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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頁     韓媛    


  只是她反骨的故意拒絕他,因為心裡對他有恨。

  想想,她都已經二十六歲了……多麼漫長的歲月。

  如果她十八歲時和他告白,他能夠接受她,又在同年與她結婚的話,說不定現在她的孩子都已經七、八歲了……

  浪費她這麼多年的寶貴光陰,她怎麼能讓他拿喬,隨隨便便丟出一顆大鑽戒,就欣喜若狂的點頭答應不嫁?

  呿!老梗。

  她打定主意,非要玩死他才甘願。

  「想拿奶奶來壓我?哼,你不知道奶奶是站在我這邊的嗎?」於悠對著仍然跪在墓碑前、不停的抱怨的男人撇撇嘴,低聲的說:「奶奶,你看到了嗎?我現在不是孤單一人,我有家人,有親人,有愛人……」

  而這個愛人也許在未來的半年內會再度晉級成為她的丈夫,她會和他生幾個孩子,讓家裡變得熱鬧……不過前提是,他要有足夠的毅力,因為她的打算是拒絕他五十次求婚後,才要點頭。

  這件事,她不會讓他知道,非要好好的玩玩他、整整他,她才要讓他如願以償。

  「所以,奶奶,你可以放心了,我再也不會哭泣了……」

  看著美麗的天空,再看向依舊不停的抱怨的男人,於悠露出幸福快樂的微笑,心滿意足了。

  ——全書完

  後記

  《激情苦滋味》是小媛來到禾馬出版社後的第二十本書。

  嘿嘿嘿,我知道二十隻是一個小小的數字,對這個人才濟濟的出版社來說,一個作者可以寫二十本書實在是不足以為道的小事,可還是很高興,因為那是一個小小的成就,當然也要發表一下感言。

  「咳,我一定會努力的,讓未來擁有無數次的二十本,然後再進階為一百本……」(這個傢伙瘋了,在說大話,也不怕被打死)

  厚!讓人說說展望也不行,所謂的夢想,就是有夢才有努力的動力,誰說一定要實現才行?(這個作者在說不負責任的虛話,打死她)

  《禁果》系列之三的內容,我想這樣的戀情應該也是一種禁忌吧!雖然男女主角本身沒有血緣,可是他們居住在一塊是事實,成為監護關係也是事實,所以當他們決定要結婚時,必須要做的事一定比別人多。

  首先,得先解除監護關係;再來,才能填下那張結婚證書;接著,又得忍受無數人的閒言閒語。

  啊!說到這裡,小媛發現自己筆下的女主角似乎都屬於強勢類型,又或者是半強勢型,不會特地聽從男主角的要求,或是唯唯諾諾的等待愛情慢慢的敲門,就算屬於後者,她們通常愛上了就會勇往直前。

  想想,這似乎和作者的個性有點相像。(謎之音:是哪裡像?說清楚,到底是哪一本的女主角個性和你像?)

  好的,書中的畢律師個性十分和善,非常好相處,而且有幽默感,其實小媛喜歡這類型的男人,但是相對的,這類型的男人可以交往,至於能不能結婚,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因為小媛本身滿嚴肅的,如果另一半老是嘻嘻哈哈,大概會抓狂吧!

  禁果呢?這本算是偷嘗禁果的戀情吧!因為男女主角要在一起,真的需要勇氣、機會和緣分,並不是每一個被監護的女主角都會和監護的男主角相差七歲,又正巧談起戀愛……

  小媛是不知道相差七歲算不算太多,不過至少七歲的距離,思考行為模式和生活處事方面多少會有代溝。

  想一下,差七歲,當你高中三年級時,另一半才小學六年級;當你小級二年級時,另一半才剛出生,還包著尿布……呃,想得太遠了。

  不過我知道現在的愛情觀是年齡不是問題,身高不是距離,體重不是重點,身份沒有階級,性別沒有關係,想愛就是愛了。

  我想年歲較大的男人有了年紀較小的妻子後,大部分都會非常疼寵她,這其實也算是另一種幸福吧!(對於週遭朋友的印象是如此)

  《禁果》系列之三在此結束,親愛的你們看完之後有什麼樣的想法呢?是否也曾經發生禁忌之戀呢?身為人類,最幸福的事莫過於我們能夠思考,擁有品嚐愛情滋味的機會,這真的是一件很棒的事,不是嗎?(笑)

  那麼,我們下次再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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