子打開,她不斷說話,說完家人、說童年,談她求學時期的豐功偉業,她也偷偷說出對哥哥的嫉妒,說她拚死拚活唸書,不是為了比同學強,而是想拚過哥哥,即使她很愛大哥、崇拜大哥。 再然後,她說了香港這份令人驕傲的工作。 「知道嗎?我的同學大學畢業,除了當兵、出國、考研究所之外,進入社會工作,一個月的薪水了不起是三萬塊錢起跳,家住在北部的還好,如果家在南部,光是房租、吃飯都不夠用,但是我的薪水是同學的七、八倍。」 她不知道他到底聽得懂不懂,因為那個星期,他始終沒有開口說話,不過他總是很認真專注的聽她說話,不懂的地方還會提問,這種聽眾是所有演說者最愛的對象。 所以她難得的稍稍卸下驕傲的武裝,透露了自己的辛苦。 他給的反應簡短,但他的表情會讓人忍不住說得更多、更多。 那次的傾訴之於葉雪,是個相當特殊的經驗,她從不輕易對人剖心,可是一個陌生的、失憶的男子,卻把她的心情一點一點牽引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